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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惊心动魄的比赛_一场惊心动魄的“突发事件”

    时间:2019-02-21 05:28:43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1971年,我初中毕业就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告别了美丽的家乡成都,从锦江河畔出发,来到驻扎在云南德宏州的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支边。在边疆的八年里,我经历了生活的坎坎坷坷,至今让我最难忘的,莫过于那场让我真切感受生与死严峻考验的“突发事件”。
      1973年9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原云建兵团三师十团(现德宏陇川农场)四营二连指导员从营部开会回来,因二连知青偷了九连一麻袋花生,他受到了营长、教导员的通报批评,并责成他严肃处理。他正黑着一张脸路过连队的晒场时,两个在扬场的成都知青不知就里,开玩笑地说:“哎!指导员,你才安逸喃,我们在这里累得满头大汗,你还操起手到处闲逛!”这位平时还算温和的指导员一听,顿时勃然大怒,破口大骂,而且越骂越气,随即叫来几个老工人,冲进知青住的大草棚,搜出那剩下的半麻袋花生拖起就走。三个在床上泡病假的知青见状,跃起誓死捍卫。冲突迅速白热化,待晒场上的知青敲响一阵紧似一阵的钟声唤回来在地里干活的知青时,老工人们已跑光了,三个誓死捍卫花生的知青已被打倒在地动弹不得,其中一个被扁担打断了鼻梁骨,满脸是血,惨不忍睹。
      连队的老工人多是湖南籍农村移民,说是老工人,也就三四十岁,文化低,生活贫困,多子女,但能吃苦耐劳,有湘人抱团斗狠的习气。他们平时就对大城市来的知青多有不满,认为知青们劳动不如自己,又常常偷鸡摸狗,偷懒耍滑,德性不好。而知青们早已发现建设兵团的现状远远不如“招兵”干部们在成都做动员报告时讲的那么美好,加之长期处在高强度的劳动、枯燥的精神文化生活和贫困的物质条件下,也有许多怨气。该连的知青都来自成都文化宫中学,特别讲义气,不怕事,打群架也是出了名的,当然不会把老工人放在眼里。于是两个来自不同地域文化、处在同一社会最底层的苦难群体,就几乎是本能地滋生了对立情绪,总想找机会把对方踩扁,此前动斧头柴棒的摩擦就时有发生,每次都因劝解及时,才没引起严重后果。
      三个同伴遭此重创,知青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他们认为,如果不以牙还牙加以反击,自己输掉的就不光是脸面,而是从此就要成为老工人的受气包下饭菜了!知青们迅速作出反应,不到一个小时就拉起一支好几十个人的“精兵强将”,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抢枪!说干就干,经过一番策划,三个知青若无其事地来到离连队仅一公里的营部,正好碰上屁股后面别了一支手枪的保卫干事,便一人上前拍肩膀打招呼,两个猛地将其拦腰抱住,对方还没回过神来就被缴械了。
      三个知青欣喜若狂,情不自禁地朝天连开三枪:砰!砰!砰!老工人知道知青们要真的报复了,连忙把连队的几支三八步枪和一支美式冲锋枪弄到手,准备抵抗。知青们见对方人多势众,赶紧从二连撤到四连,先把四连的几支枪抢了;又找了一辆手扶拖拉机,从营部、三连、九连、一连……一路上都直奔放枪的仓库,共抢得23支步枪、2支手枪、1支冲锋枪,3000多发子弹,耀武扬威地杀回二连。这时老工人已封锁了连队大门,知青们就在正对大门的牛厩旁搭起“掩体”,双方在相距不到百米的地方展开对射。
      时至下午,一个转业军人放牛回来,刚走到牛厩旁,小腿上就挨了一枪,倒在地上鲜血直流。这一枪至今也不知道是谁打的。见真的伤了人,两边都一时傻了眼,枪声暂时平息。正在这时,团长带着一帮人马赶到了,立即命令双方缴枪。老工人服从命令缴了枪,但知青们却趁机冲进连队要抓打人凶手,还有人要烧老工人的房子。老工人见状,纷纷收拾起可怜的家当,扶老携幼,眨眼间就跑得一个不剩。一些胆小的知青也吓得躲到外面去了。
      团长带着一个参谋试图接近知青,但还没进连队就被几支枪抵住,喝令缴枪。团长严词拒绝:我根本没带枪,也没有缴枪的习惯!你们再这样胡闹,要承担严重后果!怒火中烧的知青们已不管不顾了,就强行搜身,缴了参谋的手枪。团长气得浑身发抖,却无可奈何,只得带了参谋回到营部。这晚,四营营部灯火通明,闻讯赶来的各级领导和干事们都彻夜未眠。事件迅速上报师部和兵团司令部,惊动了云南省委,直至党中央国务院,连外国电台也报道了“中国知青暴动”的消息。国务院发出紧急指示:必须尽快平息事件,但不准开枪,不准伤人,不准扩大事态,责成云建兵团尽快处理好。师政治部主任连夜赶到十团,会同团长、政委做知青们的思想工作。可无论怎样努力,这些二十岁左右的毛头小伙子就是不缴枪,并扬言要上山当土匪,宣称谁敢靠近一步就打死谁!就这样,僵局一直持续了三天,各级首长们心急如焚,却又一筹莫展。最后决定派知青去做劝说工作。
      我当时在三营任群工干事兼营共青团工委副书记、团部团工委副书记,听说此事后忧心如焚。这些知青中有好些是我在成都文化宫中学的同学,被打伤的一个还是我的同班同学。强烈的痛惜之情和责任感驱使我前往请缨。三营营长和教导员怕我挨误伤,劝阻一阵后见我态度坚决,就派了一辆车送我到四营。同去的还有另外几名知青。到达时已是事发的第三天下午了。我立即详细地了解事发的情况,心里也基本上有了底。这时,为了防止被偷袭,抢枪的知青已撤到距营部只有几百米的独立排驻地,那里居高临下,四周空旷无隐蔽物,外面的动静一目了然。
      大家听说我要只身去劝解平息事端,都来劝阻。到底让不让我去,团首长们也很为难。我知道,大家一是为我的安全担忧,怕抢枪的知青伤害我;二是对我一个赤手空拳的弱女子能否化解矛盾持怀疑态度。我理解大家的担忧,但我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才作出此决定的,第一,我本身并不属于矛盾的任何一方,参与抢枪的一些知青对我有认同感;第二,我个子矮小身体孱弱,在心理上不会对他们构成威胁;第三,我既是知青,又是营部干事,具有双重身份,有助于矛盾双方彼此沟通,而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种沟通。更重要的是,我认为自己对妥善解决此事有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在学校时是校红卫兵团长,在学校动员学生们到云南支边时,不仅自己在大会上宣誓表决心,还让我母亲在大会上表态支持我。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同学到边疆多少受了一点我的影响。我相信这些平均年龄只有19岁、还没有好好享受过生活的同学们在本质上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如今他们因一时莽撞陷入困境,一步之差就可能走上绝路,一念的转变也可以变坏事为好事,化干戈为玉帛,在此关键时刻,我绝不能躲在一边不管。我认为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义和责任,为此冒再大的风险也是值得的。不然,我会一辈子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这样一想,我的心就踏实了。
      下午三点过,秋日的太阳火辣辣地笼罩着陇川坝,烤得人头昏脑涨,睁不开眼。我一个人一路小跑着冲上独立排的坡地。上面二三十个昏昏欲睡、疲惫地靠在一起的小伙子,看见我跑过去,陡然紧张起来,条件反射地端起枪,只听得一阵哗哗哗子弹上膛的声音。不知怎的,我心里确实一点也不怕,只觉得心头热得如有一团火在燃烧。突然有人声嘶力竭地大吼:
      “不准过来!再走一步老子就开枪了!”
      我仍不停步,边冲边喊:“有胆量你就开枪,怕死我就不来了!”
      这时,有同学认出了我,赶紧打圆场:“哎呀!团长,你说到哪去了,我们咋会打你嘛!”
      我走拢去,又激动又气愤地说:“你们也太不像话了!做事咋一点都不考虑后果:要是你们的父母看到你们这个样子,不晓得有好着急,好伤心!他们辛辛苦苦地把你们养大,你们就这样报答他们嗦?”
      这时,就有知青既委屈又愤怒地说:“我们也不想这样,是他们逼的!”
      我又问:“你们真的要上山当土匪?”
      他们说其实也没有想好,只是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只有走一步看一步。我便进一步劝说他们先把枪缴了,有话好好说,不要把事情闹大了,现在党中央国务院都晓得了,从中央到地方,到兵团,都是本着尽量不扩大事态的良好愿望,你们千万要抓住机会,保住面子,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要是真的动起手来,你们这几十个人,二十来条枪,早就被解决了。要是再这么执迷不悟下去,顽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条,谁也救不了你们!
      这样一说,大多数知青都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但也有个别的不依不饶,抢白我说:反正老子是横了的,弄烂就弄烂,老子就不缴枪,看他们敢把老子咋个样!也有知青心存疑虑,说如果我们缴了枪,他们秋后算账咋个办?你敢不敢保证不给我们处分呢!我说:只要你们缴了枪,我保证把你们的意见向上边反映,尽量说服领导不给你们处分。这时,我们文化宫中学的一个同学对我说了知心话:
      “说穿了,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当时太气愤了,加上也穷极无聊,就想找点刺激。哪个想把事情弄大,哪个想去当土匪哦,都是乱提劲打靶的!只要上面不给我们处分,我们也巴不得早点把枪交了。再拖下去也没得意思,拖得越久,对我们越不利。”
      我觉得这个同学头脑还有点清醒,就趁热打铁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地连哄带劝,从下午三点一直说到天黑,他们终于同意缴枪,但还是提了一些附加条件,要求团首长立即答复:第一,必须交出打人凶手;第二,事后不得追究任何人的责任,不得给予任何处分。
      我立即跑下去报告团首长。首长们觉得合理的就可以接受,不合理的就不能迁就。打人凶手已经畏罪逃跑(此人在知青大返城多年后才从境外回到农场),即使不逃跑也不能交给知青处理。于是我又跑上去把团首长的意见转达给知青们……就这样不厌其烦地反反复复,来来回回跑了很多趟,真可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天半夜12点过,“堡垒”终于攻破了。我还亲笔为双方写了一份“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
      此次拿枪(知青们坚持要写“拿”而不是“抢”),系一时冲动所为,因为是老工人先打人,先开枪,知青们才拿枪自卫的……组织上今后不得追究任何责任,不得给予任何处分,知青们保证今后不再有此类事情发生。
      双方认可后,我又立即将其刻印出来,由团长和师政治部主任在上面签了字,盖了营党委的公章,让每个参与“拿枪”的知青人手一份,他们便乖乖缴了枪。一场惊心动魄的突发事件就这样平息了。这时已是9月23日凌晨三点钟了。
      事后,团首长履行了承诺,没有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当然也没有追究带着老工人打伤三个知青的指导员的责任。参与“拿枪”事件的知青通过此事吸取了教训,大多数不再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了,开始踏踏实实地做事做人,不少人还成了连队的骨干、驾驶员和教师。
      35年后的今天,提及当年发生的“拿枪”事件,一位已经当了多年企业老总的知青还深有感触地说:“我们那阵真是太年轻,太不懂事了!也做了好些伤害农场老工人的事……总的说来,农场的老工人是朴实和善良的。现在想起来,我们在好些事上,是有愧于他们的。”
      (组稿、责编 郑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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