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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论《涑水记闻》一书对王安石的相关论述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时间:2019-01-29 05:33:3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司马光是我国古代一名非常伟大的历史学家,由他主持编撰的《资治通鉴》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全书编撰历时十九年,记载了从战国到五代共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中国古代历史学家一向注重当代史的研究,“《涑水记闻》一书,便是他记载宋朝开国以来所见所闻的一些军政大事、历代皇帝、文武大臣、朝章政典、契丹、西夏等有关事项,并随手记录下来,以备将来撰写《通鉴后纪》之用。”
      “经过中华书局校点辑补后的《涑水纪闻》,其条目的总数共为四百九十六条,而其被引录于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中的为一百九十二条,被引录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为二百一十二条,被引录于朱熹的《五朝名臣言行录》、《三朝名臣言行录》中的为一百二十八条。上举诸书,除《事实类苑》对当时以及后代历史学界的影响还不算十分重要以外,朱熹的《名臣言行录》和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则都是南宋以来的谈论北宋史事和评价北宋人物所凭借的重要历史材料。
      《涑水记闻》一书对王安石的记述主要是记载在卷十五、十六中。
      卷十五(422)记载:“熙宁八年五月,内批:“张方平枢密使。”介甫即欲行文书,吉甫留之,曰:“当俟晚集更议之。”因私于介甫日:“安道人,必为吾属不利。”明日再进呈,遂格不行。”
      这一条目在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三中也有记录,原文为:“癸(夕卩),宣徽北院使、中太一宫使张方平判永兴军。方平乞免宫使,求近郡及有是命仍以疾辞诏,依旧供职。其后上欲用方平为枢密使,既批出王安石将行文书,吕惠卿留之日:“当晚集更议之。”因私於安石,日:“安道人必为吾属不利。”翼日再进呈,其事遂寝。”
      张方平在神宗时,被任命为参知政事,与王安石多有不合,极力反对变法,司马光记述这条记载,主要是为了表达他对王安石与手下极力排斥反对者,而强行推广新法的不满。此条记载被李焘记录下来,更进一步扩大了此事的知晓范围,从而对于后人评价王安石用人不善,提供了佐证。王安石在用人上,常为后人所诟病,其合则用,不合则弃的用人哲学,为其在历史上留下了很大的污点,其所用之人,诸如吕惠卿、章淳、蔡京等皆是祸国殃民的历史罪人,这些人极尽逢迎之能事,取得王安石信任,也为变法的最终失败埋下了祸根。
      卷十六(426)记载:“介甫用事,坐违忤斥逐者,虽累经赦令,不复旧职。如知制诰李大临、苏颂封还李定词头,夺职外补,几十年,经三赦,大临�得待制,颂�得秘书监。及熙宁十年圜丘赦,颂除谏议大夫。”
      以上两条记载通过举例,表现了王安石对于他人“小有忤意,则夺借官而斥之”的用人原则,更深刻地表明了司马光对于王安石用人不善的责备,此两条记载都被李焘收录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中,卷十六(426)这条记载也被《宋史?苏颂传》引用,进一步扩大了此事的影响力,加深了后人对于王安石在用人上“顺我者昌,逆我者王”的印象,对于变法最终失败的人才因素的分析中,提供了最好的例证。
      卷十六(430)记载:“初,韩魏公知扬州,介甫以新进士签书判官事,韩公虽重其文学,而不以吏事许之。介甫数引古义争公事,其言迂阔,韩公多不从。介甫秩满去。会有上韩公书者,多用古字,韩公笑而谓僚属日:“惜乎王廷评不在此,其人颇识难字。”介甫闻之,以韩公为轻己,由是怨之。及介甫知制诰,言事复多为韩公所沮。会遭母丧,服除,时韩公犹当国,介甫遂留金陵,不朝参。曾鲁公知介甫怨忌韩公,乃力荐介甫于上,强起之,其意欲以排韩公耳。”
      此条司马光主要是为了说明王安石心胸狭窄,随意揣测他人言论,而怀恨在心的不良心理。韩琦“相三朝,立二帝”,当政十年,与富弼齐名,号称贤相,神宗皇帝称他为“两朝顾命定策元勋”,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政治人物,王安石却不愿与他同朝共事。熙宁二年(1069)九月,安石颁行“青苗法”,遭到了韩琦的强烈反对,认为此法根本无法达到“抑兼并、济困乏”目的。后来,王安石既然将韩琦的奏疏拿到“制置三司条例司”,逐条批驳,并公布于天下。司马光认为正为由于他这种报复心理使他极易成为他人排斥政敌的棋子。《涑水记闻》中此条记载被宋朝祝穆的《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二八引用。
      卷十六(431)记载:“上将召用介甫,访于大臣,争称誉之。张安道时为承旨,独言:“安石言伪而辨,行伪而坚,用之必乱天下。”由是介甫深怨之。”
      司马光记录此条,可以说是对王安石及其变法的彻底否定,具有很大的批判效果,此条也先后被朱子撰写的《宋名臣言行录》后集卷三、潘自牧的《记纂渊海》卷五十二引用。尤其是在祝穆撰写的《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二十八中有如此叙述:吕献可任御史中丞,将对崇政殿司马温公密问曰:“今日欲言何事?献可曰,袖中弹文乃新参也,温公愕然。献可正色曰‘王安石虽有时名,上意所向,然好执偏见,不通物情,轻信难回,喜人佞己。听其言则美施于用,则竦若在侍从,犹可容置。诸宰府则天下受其敝。’王安石始为政,司马温公上疏逆陈其利害。日后当如是及二十余年。无一不如公言。神宗将召用介甫,访于大臣争称誉之。张安道时为承旨,独言:“安石言伪而辨,用之必乱天下。”
      可以说司马光在《涑水记闻》中的这条记载,成为了后代很多史学家共同的参考,为后来近九百多年对王安石的批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王安石在政治上因变法引起纷争,毁誉参半,而在文学上的成就,还是世所公认,被称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故历史上会有这样预作墓志的趣事。但司马光记录此条的用意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清楚地描绘了当时人们为巴结王安石而采取得种种卑劣的谄媚行径和他们的丑恶嘴脸,表达了司马光对于当时社会上这种风气的极度鄙视,对于王安石竟然“心怜之”的作法也表达了不满的情绪。
      此条被潘永因撰写的《宋稗类钞》卷五(谄媚第九)和明朝何良俊撰写的《何氏语林》卷三十转载,同样也加深了后世对王安石人品的质疑。
      卷十六(436)记载:“上以外事问介甫,介甫曰:“陛下从谁得之?”上日:“卿何以问所从来?”介甫日:“陛下与他人为密,而独隐于臣,岂君臣推心之道乎?”上日:“得之李评。”介甫由是恶评,竟挤而逐之。他日,介甫复以密事质于上,上问与谁得之,介甫不肯对,上日:“朕无隐于卿,卿独有隐于朕乎?”介甫不得已,日:“朱明之为臣言之。”上由是恶明之。”
      司马光记录此条,笔者认为主要反映了三层含意:首先,表明君臣之间已经达到相当的默契,彼此不允许对方存在欺瞒。甚至达到了推心置腹的地步;其次,通过“介甫由是恶评,竟挤而逐之”反映了王安石狭窄的心胸和不容许反对意见的存在;最后,也反映出作者对于王安石要求皇帝事事对其坦白的不满。司马光毕竟是一位封建时代的正统史学家,对于上隐瞒下,君隐瞒臣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而王安石要求作为天子的皇帝事事让他知晓,要求君臣之间完全坦白。他认为这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甚至有损皇帝的尊严。
      宋朝陈均撰写的《九朝编年备要》卷十九和李焘的《续资 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三转引了此条记载。
      宋代江少虞撰写的《事实类苑》卷五、赵善缭撰《自警编》卷六、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七十、陈均撰写的《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十、宋元之际佚名编撰的《宋史全文》卷二十上(宋神宗二)和朱子纂集的《宋名臣言行录》后集卷六都转引了司马光的记录,此条记载可以说深受史学家青睐,在对王安石的评价中成为了最佳的典型事例。
      卷十六(438)记载:“熙宁八年十一月,介甫以疾居家。上遣中使问疾,自朝至暮十七返,医官脉状皆使驶行亲事齐奏。既愈,复给假十日将治,又给三日,又命两府就第议事。”
      司马光记录此事,形象地说明了当时神宗皇帝对于王安石的信赖和关心,使后人看到了变法时期王安石在皇帝心中的地位。
      卷十六(444)记载:“王安国字平甫,介甫之弟也,常非其兄所为。为西京国子监教授,溺于声色。介甫在相位,以书戒之曰:“宜放郑声。”安国复书曰:“安国亦愿兄宜远佞人也。”官满,至京师,上以介甫故,召上殿,时人以为必除侍讲。上问以其兄秉政物论如何,对曰:“但恨聚敛太急、知人不明耳。”上默然不悦,由是别无恩命。久之,乃得馆职。安国尝力谏其兄,以天下汹汹,不乐新法,皆归咎于公。恐为家祸。介甫不听,安国哭于影堂,曰:“吾家灭门矣!”又尝责曾布以误惑丞相,更变法令,布曰:“足下,人之子弟,朝廷变法。何预足下事?”安国勃然怒曰:“丞相,吾兄也;丞相之父,即吾父也;丞相由汝之故,杀身破家,及先人,发掘丘垄,岂得不预我事邪?”
      司马光通过记载王安石之弟王安国的担忧,生动地展现了当时变法给国家带来的剧烈动荡。第一,“但恨聚敛太急、知人不明耳。”王安石希望能过理财实现国家财政的好转,努力使国家掌握更多地统筹分配财富的力量,这使得他要尽最大努力掌握一切资源,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政府的收入,产生他所谓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效果。这与司马光提出节省开支以解决政府经济困难的方法大相径庭,对于王安石变法中引发的财政混乱,他表现了深度的担忧。在用人上,笔者前文已有论述。“聚敛太急”,“知人不明”。是司马光借王安国的口道出了自己对于王安石的批评。
      第二,“天下汹汹,不乐新法”再次说明当时变法引发了从朝庭官员到平民布衣的反抗,司马光看到如此情形也是忧心重重,对于王安石的变法表现了坚决反对的态度。
      此条记录同样被大量史书转载,包括吕中撰写《宋大事记讲义》卷十七、朱子撰集《宋名臣言行录》后集卷六、陈均撰写的《九朝编年备要》卷十九、李焘撰写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二十七、江少虞撰写的《事实类苑》卷十七、赵善缭的《自警编》卷八、宋元之际佚名编撰的《宋史全文》卷十一、清朝徐乾学编撰的《资治通鉴后编》卷七十九,等等。
      《涑水记闻》一书对王安石的记载,在笔者看来有失偏颇,对于王安石的论述也多从负面角度进行评价,而没有采取一分为二的客观态度,故使读者对王安石心生反感,在其后近七百年的不公允评价中,司马光此书可以说是起到了源头和推波助澜的效果。
      作为以笔记形式记载下来的《涑水记闻》,其随意性和主观性当然要远远大于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书中所记事目的绝大部分也确实是得自所闻和所传闻的,这就使得,因传闻而致失实的毛病,在《记闻》中便在所难免了。如第十六卷中的郑侠条说:“侠上言:‘天旱,安石所致,若罢安石,天必雨。’既而介甫出知江宁府,是日雨。”郑侠的这道奏章,现仍保存在他的《西塘集》中,其中并无“天旱,安石所致”云云一段话,可知这段记事并不可靠。宋朝《国史》中和元修《宋史》中的《王安石传》都相沿采用了《记闻》的这段记载,这自然是司马光的一大失误。”笔者认为这与司马光与王安石在政治上的对立态度有着很深的关系。司马光作为一名历史学家,对于前朝历史更能站在局外人的角度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但对于与自己政治立场截然不同的当朝人物,却很难跳出思想的限制,做到一个历史学家应有的冷静观察和客观公允,在《记闻》的全书之中,司马光在政治方面的保守意见到处可见,有时竟不惜把变法派的人物加以丑化,书中最后一卷,大量掺杂有感情因素的叙述更时时处处流露出对王安石的不满和责备,这便使得《涑水记闻》的说服力大受损害,也成为后人对此书诟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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