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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门庆的眼泪原唱版 [西门庆的法律武器]

    时间:2019-01-28 17:47:5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韩非子说“刑法之所以诛,常于卑贱”,是说法律往往只用来防范和处罚底层人。底层老百姓拿不起法律武器,上流阶层的人倒利用这一“武器”。《金瓶梅》时代的西门庆就是最好的例证。
      别说小民无知,西门庆家的仆人来旺,就把这个道理看得透透的。西门庆与来旺媳妇宋蕙莲私通,被来旺得知,酒后发恨。西门庆不能容他,就设了一个陷阱,把来旺送进了提刑院,又差人送一百石白米与夏提督、贺千户。二人受了礼物,然后坐厅升堂。来旺虽是下人,但对这个社会已看得透透。来旺见了官,跪在地上,告道:“望天官爷察情,容小的说,小的便说,不容小的说,小的不敢说。”这哪还有什么法?哪还有什么法律武器?提督大人自然让他说,不说还可以少受皮肉之苦,说了结果招来一顿毒打。夏提督命令左右选大夹棍上来,把来旺夹了,打了二十大棍,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西门庆给夏提督又送银子又送礼,把来旺打得奄奄一息,最后发送原籍徐州。来旺媳妇蕙莲得知详情,悔恨交加,上吊而死。人命关天,西门庆写了一纸状子,报到县主李知县手里,只说本妇因失落一件银盅,恐家主查问见责,自缢而死。又送了知县30两银子。知县胡乱差了一个司吏来结了案。尸体抬去火化时,蕙莲的父亲宋仁不让烧,说他女儿死得不明,要告官。西门庆听说大怒,又写了状子送与李知县,李知县随即派两个公人一条绳子拿了宋仁,反问他以尸诈财,当厅打得鲜血顺腿流淌,放回家不久便死了。这法律武器不用还好,一用连命都搭上了。
      武松是衙门里的人,不比市井“卑贱”,亲哥哥被害,按说衙门里的人该拿起法律武器吧?知县是他领导,他又刚刚为知县往东京效力而回。但比钱比势,在清河县西门庆是老大。知县、县丞、主簿、典吏,上下都与西门庆有首尾,所以这案子无法问理。打虎武松既然拿不起法律武器,只有当“暴民”。
      中国人一向不提倡打官司,现代社会动辄鼓励老百姓拿起法律武器,但老百姓害怕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太大。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打官司从来就没有脱离权力、地位、金钱干预司法的现实,所以包黑子那样的青天大老爷一直是人们追捧的偶像。相信法律的前提必须遇到清官,有清官才有法律的可信。西门庆是不怕打官司的,他热衷于打官司。一些自己做不了、不便做、摆不平的事,就通过国家公器,用打官司的手段成为赢家,或达到目的。因为他有的是银子,他要收拾一个人,就借用法律武器把这个人打入地狱。
      穷人害怕打官司,西门庆却喜欢打官司,衙门好像就是他家开的,只赢不输。老百姓拿不起“法律武器”,西门庆却有“银子武器”,打官司送上银子,屡试不爽。更滑稽的是,像西门庆这般践踏法律的人,被蔡太师提携为山东提刑所理刑副千户,后升正千户,成为一地司法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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