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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瑾与贵林_满江红秋瑾

    时间:2019-02-17 05:33:2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贵林与秋瑾并不相识,而其为世人知晓,却多半与秋瑾有关,且完全是负面形象。事出于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在杭州凤林寺祭奠秋瑾之时。其中两位与会者日后发表回忆文章,对此情节有所记述。
      最先出现的是陈去病(佩忍)之文。一九一四年五月刊行的《南社》第九集,收入了陈氏所撰《徐自华传》,内云:
      当戊申(引者按:即一九○八年)春初,秋坟既建,徐君即大开追悼会于凤林寺中,士女骈集。有虏人贵林者,杭州驻防兵之桀黠也,善骋口辩,为杭虏所倚任。及是来会,登坛陈说,谓明亡于闯,非亡于清;清为复仇而有天下,乃得之闯,非得之明也。今瑾革命,未免非是。闻者大愤,属去病痛斥之,贵林因怏怏去。然自是衔恨秋社之心日以切矣。毁墓之举,虽出常徽,然主其谋者,实贵林、贵福也。
      不过,御史常徽奏请平墓,秋坟终于一九○八年十二月被毁,目前所见到的当时记载,尚未有直接涉及贵林者。另一则文字见诸秋瑾女弟子徐蕴华笔下,其一九五九年七月撰《记秋瑾》一文。关于此事经过,徐与陈去病所言略有差异:
      一九○八年农历年初葬秋以后,家姊(引者按:指徐自华)邀集同志陈去病、褚辅成、姚勇忱、杨侠卿等数十人,在西湖凤林寺秘密追悼,我也到会协助。追悼以后,密议组织秋社,并推家姊为社长(吴芝瑛女士病居上海,未参加秋社组织),决定每年农历六月初六为秋瑾成仁纪念日。正在追悼时,杭州驻防旗人贵翰香闻讯参加,发表谬论说:“我大清待汉人不薄。”我当场以“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驳之(这与常徽参奏牵连及我,不无关系)。
      其中指追悼会与议组秋社为秘密活动,当属徐氏晚年记忆失误,实则当日报章对此集会多有报道。尽管所记参加人数说法不一,少至二百,多达两千(郭长海、李亚彬编著:《秋瑾事迹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版,331页),但其为事前刊发过广告、“士女骈集”的公开盛会,本毋庸置疑,甚至秋社成员名单亦全部登诸报端(见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申报》)。而当场驳斥贵林者,陈、徐二人均当仁不让,亦可两存。最重要的是,二文记贵林为清朝政府辩护,以为秋瑾革命不具有正当性,虽事隔多年,仍口径一致。
      二人与贵林的一段辩论,因事涉政治敏感话题,当时的报章未见记录,也在情理中。不过,《神州日报》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的下述文字,仍隐约透露出会场上的言论歧出。在徐自华报告安葬秋瑾经过及秋兄誉章叙述其妹个人史之后,为来宾演说:
      有某某二君,一言今日之会,实可悲戚;一言今日之会,实可欢贺。次由陈佩忍、姚勇忱两君,相继说明,谓“今日会议的界限,并不与种族、政治等事相关”。
      陈、姚的说明显然是针对“某某二君”中的一位而言。只是对于贵林的发难,报道出来的反应不及辛亥革命后的忆述那般激烈。
      现在需要考知的是,贵林在公祭秋瑾的演说中究竟讲了哪些话。而由此带出的问题则是,他为何来到追悼会现场。如此,亦有必要对贵林其人稍做介绍。
      贵林为满族杭州驻防正白旗人,姓毕噜氏,字翰香,号中权。除参与秋瑾祭悼事外,其最为人所知的身份,一是杭州驻防营协领,一为杭州惠兴女学校总办。关于后者,我专有《晚清女学中的满汉矛盾――惠兴自杀事件解读》(见笔者《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二○○四年版)一文,详考贵林在满族妇女惠兴一九○五年十二月服毒自尽后,如何勉力维持其创办的女学堂;而前者则在辛亥革命爆发、浙江举义之际,终为其招来杀身之祸。倘若依据陈去病之言,“浙江光复,大率皆秋案之人,而贵林亦卒伏法,谁谓是非有不能明白耶”(《徐自华传》),则贵林的被处决,还是与其在秋瑾墓前的表现脱不了干系。
      令人意外的是,这个最终被革命党枪毙的清朝军官,却与晚清许多维新人士交好。如宋恕即尝征引“杭防中人至有目君为清朝孔子者”(宋恕:《中权居士协和讲堂〈演说初录〉叙》)的传言,以赞誉其人。甚至革命元老蔡元培先生一九○二年一月一日与黄世振行结婚礼,座上宾也赫然有此君在。蔡氏日记记,当其“请以演说易闹房”后,诸友“各以意演说”,率先发言者正是贵翰香。而贵林之“善演说”早已闻名杭城,且本人也算得是满族中的维新派,“究我国之病而渐知折服西人”(宋恕上引文及《援溺说赠毕噜翰香》)。其热心接办惠兴女校,即为一例。
      以一名自命新人物的清朝驻防营中的现役军官,前来参加杭州各界追悼秋瑾的聚会,而秋氏在时人眼中,并未有如今日一般的“革命英烈”光环,不过赞之为女界先觉、爱国女杰(见笔者《秋瑾之死与晚清的“秋瑾文学”》,《山西大学学报》二○○四年二期),如果说贵林是有意抱着敌意而来,无论如何于理不通。何况,徐自华在《会祭鉴湖公函》(致学界同人)中已明言:“凡我男女同胞,如痛鉴湖之冤者,届期务请降临。”(一九○八年二月二十日《时报》)则与祭本身,起码说明贵林对秋瑾之死抱有基本的同情。
      但这毕竟只是我依照情理的推测,不好作为讲究“拿证据来”的学术研究的定论。幸好在贵林主编的《惠兴女学报》第一期(一九○八年六月十三日出刊)上,尚保存有《志会祭秋瑾女士事》,其中也节录了贵林在秋瑾追悼会上的演说,对其态度言之甚详。
      因载有该文的《惠兴女学报》难得一见,特先将通讯文字抄录如下:
      上海吴芝瑛女士、石门徐寄尘女士同任发起,为秋瑾葬于西湖一事,于二月二十日在凤林寺开会。到会者约二百人。由徐女士报告,“秋瑾女士死后,棺骸暴露,幸有吴女士创议商办,为其营葬。鄙人思秋女士提倡女学,为女界大(?)同胞谋自立,竟被冤杀。鄙人与吴女士商约葬事,往返杭、绍五次。现虽勉强入土,而鄙人欲谋永久祭扫之办法,只缘财力薄弱,尚要求诸先生公议长久之策,并代吴女士报告因有病不能与会”云。次由秋女士之兄徕绩君述女士自幼至死之历史,略言“女士遇人不淑,立志游学。其独立性质非常人可及”云。是日演说者六人,中权与焉,节录于后。继议墓工、扫墓各费。于是会员及来宾各输捐款,当时计书捐洋三百六十余元。散会后,同至墓前行礼,并撮一影而散。
      此段叙述与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神州日报》刊载的《公祭秋女士大会述闻》大抵相同,而更简略。唯时间写错,当为笔误,公祭之日乃是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即西历的二月二十五日;另多出“中权与焉”二句,可知其文实出自贵林之手。就报道各情看,贵林应该始终参与其事,并无中途退场“怏怏去”一节。另据《申报》二月二十九日通讯,徐自华报告葬秋原委后,“次由贵翰香、杨侠卿、陈佩忍诸君演说”,可知此次来宾发言,贵林又是一马当先。
      而演说开篇,贵林即表明了其来参加公祭大会,本是专门为了发起安葬秋瑾义举的吴芝瑛,所谓“兄弟今日专诚来谒吴女士,乃吴女士因病未莅会,兄弟为之怅然”。其拜谒的念头则出于对吴行事的敬佩:
      兄弟阅《白话报》,知吴芝瑛女士为秋女士筑坟事,又知吴女士为文孝女表扬事。秋女士为实行家族革命者,故离家求学;文孝女亦为实行家族革命者,故守贞不嫁。然此二女士志虽同,而行则大异。设秋女士与文孝女同处,几何而不冰炭也!今得吴女士之大力,两为表扬之,以是而知吴女士持大同主义者。(《节录中权氏演说》)
      所说“白话报”,应是指《杭州白话报》。吴芝瑛在与徐自华往复商量营葬秋瑾的同时,也在筹划为西湖边守墓五年的孝女赵麟募捐事。所撰《为文孝女募化启》,亦与贵林之追记会祭秋瑾文一道,刊于同一期《惠兴女学报》上。而赵麟之父文秀,曾任乍浦左司协领,与贵林同为驻防旗人。故而贵林之表彰吴芝瑛为“大同主义者”,也与其赞扬“愤某女校宣布不收旗女”而毅然办学的惠兴“愿大量宏,见识远到”一样,只因惠兴在遗嘱中特意强调“本校必须兼收汉女”(《〈惠兴女学报〉发刊辞》,《惠兴女学报》一期)――凡此,均表明了贵林本人消弭满汉矛盾的愿望。
      持此理想,贵林也以“无满汉之见”论徐锡麟:
      秋女士因徐锡麟之案牵累被杀。兄弟与徐某前曾为友,且曾与之深谈,并无宗旨离奇之处。且世廉访善在江臬任病故时,徐送奠仪三百金,亦可证明徐某无满汉之见。何以徐某之口供有曰,“恩抚待我甚好,我所以必刺之者,因其为满人也”;又伪示首一条曰,“凡兵至之地,遇满人者斩之”?兄弟于此二事,断定为他人所伪造。
      其说很有些质疑官方文告、为徐辩解的意味,出自满族军官之口,尤其需要勇气。不过,虽然努力为徐锡麟辩冤,贵林对秋瑾的看法却不佳:“若秋女士,兄弟虽未与之接谈,然今日闻诸君之演说及兄弟平日之调查,知秋女士志大行粗,语言不谨,文字蛊祸,而‘家族革命’之说实有以尸之。”公正地说,贵林的这一印象并非独见,据云,汤寿潜即“认为秋瑾经常穿了日本学生装骑了马在街上跑,太随便”(周建人:《回忆鲁迅片断》),章太炎也批评秋瑾“素自豪,语言无简择”,“卒以漏言自陨”(《秋女士遗诗序》)。至于称秋瑾因提倡“家庭革命”而被杀,也是其时舆论抨击、谓为冤狱的公论。只是在追祭亡人的场合讲这样的话,贵林之触犯众怒已可想而知。
      更进一步,贵林更公开表示秋瑾实为政治犯:
      兄弟姑不论其是否冤诬,然可断定其为国事公罪之案。
      从案件的性质来考量,我们应该承认,贵林的说法确有道理。问题在于,“国事公罪之案”是否必得死罪?从贵林的演说看,他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提出了另一条思路。他以被时人称颂为日本“明治维新功臣”的西乡隆盛为例来说“国事公罪”,颇耐人寻味:
      故兄弟有一言正告于诸公之前:诸君讲新学,必知日本西乡隆盛之历史。西乡氏组织宪政党,因目的不能达,竟致起兵谋叛。当时虽被罪诛,而不久即赦其罪,且旌其行。盖日本之宪政党以天皇为神圣不可犯,立论宗旨以改良政治、实行立宪为目的,故不论某党之进用,而其忠于天皇、保全治安则同也。
      贵林当然明白,西乡与秋瑾并非一事,虽然二人的“谋叛”在他看来都是事实俱在;但一“以天皇为神圣不可犯”,一以推翻清政权为职志,谋反的目标决然不同。是在“谋叛”之中,贵林又分出等次。
      因此,接下来话锋一转,贵林又回到中国现实,以日本宪政党为榜样,批评“我国戊戌变法,即谣传有谋围慈宫之举,嗣后报界、留学界以及谈士言论,累有斥指朝廷,牵及种族”。贵林认为,这反映出“我国人有私利党、扰乱党,无义侠党、宪政党,所以人心疑忌,救死不暇”。话题又牵涉到他所关注的满汉矛盾,“私利党、扰乱党”云云,在他眼中,正是制造、加剧民族矛盾以及抨击现政权的人,故有“凡东西各国种种有效力之学说,一至我国,皆无益而有害”之叹。
      而贵林开出的救国方略,也正显示出其为满族改良派的政治立场:
      兄弟请诸公联合团体,速速组织宪政党,尊今上如明治天皇,为神圣不可侵犯。抱定尊君爱国主义,庶几乎人心一定,万事可为。
      前文既已将宪政党的宗旨归结为两条,即在承认“天皇为神圣不可犯”之外,也强调其“以改良政治、实行立宪为目的”,则贵林“速速组织宪政党”的要求,也证实了其对正在国内展开的立宪运动的赞同。而他与浙江著名的立宪派领袖汤寿潜、陈黻宸等人的友谊,未始与此无干。
      贵林之看好宪政,大之是为强国,小之亦以为有益于如秋瑾一类国事犯的处置:
      一旦立宪诏下,凡因国事公罪之犯,有不即日救[赦]免并旌表其行者乎!
      显然,贵林亦了解在实行立宪制度的西方国家,政治犯与刑事犯是有区别的。而视秋瑾与西乡隆盛一样,为应该获得“赦免并旌表其行者”,则秋瑾并不该杀的一层意思仍然婉转而清晰地表达出来了。
      至于陈去病与徐蕴华记述的贵林言论,虽不见于这份节录的演说稿,但相信也是其基于消除满汉矛盾总体构想、自以为坚实的一个理据。不过,抢先发言的贵林尽管胸怀大志,所选择的场合却不对;或许这正是贵林的性格使然,有意当面向革命党剖白其主张。而言说的结果,以贵林本人作为谦辞的结束语“兄弟愚拙之见,不知诸君子以为然否”分解之,“诸君子”既不会首肯其见解,贵林之晓谕众人“尊君爱国”亦诚为“愚拙”。
      不必说,贵林是站在满人的立场上表达他对秋瑾革命的看法,其持反对态度因此可称为意料中事。而这里想分辨的是,其间不只有“革命”与“反(对)革命”之争,也有“立宪”与“革命”之争;更细致区分,则贵林代表的实为满族内部期望自新的立宪派的政治理念。这部分人的努力与声音,在迅速到来的革命风暴中被无情地席卷而去,可严肃的历史研究者不应该追随时事变化,漠视其存在,对其活动与心事一笔抹杀。这也是本文写作想要表达的一点意思。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于京西圆明园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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