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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尘嚣【远离尘嚣的生命之歌】

    时间:2019-02-11 05:29:3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英国十八世纪中叶,以理性为纲的新古典主义文学运动逐渐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具有浪漫主义精神的“感伤主义”文学思潮。文学把目光从关注人和社会的命运转向思索生与死的意义,从探讨人性及认知等哲学问题转向对大自然的体味和赞叹。托马斯•格雷是这一时期的代表诗人,他的《墓园挽歌》被批评家誉为十八世纪乃至英国历来诗歌中最上乘的作品。这首诗之所以有着这样独特的地位是因为:“第一,它凝聚了一个时期中的某种社会情绪;其次,它用比较完美的形式表达了这种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如何革新旧传统的问题,具有较高的艺术成就。”①
      《墓园挽歌》动笔于一七四二年,诗人花了八年时间苦心孤诣地修改,一七五零年发表后声誉鹊起,文人们竞相模仿,形成了所谓的“墓园诗派”。此诗最初的写作动机是哀悼诗人在伊顿公学读书时的好友理查德•韦斯特,但纵观全诗,其内容明显超越了对某个具体人物的哀思。全诗通过对乡村一处寂静的墓地的描写,表达了诗人对乡土的感情,对默默无闻的农民的爱和同情,同时也流露出对大人物傲慢奢侈生活的谴责。当时英国的工业革命已经开始,诗人感觉到农村宁静淳朴的生活将受到破坏,但无可奈何,只好借诗歌来排遣忧伤。自托马斯•格雷以来,英国文学中的这种怀旧情绪久久挥之不去。格雷之后,有一大批英国作家,哈代、D.H.劳伦斯、T.S.艾略特、约翰•拉斯金和威廉•莫里斯等,表达了这样的眷恋乡村田园生活的旧情,似乎他们心目中“美好的往日”已经随着农耕经济和社会秩序的逝去随风而逝,只留下摆脱不掉的沉痛和忧郁:“怪人家无端走近它秘密的住家,/搅扰它这个悠久而僻静的领土。”同时,在诗中,诗人还思考了很多,有对流逝年华的反思,有对普通生命的歌颂,有对生死的追问。诗人哲理性地指出:不论生前多么荣华富贵,显赫于世,“前头都等待着不可避免的时刻:/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死亡对人人都是平等的,这一主题就使诗篇具有了普泛性。
      《墓园挽歌》的情调是浪漫的感伤主义,但艺术形式属古典主义,语言典雅考究,音韵优美和谐,诗行匀称整齐,令人百读不厌。托马斯•格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把“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完美结合,正应了克罗齐所言:“在第一流作品中,古典的和浪漫的冲突是不存在的;它同时是‘古典的’与‘浪漫的’,因为它是情感的也是意象的,是健旺的情感所化生的庄严的意象。”②在格律诗的王国中,诗人表现出了高度的诗歌灵性,可以任由自由的心灵纵横驰骋。
      这首诗很长,共有三十二个诗节,每诗节由四行五音步抑扬格诗句构成,隔行:韵,节奏舒缓,语调肃穆,哀思缠绵,为英语挽歌树立了四行体(elegiac quatrain)的典范。十九世纪作家斯温伯恩(Swinburne, 1837-1909)就曾评论说,以悼亡诗而论,这首诗在今后的世世代代里将永远无可置疑地独占鳌头③。全诗的结构可以简要概括为:第一至四节描写乡村黄昏的景象,第五至七节叙述逝去农人生前的生活,第九至十一节讽刺达官贵人的功名利禄,第十二至十九节为农民未能显露的才艺和善良的天性辩解,第二十至二十三节描写墓园的凄凉,第二十四至三十一节是诗人想象自己死后别人将会如何描述他,最后第三十至三十二节是诗人预先为自己撰写的墓志铭。
      诗人一开始用简单的几句话就神奇地把读者带进农村黄昏的景象中:
      
      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
      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
      耕地人累了,回家走,脚步踉跄,
      把整个世界留给了黄昏与我。
      
      苍茫的景色逐渐从[前消退,
      一片肃穆的寂静盖遍了尘寰,
      只听见嗡嗡的甲虫转圈子纷飞,
      昏沉的铃声催眠着远处的羊栏。
      
      只听见常春藤披裹的塔顶底下
      一只阴郁的柢枭向月亮诉苦,
      怪人家无端走进它秘密的住家,
      搅扰它这个悠久而僻静的领土。
      (卞之琳译,以下同)
      
      平静的乡村,爬满常春藤的塔寺,还有郁郁寡欢的猫头鹰;天将黑,四周萧瑟苍凉,月亮慢慢升起,牧人赶着牛群、羊群蜿蜒入村,农人劳作一天后迈着疲乏的步履归家,这些景象犹如风景画一般栩栩如生地、层层呈现在我们面前。第一节最后一行尤其不同凡响,其意境和气势颇与中国古典诗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异曲同工。除了视觉上的感受,这三节诗还勾勒出宁静乡村傍晚的交汇声响:晚钟深沉有力地在暮霭中回荡,牛群引颈长哞,似在呼唤伙伴,静止的空气中甲虫嗡嗡纷飞,远处还传来丁零零的羊铃声,真正是一首多音部田园交响曲。在这里,诗人用沉静哀婉的语调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或者是直接对自然对象进行描写,或者是通过对比,来反映诗人特定的心理感受。大自然成了展示人物情绪变化的背景。这是王国维所谓的“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
      诗歌首行“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用了一个“死亡”比喻,把夜的降临比作白天的死亡,从而为下文做了铺垫和渲染。诗人在暮霭中步入乡村墓园,墓园里生长着许多杉树,肃穆幽静。漫步荒冢之间,诗人哀悼那些死去的农人,那些“小村里粗鄙的父老”,感叹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生前那简朴无华、但充满温情的生活:
      
      在他们,熊熊的炉火不再会燃烧,
      忙碌的管家妇不再会赶她的夜活;
      孩子们不再会“牙牙”的报父亲来到,
      为一个亲吻爬到他膝上去争夺。
      
      诗中这些感性的意象使读者产生共鸣,与诗人一起为已亡人唏嘘不已。这些村民的人生简陋短促,终生默默无闻,但诗人警告那些雄心勃勃和有权有势的人不要嘲讽和鄙视他们:“光荣的道路无非是引导到坟墓”;这些乡野村夫的坟上没有纪念堂,没有悠长的廊道、雕花的拱顶,没有赞美歌、半身像和记载他们生平事略的石碑,但拥有这些“难道能恢复断气,促使还魂?”诗中用首字母大写的、抽象概念的“Ambition”和“Grandeur”表示上层阶级,暗示诗人有意识保持与其成员之间的距离。世上的名利不过是过[云烟,转瞬即逝。草木苦短,何来高低荣辱?如莎士比亚在《麦克白》中表达的思想:“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这些农人并不是天生愚笨或无能,他们中有不亚于弥尔顿的诗才,也有强过克伦威尔的领袖人才,但贫穷的生活条件使得“知识从不曾对他们展开,/它世代积累而琳琅满目的书卷”,从而“压制了他们高贵的襟怀,/冻结了他们从灵府涌出的流泉”,他们的才智还没有机会发挥出来就伴随他们进入坟墓,永远被埋葬:
      
      世界上多少晶莹皎洁的珠宝
      埋在幽暗而深不可测的海底;
      世界上多少花吐艳而无人知晓,
      把芳香白白地散发给荒凉的空气。
      
      这几句话很容易使人想起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诗人和评论家)对诗人本人的评价。托马斯•格雷一生只写了十几首诗,马修•阿诺德说这是因为“当时的伪古典精神就像刺骨的北风束缚了他的创造力,压抑了他的灵感,使他不能够呐喊”。诗人在诗中也在书写自己的人生。
      一方面,这些村民的命运不许他们“发挥德行”,但同时诗人认为没有知识也会“不许罪过有所放纵”。西方人对知识的感觉是很复杂的,他们不是把掌握知识看成绝对的好事。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Knowledge itself is power)。不过,我们译为“力量”的power还指握有权力(其实培根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还隐含着是否滥用权力的意义。基督教文化对知识的态度更是矛盾,夏娃在蛇形的撒旦的诱惑下偷吃禁果,导致人类失去乐园,受到死亡的折磨的神话,甚至透露出知识与罪恶、魔鬼的必然联系。十六世纪末马洛写的浮士德与魔鬼立约,前者为求知将灵魂出卖给后者二十四年。据此,诗人称赞这些默默无闻的人们不受诱惑,诚实劳作:
      
      远离了纷纭人世的勾心斗角,
      他们有清醒的愿望,从不学糊涂,
      顺着生活的清凉僻静的山坳,
      他们坚持了不声不响正路。
      
      由于贫困,农民虽不能发挥他们的才能成为伟大的政治家或文学家,但他们也没有野心、傲慢、骄奢和谄媚;他们虽然欠缺知识,却有德行和天良,他们拙朴自然、没有权贵的虚荣和丑陋。他们彰显了人性的真、善、美。后来,十九世纪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用本节首行“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作为他的一部威塞克斯小说的标题,译为《远离尘嚣》。格雷笔下的乡村生活是真正远离尘嚣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行在风中,乐在自然里。但到了哈代生活的年代,宁静的田园牧歌已被工业文明所搅扰,已被马修•阿诺德抱怨过的“现代生活这种怪病所具有的那种令人厌烦的忙碌和五花八门的目标”所代替。哈代以“远离尘嚣”作为小说的题目,宣布自己与工业化英国的格格不入。
      格雷本人就如同他赞颂的乡民,远离尘嚣,远离喧哗与躁动,一生恬淡,形同隐士。他出身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后来又在剑桥执教,知识渊博,但淡泊名利,大部分时间孤独地生活在剑桥大学埋头于研究。一七五七年英国桂冠诗人塞伯(Colley Cibber,1671-1757)逝世,皇室请他继任。但因这违背他不求荣华的本性,遂予婉谢。一七七一年诗人逝世后葬于白金汉郡(Buckingham Shire)Stoke Poges之地的乡村墓地,也就是《墓园挽歌》诗中所描述的墓园。诗中第二十四至第三十二节是他自己的写照:
      
      至于你,你关心这些陈死人,
      用这些诗句讲他们质朴的故事,
      假如在幽思的引领下,偶然有缘分,
      一位同道来问起你的身世――
      
      也许会有白头的乡下人对他说,
      我们常常看见他,天还刚亮,
      就用匆忙的脚步把露水碰落,
      上那边高处的草地去会晤朝阳;
      
      那边有一棵婆娑的山毛榉老树,
      树底上隆起的老根盘错在一起,
      他常常在那里懒躺过一个中午,
      悉心看旁边一道涓涓的小溪。
      
      他转游到林边,有时候笑里带嘲,
      念念有词,发他的奇谈怪议,
      有时候垂头丧气,像无依无靠,
      像忧心忡忡或者像情场失意。
      
      有一天早上,在他惯去的山头,
      灌木丛、他那棵爱树下,我不见他出现;
      第二天早上,尽管我走下溪流,
      上草地,穿过树林,他还是不见。
      
      第三天我们见到了送葬的行列,
      唱着挽歌,抬着他向坟场走去――
      请上前看那丛老荆棘底下的碑碣,
      (你是识字的)请念念这些诗句:
      
      墓志铭
      这里边,高枕地膝,是一位青年,
      生平从不曾受知于富贵和名声;
      知识可没有轻视他生身的微贱,
      清愁把他标出来认作宠幸。
      
      他生性真挚,最乐于慷慨施惠,
      上苍也给了他同样慷慨的报酬:
      他给了坎坷全部的所有,一滴泪;
      从上苍全得了所求,一位朋友。
      
      别再想法子表彰他的功绩,
      也别再把他的弱点翻出了暗窖
      (它们同样在颤抖的希望中休息),
      那就是他的天父和上帝的怀抱。
      
      这些陌生乡人的死使诗人思索自己的死亡,体会自己的死亡。十七世纪诗人约翰•邓恩有一段布道文很出名,他说:“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欧洲就少了一点;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刷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每一个人的死亡都与他人有关,每一个人的苦难都与他人有关。由乡人的死,诗人想象到自己的死。他希望自己像这些平凡的村民一样,日出即出,在大自然中劳作,与大自然亲密接触:“……天还刚亮,/就用匆忙的脚步把露水碰落,/上那边高处的草地去会晤朝阳;……悉心看旁边一道涓涓的小溪”;直到有一天不能再继续时便无声无息地淡出画面,永远安息在墓园里:“有一天早上,在他惯去的山头,/灌木丛、他那棵爱树下,我不见他出现;/第二天早上,尽管我走下溪流,/上草地,穿过树林,他还是不见。”“第三天我们见到了送葬的行列,/唱着挽歌,抬着他向坟场走去……”这样的一生,尽管“不曾受知于富贵和名声”,尽管也有不如意(“忧喜交织的此生”,“有时候垂头丧气,像无依无靠,/像忧心忡忡或者像情场失意),但自有恬静安宁的风景,令诗人心向往之。这几个诗节会给读者留下对于短暂人生的忧思:“你”,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虽然是一位尚处在花样年华的年轻人,但已长眠荆棘丛中的坟冢。
      在第三十至第三十二节,即诗人想象的自己的“墓志铭”中,诗人介绍说尽管出身微贱,却拥有知识,但他并不像上层社会人物那样利用知识追求“富贵和名声”。这样,他既不与上层社会同流,也与“小村里粗鄙的父老”不同,他是一位清贫、孤独、忧郁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他“真挚”“慷慨”,对农民坎坷的一生充满同情:“给了坎坷全部的所有,一滴泪”。他“关心这些陈死人”,理解他们:任何人都需要爱与尊重。尽管这个乡村墓园是个荒芜的被人遗忘的角落,但为了“这些尸骨免受到糟蹋,/还是有脆弱的碑牌树立在近边,/点缀了拙劣的韵语、凌乱的刻画,/请求过往人就便献一声惋叹”,因为“谁甘愿舍身喂哑口的遗忘”“辞世的灵魂还依傍钟情的怀抱,/临闭的[睛需要尽哀的珠泪”。他的关心从上苍得到了回报:“一位朋友”,一位关心他的“同道”,如同诗人对农民的关心。最后一节呼应第九节点明的主题:在死亡中,不同的人生归于同一,都怀着爱的“希望”,那就是“天父和上帝的怀抱”。由末尾的这个墓志铭可以体会到,在诗人的心目中,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应当具有什么样之悲天悯人的情怀。
      这首诗的艺术形式和内容的结合达到相当完美的程度。大声朗读英文原文,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诗人高超的诗艺,他十分巧妙地运用英语语音的表意性和音乐性来增加作品所表现的思想感情的强度和感染力。全诗在:韵方面绝大部分以长音词为韵脚,以烘托出全诗的哀婉情绪。但有时用短音词为韵脚,如第二十行“No more shall rouse them from their lowly bed.(再不能唤醒他们在地下的长眠。)及第四十一至四十二行“Can storied urn or animated bust /Back to its mansion call the fleeting breath? /Can Honour's voice provoke the silent dust, /Or Flatt'ry soothe the dull cold ear of death?”(栩栩的半身像、铭刻了事略的瓮碑,/难道能恢复断气,促使还魂?/荣誉的声音能激发沉默的死灰?/谄媚能叫死神听软了耳根?)这些诗行似是为了传达一种断然无可挽回的情绪。在词音方面,全诗双元音和长元音占多数,并且具有音乐性的重叠反复。它们出现在诗的每一行,一般每行二至六个。这些双元音和长元音音素易于拉长,使语言缓慢有力,当人们咏诵此诗时,由于舌的伸展迁回,可以尽情玩味这些长元音和双元音的弹性与柔性,感受到诗的文字所要表达的缠绵、忧郁的情感,因此语音与内容的表达和谐地达到统一。另外,这些双元音和长元音音素被置于重读音节中,所以诗中的气氛被渲染得更加浓郁。在以长音或双元音为重音的总倾向中,也间隔着短音,参差有致。如第一行“THE Curfew tolls the knell of parting day”中,cur-, to-, par-, day把回荡的钟声,黄昏时刻缓缓逝去的暮霭,完全烘托出来,而以短音knell安置在正中,衬出钟声每一击本身的短暂(虽然它余音如缕),同时使白昼一去断然不返的思想也暗示出来。除元音外,反复出现的辅音如[l]、[m]、[w]、[s]及其相似音[z]交叉营造出一种沉寂悲凉的气氛,非常切合哀缓的主题。总之,诗人将声音与表意文字相互糅合在一起来烘托诗的气氛,表达诗的内容。丰富的意象与语言形式互相映衬,使诗中“充满了能在人头脑中引起反响的意象,还能使每个人产生发自心底的回应”④。
      托马斯•格雷的《墓园挽歌》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回归心灵与自然的宁静淡泊的长画,这种艺术气质,正应了王国维的这句话:“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在这首诗歌的空间里,如果我们掠过那些典雅工整的格律诗行,掠过那些明晰流畅的文字,我们会被诗中的一种精神感动,那就是远离尘嚣的生命之歌。这样的生命平凡,没有喝彩、没有掌声,但坦然、充实,也有胜景,值得诗人放歌。
      (责任编辑:水涓)
      
      作者简介:张海霞,文学硕士,济南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及文学教学。
      
      ①杨周翰等: 《英国文学名篇!注》,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38页。
      ②转引自朱光潜: 《诗论》,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7页。
      ③④转引自吴景荣、刘意青: 《英国十八世纪文学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年版,第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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