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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

    时间:2023-02-07 14:15:1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

    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4篇

    【篇一】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

    党风廉政建设讲课稿

    把好“三个关口”,争做廉洁标兵。

    张建明

    同志们:

    今天我就党风廉政工作开讲, 大家注意听了,可以做些笔记, 我主要讲三点,时间不长,请大家耐心听讲,有不当的地方,我们课后交流.

    一、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淡泊名利,崇尚积极健康的“幸福观”。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前不 久,新浪网搞了个“中国人的价值取向”调查,就反映了这种趋向。在最被人们看重的价值中,从高到低排列前5项依次是:健康、家庭、智慧、快乐、爱情。权力、冒险等排位很低。这个调查反映了当今国人的一种追求,也反映了人们的一种幸福观,企盼健康、快乐、诗意地生活。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好多人把对财富、金钱的追求当作幸福的内涵相比,变化很大,说明正确的幸福观正逐步被人们所认同。

    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如今,我们的物质生活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干部职工年收入都在4、5万元,对于维系一个家庭来说已经比较可观了。

    家庭是幸福的重要源泉。我们的领导干部既是单位的“顶梁柱”,也是家庭中的“主心骨”。方方面面,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倍受关注。如果在这个节骨眼上,经不住考验,抵不住诱惑,稍有闪失就会失之于组织,失之于家庭,造成事业夭折、家庭离散,实在得不偿失。我们无法设想一个破碎的家庭如何拥有幸福。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家庭幸福美满,比什么都强。

    (二)克俭自律,筑牢家庭廉洁的“内防线”。家庭连社会,家风系党风。廉洁社会风气的形成与领导干部的家风息息相关。廉洁自律,筑牢家庭拒腐的防线,不仅是领导干部的本份,也是每一个家属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家庭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不可或缺的重要关口。不少腐败的疮口,都是从家庭“后院”开始慢慢扩大的。有些行贿者的“红包”、“礼品”被丈夫拒收之后,继而走“夫人路线”,迂回包抄,请夫人“代劳”。

    因此,腐败是影响家庭稳定和家庭幸福的杀手,危及到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工作和生活。由于利令智昏、贪污腐败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案例不在少数,令人触目惊心。广东省湛江市原市委书记陈同庆在职期间,大量卖官、受贿,其妻温容兰非但不予劝阻,反而成了其专职的家庭会计,最多的一天竟接待了4批行贿者,温容兰连续四次去银行存钱。“贪内助”的贪婪助长了陈同庆私欲的膨胀,几年工夫,其受贿金额竟达112万元!而腐败的最终结果,是陈同庆以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本宁静的家庭也随之四分五裂。如果当初妻子少一点贪心、多一份关心,不是“推”一把,而是“拉”一把,在关键的时候能够提个醒或帮助丈夫拒腐蚀、永不沾,也许就不会滑向犯罪的深渊!因此,当好“廉内助”, 不仅是对党组织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亲人和本人家庭负责。

    “知夫莫如妻”,丈夫的思想变化、行为变化,妻子能够最先察觉、最先发现,及时吹“枕边廉政风”,当好“家庭纪委书记”,才能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一要增强法纪意识,把准分寸。作为领导干部家属,应该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平时要学习掌握一些基本的党纪法规知识,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哪些地方能去,哪些地方不能去;
    哪些人能处,哪些人不能处;
    哪些活动能参加,哪些活动不能参加,头脑中一定要有自律意识,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这样在交往处事中就能把握好分寸。二要增强监督意识,防微杜渐。一个人犯错误,总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从不健康思想的产生到收受小恩小惠,一般来说家属是最早知道的。所以家庭是非常重要的一道防线,“杜渐”就要从家属开始,加强监督,尽好责任。尤其是领导干部与别人进行攀比,工作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时候,高档消费、经济支出不明的时候,家庭突然有了不明巨额收入的时候,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的时候,都要及时过问,及时提醒。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心里也要有个底,比如,至少与哪些朋友经常相处、相处的朋友品行如何,总要有个大致的了解。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动空间,不能没有隐私,但也不能放任自流。三要增强防范意识,守好家门。就是要不让任何贿赂进家门,不让一切不健康的东西进家门。这里提醒大家要注意“感情投资”。人在世上,总有各种关系,总要结交朋友,但不正常的交往、不正常的朋友,一定要注意。特别是对那些打着人情来往旗号来巴结靠拢的要警惕,千万不要以为人情难免,习以为常,思想麻木。“天下没有掉下来的馅饼”。来而不往非礼也,当断不断,反受其害。

    (三)珠联璧合,经营和谐稳定的“大后方”。家和万事兴。作为一个在社会上工作,尤其是对承担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来说,家庭是最可靠的“大后方”。后方稳定,前方就能安心;
    有了后方的大力支援,前方才能不断发展。夫妻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关心、相互鼓励,是每一个同志做好工作的重要动力。

    家是人生温馨的港湾,是每位同志干事业的大本营。当前正值“打造绿色吴起、构建温馨家园”的关键时期,工作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各位领导同志可能对家庭的照顾比以往更少了,希望我们每个领导干部的家属都能做到“四多四少”:事业上多一份支持,少一份拖累;
    感情上多一份温暖,少一份埋怨;
    生活上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苛求;
    廉洁上多一份把关,少一份奢求,给予自己的爱人更多的理解、更大的支持,使他们能够解除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做一个廉政勤政的领导干部。《诗经•小雅》中有句诗:妻子好合,如鼓琴瑟。意思就是,家人志同道合,亲密合作,如同弹奏出了一曲动听的乐章。

    因此,我们必须以清廉为荣,以不贪为宝,趋福避祸。有人说得好:贪婪的双臂无缘与幸福拥抱,却愿和痛苦牵手;
    贪婪的黑心拒绝与淡泊联络,却愿跟奢侈通邮。虽然贪婪可以让人暂时富有,但结果是悔泪长流;
    虽然廉洁有时生活比较清苦,但终归我们是平平安安。让我们牢牢记住“廉是福,贪是祸”,时时作为忠告。

    二、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从构建预防和惩处腐败体系的需要这个角度,结合当前实际,诸如财务管理、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等重要岗位是容易滋生腐败和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只要大家顾全大局、严以律己,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努力争做廉洁标兵。。

    (一)加强政治修养。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
    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
    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
    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是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干部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自律意识。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

    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
    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
    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
    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

    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

    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三)正确看待权力。我们这些同志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可法律是无情的,司法部门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定罪的。大家要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廉政这根弦一定要绷得紧紧的。

    (四)养成廉洁的好习惯。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
    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
    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由领导、同事组成的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
    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与不善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三、把好廉政监督关,构筑监督防线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一)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家属,要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二)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目前,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职工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职工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自己又对反腐倡廉建设作了一些思考,今天讲课谈不上,主要是把自己平时学习中积累的一些资料和体会,和大家做一个交流。

    谢谢大家

    【篇二】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

    党风廉政教育讲课稿

    各位老师:

    这次培训我觉得主要讲一讲反腐倡廉的问题,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高低不仅事关党员干部个人的前途命运,而且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作为教育工作者,希望我能借今天这堂课的机会,帮助大家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反腐败问题,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解决廉政文化进校园问题:发挥学校课堂作用,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

      早在2005年3月,教育部就成立了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规划,并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陕西和太原、南京、广州、深圳等10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2007年3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07年起在大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廉洁教育。

      2008年9月,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对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和环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起来,普遍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和部署这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青少年廉洁教育全面推进,工作稳步有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学校探索出了廉洁教育“三融入”、“三结合”的新模式,即把廉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与课程开发、学科教学、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编辑出版一批廉洁教育试用教材和读本,推出了一批主题突出、反响良好的廉洁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引入教材、引入课堂。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注重将廉洁教育纳入整个德育体系中统筹规划、全盘考虑,不另起炉灶、另搞一套,保证廉洁教育有效融入现有学习过程,不会成为额外课业负担。充分利用和整合德育教育资源,依靠学校现有的德育教师队伍力量,把廉洁教育内容有机纳入中小学校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中,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课堂、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实现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各类学校紧扣“学校教育,德育为先”的主题,为青少年廉洁教育营造环境,注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同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的现有基础和工作平台,推进廉洁教育有效开展。如广东省在组织全省学校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和歌曲创作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在广州举办了“莲花正开——广东省廉政文化进校园主题文艺晚会”。北京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高校组织专场主题廉政文艺晚会,开展廉政知识问答、廉政征文、廉政辩论赛、廉洁文化影视展等活动,使廉洁、守纪、诚信等内容在校园文化的土壤中扎根。

      以灵活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在青少年学生实践教育环节中强化廉洁教育的要求,把树立和弘扬廉政文化的客观要求内化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特别是紧密结合一些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生课外活动项目,如中小学生的团日、队日和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大学生党日和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各学校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纪律法规教育等经常性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月(周)等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学校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式丰富多彩、内容不断深化。如北京大学自2003年以来,每年都在学校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主题不同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案例警示、党纪条规测试、专题报告、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校内媒体和闭路电视播放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大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各地教育部门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时,通过加强对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在教师考核管理中强调廉洁要求,将廉洁从教指标纳入师德考核体系,促进全体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乱收费、有偿家教、请客送礼等不良、不廉现象,以高尚的师德情操、丰富的学识修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去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减少择校现象。

      教育部还在山东召开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场经验交流会,具体部署落实规范办学工作。会后,教育部整理了各地落实山东会议的总结材料,包括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等。

      如山东、浙江、重庆、宁夏、新疆、内蒙古等地采取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云南、四川成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及培训机构、教育学会及其分支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举办或协办中小学生参加的“奥赛”和其他学科竞赛活动;
    江西、安徽宿州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实行均衡编班,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对班额超过规定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
    吉林、辽宁、宁夏、安徽合肥、河北、河南等地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各学校的改革措施,逐年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从宏观上引导初中学生就近入学,逐步推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

      各地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河北、江苏、湖北等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在经费投入上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采取倾斜政策,制定了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配套政策,确保财政投入、工资待遇、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到位。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广东、河南、山西、黑龙江等20多个省(区、市)制订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积极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明显缩小了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天津、辽宁、湖南、陕西、海南、甘肃、贵州等省(区、市)建立了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城镇教师与农村教师结对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亮点。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在督导检查中,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缓解择校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和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管。

      黑龙江坚持采取不通知检查时间、不通知检查路线、不安排接待的“三不”方式,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安徽面向全社会公开聘请50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全省各地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跟踪监督不规范办学行为纠正的情况,确保全省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山东加大规范办学在政府考核中的权重,把指标分值确定为年度教育督导评估总分的1/5。重庆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督察员制度,按照“24小时内暗访、24小时内汇总,24小时内通报”的原则深入学校督查,要求学校在接到通报后“1周内检查、1周内整改、1周内见效”。

      同时,教育部积极开展对各地解决择校问题的随机性督导和工作抽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在省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对教育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表彰。2009年教育部表彰了北京市密云县等92个地区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2009年底,教育部专门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解决择校问题进行总结通报,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山东沂水县政府发红头文件助长应试教育、湖北黄石九中以购置电子白板为由违规向部分班级学生收费等做法提出批评,督促地方着力解决存在的办学不规范问题。

      在去年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过程中,教育部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作为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纲要》把解决择校问题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提出解决择校问题的具体措施,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发展民办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努力解决择校问题。 

     

    二、治理学术不端问题:加强学风建设,改进学术成果评价办法

      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近年来,教育部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教育宣传、科研评价等方面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优化学术环境,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成立了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发挥了咨询指导作用。

      2009年10月,教育部正式成立学风建设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高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受理直属高校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宏观指导、督促高校加强学风建设等。

      在教育部的推动下,全国高等学校切实加强领导,相继建立学风建设组织机构,重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在学术研究、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监督到位的学风建设工作体制和机制。

      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高等学校推进学风建设工作提供了依据。

      去年3月,教育部专门召开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印发《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各地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把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惩治力度,对违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零容忍”,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着力扭转学术不端行为滋长和蔓延势头,促进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和学术环境。

      2009年7月,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写的高校科研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指导性用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在全国出版发行。《指南》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制定了标准、做出了指引。各高等学校将《指南》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新生入学第一课即邀请专家学者主讲学术道德,期望新生从一入学就能严谨治学,形成良好学风。

      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的标准和办法,建立鼓励高质量成果产出的科研评价体系是高等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教育部设立了重大委托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初步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与此同时,鼓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以提升研究质量为导向,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校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

      目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正在制定与完善各项考评和评价体系,如改革职称评审办法,推行代表作制度,改变以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作为职称评审的唯一依据;
    改进成果评价办法,适当延长评价周期,避免学风浮躁、急功近利的学术取向等。

     

    三、治理招生中的问题:实施“阳光工程”,促进招生公平公正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一直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教育部和各高等学校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005年,教育部开始实施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以信息公开为核心建立“六公开”制度,建立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的招生工作体系,完善了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等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这一措施,有效解决了高等学校招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中介诈骗现象大幅减少,考生、社会投诉率逐年大幅下降,有的省(区、市)和高等学校实现了“零投诉”,维护了高考的公开、公平、公正,人民群众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教育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资格考生的国家、省、校三级信息公示办法,特别加强了基层公示工作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抓实,逐级把关,把可能出现的违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生成阶段,切实做到了公示内容真实、有效,工作不流于形式,经得起监督。2005年以来,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了近20万名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做到了经公示录取无一起举报、未经公示无一人录取。

      各高等学校加强招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教育部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民办院校和军队院校乱招生现象,严厉打击中介诈骗等行为。这些措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以考生为本,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动加强招生工作内容的宣传和信息服务,积极为考生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如认真研究总结,不断改进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录取批次,优化志愿设置和填报流程,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动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编写政策解读,开展网上咨询,深入中学、基层进行政策宣讲等,确保考生熟知政策。根据招生进程所处不同阶段的特点,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考生、贴近社会的正面宣传,积极把握舆论导向。特别是总结出打击非法中介招生诈骗的有效工作方式,即“提前开展招生预警、联合净化网络环境、协助深挖打击”,帮助广大考生及学生家长识别招生欺诈的常用伎俩;
    提前开展“绿色通道”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新生报到资助工作,让党和国家对新生的关怀和相关资助政策人人皆知,不让一个录取学生因贫辍学。

    四、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采取实际措施

      2009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教育收费问题举报1327件,同比下降20.9%。这一数据显示,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减少,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坚持教育、纠风、监察、发改、价格、财政、审计、新闻出版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整体合力;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着力探索从源头上解决滋生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坚持把加大教育投入,作为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重要保障。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666.1亿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资金120亿元,全国约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150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继续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中央财政共安排免学杂费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51.91亿元,全国共有2900多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学杂费或相应补助。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教育投入责任,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内教育拨款、教育生均预算事业费支出、教育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不断增长。目前,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基准定额,黑龙江、上海、广西、重庆、西藏、宁夏等省(区、市)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零收费。

      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治本措施。教育部印发《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后,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坚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重点学校、重点班、实验班,严格禁止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收费补习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规范办学行为;
    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及由此引发的择校乱收费问题;
    加大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坚决治理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问题。

      坚持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各地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由财政、价格、教育等部门组成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认真清理。全国清理废止教育收费项目累计1018项,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标准,将择校生计划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和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坚持上下联动和常规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去年春季,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开展城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14个省(区、市)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对查出的违规资金进行清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秋季开学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6个督查组,对12个省(区、市)进行了专项督查。2009年,全国各地共派出检查组12375个,检查学校22.53万所(次),各级监察、纠风部门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4.1亿元,清退2.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3530人;
    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2173件,实施经济制裁4.23亿元。

      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各地各部门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支持,形成治理合力。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地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及时曝光严重违纪违规收费案件,接受社会监督。一些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积极参与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宣传教育政策,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问题。各地共有10900多名领导干部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展教育收费政策咨询和政策解答。

     

    五、 解决廉政文化进校园问题:发挥学校课堂作用,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

      早在2005年3月,教育部就成立了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规划,并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陕西和太原、南京、广州、深圳等10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2007年3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07年起在大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廉洁教育。

      2008年9月,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对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和环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起来,普遍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和部署这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青少年廉洁教育全面推进,工作稳步有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学校探索出了廉洁教育“三融入”、“三结合”的新模式,即把廉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与课程开发、学科教学、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编辑出版一批廉洁教育试用教材和读本,推出了一批主题突出、反响良好的廉洁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引入教材、引入课堂。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注重将廉洁教育纳入整个德育体系中统筹规划、全盘考虑,不另起炉灶、另搞一套,保证廉洁教育有效融入现有学习过程,不会成为额外课业负担。充分利用和整合德育教育资源,依靠学校现有的德育教师队伍力量,把廉洁教育内容有机纳入中小学校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中,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课堂、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实现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各类学校紧扣“学校教育,德育为先”的主题,为青少年廉洁教育营造环境,注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同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的现有基础和工作平台,推进廉洁教育有效开展。如广东省在组织全省学校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和歌曲创作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在广州举办了“莲花正开——广东省廉政文化进校园主题文艺晚会”。北京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高校组织专场主题廉政文艺晚会,开展廉政知识问答、廉政征文、廉政辩论赛、廉洁文化影视展等活动,使廉洁、守纪、诚信等内容在校园文化的土壤中扎根。

      以灵活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在青少年学生实践教育环节中强化廉洁教育的要求,把树立和弘扬廉政文化的客观要求内化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特别是紧密结合一些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生课外活动项目,如中小学生的团日、队日和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大学生党日和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各学校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纪律法规教育等经常性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月(周)等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学校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式丰富多彩、内容不断深化。如北京大学自2003年以来,每年都在学校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主题不同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案例警示、党纪条规测试、专题报告、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校内媒体和闭路电视播放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大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各地教育部门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时,通过加强对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在教师考核管理中强调廉洁要求,将廉洁从教指标纳入师德考核体系,促进全体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乱收费、有偿家教、请客送礼等不良、不廉现象,以高尚的师德情操、丰富的学识修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六、解决责任落实问题: 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检查和责任追究

      教育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不只是表现在治理择校问题、学术不端问题、招生工作中的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以及解决廉政文化进校园问题等几项工作,其他工作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开展巡视工作等很多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固然有很多原因,但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这些年来,教育部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坚持一手抓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构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体系。

      健全领导体制。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教育部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的意见》,重新修订《教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明确部党组、部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不同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和指导。根据中央的部署,教育部还先后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政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对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在多年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逐步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开好三个会议,即每年年初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总结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新一年反腐倡廉工作;
    每年秋季召开全国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视频会议,针对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安排;
    每两年召开一次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案例通报,总结部署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好三项常规性工作,即建章立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如部党组先后制定了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六不准”规定,修订《教育部工作规则》,印发《教育部工作人员纪律手册》;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如每年组织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持开展直属机关新任司局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利用教育系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加强巡视和审计,如近3年对33所直属高等学校、9个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开展了直属高等学校巡视工作等。

      搭建五个工作平台,即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直属机关、驻外机构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直属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招生考试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形成了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工作的格局。

      落实责任机制。教育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相结合,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相配套,与相关的行政业务工作相协调,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党组带头。2009年,教育部党组和部长专题办公会9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14项。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反腐倡廉重点工作13次,对落实惩防体系牵头和协办任务开展协调4次,部党组成员研究协调指导分管司局和单位反腐倡廉工作85次。部党组一班人带头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坚持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明晰责任。每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到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做到各负其责,各施其任。

      制度保证。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建立了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制度、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纪检组、监察局协助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创新督查机制。教育部把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教育部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到位的重要手段。如部党组成员每年年终听取分管司局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对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分解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直属机关每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每年结合年终考核对机关司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每年结合考试、招生、收费等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等。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范围内出现干部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的,追究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责任。

    【篇三】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

    党风廉政教育讲课稿

    各位老师:

    这次培训我觉得主要讲一讲反腐倡廉的问题,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高低不仅事关党员干部个人的前途命运,而且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作为教育工作者,希望我能借今天这堂课的机会,帮助大家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反腐败问题,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解决廉政文化进校园问题:发挥学校课堂作用,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

      早在2005年3月,教育部就成立了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规划,并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陕西和太原、南京、广州、深圳等10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2007年3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07年起在大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廉洁教育。

      2008年9月,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对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和环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起来,普遍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和部署这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青少年廉洁教育全面推进,工作稳步有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各学校探索出了廉洁教育“三融入”、“三结合”的新模式,即把廉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与课程开发、学科教学、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编辑出版一批廉洁教育试用教材和读本,推出了一批主题突出、反响良好的廉洁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引入教材、引入课堂。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注重将廉洁教育纳入整个德育体系中统筹规划、全盘考虑,不另起炉灶、另搞一套,保证廉洁教育有效融入现有学习过程,不会成为额外课业负担。充分利用和整合德育教育资源,依靠学校现有的德育教师队伍力量,把廉洁教育内容有机纳入中小学校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中,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课堂、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实现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各类学校紧扣“学校教育,德育为先”的主题,为青少年廉洁教育营造环境,注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同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的现有基础和工作平台,推进廉洁教育有效开展。如广东省在组织全省学校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和歌曲创作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在广州举办了“莲花正开——广东省廉政文化进校园主题文艺晚会”。北京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高校组织专场主题廉政文艺晚会,开展廉政知识问答、廉政征文、廉政辩论赛、廉洁文化影视展等活动,使廉洁、守纪、诚信等内容在校园文化的土壤中扎根。

      以灵活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在青少年学生实践教育环节中强化廉洁教育的要求,把树立和弘扬廉政文化的客观要求内化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特别是紧密结合一些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生课外活动项目,如中小学生的团日、队日和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大学生党日和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各学校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纪律法规教育等经常性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月(周)等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学校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式丰富多彩、内容不断深化。如北京大学自2003年以来,每年都在学校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主题不同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案例警示、党纪条规测试、专题报告、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校内媒体和闭路电视播放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大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各地教育部门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时,通过加强对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在教师考核管理中强调廉洁要求,将廉洁从教指标纳入师德考核体系,促进全体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乱收费、有偿家教、请客送礼等不良、不廉现象,以高尚的师德情操、丰富的学识修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去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减少择校现象。

      教育部还在山东召开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场经验交流会,具体部署落实规范办学工作。会后,教育部整理了各地落实山东会议的总结材料,包括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等。

      如山东、浙江、重庆、宁夏、新疆、内蒙古等地采取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云南、四川成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及培训机构、教育学会及其分支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举办或协办中小学生参加的“奥赛”和其他学科竞赛活动;
    江西、安徽宿州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实行均衡编班,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对班额超过规定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
    吉林、辽宁、宁夏、安徽合肥、河北、河南等地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各学校的改革措施,逐年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从宏观上引导初中学生就近入学,逐步推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

      各地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河北、江苏、湖北等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在经费投入上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采取倾斜政策,制定了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配套政策,确保财政投入、工资待遇、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到位。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广东、河南、山西、黑龙江等20多个省(区、市)制订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积极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明显缩小了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天津、辽宁、湖南、陕西、海南、甘肃、贵州等省(区、市)建立了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城镇教师与农村教师结对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亮点。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在督导检查中,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缓解择校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和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管。

      黑龙江坚持采取不通知检查时间、不通知检查路线、不安排接待的“三不”方式,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安徽面向全社会公开聘请50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全省各地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跟踪监督不规范办学行为纠正的情况,确保全省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山东加大规范办学在政府考核中的权重,把指标分值确定为年度教育督导评估总分的1/5。重庆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督察员制度,按照“24小时内暗访、24小时内汇总,24小时内通报”的原则深入学校督查,要求学校在接到通报后“1周内检查、1周内整改、1周内见效”。

      同时,教育部积极开展对各地解决择校问题的随机性督导和工作抽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在省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对教育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表彰。2009年教育部表彰了北京市密云县等92个地区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2009年底,教育部专门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解决择校问题进行总结通报,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山东沂水县政府发红头文件助长应试教育、湖北黄石九中以购置电子白板为由违规向部分班级学生收费等做法提出批评,督促地方着力解决存在的办学不规范问题。

      在去年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过程中,教育部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作为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纲要》把解决择校问题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提出解决择校问题的具体措施,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发展民办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努力解决择校问题。 

     

    二、治理学术不端问题:加强学风建设,改进学术成果评价办法

      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近年来,教育部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教育宣传、科研评价等方面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优化学术环境,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成立了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发挥了咨询指导作用。

      2009年10月,教育部正式成立学风建设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高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受理直属高校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宏观指导、督促高校加强学风建设等。

      在教育部的推动下,全国高等学校切实加强领导,相继建立学风建设组织机构,重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在学术研究、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监督到位的学风建设工作体制和机制。

      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高等学校推进学风建设工作提供了依据。

      去年3月,教育部专门召开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印发《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各地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把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惩治力度,对违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零容忍”,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着力扭转学术不端行为滋长和蔓延势头,促进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和学术环境。

      2009年7月,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写的高校科研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指导性用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在全国出版发行。《指南》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制定了标准、做出了指引。各高等学校将《指南》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新生入学第一课即邀请专家学者主讲学术道德,期望新生从一入学就能严谨治学,形成良好学风。

      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的标准和办法,建立鼓励高质量成果产出的科研评价体系是高等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教育部设立了重大委托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初步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与此同时,鼓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以提升研究质量为导向,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校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

      目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正在制定与完善各项考评和评价体系,如改革职称评审办法,推行代表作制度,改变以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作为职称评审的唯一依据;
    改进成果评价办法,适当延长评价周期,避免学风浮躁、急功近利的学术取向等。

    【篇四】学校纪检委员党风廉政讲课稿

    学校纪检委员的职责

    1、维护党规、党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同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党内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3、对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的党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的章程、违犯党的纪律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教职工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党纪、政纪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使他们时刻感悟到党组织的温暖。

    5、受理党员申诉和党员的指控,并及时汇报。

    6、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督促党的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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