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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三次转换论析

    时间:2023-02-24 13:00:0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宋盼盼,周传斌

    (兰州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中华民族”系“中华”与“民族”两词复合而成,作为一个政治与学术概念,其形成既与古代中国的族类观念密不可分,又与现代西方“nation”概念的传入和运用有直接关系。可以说,在中国古代就已有“民”“族”两字,作为现代学术概念的“民族”一词最终出现则是清末以来东西方文明剧烈碰撞的产物。19 世纪中叶,清王朝被迫卷入西方所谓主权平等的国际体系中,西方民族国家(nationstate)思想被迅速舶来并逐渐取代沿袭几千年的天下王朝观念。在“国将不国”的现实下,形塑一个西方式的强大的现代中国成为当务之急。纵观这些现代国家,无一不是与“nation”扭结在一起的“民族”意义上的国家,因此,要形塑现代中国,就得建构与中国相匹配的“民族”(nation)。清末第一批“双语知识分子”[1](131)严复、梁启超、孙中山等人敏锐地认识到了“民族”(nation)的重要性,他们成为形塑现代中国的早期主力。

    梁启超是我国最早讨论民族概念的人之一,也是首位从学术上定义“民族”的中国人。1902年,梁启超首创“中华民族”一词:“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2](33)。这一现代概念的产生,是古代中国族类观念与西方民族主义、民族国家理论相碰撞的产物,也是近代中国国家观念转型与重塑过程的反映。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概念产生之后,先是为知识分子所使用,之后随着革命口号迅速扩散,受到国内各界的一致关注和广泛使用。从那时起,随着时代背景的转换和政治文化的变迁,这一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凝炼,在持续一个多世纪的讨论中,先后经历了三次内涵转换。

    20世纪初,“民族”的重要性逐渐被国人所认识,强烈的“中国人”意识被激发。在此觉悟的鼓舞下,出现了各种派别组织,他们都希望能唤起民族情感、保护中华民族、实现国家富强,但各派在民族内涵及其实现途径上的观点不尽相同,遂引起了关于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第一次论争。以同盟会为代表的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派持“排满革命”主张,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只是汉族的观念,梁启超贬称这种主张为“小民族主义”,并且提出了国家整体对外意义上的“大民族主义”,既超越了天下王朝的保皇观念,也超越了“排满革命”的狭隘民族主义,从而实现了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第一次转换。

    (一)排满革命的“小民族主义”

    “小民族主义”一词是梁启超1903年提出的,是对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派民族和国家主张的概括。孙中山等人接触到从欧美经验中萃取出来的关于民族、民族属性和民族主义的模型,对这一模型进行仿造、改编和改进,结合中国传统的族类观念,最终找到了“想象”民族(nation)这一现代意义上的“共同体”的方法[1](131)。他们把“排满革命”作为社会动员的武器、民族想象的工具,以“复仇复国”为目标。最终,虽然“排满革命”终结了两千年的王朝国家,但是并没有成功实现国家的现代转型,而是造成“国家想象”与“国族想象”之间的裂痕。具体来说,“小民族主义”主张的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从民族观看,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派尚未厘清民族与种族的区别,其民族概念带有浓厚的血统和种族色彩。他们主要以“炎黄子孙”的象征建构集体记忆,强调只有汉族才是中华后裔,从而排除了国内其他诸族,即梁启超所言的“小民族主义者何也?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3](214)。这种民族观广见于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言论中。1894 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组织兴中会,即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口号,“鞑虏”被建构为与“中华”相对立的异种。

    其次,从国家观看,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派机械模仿西方民族国家理论,以建立单一的汉族国家“中华民国”为目标,忽视了中国多民族的历史传统和大一统的政治观念。他们将中国的困境归咎于满族的“殖民统治”,历数清政府的“种族歧视”“种族特权”,号召颠覆满族政府,“光复”汉族国家。1903年孙中山即指出:“革命者志在扑满而兴汉。”[4](232)章太炎则认为“夫中国吞噬于逆胡,二百六十年矣”[5](232),其《中华民国解》更是认为“文化相同,自同一血统而起”,“满人”并非“中国人”[6](151)。

    最后,从革命主张看,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光复”汉族国家,以颠覆异族统治为目标,其复仇式的“种族革命”色彩盖过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色彩,埋下了危害国家统一的祸根。这也就是梁启超所批判的“不以救国为前提,而以复仇为前提,置政治现象于不论不议之列,惟曰国可亡仇不可不复”[7](402)。辛亥革命后,这一狭隘的革命主张失去了标的,立刻陷入了一场国家几乎“解体”的危机,迫使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不得不转而接受“五族共和”的权宜之计。

    综上,“小民族主义”本质上是清末中国国家观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不成熟的初具现代性的民族国家主张,明显模仿西方国家,只是他们的模仿过于机械,完全无视中国历史上多民族和大一统的传统政治理念,其陷入困境也在所难免。

    (二)国家整体对外的“大民族主义”

    梁启超最早看出中国的出路应在于“政治革命”而非“种族革命”。他于1903年提出了作为替代方案的、强调国家整体对外的“大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
    “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蹠于五大陆之上”[3](214~215)。具体来说,梁启超“大民族主义”的内涵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在民族观上厘清了“民族”与“种族”的区别,从而扩展了中华民族概念的多族裔或者说多民族、多族群内涵。1903 年,梁启超引介德国有机体国家学说代表人物伯伦知理(Johann Caspar Bluntchli,1808—1881)的“民族”概念。伯氏作为法学家和政治学家,其所言的“民族”即指“nation”,其学说本质上是国家学说而不是民族理论。梁启超在伯氏学说的基础上界定了“民族”,认为语言、文字、风俗为民族最重要的特征,而非血统,主张中国应合诸族成一大中华民族[3](214)。1922 年梁启超又指出,民族成立的必要条件是“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即“‘彼,日本人;
    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成员也”[8](374~375)。梁启超的这一著名论断既强调了民族具有客观的文化特征(不包括血统),又强调民族具有主观的认同感。此后,学界关于中华民族内涵的阐释虽有不同,但大都立足于中华民族包含多族裔成员或者说多民族、多族群这一共识之上。

    其次,在国家观上,梁启超主张以建立现代民主国家为目标,同时又继承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的天下观,认为现代中国是包含清朝全部领土和人民的不可分割的政治统一体。他的观点打破了“一族一国论”(one nation one state)的民族主义公式,将民族国家理论与中国多民族的历史传统相结合,认为中国境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公民,国内各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即“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7](78)。相应的,现代中国必然是大一统的,各族在历史上已经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即如:“‘夏’而冠以‘诸’,抑亦多元结合之一种暗示也”;
    “甲时代所谓夷狄者,乙时代已全部或一部编入诸夏之范围”[8](376,379)。

    最后,在革命主张上,梁启超指向“政治革命”而非“种族革命”。1905年他撰文指出:“政治革命者,革专制而成立宪之谓也,无论为君主立宪,为共和立宪,皆谓之政治革命。……种族革命者,民间以武力而颠覆异族的中央政府之谓也。”[7](391)他认为,种族革命不但不能救国,反而会祸国;
    当时的中国唯有变专制为立宪,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独立。

    综上,梁启超“大民族主义”第一个跳出了种族主义的泥沼,强调“民族”是一个历史文化概念而非血统种族概念;
    在此基础上,他把中华文明的自豪感和民族复兴的信念相结合,指出中国人应该加以根本改造,成为一个强大的现代的包含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中华民族”。这一思想既引入了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学说,也与古代中国天下观一脉相承,拓展了中华民族概念的内涵,实现了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第一次转换,是真正适合中国历史与现实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思想。

    辛亥革命结束了王朝帝制,开启了现代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进程。从立宪派首倡“五族共和”、北洋政府时期建成初具现代国家性质的中华民国,到北伐之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倡导建构“国族”,使得“中华民族”与“中华民国”并举,并在抗日战争的特殊背景下迸发出“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时代强音,从而实现了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第二次转换。

    (一)继承传统族类政治的“五族共和”

    “合五族为一”中华民族的想法,可以追溯至立宪派人物杨度1907 年发表的《金铁主义说》。杨度在革命派和立宪派论战的背景下,就国家转型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首次比较清晰地阐述了“合五族为一”的设想。他从“国家主义”出发,认为中国的领土完整不可破坏、国民一体不可分裂;
    国内诸族有文化发展程度之高低,但无种族血统之优劣。“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必使土地如故,人民如故,统治权如故”,“人民既不可变,则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9](133)。杨度的思想与梁启超的“大民族主义”殊途同归,显示了立宪派人物沟通传统与现代的独特思想进路。

    辛亥革命后“五族共和”之所以成为国策,是革命派、立宪派与清政府等各方政治势力相互妥协的结果[10](30~37)。1911年武昌首义后,各省均以宣布独立的方式起义,将清政府视为“外国”,表现出的仍是“小民族主义”思维模式。而后,立宪派(改良派)实际上扮演了革命派和清政府对立双方的“中间人”角色,在南北和谈的过程中,“五族共和”成为妥协后达成的共识,出现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和《清帝逊位诏书》中。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宣言中明确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是曰领土之统一”[11](2);
    2月12日颁布的《清帝逊位诏书》也表达了“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12](1293)之期盼。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 年),“五族共和”成为一项基本国策,中华民国被解释为包括“领土之统一”和“民族之统一”两个方面,这使得“中华民族”概念内涵开始向“国族”(nation)过渡。

    时至今日,关于杨度“合五族为一”的思想究竟从何而来,尚无公认的解释。笔者以为,与中国古代宇宙论象征以及清代族类政治实践有直接的关系。一方面,“五族共和”在理论来源上可视为以“华夏”配“四夷”的族类观念的现代继承。在中国古代宇宙论和政治哲学中,“五行”本就具有整体内在之哲学意味[13],无论是《山海经》中五方空间秩序井然的世界结构,还是《礼记·王制》中的“五方之民”、汉代以降以“华夏”配“四夷”的族类观念,以及北洋政府时期的“五族共和”,最终都表现了一种归于统一的整体观。另一方面,“五族共和”在实践上是对清代族类政治实践的继承。清代对“藩属”采取与内地不同的治理方式。北洋政府以“规复前清旧制”的方式处理“藩属”事宜,以维持国家领土的统一和完整,无形中超越了狭隘的“种族革命”,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践了梁启超的“大民族主义”设想。但是,作为权宜之计仓促出台的“五族共和”的表述,并未完成现代政治学意义上“民族”与“国家”的契合,对作为国族整体的“中华民族”强调不够。实际上,孙中山一开始即对“五族共和”的提法不满,并发起了批评,转而提倡美国式的“熔炉”政策。1919年,孙中山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
    “务使满、蒙、回、藏同化于我汉族,成一大民族主义的国家”[14](187,473~474)。到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做三民主义演讲的时候,明确提出“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15](2),虽然仍未摆脱大汉族主义的桎梏,但在政治学意义上却迈出了把“民族”与“国家”联为一体的关键一步。

    (二)现代国族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是一个”

    20 世纪20 年代,孙中山开始用“国族”来译称“nation”一词,将其早期“革命排满”的民族主义升级改造为“国族主义”。北伐之后,南京国民政府自称以三民主义为国家基本思想,在民族问题上奉行“国族主义”原则。随着日本侵华,国家和民族的危机达到顶点,推动了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变,政界、学界和民间对“中华民族”的关注度也达到了巅峰。这一时期,我国各阶层、各党派对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整体性认识进一步加深,国共两党也在这一前提下再次合作,这对当时以及之后中华民族研究的深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1931 年,历史学家傅斯年作《东北史纲》论证东北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35 年发表《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北方人民与国难》等文,指出中国历史上虽有王朝更替和民族交替,但中华民族一直是一个整体:“‘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一句话,是历史的事实,更是现在的事实”[16](175)。1938年,顾颉刚发表《中国本部之名亟待废弃》一文,对中华民族整体性的认识与傅斯年高度契合,他认为“中国本部”“五大民族”的提法不利于国家统一,有很大的误导性。1939年顾颉刚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认为不应该因为语言、文化、体质的差异而影响国家的政治统一,在中华民族内绝不应再析出什么民族,对“民族”一词应该谨慎使用[17](94~106)。顾颉刚的观点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回应,学术争鸣又进一步扩大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的社会影响力。张维华、白寿彝等学者高度赞同并对此进行了更明确的阐发。1939 年费孝通发表不同看法,认为应该承认中国境内有不同文化、语言、体质的团体,但这些分歧并不影响国家层面的政治统一[18]。今天来看,顾颉刚与费孝通的争论源于他们对“民族”概念的不同理解。汉语“民族”一词无法细致区分国家层面和国内诸族层面的两种指向,顾颉刚所说的是前者即“国族”,而费孝通强调的则是后者即构成中华民族的“诸族”。汉语“民族”概念的这种双重指向与含混性,是该术语自近代产生之初就夹带的一个问题,至今仍无法完全解决。

    “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声音虽起自学术界,却是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孙中山“国族主义”的结果。1943 年抗日战争即将胜利,蒋介石用《中国之命运》阐述其对国家未来的规划,将“国族”与“国内诸族”的关系阐发为“国族—宗族说”,即中国只有一个国族“中华民族”,国内各族都只是血统和姻亲网络联系起来的组成中华民族的各个“宗族”[19]。可以说,“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学术观点和官方表态,无疑进一步推动了与“中华民国”相匹配的“国族”之建构,在共同抵御外来侵略、保家卫国的斗争中起到了凝聚人心、团结国人的作用,是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又一次转换。但是,这个版本的“国族”建构并未完全解决“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未完全摆脱早期“小民族主义”血统和种族思想的残余,特别是未能真正实现国内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

    中国共产党在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先后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阶段性成果。在民族问题上,中国共产党首先对外寻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寻求实现各民族的平等,成功建立了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此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立以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战略任务,从而实现了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第三次转换。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下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是在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的框架下讨论民族问题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族不平等是阶级不平等在民族问题上的延伸,民族内部的阶级对抗一旦消失,民族间的敌对关系也会随之消失[20](176)。列宁的民族解放运动学说进一步把世界划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指出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同盟军[21](457~458)。斯大林提出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同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22](28~82)。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石——民族平等。长征之前,中国共产党主张各族人民在平等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坚决反对“以大中华民族口号同化蒙藏等藩属”[23](32)。延安时期,民族区域自治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形式和政策。1937 年日本全面侵华之际,中国共产党积极呼吁国共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至此,中国共产党已不仅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而且是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利益的代表。1939年毛泽东专论“中华民族”:“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24](622~623)。至此,毛泽东提出了不同于以往各政治派别和学术观点的对中华民族的全新界定,即不仅强调中华民族由多民族构成,而且把中华民族与无产阶级革命联系在一起。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从列宁的民族殖民地问题理论出发,把中国革命界定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民族革命+民主革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其目标是对外实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反帝)、对内实现阶级和民族平等(反封建)[24](666~672)。这就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框架下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两个层面及其奋斗目标。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25]《共同纲领》除了规定国家的阶级属性外,还把“各民族”与“各民主阶级”并提,可以看作是对新中国国体的最初界定。在马克思主义阶级学说统领下,民族平等成为新政权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民族平等是阶级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一个证据和结果;
    反之,如果民族平等不能实现,新政权的阶级属性就不能落实。由此,当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也是一个“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因为保证“各民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的民族政治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面”[26]。从此,我国的民族关系由不平等关系变成了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并逐步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954年,随解放军入疆的文艺工作者石夫为一首新疆民间曲调填词,后以《娃哈哈》之名发表于1956 年的《儿童音乐》:“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和煦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1957 年,郭沫若发表了题为“民族大花园”的诗歌:“祖国是多民族的一座大花园,百花齐放、花团锦簇、人寿年丰”[27]。这个比喻成为新时代开启之前广为国人接受的中华民族新意象。1991 年,乔羽为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创作的主题曲《爱我中华》再次阐发了这个意象并广为传唱:“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为基调的“民族大花园”,无疑超越了清末以来有关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种种解释,但是这一概括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升华。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

    在政治学意义上,现代国家建设包括国家制度的健全、国家结构体系的优化、政治认同观念的塑造等几个方面。“国家要想实现政治上的统一和凝聚力,必须借用‘身份’的工具,建构一种超越地域、族裔等认同要素之上的、统一的身份认同。”[28]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指导下的民族工作是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前几十年的国家建设当中尚未充分考虑“国族建设”(nation building)问题。在20 世纪50 年代,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建构起来的统一的身份认同是“阶级—国家”认同而非“民族—国家”认同。原因如《共同纲领》所表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质上是被其“阶级属性”所界定的,“民族”是作为阶级问题的从属问题而加以考虑的,所以“国族建设”并未提上日程。在政治上实现彻底的民族平等,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是这一时期民族工作的主线。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当时的学术界也不再谈及“国族”,而是配合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专注于研究少数民族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费孝通最早对这种范式的缺点做了反思:“我的困惑出于中国的特点,就是事实上少数民族是离不开汉族的。如果撇开汉族,以任何少数民族为中心来编写它的历史很难周全。”[29](12)这一反思最终促使他在20 世纪80 年代末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实际上,费孝通看到的问题就是如何认识“国家”与“民族”、处理“一”与“多”的关系的问题。可以说,“大花园”意象及分而述之的民族学学术范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时代主题,充分阐发了“多元一体格局”中“多元”的一面,但是“一体”的另一面没有得到充分阐发。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运而生,新时代的主题聚焦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认同重新聚焦在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上。在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从而为我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确定了方向。在2021 年1 月20 日召开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表述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在2021 年8 月27 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指出要顺应时代变化,把握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我国民族理论的重大创新,这一重要论述既肯定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现实,也充分肯定了我国民族政策的成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一直搁置的国族建设的回应与承接,开启了中国民族研究范式的转向,并且推动了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第三次转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升华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时代主题。

    “中华民族”不单是一个学理概念,更与我国国情和政治密切相关,其概念内涵的三次转换并非偶然,而是基于我国近代以来历史进程发展的必然,既反映了近代以来中国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探索历程,也反映了我国几代学者对民族概念的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可以看出,中华民族概念的内涵是与时俱进的。三次转换无一不立足于当时的国情,无一不超越了时代局限性,扫清了中华民族前进中的障碍。第一次转换在20世纪初的革命浪潮中,区分了“种族革命”和“政治革命”,使得“民族”“中华民族”概念的讨论开始跳出种族主义的泥沼,拓展了“大民族主义”内涵。第二次转换赋予了“中华民族”与“中华民国”并举的“国族”意涵,并在抗日战争的特殊背景下实现了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变。第三次转换中,中国共产党先是以无产阶级国家观和民族观取代了此前的资产阶级国家观和民族观,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实现了真正的民族平等;
    然后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立的基础上,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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