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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绅的为官与为人]为人择官

    时间:2019-02-08 05:34:1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中唐时期,有一位人称“短李”的著名诗人,他的代表作《悯农诗》几乎家喻户晓,文学史上历来对其评价甚高,他就是李绅。当年李绅应进士举时,曾以古风行卷,吕温读了其中的《悯农》二首后,认为其人有宰相器,将来必为宰相,后来李绅果真当了宰相。李绅为官有些政绩,但整体上建树不大,在地方又时常擅作威福,不惜民生,为人忘恩薄情,矜功自誉。“短李”身上确实也存在不少短处。
      
      少年贫苦 寄读僧舍
      
      李绅(772―846)字公垂,祖籍亳州(今安徽亳州市)。他出身于仕宦之家,曾祖李敬玄,唐高宗朝官至宰相。祖、父两代官职不显,其父李晤官终晋陵县令,因家无锡(《旧唐书》本传),遂为无锡人。他六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卢氏教他识字和一些儒家经义。后因家庭贫困,便到惠山佛寺中去读书,这样可以获得免费的食宿(唐代此类事很多,如王播借读扬州佛寺即为著名轶事)。李绅少年时读书很用心,爱好写诗,每有感悟,就偷拿寺中的佛经打草稿,结果被管事和尚发现,吃了不少皮肉之苦。
      李绅后来又寓居剡川(今浙江嵊州市)的天宫寺读书。一天李绅正在午睡,寺前有一棵李树,上面结满了朱红色的果实,一条蛇正爬在树上吃李子。一位老僧看见了就去驱赶,只见这条蛇一直钻进李绅怀里不见了。等李绅醒来后,老僧问他做梦否,李绅答道:“刚刚梦在树上吃李子,吃得正美之时,好像被一个和尚赶下树来。”老僧听罢,觉得这个年轻人非同寻常,便将他请进僧舍读书,一连数载,老僧对其十分照顾。待李绅学成,准备赴长安应进士举时,这位老僧又资助了他不少盘缠,并对他说:“郎君今后必定会发达,千万不要因为我辈犯了过错,就以灾祸相加。”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李绅除了为天宫精舍修寺立碑,并改名龙宫寺之外,根本不理会老和尚的嘱托,而且对僧人特别严酷,因为惠山寺的经历使他对僧人从此没有好感。
      
      宦海波澜 初涉险境
      
      李绅早年的贫困和四方游学经历,使他很早就接触到社会底层,体验了民生疾苦,并创作了《悯农诗》和二十首新题乐府诗。这些诗作不仅寄寓了他的政治理想和人本情怀,也使他在诗坛上获得了声誉。唐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在长安应进士举的李绅结识了吕温、韩愈,受到二人的推许。韩愈比李绅年长四岁,早在十年前就已考中进士,时任国子监四门博士,在长安文坛已颇有影响力。当年中书舍人权德舆主持贡举,祠部员外郎陆�为通榜,韩愈便写了《与祠部陆员外书》,向陆�极力推荐包括李绅在内的十位青年举子,称李绅等人“或文或行,皆出群之才”。后来李绅于宪宗元和元年(806)进士及第,年已三十五岁。
      李绅考中进士以后,在返乡途中经过润州(今江苏镇江市),时任浙西观察使的李�很赏识李绅的才干,辟为幕府掌书记。而李�为人跋扈,渐露不臣之心,李绅多次规谏无效。次年冬,李�果然反叛,命李绅为其起草文告,李绅佯装恐惧,下笔辄加涂改,书不成文。李�怒骂道:“怎敢如此,你不怕死吗?”李绅回答道:“生来还没有见过战争,今天能死是我的幸运。”李�命人用刀威逼之,李绅仍不为所屈,于是被囚入狱中,直到李�事败被诛,才获释放。事后有人要将此事上报朝廷,李绅婉言辞谢道:“我是激于义愤才这样做的,并非是为了博取名声。”虽然李绅刚步入仕途就遭逢了如此险境,但他反对动乱、维护国家安定的行为值得肯定,他临危不惧、不干名誉的风骨令人钦佩。只可惜他后来地位显达,居官自傲,未能将早年的作风坚守如一。
      
      受知皇上 得罪奸臣
      
      元和四年(809),李绅入朝为秘书省校书郎。他五年前在长安应举时就与元稹、白居易以诗缔交,白居易还戏呼他为“短李”。这次入京任职,有了更多机会与元、白二位切磋诗文,其新题乐府受到了元、白的推许与效仿,因而他实际是新乐府运动的先驱。元和八年,李绅又改任国子助教,度过了六年清贫的苜蓿生涯。自唐穆宗李恒即位之后,李绅的仕途逐渐通达起来,先被任为右拾遗,接着又擢升翰林学士,不久再任司勋员外郎、知制诰,这是负责给皇上草拟诏制的重要职务。旋又超拜为中书舍人、翰林承旨学士。承旨学士在中唐可以参与机务,草拟密诏,人称“内相”。此时的李绅不仅官品迅速提升,而且进入了中央决策机构。这自然与他的文学和政治才能有关,他任翰林学士时就曾与元稹、李德裕并称“三俊”,情意相投,又举荐德才之士,弹劾违法官员。但另一方面也得益于穆宗的赏识,《旧唐书》本传就说“天子待绅素厚”。
      此时的李绅也随之卷入了朝廷的党派斗争,被李逢吉等人视为李德裕一党。这一是因为李绅与李德裕私交甚笃,二是因为李绅曾在穆宗面前揭露过李逢吉的阴谋,三是因为李绅在长庆元年的科场案中得罪了李宗闵。而李绅受知于穆宗,也令李逢吉等人十分嫉妒,于是便千方百计地对其加以排挤打击。不过在这个斗争中,李绅也暴露了自身的一些弱点,或者说是人品出了问题。值得注意的有两件事:一即长庆元年的科场案,二是长庆三年的“台参”之争。后者的情形和是非曲直留待下文再加评说,前者事载《旧唐书・钱徽传》。
      唐代的科举本不规范,允许考生行卷,至于走人情、通关节更是习以为常。长庆元年(821)礼部侍郎钱徽知贡举时,宰相段文昌、中书舍人李宗闵和时任翰林学士的李绅都向钱徽托了人情,段文昌和李绅还给钱徽私下写了推荐信。不过这和当初韩愈写信推荐李绅等人不同,韩愈着眼于举子的德才,出于公心,正大光明;段、李则是嘱托关系,推荐私人,其中段还收受了书画等贿赂。岂料钱徽不买二位的账,所嘱托者皆未中第,而李宗闵的女婿苏巢却考取了。这下可惹恼了段、李二人,便和与李宗闵有矛盾的元稹一起在穆宗面前告钱徽的状,说他取士不公。穆宗便令王起、白居易复试进士,并将钱徽、李宗闵贬出了朝廷。在这起案件中,李绅虽然敢于揭露科场的舞弊行为,但其本身即不干净,有挟私报复之嫌疑。当钱徽遭贬时,有人曾劝他将段、李二人的私信进呈皇上以澄清事实,钱徽却说:“只要我问心无愧,得失都一样,怎可以私人信件来证明我无罪呢?”并让家人焚毁了信件。与钱徽相比,倒是李绅等人显得不够磊落了。
      由于多次与政敌结怨,而此时裴度、李德裕等正直大臣又遭贬在外,李逢吉、牛僧孺等把持朝政,李绅的京官生涯自然也不会长久。而穆宗一死,敬宗李湛即位,李绅便被李逢吉逐出了长安。
      
      开府地方 历任藩镇
      
      李绅在敬宗即位被贬端州(今广东肇庆市)司马时,已经五十二岁了。事后敬宗知道了这是李逢吉的陷害,便在宝历改元大赦时,将李绅量移江州(今江西九江市)长史,寻迁滁州、寿州刺史,后又改授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安排了个闲职。到文宗大和七年(833),李德裕回朝拜相,李绅的仕途再次出现转机,先后出任越州刺史兼浙东观察使、浙西观察使、河南尹、汴州刺史兼宣武军节度使等职,其后又两度出任淮南节度使,屡膺方面重任,开府建节。
      在李绅任职地方期间,他确实能施展才干,做出了不少政绩。如任寿州刺史时,治理霍山虎患,为当地茶农解除了后顾之忧。在浙东观察使任上积极赈灾,还重修了曾经寄读过的龙宫寺。任河南尹及宣武节度使(驻地在今河南开封市)时,更是以执法严峻闻名,他曾严惩当地的豪强恶少,使之望风而遁,还坚决镇压了骡子营的兵变,维护了地方社会治安。
      此时的李绅也因官位的升迁,滋长了自傲心理,矜功绩,逞威风,颇事奢靡。他在汴州任时,曾奏称境内蝗虫不食庄稼,文宗诏书褒奖,李绅遂命人在相国寺立碑,夸耀自己的德政,结果反被人们所嘲笑。他此时所编的《追昔游》诗中也有不少矜夸才能、炫耀荣宠的作品。而李绅对待下属军民则不免过于严酷,甚至搞点恶作剧。《云溪友议》记载,李绅任浙东观察使之日,忽有一老僧拜见,愿以佛家因果之说晓谕李绅。李绅便问:“师父从何处来?”和尚答道:“贫僧从来处来。”李绅立即命人将和尚打了二十杖,说:“任从去处去。”在会稽时,只要有和尚犯律者,事无大小,均处以重刑。他心里一直为读书惠山寺时的遭遇耿耿于怀。
      公元841年,唐武宗李炎即位,李德裕再度回朝为宰相。李绅先被派往江南重镇扬州,出任淮南节度使。会昌二年(842),李绅又奉调长安,被任命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当上了宰相,封为赵国公。这年李绅已整整七十岁了。在任宰相的两年多时间内,李绅曾监修国史,权判度支,管理国家财政,但史书并未记载他这期间有何建树。他也自感年老多病,上书求罢,遂于会昌四年七月再度出任淮南节度使。两年以后卒于扬州,终年七十五岁。
      
      “短李”有短 毋庸讳言
      
      作为一个封建官僚,李绅在为人为政方面难免会存在许多不足,甚至是品格缺陷,史实俱在,后人亦不必为之护短。
      首先就个人品德而言,其最明显的短处就是忘恩薄情。当年他与韩愈的“台参”之争,无论于公于私,李绅都是理亏的。此事发生在穆宗长庆三年(823),《新唐书・韩愈传》云:“时宰相李逢吉恶李绅,欲逐之,遂以愈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特诏不台参,而除绅中丞。绅果劾奏愈,愈以诏自解。”唐代御史台本以大夫为首,中丞为副。但大夫多不设正员,实际以中丞为首长。又按唐制,京兆尹品级虽高于御史中丞,但遇见中丞必须参拜,以示对风宪官的尊崇。但韩愈任京尹时有特诏,允许不参拜,更何况韩愈还有御史大夫的兼衔,名义上还算李绅的上级呢。二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结果是两败俱伤,中了李逢吉的圈套。此事的过错主要在李绅,于理而言,李绅是抗旨不遵;于情而言,李绅是忘恩负义,丝毫不念韩愈当年的推荐之恩(据李翱《韩公行状》,当时二人还因杖囚问题发生矛盾)。可见李绅为人忒不厚道。对于此事的是非曲直,宋代王禹�在《答丁谓书》中曾有如下评论:“(丁)谓又谓韩吏部不当与李绅争台参,以为不存远大者。吾曰退之皆是也……退之为大京兆兼御史大夫,不台参,盖唐有制也。故退之引桂管中丞得免台参以自解,则曲在绅矣”(《小畜集》卷十八)。元人陈世隆《北轩笔记》干脆说:“韩愈荐李绅,绅卒抵愈……小人之不可信如此。”
      李绅的薄情还有他事可证。《云溪友议》记载,李绅早年落拓扬州之日,曾寄寓在同宗李元将家中,呼元将为叔。后来李绅镇守淮南,元将屈尊降辈,自称为弟、为侄,李绅都不满意,直到元将自称为孙子,方见相容。李绅有一个姓崔的同年,老来仍为驿馆巡官,专程来扬州拜访李绅,以叙同年之旧。不料因家仆与市人发生纠纷,李绅皆处以重刑,崔巡官也被抓来审讯,一见是老熟人,李便说:“从前认识你,到此为何不主动来见?”崔巡官叩头道:“当时天色已晚,不敢贸然来惊动相公的威严,希望能放过我和家仆。”结果竟被李绅笞股二十,押送江南。可怜崔巡官面如死灰,莫敢恸哭。当时人皆传言道:“李公宗叔翻为孙子,故人忽作流囚。”清四库馆臣认为范摅“抵李绅之狂悖,毁誉不免失当”(《四库全书总目・云溪友议提要》)。但联系其他文献的记载以及李绅的性格作风,范摅所述未必尽诬。
      李绅果真是处事刻薄,不讲人情世故吗?那倒也未必,但要看对什么人。《南部新书》卷六记载,李绅的同榜状元武翊黄,乃元和宰相武元衡之子。此人当年连中解头、状头和敕头,人称“武三头”,声名冠绝一时。然此人品行欠佳,与家中的婢女关系暧昧,又虐待大儿媳妇,受到舆论的谴责。而李绅却因同年之故,对其处处维护,但毕竟众论难违,武翊黄最终遭到贬窜。又据《唐语林》卷六,李绅性格暴躁,不礼遇士人。镇守汴州时,有个士人在道中撞见李大节度,竟然不回避,抓住一审,原来是个宗室子弟,只见其供状写道:“勤政楼前,尚容缓步;开封桥上,不许徐行。汴州岂大于帝都?尚书未尊于天子。”李绅览之失色,只得乖乖将他放了。由上可知,李绅对于有权势的人还是不敢得罪的。
      就为官之道来说,李绅后期的一些所作所为,也完全背离了他当初写诗悯农的初衷。他治理地方,不仅对豪强叛卒严厉打击,执法清峻,犯者无宥。有时对其治下的百姓也颇为苛刻,不惜民生。他镇守扬州时发生过如下两件事:一是在冬季征收蛤蜊,结果有个下属县令拒不奉命,并向李绅呈文争辩,说严冬不是取蛤之时,“蛤既处于深渊,非没身而不取。贵贱则异,性命不殊”(《册府元龟》卷九百零一)。直接批评李绅不爱惜百姓的生命。李绅惭愧而罢。又有一个举子曾向李绅投诉,说自己过扬子江时,舟子不渡,恐怕要耽误考期。李绅便将摆渡者抓来审讯,判词曰:“昔在风尘,曾遇此辈,今之多幸,得以相逢。各抛赴扬子江。”史书指责道:“其苛急也如此。”他任汴州节度使时还曾向朝廷上奏,要求在本州范围内设置所谓“利润楼店”,揣度其名,可能即官营的宾馆酒楼,李绅堪称是我国官员经商的先行者。不过他这种做法纯属“与下争利,非长人者所宜”(《南部新书》卷九)。
      在李绅镇守扬州期间,他甚至还亲手制造了一起冤案,即江都尉吴湘案。各种史料详略虽有不同,但大意都是李绅擅作威福,草菅人命。《册府元龟》卷六百九十九说:“李绅文宗开成中镇维扬,有颜氏女殊色,为游客吴湘所聘(原注:吴湘即江都县尉也)。绅屡求之,意欲遗李德裕,为湘所拒,乃诬以他罪害之。颜氏女寻亦自裁。”同书卷八百七十五又载,朝廷曾“差御史崔元藻案问,据湘虽有取受(受贿),罪不至死。李德裕党附李绅,乃贬元藻岭南,取淮南案,断湘处死。于是李德裕等并坐贬官,李绅已死,追夺三任官诰”。对于该案的是非曲直,今天恐怕已经很难说得清楚,因为这里面掺杂了复杂的党派之争。但史笔是无情的,《新唐书》对李绅的最后评价是:“始,绅以文艺节操见用,而屡为怨仇所�却,卒能自伸其才,以名位终。所至务为威烈,或陷暴刻,故虽没而坐湘冤云。”对于这个评价,公垂死而有灵,不知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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