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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泰因《艾丽丝.托克拉斯自传》的叙事批评] 克拉斯

    时间:2019-02-03 05:37:04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 要:格特路德・斯泰因是美国现代派小说的开创者之一,她在文学创作上的实验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极大影响。通过细读《艾丽丝・托克拉斯自传》,以叙事批评为切入点,从叙事主体和叙事进程二个方面展开,揭示出斯泰因是如何通过转换主体身份,突兀崇拜主题,革新传统的自传文学创作。
      关键词:斯泰因;叙事主体;叙事进程
      
      格鲁斯特・斯泰因是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家,她创作的文学作品数量庞大、体裁繁多;她在语言实验方面的成就也成了后世评论家们不断研究的热点。但是就目前国内外关于斯泰因的研究而言,关注她语言实验的评论居多,对于她自传叙事方面的研究较少。本文拟结合她的《艾丽丝・托克拉斯自传》(以下简称《自传》)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一 叙事主体的内在置换
      一般而言,自传是关于自我的写作,它以真实性为创作基础,讲述传主的主要生活经历。因此,叙事主体也常常与作者的身份联系在一起,因为作者是由整个叙述过程中的“我”来界定的,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我”的存在。然而在斯泰因的《自传》中,叙述主体与作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了最大的难题。正如作者在传记结尾写道,“斯泰因问艾丽丝似乎是并不想写她的自传,那么我就写自传,就像笛福写《鲁滨逊・克鲁索》自传那样,很简单。于是她写了,这本就是。” [1](P237)很显然,传记中的艾丽丝只是斯泰因精心设计出来的叙述者,那么这样转换叙事主体的修辞目的是什么,在传记中又是如何表现呢?
      从叙述时间看,《自传》以不同时间段为章节标题,选择一些说明传主关心的人和事,集中对她们生活经历的几个重要方面展开描写。但是,传记里的叙述时间并不是单一的向度,而是以某个点为中心发散的。“1907年后的巴黎生活”在传记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标志。前四章主要讲述艾丽丝和斯泰因结识前的生活,内容几乎占了整部传记的一半。在1907年之后的篇幅里,“我”的叙述截取了斯泰因的“1907-1914”,“战争”和“战争后”等几个典型的大的时间片段。从这个角度看,1907年与斯泰因的结识,不仅意味着“我”的生活变化,也意味着斯泰因所有重要的事件都将在这一年后发生。或者说,如果“1907年”是传记的“中心时间”,那么这部自传就是围绕着这一时间段,让叙述向巴黎前和巴黎后两个时间坐标延展。而关于“文学”的记忆被交织在“我”和斯泰因的故事中,其中所着重表现的是传主生活的横切面。这种修辞序列组合并不是一种有意识的安排,来产生特殊效果,即通过美学上的排列让读者更接近于作者的想法,而是一种以非情节为基础的叙事进程,可以使读者减少对传记形式结构等其他方面的注意,利于读者将目光转向传记的内容。
      从传记内容所占的篇幅和比重看,也证明了这一点。第一章是对艾丽丝去巴黎前的生活进行简要描述,不到3页,第二章是对艾丽丝到达巴黎后的生活进行描述,有23页,第三章是对斯泰因在1903年到1907年的生活进行描写,共有37页,第四章是对斯泰因到巴黎前的生活进行回顾,有25页。第五章之后着重描写艾丽丝与斯泰因二人1907年后一起度过的时光。如果加以比较就会发现,叙述者对自我的介绍在内容上要远远少于对斯泰因的描写。再者,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艾丽丝对传记内容的叙述应该只限制在她所闻所见所想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她的视野范围讲述不知道的事情,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戏剧性的反讽效果。然而在这部传记中,艾丽丝有意识地把自己对斯泰因的艺术创作思考和感慨相融合,时而是叙述者的讲述,时而又是密友的体验,或远或近地介入叙事文本。对于自我的心理活动描写也并不追求模仿效果,经常利用叙述者的优势,对斯泰因及其朋友间的生活进行评说,讲述自身的心理感受。这种越位在詹姆斯・费伦看来属于“多叙法”,即“叙述者话语所反映的东西比他理应拥有的要多”。[2](P173)例如,当斯泰因决定买马蒂斯的画的时候,别人都持嘲笑态度,为此艾丽丝这样写道,“为什么对她来说完全可以理解的东西,这就像后来发生的,为什么她写的东西那么清楚、自然,却招来别人的嘲笑和不满”。很显然,把先前的买画与后来才发生的创作困惑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艾丽丝对于斯泰因的人物刻画和评论,明显多于作为叙述者应该知道的。在这部传记中,艾丽丝的评论在她叙述行为中几乎没有节制,非常鲜明地呈现了叙述者的爱憎、思想、感情倾向等主体意识。
      由此可知,自传创作并不只是满足于对自我经历的重述,而是在叙述自我的同时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重构传主生活。正如弗莱指出的:“大多数自传都是作者在创作欲也即虚构冲动的激励之下,从自己的一生中选择那些足以构成一个完整体系的时间和经历而写成的”。[3](P456)《自传》以时间先后顺序为线的思维方式,赋予了艾丽丝某种超前的意识,使她从具体的“我”的生活中抽身出来,产生了既能对自己的生活,也能对斯泰因的生活进行叙事的可能性。因此,这里值得注意的并不是艾丽丝作为“传主”的生活经历,而是“我”作为叙事主体的立场对所叙述内容的取舍上。或者说,通过“我”这样的回忆行为所建立起来的主体不是艾丽丝,而是斯泰因。作者巧妙利用叙事主体上的模糊性,将自传隐藏于他传之中,模棱两可的“以我为主体”的叙事则要求我们或者把它作为指涉性的叙事来读,或者作为斯泰因虚构的叙事来读。这样安排的目的性很明显:一是通过采用第一人称叙事不仅缩短了叙述者和传记的距离,缩短了斯泰因和读者的距离,而且由于叙事者的参与,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二是在谈论自己的人生经历时,作者用艾丽丝的眼光来表述,其实就是在以此方式与自传中的“自我”形象拉开距离,客观地审视自己的艺术经历,给了读者以明显的客观性和中立性。
      二 叙事进程中的崇拜主题
      在《作为修辞的叙事》中,费伦指出,“叙事进程”即“叙事从头至尾的运动和控制这种运动的原则”,[2](P173)它主要产生于故事诸因素间的不确定性,或话语诸因素间的张力。这部《自传》基本上属于平铺直叙,以时间为线,讲述了艾丽丝与斯泰因之间25年的生活经历。《自传》伊始,艾丽丝告诉读者,她到巴黎后结识的是一些“天才”。这表明有个故事要讲,但却不只是自己的故事,而是“我”与那些“天才”之间的故事。因此,“天才”意象以及由此形成的崇拜主题就成了引导读者的关键词。
      从故事层面看,“天才”意象的出现主要源自作者对叙述者的选择。由于传记中的艾丽丝“我”作为叙述者对斯泰因的崇拜心理与真实生活中艾丽丝对她的崇拜在立场上是一致的,所以她的崇拜叙事从未充分、客观表达她对斯泰因生活和艺术观的理解。因此,如果我们将艾丽丝的叙述判断为可靠,就意味着她话语里的所有重要的内容冲突都是为了作者的主题意图和修辞目的。或者说,由于艾丽丝的崇拜,以及斯泰因为自己作传的目的性,更由于我们读者的推断受指于作者的指向,所以我们更依赖于斯泰因对自我形象的塑造。
      具体地讲,斯泰因是以一个真实的“艺术天才”出现。她在巴黎的花园街27号,在二战前后的30多年里一直是最出名的艺术沙龙。《自传》中的花园街27号也经常有毕加索、马蒂斯、塞尚、菲茨杰拉德、庞德、海明威等到访。他们出现的次数很多,但所占叙述的比重并不大,也并不影响斯泰因对自我作传的进程,然而他们的存在指涉性却能成为为读者推介“天才”的重要说明。因为他们后来都成了某些文学思想或文学价值观的代言人,他们与斯泰因之间的交往,他们对斯泰因的教导言听计从等等,这些都成了他们存在于传记中的意义,也充分折射出了斯泰因艺术思想的影响力。可以说,作者巧用艾丽丝第一人称追忆往事的方式,从众多史料中择取显现斯泰因文艺天才的一面,揭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取向来梳理她的艺术成长历程。而相对于她的现实生活如在巴黎二战期间的生活,传记只是一笔带过,描写得十分简单。
      从话语层面看,崇拜叙事的进展还在于传记把崇拜变成了叙事进程中的一个常量。“崇拜”产生于艾丽丝的主观因素和感情,这种个人感情反过来又使这种关系复杂化。因此,这种“天才”意象的作用并不只停留在现实这个层面上,而是作为一种参照,使参照体(斯泰因)与参照符码(其他人物)互为自涉。由于艾丽丝是承担叙事的人物,作品通过她与斯泰因之间关系,连接了其他许多人物,因此艾丽丝是整部传记所有人物的连接点,作为叙述过程的一个焦点发挥作用。从这个角度看,斯泰因的天才意象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处在“我”的崇拜叙事和对斯泰因的第三人称的客体叙事的结合点上。其实早在第二章,艾丽丝就开始在对斯泰因的崇拜与她让我们接受的那种崇拜之间建立一种张力,让斯泰因独特的艺术观与当时的艺术运动发生碰撞。然后又把她置于时间的不稳定环境之中,置于与许多人物的复杂关系中。这些复杂关系最终受制于传记的叙事张力下,使之随着传记言说的不断被确认而得到解决,崇拜叙事由此产生。
      此外,《自传》的视角也十分灵活,前两章采用第一人称,第三、第四章是第三人称,之后的章节基本上是第一人称的单数和复数混合使用。这种视角安排从叙事时空关系上看,目的很明显。第三人称外聚焦与叙事时间有关,第一人称的内聚焦与叙事空间有关。前者是以上帝般权威的全知眼光进行叙述,所以只用了63页就回顾了斯泰因来巴黎前的主要生活;叙述节奏紧凑,但传记内容却十分丰富。后者则是通过“我”的聚焦获得一种空间意义上的视觉感,由于这种聚焦在空间所展示的常常是她的意识所感受到的印象,因此斯泰因就借用艾丽丝的视角来显示自己在不同时间段内的空间客观。当传记的内容有联系地出入这些空间,不同的空间印象就会通过主题,或者形象等方式传达出来。每一个涉及崇拜的关联成分就会不断被建起,并在运动中被连接在一起,从而构成了崇拜叙事发展的动力。
      由此可知,作者借艾丽丝之口讲述自己的文学历程,旨在刻画出一个专心自我文学创作的形象。这种叙事所采取的独特的结构和美学原则显然是与她的文学认识论和价值观相扣合。但是《自传》并没有写出历史的“我”,每一个历史阶段中所营造的空间并没有让那些“人”活动起来,历史只是一种虚置的背景。■
      
      参考文献
      [1]Vechten, Carel Van ed., Selected Writings of Gertrude Stein.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0.凡出自本书的引用在下文只表明页码。
      [2]詹姆斯・费伦.作为修辞的叙事:技巧、读者、伦理、意识形态[M].陈永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诺思罗普・弗莱.批评的解剖[M].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
      贾丹丹 (1979-),女,广西南宁人,硕士,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助教,主要研究西方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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