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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国家通用语音心得体会 关于司法为民心得体会推荐

    时间:2019-03-16 06:38:57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篇一: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学习公正司法保民生的心得体会

      兴义市人民法院捧乍法庭 陈海元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要维护人民权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如何认真贯彻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关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的精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是摆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确立更加鲜明的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的司法宗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广大法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司法宗旨是什么、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哪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有哪些等一系列问题开展大讨论,以进一步统一司法思想,打牢思想根基,坚持司法为民。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改善民生是全党、全国、各民族、各条战线的共同的重任;要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明确人民法院在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中所处的重要地位;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明确审理案件是改善民生的一步棋,把改善民生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树立继往开来从头越的观念,照“镜子”找差距,树立人民法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任重道远的思想。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发扬光大优良的司法作风。作风正,民心顺。人民法官要有亲民爱民的作风,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视人民利益重如山,

      甘为人民的孺子牛;要有便民利民的作风,说话办事多为百姓想细一些,想深一些。要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倾听其诉求,把道理讲透彻、把法理讲明白、把矛盾化解彻底;要热心为群众办好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送给百姓。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以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强化服务民生的司法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摸清群众对法院工作真实的、具体的期待,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切实解决问题、实现群众期盼的服务民生举措。要继续总结和完善长期积累的就地立案、巡回办案、假日法庭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把司法温暖送到百姓心中。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追求更加和谐的司法效果。民生司法,绝不是一句赶时髦的口号,而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使命。各级人民法院要增强民生司法的使命感,按照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承诺。

      篇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心得体会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心得体会 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大法宝,也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重要法宝。我们过去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思想的不断解放;完成新阶段的目标和任务,更需要继续解放思想。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中,人民法院如何通过解放思想活动,更新司法观念,创新司法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大显身手,值得我们深入探索。 一、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解放思想的目的和核心。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开展审判活动。审判工作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严格依法进行。那么,从事审判工作的人民法院是否有必要解放思想?回答是肯定的。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必须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条主线进行。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法官手中的审判权也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用好权、办好案,为老百姓排难解忧,也就是说司法要为人民服务。偏离这一条主线,司法就背离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背离其根本宗旨。这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不通的。人民法院解放思想不坚持“司法为民”的指导方针,

      就会导致胡想蛮干,违法办事,践踏法律,严重损害法律的尊严。前些年的解放思想活动中,一些法院没有根据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况和特点,认为解放思想就是敢想敢干多收费、搞创收,不少人民法院还开办公司,参与经营,并产生各种经济纠纷,严重偏离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和要求,严重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这些沉重教训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必须围绕“司法为民”这一主线,把解放思想中提倡的“敢想敢闯敢干”与“依法、科学、责任”结合起来,在合法、科学的尺度内负责任地、扎扎实实地干起来,经得起人民的评议和历史的检验。这才是人民法院真正的解放思想。

      二、坚持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解放思想的着力点。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核心和本质,也是司法的终极追求,更是司法为民的前提和必然;只有实现司法公正,才有可能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惠及老百姓。这些年,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对司法公正的不断追求,从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实践司法公正,取得可喜的成效。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准确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人民法院当前的司法公正水平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因素还不少。我们必须借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契机,深入分析当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因素,通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审判工作规律;

      树立司法公正的理念,投入更大的决心、勇气、精力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实现的问题,千方百计破解制约司法公正的难题,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实现解放思想的真正目的。我们要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克服司法审判活动中因循守旧思想,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克服自满保守思想,增强危机忧患意识;克服狭隘封闭思想,增强开放和作意识;克服片面发展思想,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这几个方面思想解放成果落实到审判实践中来,就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主线,运用科学、发展、开放、创新、为民的观念来理解法律,在解释和运用法律之中赋予时代价值观念,使法律的适用显得更加合情、合理,使法中有真情、法中有真理,真真正正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评价;就是要不断提高司法效率,“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要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就是要在诉讼中加强调解和协调工作力度,使被喻为东方司法之花的调解制度在化解矛盾、和谐诉讼、构建和谐社会中开放得更加艳丽多姿;就是要 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他们提供更加方便、文明的诉讼环境,尊重他们的人格,倾听他们的呼声,为他们伸张正义。这才是我们所要的解放思想。

      三、深入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解放思想的具体措施。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我们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服务于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之中,体现在司法改革的力度和成果上。当前,我区各级法院要着重抓好审判委员会、立案工作、级别管辖、审判监督工作、执行工作、案件管理和质量评估体系、法官助理制度等七方面改革。在改革中逐步完善案件管辖制度,避免外界干扰,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突出审判委员会的最高审判组织特征,推进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完善便民措施,及时准确依法立案,防止诉权滥用,浪费司法资源;建立和完善案件的监督和考评机制,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要把握好改革的原则、方向、标准和重点。在改革中要坚持党的领导,从我国国情出发,从我区实际出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改革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的愿望,必须鼓励人民参与,倾听人民呼声,必须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和评判。总之,要通过改革,优化司法职权,规范司法行为,建设符合我区法院工作实际,符合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审判工作机制,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

      四、加强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解放思想的重要保障。 解放思想和队伍建设是相辅相承。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实事求是,客观地了解当前人民法院队伍现状;才能打破论资排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于现状、固步自封的旧框框,建立切实可行的队伍建设机制,改善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完善法官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惩戒并重的廉政惩防体系,完善队伍的选拔运用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位置。让德才兼备、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充分激发队伍的活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专业文化、道德修养等多方面素质。只有解放思想,才能保持和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秉公裁判的司法优良传统;才能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生、横、冷、硬、摊的衙门作风,使队伍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人民的信赖和拥护,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实现。队伍建设好,队伍的思想就更加活跃,干警素质更高,更能主动学习,开动脑筋,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这样又有利于我们解放思想。毕竟解放思想是一项长期的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解放思想将永远伴随我们对客观世界改造的全过程,不可能一蹶而蹴。要深入持久地解放思想,必然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来做保障。

      篇三:学习执法为民心得体会

      技术科 刘大毅

      “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对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说,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坚持和作中要坚持和贯彻“执法为民”。

      首先,执法为民,必须牢记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人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也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常言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只有时刻把群众装在心中,才能切实解决党同群众的关系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才能避免出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局面。一是要热情服务群众,主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老爷作风。二是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难,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毫不懈怠。三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摆不正与群众的关系,甚

      至把自己摆在群众之上,自以为是,盛气凌人,肆意妄为,其后果轻则脱离群众,重则损害群众,必然受到历史规律的惩罚。“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这是郑培民生前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四是正确处理群众观点与群众个人意愿的关系,执法为民并不意味着凡事都要满足群众个人的意愿,我们要在法律的约束下纠正群众个人错误的行为。

      其次,执法为民,必须树立廉政意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为政清廉、无私奉献,才能真正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检察干警必须用正确的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畏艰难,励精图治,勤勤恳恳为人民谋利益。要严以律己,克己奉公,与群众同甘苦、共命运,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把权力作为获取个人名利的工具。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尤其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防微杜渐,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

      再次,执法为民,必须强化监督机制。阿克顿勋爵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建立立体监督体系,通过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新闻出版界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以及法律监督来确保不产生滥用权力和腐败的现象或降低其发生率。充分发挥各种不同监督的作用;大力拓宽民主渠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依靠广大群众实施有效监督;抓紧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变事后监督为事中和事前监督,重点是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和不良行为;坚持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各级领导干部个人而言,则要强化自律意识,加强个人修养,切实做到慎独、慎

      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接受党内监督,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法律监督。

      篇四:公正执法 忠诚为民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县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2月28日下午2点在我县行政中心东附楼四楼报告厅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暨“公正执法、忠诚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了自己身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

      “忠诚”是司法行政人员的政治本色。要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民”是司法行政人员的宗旨理念。群众满意不满意,就是检验执法活动的根本标准。我们要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公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追求。司法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守不住,人民群众自然会对司法机关失望,甚至对党和政府失望。

      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政治素质,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我们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不动摇,努力做到“四个在心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自觉实践者。根据领导的要求,准确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在工作中既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又要善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增进群众感情,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和涉诉信访等突出问题,使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行使诉讼权利、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的司法行政部门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

      三、提高执法能力,努力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勇敢捍卫者。坚持学习,自觉学习,既向书本学习,又向群众学习,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提高认识和

      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篇五:街道司法所转变作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心得体会

      —— 明仁街道司法所为民服务心得体会

      近期,明仁街党工委积极开展了“转变作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明确目标、突出特色,以活动为创建平台,转变机关作风,强化为民服务,争先创优,以为民服务为工作重点,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我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专业素质等方面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学习,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做出自己应尽的工作和义务。以下是我此次活动心得体会:

      一、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思想作风。

      作为一名司法调解员,我必须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从思想上、行动上彻底抛弃学生的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转变思想作风。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对效能建设认识不到位,要做好这项工作就无从谈起,必须把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摆到突出位置,贯穿效能建设的始终;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其他作风问题的关键环节。要转变自身作风,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只要思想打牢了,素质提高了,工作作风才有根本性的转变。因此,要把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作为转变作风的治本之策,通过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民理念,切实服务于街道建设。

      二、以人为本,为民服务。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调解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转变思想,扎根基层,要把群众冷暖系心头,关心群众,体贴社区居民,哪里艰苦到哪里去,哪里群众有困难就奔向哪里。能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是做好司法工作的根本。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的大局,作为一名司法调解员,我们要 “心里装着人民,工作依靠人民”,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经常与人民进行沟通与交流。凡是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且有利于经济发展,我们都要大胆地探索和试行,千方百计用足用活政策,形成政策“洼地”。

      三、突出工作特点,全面创先争优。

      1、结合实际,坚持在提升能力中创先争优。

      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真正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修养。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学习,使学习不流形式、不走过场。

      2、突出重点,坚持在转变作风中创先争优

      结合自身大力弘扬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团结拼搏的精神,使队伍战斗力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显著提升。

      3、以人为本,坚持在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

      司法调解员对的是社会最基层、最复杂的群体,生活水平能否得到提高,经济能否得到发展。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工作业绩在基层创造,干部作风在基层锤炼,机关形象在基层提升”,

      以实际行动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经常开展“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的相关活动,倾听民生,了解民意,掌握民情,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愿、所求、所难。时刻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全区经济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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