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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医科大录取分数线【旧四川的刑场】

    时间:2019-02-20 05:43:2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清末的“砍脑壳”      笔者儿时常听到街邻间吵架时常骂人的一句话是:“你这砍脑壳的!敲沙罐的!”我常常纳闷:“脑壳都砍得嗦?敲沙罐又是啥意思?”   这是一句诅咒人上刑场的话。
      要谈刑场,就得先说几句中国古时的死刑制度。中国从夏朝开始就有死刑,商朝的刑罚制度已经比较完备了。先秦史籍中已有“昏墨贼杀”的话。其中,“昏”指“恶而掠美”,就是自己做了坏事却窃取他人的美名;“墨”是指“贪以败官”。贪得无厌,败坏官纪;“贼”指“杀人无忌”,就是肆无忌惮地杀人。犯这三种罪之一的,都要被处以死刑砍脑袋的。
      但古代的死刑并非仅是“砍脑壳”。清朝有本《历代刑法考》,统计出秦朝以前就有30多种残酷的死刑,如把犯人剁成肉酱的“醢”,把犯人做成肉干的“脯”,及火刑、炮烙等等。到三国魏晋后,五花八门的死刑被基本规范为“绞刑”和“斩刑”两种,这在当时世界上算是最文明的。
      不过历史上一直都有不依章法行事的统治者。为提高死刑的“震慑力”,北宋在“绞”、“斩”两刑外又增加“凌迟”(就是“千刀万剐”),南宋把“凌迟”正式纳入法典。这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主要用于“十恶不赦”的大罪,如谋反、叛逆、杀父母等。方式很残忍,将身上的肉一块块割,有割24刀、36刀、72刀和120刀几类。据史料记载,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3天,共4700刀!此外还有“腰斩”。清朝雍正时主考官俞鸿图江南科场作弊,雍正皇帝龙颜大怒,派人在无锡将俞鸿图腰斩正法。俞鸿图被腰斩成两段没立即死,在血泊中乱滚,还用指头蘸血在地上连写了7个“惨”字。雍正皇帝闻报,也恻然不忍,下令从此废除腰斩酷刑。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死刑仍分绞、斩两种。死刑执行后还要“弃市” (刑场暴尸)或悬头示众。
      为杀鸡吓猴,古时大多在繁华闹市行刑,所以才有《水浒传》中李逵怒吼一声从闹市酒楼上跳下来劫法场,救宋江和卢俊义等精彩场面。
      明朝以前成都的刑场在何处?翻遍史书无记录。但却对“大西皇帝”张献忠在成都的一处刑场有明确记载:他曾杀过上万来应试的读书人,尸积如山,刑场就在成都西门青羊宫内空坝子上。
      清朝以来,四川各府、县大都有固定的刑场,如重庆巴县在巴县衙门口(旧街名为鱼市口)及东水门江边……
      成都为四川刑名总汇之地,一般都是在农历霜降后“秋决”行刑,由“按察司”(全省最高的司法机关)下达“钉封文书”(即判决书),验绑勾决执行。监刑者多为成都、华阳两县的县令。最初刑场在东较场(现书院街后至府河猛追湾附近),后因附近居民渐密,至清朝中叶,又改在北较场(现成都军区至文殊院一带)。
      清末《锦城竹枝词》中说:“北较场考武举人,文殊院侧武棚邻。闲时芳草行刑处,秋夜萤飞讶鬼磷。”说明此处刑场阴森荒凉,很有些吓人。东北两较场口都有一桥,因人犯至此已吓得尿湿裤裆、丧魂失魄,故都叫“落魂桥”。因其名不雅,现早改成“落虹桥”了。
      光绪末年编练新军,在北较场修建武备学堂,将刑场改在北门外砖棚子前一空坝内。“凌迟”人犯,四川俗称“剐人”,历来都在北门外荷花池。“剐人”时的“刀法”是:“先以刀划人犯之额,再以铁抓扯下额皮一大片,垂至眼际。续以刀划两乳上,各作一斜十字形,始剁其手足,手由腕际,足由膝际剁下。然后戳心剖腹,取出五脏,最终方刎头……其状至为残酷,皆杀父母及谋杀亲夫之重罪犯也!”这段文字比较血腥,却是我们了解封建社会残酷刑律的珍贵史料。
      到1905年,清政府才从法律上废止了凌迟、戮尸、枭首等残酷刑罚,但实际上各地仍有实施。一位美国学者的书中,就载有四川军阀杨森于1925年对一个谋杀亲夫的女人在春熙路闹市使用了“剐刑”。此事被中外人士斥责为“在20世纪的四川闻所未闻”。
      刽子手.四川俗称“砍爷”、“宰把手”、“吃红粮的”。《水浒》中的“病关索”杨雄和“铁臂膊”蔡福都是刽子手,砍脑壳的手艺高超,蔡福且有“拐子刀”(反手握刀)绝技,所以这两个“砍爷”才有资格在梁山“一百单八条”好汉中坐上一把“交椅”。
      历代官府,总不可能天天行刑,故刽子手无正式编制,都是些“兼职”砍爷。执刑杀人时另赏给“花红彩礼”,据说领赏前还要象征性挨几板子“退煞”。
      行刑前要吹鬼哭狼嚎般的“断头号”,“砍爷”红布缠头,短衣敞胸,满脸杀气。人犯则背插“斩标”,多半吓得如垂头蔫鸡。当然也有少数不怕死的好汉沿街乱吼乱骂甚至吼唱起戏文以示蔑视的。如官府觉得犯人“吼街”有煽动性,往往给犯人上“咬牙棒”(戏称“锁口符”),即往口里塞物或用绳系竹棍勒口。
      死囚的家属,有的会贿通“砍爷”动作麻利点,让人犯速死以减少痛苦;或“留绊”(即留点皮肉连在颈项上)以保“全尸”。“砍爷”刑后还可像鲁迅《药》中描写的刽子手那样,卖点“人血馒头”给人“治病”。此外还有买“蘸血钱”(刑后铜钱蘸血)、“解血绳”(即绑犯人的绳子)的,迷信者说这些东西可以“驱邪除灾”……所以,“砍爷”虽一年仅开张一两回,油水想来也不少。
      刑场杀人多,成为阴森可怕之地,人怕夜行。各州县都有这类传说:“昨晚有死鬼半夜到街上找脑壳,把摆摊子的XXX吓惨了……”
      同治、光绪时,成都清兵城守营有个领旗马兵范某,是四川刽子手中的龙头老大。范某从年轻时干这一行直到70多岁,砍脑壳及剐人不可数计。每砍一人,他得钱1000文,剐人则得3000文。后来省城的刽子手,无一不是范之弟子。
      清末成都又出了个有名的刽子手冉海青,是范“砍爷”之徒。冉海青其貌不扬,神态猥琐。重庆评书艺人卫秉诚有一段很著名的四川评书《无影儿》,讲的是清代巴县有个张裁缝到成都谋生,不晓得啥子原因被官府判斩。临刑前张裁缝见冉海清原来是他表兄,哀恳放他。冉海青骗他说:“刑场上,我一拍你背吼‘快跑!’你就跑……”
      至刑场,冉拍其背喝:“快跑!”实则已挥刀砍下来。事隔数年,冉返渝,见已斩决的张裁缝在街边喊他。冉虽是“砍爷”,也惊骇不已。张裁缝说:“承表哥刑场拍背喊我‘快跑’,弟力奔获免,逃回重庆仍当裁缝,已娶妻生子啦!”他引冉入店介绍妻儿,置酒酬恩。
      冉惶惑入席,几杯酒后探问:“当年你确死于我刀下,为啥子又活转来�?”张裁缝闻之色变,立即软瘫桌下化为几缕黑烟,只存衣鞋……张裁缝的婆娘大哭,将冉扭至官府告其谋杀自己的丈夫。省城官府审得张裁缝确早已被冉行刑杀死,事情太荒诞不能结案。有个师爷出主意:令张裁缝的婆娘抱娃娃在太阳下验之:母有影、子无影,断为鬼种,故名“无影儿”。
      这故事在成渝等地至今仍流传甚广。笔者小时就听老辈子瞪大眼睛一本正经说“确有其事”!吓得我脊梁上冷汗直冒。 如今当然晓得这只是《聊斋》式的传说,其实质是抨击旧中国草菅人命的冤案很多,许多枉死者死不瞑目!
      传说归传说,冉海青这个“砍爷”却实有其人,他还传艺给重庆的冯占奎。冯占奎在成都“出师”后,清末民初成为重庆有名的“砍爷”。
      
      民国刑场
      
      民国时期四川军阀割据,这些土皇帝杀人如麻,处处可作刑场。
      重庆(旧称巴县)仍多在鱼市口或长江、嘉陵江岸沙滩上斩决犯人,把人头高悬示众……北洋军阀占领重庆时赵文华任卫戍司令,杀人连一张“罪状”也没有,北洋兵就把人拖到后伺坡(现重庆人民公园)一带砍头、枪决,甚至用刺刀捅死。
      许多人犯获判死刑罪有应得,但行刑方法却十分残忍。有次处决谋财害命的刘悦南、丰子清二犯。赵文华先命将其“点天灯” (天灵盖上开骨点烛火),在众士绅劝说下改判为“肢解”刑。刽子手在后伺坡像砍猪肉一样,先把犯人剁手剁脚,然后大卸八块。
      又如磁器口有个大恶霸袍哥舵爷项福兴,作恶多端,老百姓恨不得生啖其肉。后被川军一个师长枪决于磁器口,许多受害者去剖其腹取肝炒食……又有一年,强奸幼女犯蒋某,伏法时被行刑人先把其睾丸割了才枪毙。
      此外,重庆的打铁街、嘉陵码头、通远门外、朝天门沙嘴、较场口、菜园坝河边、闹市街口等地方都作过刑场。
      民国时期成都的刑场,有文字记载的也很有几处。
      第一处开张的是老皇城内。1911年11月27日“大汉四川军政府”在皇城内成立。1911年12月22日,尹昌衡命他手下干将陶泽昆将赵尔丰抓入皇城。在致公堂东廊檐下,陶泽昆挥舞雪亮的鬼头大刀,手起刀落砍下“赵屠户”的脑壳……
      杨亚芬老人说:“民国后皇城里头成了经常砍头的刑场,还成为尸首满坝的战场……好吓人哟!”
      后来行刑的鬼头刀又换成了洋枪,“砍脑壳”也变成了“敲沙罐”。四川人挺会幽默,脑袋打烂了,确实像沙罐敲烂汤水乱流。
      20世纪20年代后,紧靠老城墙的下莲池成了重要刑场。这里杂草丛生,泡桐树、枸树密密麻麻,大白天都显得十分阴森可怕。附近老百姓说,幽幽深夜里。这里常常会听到哭声呜咽,似在喊冤。爹妈都告诫娃娃:“不要乱爬城墙,不准去下莲池边耍,那里有冤鬼‘麻脸子’背娃娃!”
      清朝时的提督衙门,1922年改为“中城公园”,后又改“中山公园”。解放后改为文化宫。民国时这里是三教九流、兵勇烟娼会聚之所,也是枪毙人犯的一处刑场。
      民国时成都另一处著名刑场,在九眼桥附近的莲花池。清末民初,这里荷塘方圆数里,荷塘四周野坟荒冢不少。据王天寿先生回忆,莲花池刑场右侧有“地藏庵”,专门停放灵榇,距刑场左面约1华里叫“黄天凼”(现宏济路一带),是著名的“官山”,任人乱葬乱埋。被“敲沙罐”后无人收尸的,地方人士叫俗称“干鸡子”的讨口子把死尸拖到“黄天凼”,破席裹尸“软埋”。常有野狗十数只在“黄天凼”乱窜狂吠,行人白天也须手捏打狗棒结伴而行,独行则非得有武松上景阳冈之勇不可了!
      当时市警备司令部和川康绥靖公署处决人犯,多以黄包车代替刑车。犯人五花大绑背插标子、上身赤裸(女犯除外)瘫倒在黄包车上。走在“刑车”前的是8个号兵,轮番吹撕心裂肺的“反音号”。“监斩官”是斜背值星带、骑在马上的尉级军官。“刑车”前后,都有一些看热闹的人跟着跑。人犯一般都要挨2至3弹甚至多达5弹,被打得脑花四溅才毙命。
      川康绥靖公署有天上午枪毙了一个造伪钞的罪犯。过了1个多小时,“死尸”竟然又动了,血污满头爬起来坐在地上,吓得看稀奇的人“妈呀娘呀”惊叫着四散奔逃。一直折腾到下午4点钟都还未死,“绥署”闻讯才派了一名军官乘黄包车赶来,用手枪又连击3弹,此犯才重新倒下。
      旧中国法制混乱,有时秘密杀人,则处处都可当刑场。1949年12月,胡宗南部盛文兵团溃退成都,颁布12条《违反治安禁令》。此令颁布第3日,盛文以春熙路等闹市大街为刑场,枪杀16人,暴尸示众3天……
      总而言之,旧中国的死刑文化,历来与恐怖、晦气、厌恶等词汇相连。统治者们想尽办法制造刑场血淋淋的场面,希望以此达到震慑犯罪的效果,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在给人树立恶的榜样,让人的心态变得很冷酷,并不利于防止犯罪。
      所幸的是,历史已经翻过去了这残酷的一页,旧时的“砍脑壳”、“敲沙罐”早已被今天人性化的“注射”死刑所替代,这形式上的小小变革,却体现了人类文明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责编 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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