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读后感
  • 发言稿
  • 心得体会
  • 思想汇报
  • 述职报告
  • 作文大全
  • 教学设计
  • 不忘初心
  • 打黑除恶
  • 党课下载
  • 主题教育
  • 谈话记录
  • 申请书
  • 对照材料
  • 自查报告
  • 整改报告
  • 脱贫攻坚
  • 党建材料
  • 观后感
  • 评语
  • 口号
  • 规章制度
  • 事迹材料
  • 策划方案
  • 工作汇报
  • 讲话稿
  • 公文范文
  • 致辞稿
  • 调查报告
  • 学习强国
  • 疫情防控
  • 振兴乡镇
  • 工作要点
  • 治国理政
  • 十九届五中全会
  • 教育整顿
  • 党史学习
  • 建党100周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实用文档 > 公文范文 > “双碳”目标下青海风光电发展研究

    “双碳”目标下青海风光电发展研究

    时间:2023-04-20 11:55:0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吴旭力

    “十四五”时期是青海由全面小康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起步阶段,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现能源发展转型的变革期。青海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重要指示精神,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宏观战略目标的推动下,以“四地”建设①为平台,紧扣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目标,清洁能源尤其是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实现规模飞跃式发展,但绿电消纳难、青电外送难、现行风光电电价政策等问题长期制约着青海省新能源大规模可持续发展,能源电力保供压力逐渐凸显。为深入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动青海省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本文根据青海“十三五”时期风光电发展的成效,对“双碳”目标下的青海风光电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②。

    (一)顶层设计引领风光发展新路径

    “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贯彻落实的关键期、窗口期,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这一时期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的发展将围绕“3060”目标进行规划与设计。在这一目标指引下,一方面,随着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的提出,主管部门的管理政策方向正在持续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国家层面政策首次提出风光装机目标“2030年累计12亿千瓦以上”,所以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电量要在“十三五”规模上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进入无补贴时代的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项目,更多的抓手集中到了地方政府层面,这之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及行业的发展,有了宏观目标的加持。目前,青海省不断完善政策框架体系,已制定出台《青海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2018-2020年)》《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等。根据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建设步伐,青海将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加快推进大基地项目建设、推进光热发电多元化布局、荷储源网一体化建设的相关举措,构筑起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体系。2022年2月22日,《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发布,进一步明确了风电、光电(光热)的目标任务。

    (二)资源优势创造风光发展大空间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特别是太阳能和水能资源优势十分突出。青海省地处中高纬度地带,太阳能资源仅次于西藏,位居全国第二[1],光伏资源理论可开发量35亿千瓦;
    风能资源相对丰富,处于我国的IV类风区,7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150瓦/平方米区域面积占青海省总面积的42.3%,7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200瓦/平方米的风能资源开发量约为7533万千瓦。且有近10万平方公里荒漠戈壁可供装机,综合开发条件居全国首位[2]。

    此外,青海地热能、天然气、页岩气储量丰富,盐湖锂资源和盐类资源优势显著,还拥有丰富发展新能源所必需的钾、镁、钠、锂、锶、硼等矿产资源,其中锂矿1538.25万吨,占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的83%以上;镁矿55.68亿吨,占83%以上;
    锶矿2294.05万吨,占41%以上;
    钾矿8.37亿吨,占77%以上;
    硼矿1865.77亿吨,占25%以上。为电化学储能和光热发电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支撑条件[3];
    十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广袤荒漠化土地,为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青海省依托得天独厚的优势,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着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尤其是风光电的综合开发规模明显扩大,能源清洁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以风电、太阳能等为代表的新型电力业务快速崛起,占电力总装机比重逐年提升,清洁能源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形成了“1234”发展格局,取得了“三个二”发展成果。

    (一)“一条通道”推动风光电网发展进入新纪元

    基于广泛互联的大电网以及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充足的调峰能力,青海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主动加强与电力输入省份沟通协作,通过电力交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青海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在更大区域范围消纳。2020年底世界首条以输送风光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空中走廊”——青海—河南驻马店青豫直流±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双极低端带电运行,青海之光跨越千里“电靓”中原大地,青海电网进入特高压时代。这条“绿电大通道”起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止于河南省驻马店市。线路全长1563千米,总投资223亿元,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30日全面建成投运。在满功率运行状态下,每年可向华中地区输送清洁电能400亿千瓦时。2021年6月青豫直流第一期配套新能源项目并网,有力支撑“青豫直流”工程的运行。截至目前,青豫直流工程已累计向河南电网输送电量超过23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燃煤105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56万吨,持续助力“双碳”目标及河南电网平稳度峰。

    (二)“两个基地”架构起风光电发展的“大本营”和主战场

    “十三五”以来,青海省重点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建设海南州、海西州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海西可开发太阳能、风力发电的未利用土地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年平均日照时数在3500小时以上,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达每平方米7000兆焦,是全国第二高值区。海西州定位建设核电、光热、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基地。海南州全年日照时数在2500小时以上,风能可用时间频率在60%以上,可用于开发清洁能源的荒漠化土地近7000平方公里。海南藏族自治州塔拉滩和切吉富集风光资源、拥有黄河上游龙羊峡以上河段投产的水电,因而将海南州建设成水、光、风可再生能源基地,多种电源互补外送至中东部地区。

    2020年底,随着海南州、海西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543.6万千瓦、1012万千瓦,标志着中国清洁能源示范省青海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成。到2021年,海西州已建成投运清洁能源项目装机总规模达到1086.3万千瓦,其中光伏建成装机561.4万千瓦、风电装机508.9万千瓦、光热装机16万千瓦。海南州开发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1864万千瓦,其中光热5万千瓦、水电548万千瓦、光伏900万千瓦(含储能2万千瓦)、风能411万千瓦。绵延数公里的光伏板、高耸入云端的吸热塔、随风旋转的大风机、气势磅礴的水电站,承载着青海各族群众发展梦想的大船,一路劈波前行。

    (三)“三项指标”彰显风光开发规模居全国前列

    据国网电力青海分公司的数据显示,2011—2020年,青海可再生电力装机平均增长率13.2%,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0.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47%)、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25.36%)位居全国前列。到2021年风光装机和发电量规模持续增长,保持较高占比,形成了清洁高效的能源供给结构。截至2021年底,青海全省电源总装机4286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3893万千瓦,占比90.8%,比2020年提高0.5个百分点。太阳能装机1677万千瓦,占比39.1%;
    风电装机953万千瓦,占比22.2%。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达61.3%,比2020年提高0.7个百分点,是全国唯一占比过半的省份;
    其中,太阳能装机是2015年的3倍(集中式光伏装机居全国第一,占全国6%),是2020年的1倍;
    风电装机是2015年的20.4倍,是2020年的1.1倍。2021年新增新能源并网186万千瓦,增长率7.6%。已成为全国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占比最高的省域电网。2021年,青海省内发电量989.3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30.03亿千瓦时,占比13.1%,同比2020年增加57.1%,风电全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519小时,同比去年增加45小时。太阳能210.73亿千瓦时,占比21.3%,同比去年增加25.7%,太阳能全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307小时,同比2020年减少71小时。风光合计占比34.4%,远高于全国11%的水平。

    (四)“四项技术”促进风光电实现瓶颈突破

    一是打造百兆瓦级光伏发电实证基地。近年来,随着我国能源革命不断纵向延伸,光伏电站的开发速度迈上了新台阶,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相关技术研究与之相较落后。座落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光伏发电园区“百兆瓦太阳能发电实证基地”是全球唯一一个品种最全、方案最多、规模最大、样本分析最权威的太阳能发电综合技术的实证试验基地,不仅对整个太阳能光伏电站各种技术进行实际考证,甚至为中国乃至全球太阳能领域的发展都将作出重要的贡献。整个基地可以让148种光伏主流技术及产品同台对比,总装机容量143兆瓦,由6个试验区和2个测试平台组成,设备囊括了国内外知名光伏制造商的组件、逆变器等,涵盖国内外多种最先进的技术,选用26种组件、21种逆变器、17种支架,展示30种设计理念、15种新设备、30种新材料以及4种电池的储能技术。目前,百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证基地已实现“一领二最三第一”,即成功研制出2种兆瓦级光伏并网逆变器,整机最高效率居全国领先水平,已成为国际上光伏组件种类及系统运行方式最全、容量最大的实证性研究基地;
    同时,已建成我国第一个寒温气候的国家级光伏系统及平衡部件实证性研究基地、第一个兆瓦级光伏系统和平衡部件野外公共测试平台,填补了我国光伏组件和平衡部件野外公共测试平台的空白、成功研制了国内第一个模块化可移动光伏系统测试平台。

    二是实现光伏电池效率转换技术。青海风光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在为全国光伏产业做着装备支撑。2016年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承担着光伏电池组件产品的持续不断地技术升级和创新研发工作,2016年完成多晶电池改单晶电池技改,转换效率提升至20.15%;
    2017年完成PERC工艺升级改造,转换效率提升至21.35%以上;
    2019年完成热氧化与激光SE技术升级,转换效率提升至22.1%;
    2020年完成TOPCon电池产线升级改造,IBC量产电池平均转换效率突破23.6%,为电池生产线后续升级改造做好技术储备。2019年底建成国内第一条200兆瓦N型IBC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目前量产效率达到24%,研发转换效率达到25.08%,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研发转换效率达到28.08%,形成了2.25万吨多晶硅、7000吨单晶硅、700兆瓦电池、1吉瓦组件的生产能力。标志着青海省在高效光伏电池和组件领域达到国内最高水平,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三是突破大规模水光互补关键技术。为解决光伏发电间歇性、波动性和随机性较大的“缺陷”,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了水光互补协调运行控制系统,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85万千瓦光伏电站作为“虚拟水电机组”,接入龙羊峡水电站,通过水轮机组的快速调节,将原本光伏间歇、波动、随机的、功率不稳定的锯齿型光伏电源,调整为均衡、优质、安全,更加友好的平滑稳定电源。至此,输送线路年利用小时由原来的4621小时提高到5019小时,提高了22.4%,并解决了光伏发电的安全并网问题。“水光互补”技术实现了水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补偿的功能,解决了光伏发电的弃光难题和安全并网问题,填补了国际大规模水光互补关键技术的空白,为正在实施的全球首个1000兆瓦的水光风多能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据了解,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一年可发电14.94亿千瓦时,对应到火力发电相当于一年节约标准煤46.4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2.66万吨,二氧化硫4.5万吨,氮氧化合物排放2.25万吨,极大地提高了水电站送出线路的经济效益,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效益。

    四是发展塔式光热发电技术。中广核德令哈50兆瓦槽式光热示范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的戈壁滩上,占地3.3平方公里。该项目也是国家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装机容量50兆瓦,配置7小时熔盐储能系统,镜场采光面积54.27万平方米,设计年发电量1.46亿千瓦时。该电站于2017年3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光热发电站采用了槽式导热油集热技术路线,由太阳岛、热传及蒸汽发生系统、储热岛、发电岛四大部分组成。同时,电站全部采用槽式导热油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实现24小时连续稳定发电,填补了我国大规模槽式光热发电技术的空白,我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第八个掌握大规模光热发电技术的国家,项目验证了“太阳能热发电能够克服其他可再生能源‘看天吃饭’的缺陷,实现连续24小时连续发电”的优势和价值。年发电量可达两亿千瓦时,与同等规模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等气体排放14万吨,相当于植树造林280公顷。

    (五)“三个二”的成果达成绿电共享新格局

    清洁能源强劲发展也带动储能锂电池、光伏组件两项产业在青海省实现规模化发展;
    光伏扶贫、清洁取暖两项民生工程凝聚民心;
    光伏治沙、减排减碳两项生态措施成效显著。在产业上,青海省光伏已形成了“以硅为主、多元发展、集中布局”的产业格局,已构建起完整的多晶硅/单晶硅—硅片—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制造产业链,建成多晶硅产能5.53万吨,单晶硅产能6.35万吨,晶硅切片产能850兆瓦,晶硅组件产能880兆瓦,逆变器、铝边框、支架等产品产能;
    在海西州、海南州建设了风机组装生产基地。其中在海西州德令哈工业园区,建成了1.5-3.8兆瓦风力发电机主机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300台(套)、在共和县恰卜恰镇,建成了年产300台(套)风机整机装配生产线。在减排减碳上,2021年青海连续五年开展绿电活动,从7日、9日、15日、“绿电三江源”百日暨青海省绿电31日活动,到“绿电7月在青海”,青海绿电征程不断刷新并保持着全清洁能源供电的世界纪录。“绿电”已成为青海清洁能源转型的“金色名片”;
    在绿电共享上,2017年三江源地区清洁取暖的序幕拉开,目前,青海省已在曲麻莱县、泽库县、班玛县等三江源地区16个县大力推广实施电能替代。截至2021年5月底,三江源地区共计推广安装电锅炉38万千瓦,“煤改电”取暖面积416万平方米,惠及约13万人;
    在绿电扶贫方面,创新“光伏+生态+扶贫”模式,建成光伏扶贫项目73.76万千瓦,扶贫电站年发电产值8.8亿元,扶贫收益5.7亿元,带动7.7万户28.3万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并建成国内首个新能源大数据平台和首套省级光伏扶贫管理系统,打造了全国质量最优、管理最好、效益最佳、成本最低的光伏扶贫“青海典范”。

    “十四五”是“双碳”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在我国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总装机12亿千瓦的目标,西北是“主战场”,青海是“重头戏”。青海立足得天独厚的风光电发展优势,继续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己任,按照《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目标:2025年光伏装机4580万千瓦(与2020年相比,年均增长23.7%);
    风电1650万千瓦(与2020年相比,年均增长14.4%);
    力争建成电化学储能600万千瓦。青海将加大力度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一)积极推进第二条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

    2021年5月,青海省能源局会同省电力公司启动以海西为起点的青海第二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专题研究,530万千瓦配套新能源预计2023年底投运,分别是风电150万千瓦、光伏350万千瓦、光热30万千瓦。同时已形成“1+5”成果体系,支撑推动第二条特高压直流纳入国家规划的开工建设类项目。建成投产青海至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二期配套电源,实现满负荷送电。发挥青海与周边省区之间资源互补、调节能力互补、系统特性互补的优势,加强省际电网互联,扩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根据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构建方案和建设时序,适时推进羚羊至若羌双回750千伏线路,实现青海与新疆电网互联,在青海形成海南、海西两大电力枢纽,双轮驱动青海乃至西北区域电力清洁转型。

    (二)积极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海南千万千瓦级多能互补100%清洁能源基地、海西千万千瓦级“柴达木光伏走廊”清洁能源基地为依托,辐射海北州、黄南州的新能源开发格局。在海南州共和、同德、贵南、兴海积极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到2030年并网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
    在海西州格尔木、茫崖、德令哈、大柴旦、乌兰、都兰积极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到2030年并网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
    在海北州刚察、祁连、海晏规划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以大型园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推广光伏治沙。以生态保护为前提,探索三江源地区新能源开发新模式,创新技术发展模式,示范推进光伏与水电、光热、天然气一体化友好型融合电站,实现可再生能源基地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项目建设推动风光建设规模扩大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7个项目共计700万千瓦列入国家第二批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清单。目前,初步规划海南基地装机2378万千瓦,配套电源总投资约1300亿元;
    海西基地2072万千瓦,通道及配套投资约1200亿元。光热发电装机计划也由2020年的21万千瓦增长至2025年的121万千瓦,年均增长41.94%。其中,海西地区将规划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等新能源发电重点园区,“十四五”计划新增光伏1306万千瓦,累计规模增至1880万千瓦;
    新增光热90万千瓦,累计规模增至106万千瓦;
    新增风电699万千瓦,累计规模增至1129万千瓦。海南地区将规划共和风光储一体化园区等新能源发电重点园区,“十四五”计划新增光伏1256万千瓦,累计规模增至2131万千瓦;
    新增光热10万千瓦,累计规模增至15万千瓦;
    新增风电77万千瓦,累计规模增至490万千瓦。

    (四)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在环青海湖、三江源、河湟谷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农光、牧光、林光、光伏治沙等多种形式的光伏应用,促进光伏应用与其他产业发展相融合。利用大型工业园区、矿山油田、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农业园区、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屋顶及空闲土地空间,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分布式清洁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

    (五)全面推进电化学等新型储能设施建设

    积极开展电化学、压缩空气等各类新型储能应用,依托青海盐湖资源优势,加快“光伏+储能、光伏+光热、风光水储、源网荷储”基地建设,开展压缩空气、飞轮等储能试点,探索建立共享储能运行模式,推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百万千瓦级化学储能示范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能力。预计到2025年全网电化学储能、光热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和121万千瓦。此外,健全“多能互补一体化”“荷储网源一体化”智能高效协调运行体系,支撑高比例清洁电力的安全可靠运行。结合水电、光伏、风电、光热发电及各类储能技术特性和技术特点,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确保电源基地送电的可持续性。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实现荷、储、网、源的深度协同,培育用户负荷管理能力,提高源网荷侧调峰。

    (一)新能源消纳问题日益严峻

    青海新能源技术可开发量超过35亿千瓦,开发率不足1%,但省内经济总量较小、能源电力市场空间较小,难以支撑新能源资源开发。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度增长,就地消纳和外送的受限,2021年光伏电站的平均利用率为87%,其中8-10月利用率不足80%。除了光伏扶贫与领跑者项目之外,青海省其他项目均没有保障小时数,其所在企业光伏电站限发仍较为严重,实际利用小时数仅为800h左右。造成2021年青海累计弃风率达到11%,累计弃光率到15.1%,远超青海历史同期水平,成为全国新能源消纳问题最突出的省份之一。

    (二)电源结构性矛盾仍存在

    青海清洁能源在时间和空间分布存在天然不均衡性,水电调峰能力已发挥至极限,火电装机容量小,储能设施不足,冬季晚高峰时段电力供应保障十分困难。由于光伏占比不断提高,电源结构愈加不合理,青海省电力供需“夏丰冬枯、日盈夜亏”的情况不断加剧;
    西北区域电源同质化严重,晚高峰期间从省外购电将更为困难,将出现晚高峰限电与午间弃电并存的情况,电力安全供应保障不足问题突出。

    (三)新能源项目投资落地难

    从现状来看,得天独厚的风光资源使得政府将新能源视为刺激投资的重要战略之一,近60GW的指标批复也让新能源企业趋之若鹜。但最低的电价、高限发比例以及非技术成本的居高不下却使得新能源企业乘兴而来,铩羽而归。2021年11月,青海省下发关于新能源开发建设的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青海风光大基地项目需按(15%-20%)*4小时比例配置储能,其余及市场化项目则全部按照15%*4小时比例配置储能,否则将不予并网。以一个100兆瓦光伏电站配储能20%*4h为例,如果按照1.7元/千瓦时的价格进行测算,投资企业需要承担的储能成本为1.36亿元,相当于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再增加1.36元/瓦。除了配套储能之外,按照青海新能源投资惯例,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大都由企业自建或者合资共建,升压站的建设也在进一步压缩青海新能源投资企业的收益空间。据了解,几家青海的主力发电企业承担了升压站的投资建设角色,其他新能源发电企业通过缴纳0.6-0.8元/瓦不等的容量费进行接入。实际上,这一情况在全国各地都较为常见。但问题在于,在目前的投资压力下,这一笔支出对于青海新能源投资企业来说更为艰难。一边是项目批复规模的快速增加,另一边是消纳受限、成本高启、电价难涨。在电力交易、消纳等多重因素下,一些持有存量新能源项目的国有企业也不堪重负。2021年7月,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挂牌出售旗下所属新能源板块70%股权,6家新能源企业2020年亏损总额达2.17亿元,国家电投黄河公司最终以4.01亿元接手了该部分资产。

    ■亭下休憩|朱静/摄

    (四)低上网电价影响新能源规模建设

    2004年国家建立燃煤标杆上网机制,并陆续对其他类别电源实行标杆电价机制。2015年,国家根据青海省电源结构和实际情况(青海是水电大省,在全省电源装机中,水电装机12.63GW,占比高达30%),批准青海省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基准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4元执行(青海省补贴基价按照常规能源加权平均的标准在全国范围是独一无二的,其他省份均是按照燃煤标杆电价为补贴基准的);
    2016年1月,国家在下调青海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同时,调整可再生能源上网基准价,按照每千瓦时0.2277元执行至今。根据此政策,青海光伏电价为0.2277+国家财政补贴,其中基准电价由电网公司直接结算给光伏发电企业,基准电价与最终上网电价之间的差距则为国家补贴。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新能源价格政策,规定自2021年起,新备案和核准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对于青海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明确了青海省新能源上网电价为0.2277元/千瓦时。平价之后,随着组件价格持续上涨以及配套储能的要求下,远低于全国基准电价的水电综合电价弊端便凸显出来,青海光伏电站基本以电力市场化交易为主,上网电价方面,新建项目保障收购小时数以内的发电量,上网电价按“指导价+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在高比例的市场化交易下,青海新能源年度平均电价大多不足0.2元/千瓦时。以青海0.2277元/千瓦时的结算电价以及当下超过4元/瓦的建设成本来看,只有当有效利用小时数保持在1900小时才能够达到收益率要求。

    (一)充分发挥青海可再生能源优势

    在世界能源资源快速消耗,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气候变暖等逐渐增大的形势下,可再生能源正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过渡,可再生能源在未来全球能源供应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而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水电资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得天独厚,风资源居全国前列,可用于光伏、风电建设的荒漠化土地资源丰富,保持着连续100天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供电的世界纪录,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储备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可再生能源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充分发挥青海清洁能源优势,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己任,面向“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树立“存量保发展,增量调结构”的理念,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供应前提下,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践行《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在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方向,推进能源革命,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让低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并逐步实现存量替代,建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提高本地消纳及外送能力

    一是提升本地消纳能力。按“四地”建设战略布局,积极发展以锂为主的盐湖化工产业,推动工业领域负荷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加强盐湖化工、有色等高载能行业中间歇性负荷的需求侧管理;
    积极发展以晶硅为主的新能源装备产业,引进实施多晶硅、高纯晶硅项目等产业项目使需求侧的负荷上升。积极推进需求侧终端设备智能化改造和需求侧响应管理平台建设,完善需求侧响应激励政策。拓宽清洁电力应用领域,重点在交通、建筑、5G等领域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和规模,深挖工业生产窑炉、锅炉替代潜力,并发挥其削峰填谷作用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提升清洁能源本地消纳能力。二是支持青海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目前,跨省区输电是解决新能源消纳、加强区域资源互济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消纳送端省份富余电力、减少受端省份煤电规模,对送端和受端省份都有明显的利好效应。建议进一步推进青海省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统筹协调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布局和中东部地区电力供应保障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电网优化资源配置的平台作用,科学有序布局清洁能源输送通道,形成强有力的特高压电力输送蓝图,加强网源协同发展,提高利用率和效率。打破跨省区输电壁垒,拓宽青海新能源电力外送渠道,推动新增直流外送通道立项建设,持续提升外送通道清洁能源电量占比,进一步扩大现有直流输电通道新能源外送电规模,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投运,提高绿电外送能力,加大西部新能源向中东部跨省区输送力度。

    (三)技术革新,降低新能源发电成本

    一是通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手段,降低新能源发电设备成本。二是提高新能源发电设备转换率和寿命周期,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的发展理念。三是打通制约青海省能源发展的技术瓶颈。聚焦能源安全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在国家层面集中力量进行重大能源科技攻关行动,提高新能源效率、降低储能成本。积极开展干热岩、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和勘探和开采技术,研究我国本土化的氢能开发利用关键技术,通过建立自主可控的产业技术体系,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做好技术支撑。

    (四)优化完善电力价格机制,提高项目投资企业积极性

    一是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结算电价。以不推高省内平均购电价格为原则,研究并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算基价调整,按照近年来青海燃煤发电基准价,在保证青海省低电价优势的基础上,保证新能源企业合理收益,保障新能源可持续快速发展。二是完善外送电能价格机制。实现“青豫苏”协同发展,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特高压外送电价机制,带动提升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清洁低碳转型步伐。三是继续加大对青海省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务院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意见要求,在产业规划、资金、政策等方面,继续加大对青海省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具有较强电力消纳能力项目及风机、光伏制造等上下游产业向青海集中,提高清洁电力就地消纳能力。深化能源企业与能源装备制造业企业、高能耗企业的合作,打造生产及销售一体化产业链,构建绿色能源与绿色企业的低碳循环经济体。进一步完善促进新能源消费政策机制和市场机制,加快研究和制定与清洁能源发展相关的国家标准,出台促进清洁能源消费的价格引导和鼓励政策,打破区域保护,从需求侧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五)大力推进储能行业发展

    一是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2021年3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自从“两个一体化”相关政策下发以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及多能互补项目成为我国“十四五”期间的重头戏,投资企业积极布局,各地政府也陆续跟进。二是加快先进储能产业发展。推进国际合作,加快先进储能技术的发展建设,提高储能设备的充放电次数及容量比,降低储能设备的成本,加快风储电站、光储电站发展,使新能源电站具备“提高电能质量、孤网运行、削峰填谷”等几大功能,保障新能源发电行业的连续输出能力,从而降低高能耗高排放传统发电企业输出力,进而落实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为青海绿色发展之路增砖添瓦。三是在政策、资金方面加大对青海省储能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储能技术应用。支持青海省建设先进储能技术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已批复青海省为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目前青海省正在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储能、储热等多元储能项目示范。但在现有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下,储能设施投资收益普遍较低,已投运的储能项目面临经济效益差、投资回收困难、运行风险大的问题,成为制约储能发展的掣肘。建议国家就储能辅助服务补偿等方面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细则,出台储能上网电价政策,推动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解决部分储能运营模式难以盈利的问题。建立储能电价形成和调整机制,助力储能加快发展。

    注释:

    ①“四地”建设: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时强调,要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四地”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把脉青海资源禀赋、发展优势和区域特征,亲自为青海推动高质量发展擘画的重大战略。

    ②本文数据主要来自于青海八个市州、100余家风光电企业、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提供的调研材料。

    猜你喜欢双碳青海省青海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绿色岩土工程集成技术服务 探索“双碳”实现新路径中国勘察设计(2023年2期)2023-03-03“双碳”目标下企业如何应对碳市场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2021年5期)2021-06-22专访奚国华:中信力争成为国企助力“双碳”目标的旗帜财经(2021年10期)2021-06-18“双碳”下县城发展新思维决策(2021年5期)2021-06-10大美青海党的生活·青海(2019年12期)2019-12-23青海行七首(录二)岷峨诗稿(2017年4期)2017-04-20落实“四个扎扎实实”展现开行使命担当——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青海政报(2017年20期)2017-03-16青海 管放相宜 渐入佳境中国卫生(2016年8期)2016-11-12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节能探索中国交通信息化(2016年1期)2016-06-06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协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犁匆圈独砰审和勤加祛的通知青海政报(2016年21期)2016-02-28
    相关热词搜索:青海风光目标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