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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金瓶梅》关于亲属制度的书写 亲属回避制度

    时间:2019-02-11 05:44:13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要:《金瓶梅》人物的亲属关系呈现一种畸形状态:如无父、无子,再如描述较多的干亲泛化现象。这种状态是作者出于愤世而安排的,以此来揭露作品人物的道德水准低下,通过人物最终的命运和结局揭示民间制度文化社会伦理功能的实质。
      关键词:《金瓶梅》 亲属制度 道德 伦理
      
      《金瓶梅》是一部由一家写及天下的奇书,“家庭是叙事的中心,家庭场景是主要场景和‘聚焦点’。家庭网与社会网相连,形成点面结合,家国一体的叙事格局。”①书中关于亲属制度的描述,更是直接透露出作者的愤激。
      作为意识形态之一种,亲属制度存在先,研究在后,“五六十年前中国学者已经开始用现代民族学观点研究汉族亲属称谓制度。当时费孝通、苗逸夫、郭明昆等老前辈民族学家就汉族亲属称谓制的特征及其所反映的社会现象提出了不少精辟见解,为进一步开展汉族亲属制的研究打下了牢固的基础。”②本文试从制度文化层面出发,在亲属制度这个角度讨论《金瓶梅》。
      
      一、家庭核心亲属
      
      家庭核心亲属应该是父母妻儿。西门庆的家庭有其特殊之处。
      (一)无父
      西门庆刚出场时作者就介绍他父母“这西门达员外夫妇去世得早”,在崇尚四世同堂、家族聚居的封建社会,这种家庭可谓门衰祚薄,受人欺负,但事实上小说中只见西门庆经常欺负别人,从来没有人倚仗家族的势力欺负过他。个中缘由,从社会环境来看,西门庆的活动范围是商品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城镇,而不是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村。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交易中的双方注重成本与收益,父亲所象征的出身与门第不再是决定因素。他长期混迹于市井间,传统道德观念淡漠,“我的爹娘俱已没了,我自主张,谁敢说个不字!”同时,因为西门庆深谙经济之道,以金钱换取权势,又进一步通过权势捞取更多的钱财,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这使得上至蔡太师,下至周围的帮闲篾片都深得实惠。西门庆不是靠父亲的荫庇得以发迹,自然也就没有人因为他无父而有所计较。
      但西门庆还是很看重亲属情谊的功效。没有兄弟,他可以自己制造精神的依靠,小说第一回的回目就是“西门庆热结十兄弟”;父母早亡,但他善于寻找比父亲更有能量的蔡京,第三十回,他给蔡太师送了一份厚重的生日贺礼,蔡太师就赏给了他一个金吾卫衣左所副千户、山东等处提刑所理刑的官职,居五品大夫。西门庆利用这一官职,结交了更多的官场人物,从而获得了更多的金钱,在蔡京又一个生日时送了更厚重的“二十扛金银段匹”,并得以认了“干爷”,在蔡京“独独请他一个”的酒席上口口声声自称“孩儿”(第五十五回)。这之后的西门庆更加狐假虎威为非作歹。
      西门庆的“父母双亡,兄弟俱无”,这使他很少受到传统礼法方面的教育,他的胡作非为也得不到来自长辈的规箴或约束。《金瓶梅》中几个主要人物,其家庭背景也都是从小就没有父亲。“小说中人物的‘无父’实际上是暗喻了‘理性’监督与禁锢的不在场状态。”③与《西游记》中孙悟空师徒师兄弟、《野叟曝言》中文素臣不同的是,西门庆的无父即无约束状态是转型期的特例,是作者为其邪恶性格形成所提供的特有的典型环境。
      (二)妻妾
      《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家庭貌似中国传统的一夫多妻的家庭。以民间传统的夫妻观来衡量,西门庆家亦有其特殊之处,由于西门庆的夫权至上,正妻吴月娘的实际地位下降,第五第六房妾潘金莲、李瓶儿实际地位得到提升。仅以住处而言,潘金莲和李瓶儿没有按照惯常的住宅等级入住在主体建筑,而是单住在花园内。每人三间楼,前面各有一个小院子,每家院子各有一个小门与花园相通。西门庆对潘、李二人这种居住待遇的安排,证实了她们的地位异于其他妻妾。以国家法律来对照,这是一个违法建立并且常有违法行为的家庭。《大明律》规定:“其民四十以上无子者,方许娶妾,违者,笞四十。”④西门庆一妻五妾的家庭格局,明显违背了当时的律例,但是在小说中却从来没有人追究过他。
      从闪电式地迎娶孟玉楼开始,西门庆这个“破落户”出身的投机商人不失时机地将婚姻作为一个特殊的致富方式,而他的妻妾也各自有着经济利益的欲求。吴月娘可以跟西门庆冷战,见面不交流不对话,但每天收纳西门庆拿回来的钱财一点都不含糊;孟玉楼不愿嫁尚推官的儿子作正房娘子,偏要嫁给西门庆作偏房,是因为唯有这个泼皮破落户才能帮她守住她与“贩布杨家”婚姻中的“手里有一分好钱”。《金瓶梅》中几乎找不到遵从礼教纲常、遵从传统伦理道德的夫妻,更多的是夫妻相处没有礼义廉耻,没有相互忠诚,有的是赤裸裸的物欲和色欲,可见由于商品社会各种因素的刺激,城市市民们的心态、观念也开始发生变化,追求世俗的享乐成了他们的向往。
      《金瓶梅》中对于妻妾在家庭中位置的描述,直接秉承了传统轻视女性的观念,原本应该是家庭主要成员的妻妾,低眉顺眼等同于奴仆,这才符合作者的评价标准,只有“淫妇”才指责丈夫,干涉丈夫的行动,如潘金莲被张大户送给奇丑绝伦的武大为妻,一面经常与张大户厮会,一面日日抱怨日日辱骂武大郎。伦常丧乱、尊卑失序更是成为西门庆家庭生活的常态。西门庆以“打老婆的班头,降妇女的领袖”闻名,他掌管着家庭的财产,靠马鞭子和拳脚降伏妻妾。而他的女儿西门大姐也是在遭受女婿陈经济毒打后气不过竟至悬梁自尽身亡。《金瓶梅》中的夫妻关系是不平等的。
      (三)儿子
      西门庆在子嗣观念上还是相当传统,没有儿子一直是西门庆的一块心病,作为嫡妻的吴月娘的压力当然很大。西门庆表面上对此事不言不语,但是且看:第十八回,潘金莲挑拨,于是,“西门庆与月娘尚气,彼此觌面,都不说话”,直到第二十一回中当他听到了吴月娘月夜扫雪烧香时的祷告――“不拘妾等六人之中,早见嗣息,以为终身之计,乃妾之夙愿也”,不禁大为感动,立即冰释前嫌。他曾将女婿看成半子,但毕竟没有亲情。陈经济与西门大姐的夫妻关系本来就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女婿陈经济因父亲陈洪受亲家朝中重臣杨提督的牵连,带着贵重财物到丈人家避风头。西门庆见财起意,一直到死不提归还之事,陈经济也一直敢怒不敢言。西门庆的众妻妾为了怀孕生子,也想尽了办法,潘金莲、吴月娘都暗暗服用了薛姑子、王姑子的所谓“仙方”,并且遵照嘱咐挑选日子与西门庆同房(第五十三回),因此还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后来吴月娘生下了儿子孝哥儿,“干生受养了他一场。到十五岁,指望承家嗣业,不想被这老师幻化去了”,“后就把玳安改名做西门安,承受家业,人称呼为‘西门小员外’。养活月娘到老” (一百回)。明清小说家对于作品人物的道德评判重要标准之一就是家庭人口多寡,宗族是否兴盛。西门庆幼子夭亡,遗腹子又被迫出家,没有真正意义上承继香火的后人,这是在伦理道德层面作者所能给予的最严厉的惩罚了。
      
       二、非核心亲属
      
      (一)姻亲
      《金瓶梅》主要人物的家庭大多残缺不全。西门庆上无父母,下无兄弟姐妹;李瓶儿的家庭情况语焉不详,花子虚的兄嫂只有揩油打抽丰、给西门庆添堵的份儿;潘金莲有母亲,但只是西门庆家有大事时走动的一个普通客人;孟玉楼无父母兄弟;吴月娘,只有兄嫂,而无父母,吴家兄嫂经济上拮据,西门庆一向对他们不够重视。就妻妾姻亲关系来说西门庆资源匮乏。
      但西门庆善于利用各种条件建造姻亲和类姻亲关系。女婿陈经济,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杨提督的亲家陈洪的儿子,西门大姐与陈经济的夫妻关系为西门庆接近官场、巴结利用官权提供了方便。通过这种姻亲关系,西门庆得以一步步接近朝中重臣,编织起庞大的官场关系网。这场婚事未曾详叙,倒是西门庆与蔡京管家翟谦亲家关系描述较为详细,涉及四回书。第三十回,翟谦要来保捎信叫西门庆帮他物色一个女子,第三十六回翟谦来信催要,西门庆与吴月娘谋划,直到第三十八回西门庆派人将伙计韩道国的女儿送到东京、翟谦回信,并彼此“亲家”相称。这一头亲事可能带来的收益,西门庆看得很准:“往后他在老爷面前,一力扶持我做官。”吴月娘也明白:“你替他当个事干,他到明日也替你用的力。”(第三十六回)
      (二)干亲
      干亲关系在《金瓶梅》中被描述最多,是最为错综复杂的一种虚拟亲属关系。对于这类关系,张竹坡曾有长篇评论,如:“……满前役役营营,无非于假景中提傀儡。”⑤表明了对这种关系的否定。而亲属资源较为匮乏的西门庆,干亲关系是须臾不可缺少的人力资源。而他身边的人们处置人际关系时,也与西门庆一样,采取实用原则,一切以对自己是否有利为度,至于是否道德伦理之类,一概置若罔闻。这种干亲关系以政治或金钱为基础,功利性极强。
      干兄弟和干父(母)子(女)关系在《金瓶梅》中描述比较多。西门庆曾结拜十兄弟,按江湖规矩兄弟如手足,彼此相处应当“义”字当先,但是他以及他的那帮兄弟们热结的出发点是一时的欢愉或者经济目的,并不按照道德准则行事。西门庆置自古以来流传的“朋友之妻不可欺”民间规则于不顾,对于“兄弟”们身边的女人一个也不放过。花子虚是他结拜的十兄弟之一,但是西门庆勾引兄弟花子虚之妻,还用计将花子虚气死,直至最终霸占李瓶儿;为了在政治上有所依傍,西门庆费尽心机终于做了蔡京的干儿子;同样的逻辑,西门庆也成为一些社会地位比他低或有求于他的那些人的干爹,瞎子妓女还拜恩客西门庆的大夫人吴月娘为干娘。
      颇有讽刺意味的另一个干亲关系是西门庆与王三官。招宣王府的王三官在外吃喝嫖赌,败坏家风,西门庆收王三官做义子,受林太太之托管教这个花花公子,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西门庆却与王三官母亲私通,王三官嫖的妓女,恰恰是西门庆包占的李桂姐,而李桂姐又是吴月娘的干女儿。作品为了揭示人物道德沦丧,用了反衬手法,小说第六十九回描述了招宣王府环境:“灯烛荧煌,正面供着他祖爷太原节度使郐阳王王景崇的影身图……迎门朱红匾上‘节义堂’三字,两壁书画丹青,琴书潇洒,左右泥金隶书一联‘传家节操同松竹,报国功勋并斗山’。”在这个高贵庄严、肃穆雅洁的地方,西门庆与王三官母亲干的却是伤风败俗的勾当。
      三、仪式
      结干亲:《金瓶梅》描述的“结干亲”多有仪式,其中,最隆重的是“西门庆热结十兄弟”。“兄弟”十人,无非耍钱饮酒,嫖赌齐行。仪式本来不但是记号,是“象征”,而且还应是一定的思想、规范和观念的物化体现,而西门庆策划这个仪式,是出于商人的功利心:“明日也有个靠傍些。”原本那种在结义过程中的神圣、庄严感,在这里只不过是敷衍了事的形式,只是一场闹剧。
      婚礼:《金瓶梅》中,西门庆几番娶妻纳妾,他的几房妻妾又先后分别婚嫁,关于婚嫁的描写甚多。作品所描述的婚嫁礼俗虽多,作者却没有描写完备的结婚仪式,更没有铺叙最热闹的场景,这与作者对作品人物的厌恶有关。我们从作品的描写可以看到,明代寡妇改嫁,可自行主婚,像王婆和李瓶儿都提到“幼嫁(或先嫁)由爹娘,后嫁由自己”,“古来叔(兄)嫂不通门户(不通问)”,都是此理。孟玉楼第一次再嫁,是亡夫的姑妈做主,亡夫的弟弟送她与西门庆成亲。孟玉楼第二次再嫁,是因吴月娘“甚有张主”(第91回)。相沿成俗,礼律形同虚设。与此相应,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等再嫁,其婚礼仪式完全程式化,既不庄重,又无喜庆。
      葬礼:《金瓶梅》描述的葬礼,程序与明代官修丧礼《大明会典》所载丧礼程序大致相同。寒微的有武大郎、宋惠莲,火葬;凄惨的有潘金莲,横死之后稿葬;奢华的有官哥、李瓶儿、西门庆,是厚葬。官哥是童葬,按例不必举行任何仪式,葬后也不应专门祭祀。但官哥死后,有人吊丧,有和尚诵经,晚夕有人伴宿。出殡时动清乐,“有八名青衣白帽小童,大红销金棺,与雪盖、玉梅、雪柳相随”,且有“大红铭族”,葬地有其墓位并有日后的祭祀。李瓶儿之死与丧事,作品从六十二回“西门庆哭李瓶儿”后半回开始,一直写到六十五回“吴道官迎殡颁真容”上半回,用了四五回的篇幅极其铺张地描绘。这个葬礼混杂了儒释道三教的程序和习俗,混乱嘈杂,不堪入目。
      西门庆对于诚信、遵礼等民间制度的实质性内容大不以为然,他注重的是仪式所能带来的绩效。尽管民间制度的传统在某种程度上被遮蔽了,却依然在他意识深处绵延,不时地在某些重大的场合决定其行为方式。民间制度往往已根植于人们的意识之中,一般情况下人们遵守它经常是一种潜意识的行为,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西门庆却总是出于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来决定对待制度的态度。因此我们就能看到他借用民间制度物化形式的外壳的做法。他一向以唯利是图定势思维的理解方式对待善恶果报、看待民间礼俗仪式的作用。他相信钱可通神,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冥冥之中的力量会为他网开一面。西门庆的这种自信、自得,与长期以来人们对商人的轻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正是《金瓶梅》作者极其愤怒的地方。
      《金瓶梅》的作者则笃信仪式的作用,作品以西门庆因将仪式游戏化而未曾获得神护佑来强化人们的信仰。西门庆以及潘金莲不信报应,表现了一种信仰危机,这种信仰危机是对规定性、强制性和群体参与的否定,在他们那里,因为闹剧式的仪式使得原本的意义流失、丧失,意味着道德指向的空缺和秩序的丧失,传统仪式的内涵已经无可挽回被颠覆,《金瓶梅》的作者对此痛心;民间制度一般是经过人们长期互动选择演化而成,若有意违反并没有专门的组织加以明确的量化惩罚,成员遵守制度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旧的仪式遭到破坏,应该启动另一套仪式程序来规范和强制人们的行为,以便重新确认意义的存在和重建社会秩序,可作者又无能为力。
      
      注:关于亲属制度,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亲属制度是指建立在婚姻、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一定范围内人们相互称谓的体系,它反映人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和权利义务,是一定家庭形式内实际亲属关系的记录。另一种观点认为,一定社会中经济基础对亲属关系的要求必然会在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中相应地表现出来,这些要求既表现为有关亲属的意识和观念即亲属观,也表现为由有关亲属的各种社会规范所构成的制度即亲属制度。”(翟桂范《完善我国〈婚姻法〉亲属制度的立法构想》)笔者赞成后者并基于这种观点展开讨论。
      
      ①王建科. 论《金瓶梅》中西门家族的社交圈及其叙事张力[J].明清小说研究,2002(4):126.
      ②[苏]刘克甫. 略论亲属制度的演变规律[J].民族研究,1990(4):37.
      ③刘旭峰.“心学”与“无父者”[J]. 语文学刊,2009(5):11.
      ④怀效锋点校,大明律,卷第六户律三,“婚姻・男女婚姻・妻妾失序”条[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2:59.
      ⑤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207.
      ⑥朱一玄编:金瓶梅资料汇编[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1:1416.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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