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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力绘就八桂大地民生幸福画卷

    时间:2023-02-22 22:25:03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民生为底色、以奋斗作笔墨,全力推动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绘就了一幅温暖人心的幸福画卷。

    来宾市兴宾区社会福利院开展“欢乐迎国庆金秋话重阳”主题活动。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造福人民是最大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各级民政部门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有力保障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创新优化政策供给,坚持分类救助、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予以兜底保障,2017年底,全区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已达到或动态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2020年底,全区有17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了低保范围,4.6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特困救助供养,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一批”任务。

    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十年间,每年投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从41.5亿元增加到116.2亿元,近300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十年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70元、每人每年1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70元、每人每年5802元。二是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30%的标准分别落实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5.2万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17年的每人每月673元提高至2022年的102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17年的每人每月361元提高至2022年的607元,照料护理标准最高达到1400元/月。三是强化临时救助服务,对遭遇突发状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或因生活必需的刚性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保障,采取“容缺受理”“先行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十年间,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21.9万人次,共发放补助资金16.85亿元。

    在全国率先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广西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建立“困难群众预警大排查大处置”机制、居住地申办低保等工作先后被民政部评为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增强儿童福利保障能力和水平。自治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全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全区2.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全区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422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最低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1022元。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同机制。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基层儿童督导员队伍,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儿童主任队伍。建立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库,帮助24239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效落实监护责任人。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文明办等5个单位,组织发动1万名“爱心家长”开展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公益行动。从2018年开始,自治区财政连续3年支持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引入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关爱保护服务。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全国率先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热线开通一年来,受理各类未成年人保护诉求7300多件。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广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利用智能化寻亲手段,深化与社会力量合作,拓展救助寻亲途径。十年来,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逾47万人次。

    此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目前惠及107.4万人,自2016年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9.36亿元。大力开展“福康工程”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工作,惠及受助对象近1.5万人。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稳妥有序推进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出台广西设立镇(街道)标准,为乡村振兴提供行政区划政策支撑。努力创新界线管理服务方式,以跨省(区)联合党建为引领,在乡、村层面组建跨省(区)“乡镇联合党工委或村级联合党支部”,实现了跨省(区)支部共建、产业共兴、稳定共保、服务共享,为边界地区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规模移民搬迁基层组织重构优化等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区506个安置点实现基层组织“应建尽建”,145个800人以上安置点实现便民利民服务“9个中心”全面覆盖,全面优化面向脱贫群众的服务供给。

    2021年,全区16411个村(社区)全部完成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9.05万人,99.6%的村(社区)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班子学历、年龄等结构大幅优化,党员占比、女性占比、交叉任职比例均创历史新高,为创新城乡基层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印发《广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着力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从2016年的90%提高到2020年的10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从2016年的25%提高到2020年的50%。

    深入探索“一组三会”屯级协商自治模式,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居)民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

    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数量从2012年的14799个增加到2022年的29063个。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建立起政会分开、管办分离、自主办会、综合监管的新体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和“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动,不断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3.5亿多元。广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更加深入,2.9万多家社会组织分布在各个领域,成为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的有生力量。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全区近1600个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约3000个,引导社会组织和会员单位投入资金 7.5 亿多元。近万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大局,累计募集款物36亿余元。

    积极发展社会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评价体系,深入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社工平台向基层延伸。2021年以来,各地累计投入社工站服务经费1.13亿元,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747个,服务各类民政对象100万余人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圆满完成第一届“八桂慈善奖”评选表彰。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开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试点。目前,全区注册志愿者1056万人,志愿服务队伍46887个,志愿服务时长1.44亿小时。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民政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便捷的基本社会服务。

    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抓好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持续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目前全区已建成100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养老院、100家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0多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28万个、养老机构达到1228家,床位数达到25.2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建设,高龄津贴惠及124.3万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惠及5万多老年人。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老年人能力评估等创新举措,编制12个养老服务广西地方标准,对200多家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打造一批智慧养老院。创建命名31个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0多张。推进以健康养老为重要内容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建设一批健康养老示范区和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全区有养老产业重大项目65个,总投资1600多亿元;
    先后引进华邦、光大、泰康等10余家专业化、连锁化企业进驻运营,培育了南宁真情、柳州久元、柳钢仙源等一批本土品牌。积极培育打造“中国长寿之乡”35个,进一步打响“长寿福地·壮美广西”品牌。

    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结婚和离婚登记“全区通办”,进一步打破户籍地限制,广西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殡葬改革移风易俗。2013年以来,连续10年开展节地生态安葬活动。2019年,自治区民政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知》,对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的,给予逝者亲属一次性奖补。2021年以来,自治区全面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求市、县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保障群众“逝有所安”。

    保护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着力提升地名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推进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编纂工作,完成《广西行政区划图》《广西行政区划简册》《广西标准地名图集》和《广西地名词典》系列丛书14卷的出版发行。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平台审核地名信息数据37万多条、更新城乡标准地名信息1.5万余条。设置城乡地名标志54790处,为群众提供地名信息服务5万多人次。

    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广西民政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用赤诚与激情、拼搏与奉献,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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