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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寻绝域之大美|追寻古诗词之美

    时间:2019-02-12 05:43:1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关键词:红柯 西部小说 新疆 生命力   摘 要:红柯的西部小说主要是关于新疆的系列小说,他认为新疆是他理想中的新大陆,代表着一种极其人性化的生命存在。他的小说肯定的是“人物身上原始的东西、动物性的天真和淳朴”。在这个放逐抒情和美的时代,红柯依然相信诗意的存在,相信爱、梦想、自由、渴望对生命的意义。他将这些称为绝域的大美,生命在那里保持着高贵和美好,是我们灵魂的栖居之地。
      
      红柯是新疆大地和文化的又一个进入者,1985年秋天,他放弃了高校的编辑工作,带着十五箱书西行八千里来到天山北麓的小城奎屯,在新疆辽阔的土地上生活了十年。1995回到陕西后,他开始创作关于新疆的系列小说。对这片土地他饱含深情,认为新疆是他理想中的新大陆,代表着一种极其人性化的诗意的生活方式。“草原大漠绿洲形成它自己的生存方式。生存在这里就是一种至真至善。”①这样的生命存在显示了生命的高贵和美,映射出神性的光芒。
      红柯着意挖掘人物身上的原始的东西――血性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无法用“善”和“美”来定义,是一种生命意志,一种具有强悍意味的生命本身存在的力量。这点在《西去的骑手》中,对马仲英和盛世才的描写最能体现。他要表现的是这两个人物身上、在历史故事中间寓含的自然精神和生命意志。马仲英是草原上年轻锐利的鹰,盛世才是老奸巨猾的狼。一西北汉子,一东北汉子,他们身上都有强劲的悍厉之气,两人相碰,撞击出新疆大地上的腥风血雨,历史上留下了他们叱咤风云的身影。历史的尘埃落定,单调的历史记录,只剩下平淡的陈述,红柯用文学的笔复活了他们面影和灵魂。
      红柯用浪漫主义手法塑造马仲英这个民间草莽英雄。马仲英17岁时揭竿而起,率领起义的民众攻城掠地,人称“尕司令”。他曾和冯玉祥的西北军激战于甘、青、宁数省,兵败后远走新疆,与盛世才的部队战于大漠荒原,他依靠战马和马刀这些冷兵器对抗着苏联哥萨克骑兵师现代化的飞机和坦克。小说极力书写马仲英非凡的精神意志力量,卓越的军事才能,历经劫难而不死的传奇故事,使之成为一种上天赋予的某种精粹的精神意志的代表。马仲英率领他的马队在瀚海纵横驰骋,迅疾如风,飘忽不定,穿越“死亡之海”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如同儿戏,那阵阵壮怀激烈的蹄声,成为现代史上古典英雄神话的绝响,这个神话的主人公马仲英是耶律大石、成吉思汗等中亚草原英雄最后的传人。他肯定的是马仲英身上强健的生命力,“那种残酷的雄性之力”,彰显的是其坚忍不拔的生命意志和粗犷豪放自然率真的人格精神。这种生命力来自西部大地、山河草原黄沙的熏陶和培养,也是西部回、汉、维、哈萨克等多元文化孕育而出的,没有传统政治文化的污染,具有山川自然之子耀眼的自由之美,率真之美,神奇之美。
      相比之下盛世才要比马仲英复杂得多,他“是成熟而腐朽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造就的乱世枭雄”,精通政治谋略,凭借过人的意志、过硬的军事指挥才能和超常的“忍耐”之术以及一次次血腥的政治清洗,成为新疆的独裁者。但是当他从一个标准的军人蜕变为无耻的政客和阴谋家,东北男人身上的血性和强悍之气也丧失殆尽。面对马仲英这样的对手,他感到了彻骨的恐惧和不安。即使马仲英最终死在遥远的苏联,他彻底消灭了马仲英的部队。他都没有勇气听马仲英留下的录音资料:“督办呆在暗室里,打开机子,��啦啦一长串嗓音之后,是大片空白,马仲英咳嗽一下清嗓子,督办跳到墙角,在马仲英的声音出来之前督办的手准确有力地按在开关上,摁了好久,直到马仲英断气……督办又试着开了几次,每次都在马仲英的咳嗽声中中断,督办的手迅如猛禽,完全是一种自卫本能。”②盛世才用政治策略和阴谋诡计赢得了战争最后的胜利,虽然年轻的鹰败给了老辣的狼,但鹰留给对手的冲击和恐惧终身的,录音机上马仲英的咳嗽都让盛世才心惊肉跳,他连倾听骑手声音的勇气都没有。这里红柯要张扬的还是马仲英那样的植根于大漠荒原的生命野性,粗犷、豪放的男性气质。盛世才的强悍,透着政客的阴骘,野心家的狡诈与残忍,这和马仲英身上的坦荡与豪放形成鲜明的对比。马仲英是如同项羽那样壮烈的失败了的英雄,但他们都是灵魂不朽的俊杰;而盛世才则透着传统政治文化腐朽黑暗阴森的气息。所以马仲英身上寄托着作家对理想生命状态的想象和期待。
      但是马仲英身上的原始生命力是极具破坏力的,历史资料记载他“屠湟源,百姓死难二千四百;屠永登,百姓死难三千;屠民勤,百姓死难四千”。马仲英来自民间草莽,他的要求是生存层面的,这就导致对暴力的推崇。为了实现自我的意志,而不惜违背一切道德准则。红柯看到了这种原始蛮力的危险,他在寻找一种力量改变这种血腥的暴力。在《金色的阿尔泰》中,他让高贵的阿尔泰山征服了中亚草原最伟大的英雄成吉思汗:“阿尔泰改变了大汗的心性。当他策马走过大军时,他从骑手与骏马的神态里感受到一种新的东西,一种超越强权的膜拜。直到现在,蒙古人才从灵魂深处衷心地拥戴他。大汗被这种神圣的东西感动着。……一颗豪迈而勇武的雄心一旦放出美丽的光芒,就会产生震撼世界的力量。”③在这里,成吉思汗不再执迷于刀剑和长矛,阿尔泰山的高贵和美唤醒了他柔软的心性,而汉族老妈妈赠送的麦苗,让他发现了柔弱的力量。这个中篇,在讲述“人类征服世界,而又被作为自由、纯美的大自然所教化,在他的心中注入柔弱而强大的生命力”④。小说中红柯把195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营长率领他的部下进入阿尔泰地区开始垦荒的过程与1204年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铁骑开进阿尔泰草原的历史做了并置讲述。一反《西去的骑手》的粗粝与强悍,小说极力描写阿尔泰群山草原的诗情画意。西去的骑手中的火红的落日,起伏的群山,浩瀚的戈壁荒漠,既是骑手纵横驰骋的自然环境,又是作品弘扬的强悍生命力的表征。在阿尔泰,大地与天空构成的美景,成为一种原始的、柔美的、母性的力量,从外部世界和内心世界对世界上那些最勇敢的征服者施加影响,唤醒了他们身上善良的天性。人类身上原始蛮力的破坏性被转化为生机勃勃的创造力。人在自然面前,发现了完整的自己。生命不仅仅是在屠杀和毁灭中实现价值,生命更是一种创造力,创造生命,丰富大地,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生命是柔弱与强壮的统一体。阿尔泰的风光洗涤了人们内心的污浊和悍厉,使之恢复了金子般的朴实和纯真,生命就是像麦苗一样在大地的怀抱中生长壮大。生命来自泥土,小说中的女性都是土地柔美、原始的母性力量的化身。这里红柯就是在探索生命如何存在,怎样存在。怀着对天地万物的敬畏之情存在,顺应本性保持生命的高贵和美,这就是他的回答。
      如果说柔弱而又强大的生命力是生命的质地,那么爱、自由、渴望和梦想就是生命的光辉。20世纪90年代是抒情离我们很遥远了。红柯依然相信诗意的存在,相信爱、梦想、自由、渴望对生命的意义。他将这些称为绝域的大美,生命在那里保持着高贵和美好,是我们灵魂栖居之地。他的小说肯定的是“人物身上原始的东西、动物性的天真和淳朴”⑤。正因为此,红柯小说中的人物大多洋溢着动人的纯真之气,是朴实率真的自然之子。
      《阿力麻里》中少男少女的初恋,清新迷人如秋天芬芳的苹果。阿力麻里是苹果城的意思。在飘满苹果香味的果园和农舍,翔子和米琪朦胧的情感就如原野上绽放的野花,摇曳多姿。两个纯真的少男少女在一起喝奶茶,嗑葵花子,吃带果霜的苹果,骑马,到河里抓鱼,都是些日常化的生活场景。米琪带点野气的率真,朴实健壮的翔子有点木讷的个性,都通过对话、行动、心理描写展现出来,是书写边疆小儿女热烈清纯的恋爱的欢歌,也是一曲动人的人性的赞歌。少了《边城》的哀怨和忧伤,更多的是健康生命的欢乐、明朗和热烈。小说写青春本能的爱欲,应和着自然的节律,一派清纯自然。结尾写翔子征服鲟鱼,满含着对米琪的爱欲,也展示了他健康强健的体魄,旺盛的生命力。战胜了鲟鱼,也得到了米琪的爱恋。“这其实是原始雄性求偶意识的复萌,是天山脚下广袤原野才洋溢着的人与自然、男女两性合一的心理欲望的展现。”⑥《靴子》写一个丫头对哈萨克骑手的暗恋。他将人物形象和内心情感的描写与草原、大地的美好想象融合起来,“她的花裙子全是金黄和玫瑰红,就像草原菊和野玫瑰。靴子跟马一样去过许多草原;山里的草原,大漠深处的草原,镶在海子边的草原,靴子喜欢草原菊和野玫瑰,那种金黄和艳红是靴子踩出来的。……靴子穿过戈壁荒漠,靴子走进草原,在辽阔草原的至极之境,就是这个女人和她柔软的怀抱。”这些美好的景象升华和净化了人们的心灵世界,绝无故作姿态的欲望的挑逗,情感纯净、明丽,在草原大漠,一切都以生命的本性呈现出来。
      在红柯笔下,那些保持了梦想、渴望、自由的人是真正的自然之子,生命因为这些而充满了耀眼的光辉,呈现出高贵的神性和美。《奔马》这个短篇更是写得元气淋漓,小说中的他是一个司机,开着他的崭新的“东风”车跑遍了伊犁塔城阿尔泰,跟开飞机一样驰骋在北疆。可是一次在去伊犁的路上,在风景如画的果子沟,一匹大灰马将他和他的车远远的抛在后边。从此开车和马赛跑成为他的渴望,这几乎就是一个现代的童话故事,一辆汽车和一匹马的赛跑,大灰马要将他和车“彻底摆脱沥青的束缚,回归于纯粹的速度。那是草原给予生命唯一的神力”。可是车轧断了大灰马的后腿。这又是个寓言。揭示没有童话和神话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生存已经远离了自然,远离了纯粹的速度――草原给予生命唯一的神力。红柯在继续着人类童年的渴望和梦想。他笔下的司机和他的女人,都感受到了骏马带来的生命的活力。“在那样的夜晚,在一切消失之后,马静悄悄来到他身边,他身上的骨头嘶嘶燃烧,血液泛起泡沫,他整个人就像海子里的水,他沉醉于某种感觉,他甚至没注意到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马唤醒的是潜藏在他身体深处的生命激情,强烈的生命意识。马是自然神秘的暗示,女人是在骑了草原上的红色种马之后,生殖的本能欲望苏醒。他们在马的启示中,洞察了生命存在的本相,体悟到生命本真的欢乐和喜悦。红柯反复书写司机无论出车还是在市内,感受着从大地深处飞蹿出来的神骏,它清晰的形象和神态,甚至它血液流动的声音都能听得见。在女人生孩子的时刻,他听见了婴儿的啼哭,和骏马的叫声浑然一体,悠长而飘逸,他看到“这回,从大地深处蹿出的是一匹儿马:雄壮、飘逸而高贵”。《奔马》是红柯最早引起文坛反响的作品。他写的是生命意识、生命激情在马的感召下的苏醒。新疆作为人物生活的自然、社会背景,草原骏马成为自然启示的载体,揭示现代物质文明的丰富并不能解决人类心灵的问题。汽车这里的意味是复杂的,它带来风驰电掣的速度感,但是这种机械文明的产物“邪劲十足”,它摆脱了驾驶者的控制,我们被人类自身创造的物质羁绊――马达的隆隆声遮蔽了心灵与自然的应和之声。我们驾驶它,但我们又被它奴役和束缚,汽车的喧嚣盖住了生命本身的歌唱。
      边地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人物个性的淳朴和单纯,那些保持了自然本性的人物,表现出与自然的启示息息相通,实现了自然环境和个体精神气质的和谐统一,显示了灵魂的高贵和生命的神性光芒。新疆之于红柯文学创作的意义是毋庸讳言的。红柯承认笔下建构的是“文学的新疆”。但是“想象力必须有一种现实基础。新疆的十年就构成这种基础。……我小说的人物,是有垦区这个大背景的。……在这里,是一种内地没有的诗性的世界,这就很容易进入小说。不但语言方式、结构、立意都是诗化的。个人与环境的融合与认同就是足以形成一个自在的世界”⑦。新疆辽阔的地域空间,独特的社会结构为这种诗性的自足世界提供了物质基础。新疆的美,在红柯看来是这里的人生活空间的辽阔,空阔的地域环境比较容易显示生命自己的本相。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组合建立的新城,较少血缘纽结的复杂人际关系,不同地域、民族的人聚集在一起,综合了各民族最好的生活方式。由此形成的新疆气质的内涵就是质朴明朗、热情纯真,更多的保留了人之本性。这些新疆经验又经过他的提炼,集中到某些领悟和保持了自然神秘暗示的某些个体人物身上,就更集中更纯粹更富有诗意。红柯和世界的紧张性关系,通过对文学新疆的书写得以缓解。
      远离新疆之后,他在中原文化和新疆文化的对比中,发现新疆异质文化之于中原文化的意义,之于人类生存的意义。所谓大美在绝域,是因为那里提供了人们保持了生命本性的环境和氛围。他对绝域大美的判断也是对单纯追求物质现代性的一种质疑,是对城市人精神困境的一种探索。他用边疆理想的生活范式为生命的存在提供了一种诗意的想象,自1996年《奔马》在《人民文学》重点推出,红柯持续不断的探索“绝域之大美”。他说,“大漠之美,非人力而能为,正因为如此,我才诚惶诚恐地把更美的东西一再推后;美是一种敬畏,如长生天,覆盖于我们的头顶之上……”⑧红柯不断地书写“大漠之美”,就是在探索绝域大美的丰富和复杂,在努力地追寻和接近绝域之大美。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简介:陈 静,文学博士,长江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① 红柯:《神性之大美――与李敬泽对话》,《敬畏苍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0页。
      ② 红柯:《西去的骑手》,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5页。
      ③ 红柯:《金色的阿尔泰》,新活力作家文丛红柯卷《太阳发芽》,山东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232页。
      ④ 耿占春:《主体:一个假定》,《小说家》,1998年第5期。
      ⑤ 红柯:《真正的民间精神》,《敬畏苍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⑥ 赵德利:《拓展新的审美空间》,《小说评论》,1999年第5期。
      ⑦ 红柯:《神性之大美――与李敬泽的对话》,《敬畏苍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6页。
      ⑧ 红柯:《文学的边疆精神》,第279页,《敬畏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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