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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银行证券混业经营的现状与对策

    时间:2020-04-26 05:20:1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一、我国银行证券混业经营发展现状

    (一)银行证券公司进行基金托管

    随着我国金融领域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不断开放,银行的业务范围也开始扩大。传统的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存款、贷款和汇兑三个方面。在证券业繁荣发展的刺激下,我国的银行也开始涉及证券领域,其中最为深入的证券服务业务就是基金托管。比如中国工商银行开发了基金开元,中国建设银行开发了基金金泰,交通银行开发了基金华安等。

    (二)银行为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依赖于大量稳定的资金,而银行作为最稳定可靠资金源,势必成为证券公司的依托对象。同时,银行依靠强大的资金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主宰着证券公司的运作。在证券公司兴风作雨的背后,始终存在银行的幕后影子。例如,华夏证券首先与中国工商银行合作,拉开了证券公司通过商业银行来募集资金的先河;国通证券与中信实业银行之间,湘财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之间,也纷纷进行合作。

    (三)银行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清算方面的服务

    银行与证券公司在资金清算方面的合作是双方之间的优势互补。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先进的软件设备,能够为证券公司提供更准确而快捷的资金清算服务,节省了证券公司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比如深沪证券交易所利用中国银行、长江证券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之间都进行了资金清算服务。

    二、银行和证券混业经营的优劣势分析

    (一)银行和证券实行混业经营的优势

    1.能够有效降低证券成本,提高证券业务服务效率

    证券客户与银行客户的信息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银行在客户信息管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证券业务与银行存储、贷款业务办理上也有很多共通之处,因此证券公司充分利用银行的高效工作资源进行相关合作,能够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证券业务的服务效率。

    2.降低了证券金融风险

    首先,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进行对接后,银行的安全性将得到大幅提高。银行并购后,存款来源增多、资本充足率提高、规模扩大、融资渠道拓宽,因而银行的信用等级得到提高。其次,混业经营使得银行和证券公司互相补充、互相支持,在遭遇金融危机时能够共度难关,实现了优势互补,因而有利于低于金融风险。

    (二)银行和证券实行混业经营的劣势

    1.银行和证券实行混业经营的监管难度加大

    银行与证券公司进行并购后,规模变大,原有的一些政策法规的适用性不足,许多暗箱金融操作难以避免,业务垄断的可能性加大,因而监管难度加大,不利于金融证券市场的公平竞争,有可能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秩序。

    2.银行和证券实行混业经营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首先,银行与证券业务的融合涉及到方方面面,不仅仅是业务与机构的融合,还涉及到人事、文化,在并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形成各种矛盾和冲突,这可能会使经营效率下降,风险加大。其次,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的某一家出现风险,可能会使风险通过连锁机制扩大,或者向客户迅速传递,从而使得金融风险加大。

    三、银行证券混业经营的对策

    (一)加快我国银行体系的改革步伐

    1.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上要尽量适应当前混业经营的要求。由于之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因而缺乏风险预防机制,也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在管理中,效应和竞争的意识也比较缺乏,这无法适应证券金融市场的瞬息万变。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2.商业银行的电子化建设

    银行电子化涵盖了信用卡、电话银行、银行POS、ATM机、电子货币、电子支票以及网上银行等方面,是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电子化建设不但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提高决策水平,从而使得金融业逐渐告别传统金融服务而走向电子银行时代。

    (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措施

    1.加强上市公司的管理

    首先,完善上市公司的股票结构,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逐步减少国有股比例,积极稳妥地逐步实现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流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其次,建立起依靠市场为基础来决定上市公司进入和退出的运行机制,实现退出机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第三,加快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

    2.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体制和经营法规

    随着我国混业经营试点的稳步推进,现有层次不清楚、不分明的金融监管制度受到严重挑战。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单独立法要涉及金融基本法和分业经营制度的重大调整,形成金融控股公司适用的相应法规。

    参考文献

    [1] 武长河.金融混业经营的经济学解释及我国的趋势分析[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03).

    [2] 杨红星.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的混业经营问题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04.

    [3] 陈雪辉.我国金融业引入混业经营机制的探讨[D].中国海洋大学,2006.

    [4] 曾康霖,虞群娥.辩证地看待银行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J].金融研究,2003(07).

    作者简介:刘旭升(1960-),女,就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平安街证券营业部,金融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证券。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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