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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觅【记者在寻觅什么?】

    时间:2019-02-12 05:47:0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记者的采访活动,我觉得可以用李清照《声声慢》一词中的“寻寻觅觅”四个字来概括。记者行业如果说跟其他职业有所不同,就是他时时都在寻寻觅觅中度过。从《声声慢》一词中我们看到,作为一个哀怜无告的老妇人的李清照,正在一所暗淡的房子里,若有所失地寻觅着她的过去。而新闻记者寻觅的却是今天――他不是寻觅自己失去的东西,而是寻觅今天发生的能够构成新闻的事实。
      这个问题在《美国名记者谈采访工作经验》一书中,得到了十分有趣的回答。如专栏作家哈尔・博伊尔说得好:“他必须时时感到,他自己就是企图发现新大陆的另一个哥伦布或马可・孛罗……。”
      这是一个很恰当的比喻。“新大陆”,无非就是指那些能够构成新闻的事实。去发现这些“新大陆”,是为了把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告诉读者。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的区别也恰好在这里。人们打开报纸,是要知道世界上发生了什么。新闻是靠事实说话的。一部小说,一幅绘画,一件雕塑就不同了,它靠形象说话。这种区别,也决定了两者工作方法的不同。文学家、艺术家要借助想象、联想甚至幻想从事创作。而记者必须把想象的翅膀剪断。他可不能跟读者信口胡扯什么《天方夜谭》。他是把自己发现或抓到的东西告诉人们。正因为如此吧,我们的农村记者要背着背包长年下乡,军事记者要长年下部队……。记者的课题就是寻找那些重要的、有趣的事实。
      而且,还要寻找、收集有关细节。
      这样做有何必要?
      美联社特派记者雷尔迈・(帕特)・莫林说:“一篇理想的新闻报道应该把读者带到现场,使他能看到、感觉到、甚至闻到当时所发生的一切”
      美联社另一个特派记者休・A・马利根,也这样讲过。他举的例子是在离泽西高地不远的地方,有一艘轮船着火――他说,这篇报道要“把读者带到那个场合,使他看到这场火灾,闻到它的气味,听到警铃的响声,看到救生艇放下去的情景,感受到从舱口冒出的热浪。”
      这种现场感,或者说事物的“立体感”,要借助事实的情节描绘出来。在这里,新闻报道又跟小说走到一条道上来了――彼此都离不开情节。不同的只是,新闻的细节都是现场实有的,不能有半点含糊,决不能无中生有地编上一个,决不能跟读者打马虎眼。问题倒是,记者能不能当场用眼睛和耳朵把许多细节捕捉住。这样的本事并不是一天能练得出来的。
      如果是写特写,就不单是找到事实和细节材料为满足,还要找到象朱尔斯・洛讲的:“事实材料中的微妙之处、情绪和情感。”
      干过我们这一行的人都知道,一个记者的注意力不能只放到事情的细枝末节上,还要“探索并找到问题的核心”(索尔・佩特);挖出“隐藏在地底下的”真理(彼得・阿内特)。象“问题的核心”、真理之类问题,美国记者同我们的看法不会一致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参考他,们的工作经验。
      此外,还要找到一种适当的叙述方法;
      甚至要找到一个好的导语。
      象两次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雷尔迈・(帕特)・莫林,曾十一次撕毁一篇特写的导语。美联社科技新闻编辑奥尔顿・布莱克斯利,报道在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举行的圣诞节科学讨论会上,把一千美元的奖金发给一位制造了真空的年轻科学家的事,他找到一个使自己很满意的导语是:“一位年轻的科学家因造出什么也没有的东西今天获得了一千美元。”
      这些事看来不难,做到可就不容易了。《谈采访工作经验》一书,集中了美国二十六位名记者的经验之谈,但是他们谁也没拿出一套记者走到那都行得通的准则来。即使干了许多年的老记者,事到临头,也有不知道车是往街道的这头走,还是往街道那头走的情形。按唐・怀特黑德的说法是:“我们没有什么死规则”。
      采访写作不是砌一面墙,打一套家具。当然更不是拧一个螺丝,一个动作要重复千百次。因此,很难规定出一套细则来。采访得从实际情况出发,情况总是千变万化的。
      记者要会使用自己的眼睛和鼻子。休・A・马利根以采访圣帕特里克日的游行消息为例:“街道两边都是办公大楼,宛如一条峡谷,鼓声咚咚产生共鸣……。”这种情景要有,但还需要细节材料,如“微风是否足以使旗帜飘扬?天气是否冷得使红衣主教不得不披着斗篷坐在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的台阶上呢?你是否能够闻到萨克斯第五大街上的花香呢?当爱尔兰郡的各个团体经过你身旁时,在游行队伍排尾的那些妙不可言的华丽旗帜下,是否有人佩戴爱尔兰共和军的臂章?那些夸耀这些臂章的老朽们有多大年纪?游行仍然是以警方的鸣笛声作为正式开始,以环境卫生部门的洒水车作为结束吗?”
      这些,都要靠现场观察。
      但是,并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会赶到现场的。因此,你就要学会问,学会问这问那。休・A・马利根仍以那艘着火的轮船为例――在你幸运地通过海运部门的电话找到一位悲痛的高级船员后,就可以“问一问那个高级船员这时发生了什么情况?有什么气味?你看到火焰吗?你感觉到了吗?船长和大副在干什么?有没有见到别的船只或直升飞机?你能够看到陆地吗?周围有没有游艇或游船?……”
      你能不能问得细,又问到点上,而不是不着边际又废话连篇,自然要看你日常生活体验怎样了。总之,一个记者必须学会多种打听消息的方法。更要学会从多方面把一件事情的细节问清楚。写报道不能面面俱到,可采访如有一面问不到,很可能写出的报道就砸了锅。记者往往在提笔写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采访中的疏忽或不足,如某方面的情况没问清,只好作补充采访。而有些事是不能作补充采访的。这就要锻炼自己,提高一次捕捉成功率,做到“手到擒来”。
      不过,什么事都有意外情况,都有偶然性。即使那些最会抢新闻的人,也不能所有新闻都抢到。鲍勃・托马斯最先报道了刺杀罗伯特・F・肯尼迪事件,并且赶在现场,完全是碰上的,那是一次机遇。因为他是从事电影报道的批评家、记者和专栏作家。
      可是,一个记者不能靠运气,而要靠敏感。林恩・海因策林谈到了下面一个例子:美联社在刚果的一个记者有一次感到疑惑不解,为什么某位比利时上校没有象人们所预料的那样一清早就走上他通常的岗位?他便到他的宿舍,询问他的情况,发现他刚刚带着一个排的部队前往机场了。当比利时人向控制机场的刚果人开火,并使大约一百名人质获得自由,这位记者是唯一在场的新闻记者。
      新闻报道中涉及到如何写人。
      作家们说:文学是人学――文学着重写人。
      新闻报道呢?也要写人。显然,一个记者不能用作家那种浪漫主义手法写人;用现实主义手法也不行。新闻报道中写人应当严格按新闻学的要求来写。我们爱讲,“要写出我们这个时代人的风貌”;要写“用共产主义精神武装起来的人民”。这都是讲共性、普遍性。而共性是体现在个性中的,是体现在“这一个”中的。索尔・佩特专门讲了怎样写一个人。
      他说:
      
      “……你只是告诉我他说了什么,而没告诉我他是怎样说的,这样你怎么能去写一个人呢?如果你不告诉我这个人害怕什么,希望能够再做什么,使他最高兴的是什么,使他最不高兴的是什么,有哪些幻想已经破灭,还存在哪些模糊不清的企望,那么你如何去写一个人呢?……”
      
      他讲的是写一个美国人。这个美国人可能已不是杰克・伦敦笔下的、或海明威笔下的美国人,而是现在站在你面前的美国人。
      他还从一个读者的角度说:
      
      “不要只告诉我马戏场的侏儒一周挣多少钱。要告诉我他在这个为身材高大的人而建立的世界里生活是多么艰难――他怎么才能够得着信箱去寄信,他怎样跨上公共汽车的第一个高台阶。”
      “要把离奇的事情告诉我,也要把普通的事情告诉我。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否拥有他想得到的一切呢?他对于菜单上的价格是否根本不屑一顾呢?那个奇怪而又遥远的,与世隔绝的乡村在加拿大的灌木林深处。不要只告诉我有关北极熊和鹿的事情。小伙子,要告诉我他们在那是怎样把一套衣服洗干净的?”
      
      他强调,在你下笔要写这个人之前,要了解别人已经写过他什么,别人对他是怎么看的。
      他更强调要身临其境地去了解一个人:“如果你不身临其境,你又如何写一个人呢?”
      这也正是新闻写人和文学写人的不同处。小说中的典型人物可以是张三的鼻子李四的嘴;新闻中的人,只能他就是他。决不能是他,又不是他。
      美联社的特稿部编辑锡德・穆迪,也谈到写多种多样的人:
      
      “还有缅因州海岸的特写。可以写迎风翱翔的海鸥。可以写这样的一个木刻家:他只雕刻鹰,当别人问到是何原因时,他只说:‘一个人还会雕什么呢?’也可以写古代的造船家:他只愿意站在岸边看自己造出的美丽的船,而自己从来没有坐过这些船。还可以写这样的人:他除了在出生的时刻诞生在边界那边的新罕布尔州的朴茨茅斯以外,一直生活在缅因州,因而成了来自东南部的外路人。把这些材料集中起来,它们并不能说明缅因州海岸的全部情况,但是它们可以说明海岸及其人民的部分情况。”
      
      人民是由许许多多“这一个”组成;写人民是要从这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的人写起。
      这里跟文学又有了相同之处,就是都要写出有个性的“这一个”。
      文学是有个性、有独特风格的。鲁迅的、巴金的或老舍的小说,那怕在隔壁朗读,你也会听出他读的是谁的来。新闻是否要有这种个性?问题就很难回答了。意大利女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契的霍梅尼访问记和卡扎菲访问记,其魅力恰恰在于她的个性和风格。索尔・佩特则讲:“好的作品就是自我表现。”而他讲的是新闻特写。谁的“自我表现”?当然是记者的。这个讲法对不对,可以研究。显然,用这把尺子衡量新闻消息,就不一定恰当。唐・怀特黑德讲的要实际些。他说,把同一套事实交给挤在一间屋子里的许多记者,那么这些记者写出的将是风格各不相同的报道。但是他又说,只要每篇报道都准确,风格的不同也就无关紧要。在他看来,形成风格差别的,只是他们各人的技巧有高有低。
      新闻与文学还在一点上有相通之处――这是就语言。在我国,四人帮时期玷污了新闻语言。以致现在,如果某篇小说或某个人的讲话,被人说成是“报纸上的语言”,那就是说枯燥无味、蹩脚透顶了。但也应当承认,新闻语言终究跟文学语言不是一码事。苏联爱伦堡为报纸写的社论被打了回票。我国王蒙如果用他写《蝴蝶》、《布礼》的语言写社论、写新闻,也会通不过的。诗可以有朦胧诗。小说也可以有朦胧小说。新闻消息要写得朦朦胧胧就不得了。新闻语言在某一点上与相声语言相同一一相声语言用老舍的话说是“皮薄”,一咬就透,一听就懂。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可以用他那种叫人非常难懂的语言写《喧哗与骚动》,美国记者却还没有一个用那种语言写新闻。他们都主张新闻报道的语言要“简单明了”。有人主张,即使是优美的描述,也要有个界限。约翰・M・海托华就强调:“只有主题需要作优美生动的描述,才可以使用优美生动的语言。”
      美国的新闻报道在改进中。如有人讲:“那种老式的倒立金字塔式的新闻报道正在消失。”这里说的“倒立金字塔式”,是指把最重要、最好的材料放在开头。有人强调新闻报道要有好的开头,还要有个好的结尾。甚至有人主张中间要有高潮。不过,新闻报道终究有新闻报道的客观规律。一部推理小说,可以一上来就造成一种“悬念”,到故事结束时才揭开谜底;如果一则消息新闻也那样折磨人就糟了。人们看球赛消息,总是上来要知道是几比几打赢了或打输了,记者硬是捂着盖着不讲这个成绩,而要造成一种“悬念”,到最后去讲,那么人们看新闻也会从最后一行看起的。
      记者生涯是在奔波劳碌中度过的。为了把世界上新发生的事情告诉读者,他时时在寻觅,在发现“新大陆”。朱尔斯・洛讲得好:“如果读者要把报道读完,他也必须是一个发现者。”
      记者付出的劳动是巨大的。哈尔・博伊尔查了《美国名人录》,他得出的结论是:记者的寿命要比科学家、教育工作者、律师或有成就的商人的寿命短。他引用十九世纪一位杰出的新闻记者的话说:
      
      “新闻工作将会断送你的生命。但是,当你从事这项工作时,它又会使你青春常在。”
      
      (《美国名记者谈采访工作经验》,〔美〕查尔斯・A・格拉米奇编,魏国强译,贾宗谊校,新华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六月第一版,0.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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