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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存在的困难3篇

    时间:2023-04-30 19:40:0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篇一: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存在的困难

      

      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xx年,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1)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宁办发xx61号)文件要求,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全力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总结

      报告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成立机构,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鉴于人员变动,我们及时调整了经合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xxxx蔡家地村法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xxxx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经合局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领导的重视和全员大力支持配合下,运转有序.高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工作开展一保证普法经费落实。对普法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包括购买普法资料.设备所需经费等,我局都能够予以落实,保证工作各项任务的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制度。采取自学加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做好普法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周一例会集中学法制度,使法治学习宣传形成制度化。不断夯实法律理论基础,着力培养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思维,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学用结合,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致力于提高机关领导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通过学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监察法等,并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和示范教育专题片,使大家深受教育。局领导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从而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我局始终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转变机关作风作为普法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专业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局机关作风建设。

      (三)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如项目招引过程中严格对照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进行项目筛选,在合作细节磋商中,我们坚持做到以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为准绳,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仔细研究.讨论,提高了项目谈判的效率。

      (四)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扶贫工作结合。结合扶贫帮扶村实际,开展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坚持进村入户,采取集中宣讲分散辅导的方式,向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及其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县招商工作实际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将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关于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中央.省委.市委相继下发文件,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示范创建背景和要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面向市.区县政府,两年评选一次,今年是第一批评选命名,包括综合示范创建.单项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设8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符合指标85以上可申报省级示范市.区县,符合指标90以上可申报国家级示范市.区县。程序包括市.区县自查自评.自愿申报,省.市初审推荐,中央.省评估测评.实地核查。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市委王忠林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济南要率先跨入首批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列”。10月12日.18日,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暨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会议又专门对全市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主要工作情况区司法局于8月中旬申报综合示范创建单位,市政府已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莱芜.历下.天桥3个区政府综合创建项目。为做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区司法局起草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见附件),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将指标体系95项指标

      【去除适用于有立法权的市的1项二级指标.5项三级指标】

      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创建工作提出要求,压实各部门责任。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创建任务重。创建指标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对照指标体系,需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95项指标有21项针对营商环境,占1/5左右。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实现“在泉城.全办成”的实施意见,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创建指标有14项专门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6个步骤,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95项指标有22项不需报送工作资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搜索网站.报刊.公众号等形式获取信息.评价打分。各部门单位要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众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工作。

      四是争取“两率”达标。创建指标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达到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平均值。今年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

      55.17,排名第;行政诉讼败诉率为

      5.7,明显好于xx年全国

      14.7的平均值。近期市里专门强调,出庭应诉率实行每月一通报,并报市委王忠林书记。

      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95项指标中涉及规范行政执法的有22项,我区“三项制度”落实还有欠缺,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创建氛围淡。有的部门重视度.参与度不高,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干群联创的工作局面没有打开;有的部门单位对创建指标和责任分工不清晰,突破短板弱项的力度不够。

      (三)资金支持少。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经费.普法经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复议经费.行政诉讼经费等必要经费缺口较大,经费紧张。

      (四)法治人才缺。社区矫正.政府法制办职能划转到区司法局后,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多,但是增职责不增人.法治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工作建议

      (一)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工作会议,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文件形式印发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并传达贯彻10月22日召开的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推进会精神。

      (二)建议区政府专题安排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重要文件,并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到我区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辅导。

      (三)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增加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权重和赋分,重点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公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和诉讼案件纠错率等工作的考核。

    篇二: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存在的困难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中国的法律建立和执行,社会一直认为存在两种现象:

      1,法律不健全,很多行为没有法律的约束,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部分政府官员一般只能看到第1种现象,而忽视第2种现象,对此,从上级到下级,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一直以来以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为荣,尤其是地方政府,各种部门规章,红头文件满地飞。很少有人会真正认识到第2种现象的严重性。

      当然对于第2种现象,更有人说要制定执法法来捍卫法律的执行,可是执法法又由谁来捍卫,这样就不攻自破了,所以这样说的人都是在瞎扯淡。其实以上只是两种现象而已,并非中国社会法律问题的根源。那些对着表观现象下药的从根本上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时反而强化了这两种现象的活跃性。

    篇三: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存在的困难

      

      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改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xx〕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xx〕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

      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xx〕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xx〕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

      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

      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

      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落实整改方案的通知》(晋法治字〔20xx〕5号)、晋中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法治〔20xx〕2号)要求,为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

      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制度机制,进一步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针对市委依法治市委整改方案列出的任务清单,逐项梳理,对号认领,明确责任,迅速行动,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以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质量,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组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方面

      一是自觉主动运用法律的意识上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位不准问题。

      责任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1.把深入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

      2次法治专题学习和讲座。

      2.把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教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

      3.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内容,每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不少于2次,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

      4.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分工负责和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不高问题。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1.加强与法院联络沟通和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政府涉诉情况和案件审理进度。

      2.市直各单位对所有涉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现象。

      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治市考核体系。

      (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方面

      一是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责任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期

      推进

      整改措施:

      1.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逐级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落实责任清单。

      2.完善党委领导法治体制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3.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大对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4.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引领,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综合创建为指标,重点突破,补齐短板,拓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域和范围。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依法决策机制建设不完善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1.抓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贯彻和执行,组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部门科学拟定决策计划,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党委(党组)会

      议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2.按照省、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及时出台和调整完善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到位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市委编办、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段: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市委编办指导相关执法部门按照省级、市级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安排,持续深入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研究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部门监管权和行政执法权责不清问题。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1.全面梳理确认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事项,对梳理形成的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行集中审核确认,实行执法事项清

      单化管理。

      2.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南,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

      三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待完善问题。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完成阶段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尽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平台和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案件移送及判定标准,保证衔接畅通。

      四是执法部门检测的要求和标准不统一,存在重复执法、要求过度等不合理执法现象。

      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推行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统一监管标准,建立“一次检查、多方认可”机制,打通执法部门壁垒,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杜绝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发生。

      (四)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地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控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据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

      整改措施:1.对涉及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起底清理,纠正违反上位法规定、减损公民和法人权利的规定。

      2.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及时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没有执法依据的执法事项。

      二是“三项制度”总体推进力度不力,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落实不到位,公示不及时、不全面、路径不清晰,行政执法案卷记录不规范、法制审核意见不明确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三项制度”配套制度。

      2.完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清单,并将内容进行全面公示。

      3.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容易发生争议的行政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4.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明确部门专门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专门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5.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各项规定,对于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

      6.严格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明确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文书格式,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梳理执法案卷中存在的不规范事项,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行政复议案件卷宗需要进一步规范。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队伍能力水平。

      2.对落实《山西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是政务大厅审批事项未应尽全进、网上办理不便,公示信息不完整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

      整改措施:

      1.巩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未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关联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2.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公开”。

      3.全面推行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应上尽上”“应接尽接”“应传尽传”的原则,推进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4.着力打造线下政务服务“一次全办”,推动必须到场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网上申请”“最多跑一次”。

      5.强化政务大厅管理,加大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监督力度,对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把关,高标准选配。分批次地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法治建设保障能力方面

      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足,基层行政执法经费、设备不足,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6月25日前完成阶段目标,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

      1.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人员招录和调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的在职人员优先调整到法制审核岗位。

      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长期固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或专家学者作用,协助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择优选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

      4.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确保系统内年度执法培训总时长不少于40学时。

      5.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考核,落实持证上岗、定期轮岗、末位淘汰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6.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费、装备保障力度。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各部门立即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党组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统筹领导本级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确保整改工作快启

      动、快见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整改计划,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于本方案下发10日内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找准共性问题,固化整改工作成果。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机制,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察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法治政府,深化法治建设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实现到20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

      二、问题分类

      《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清单》

      (见附件)共分7类22项。属主观原因的整改问题19项,属客观原因的整改问题3项。整改清单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2项,立行立改问题12项,需制订整改方案、专项督导推进问题8项。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和法治谈话等制度,并将履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和考评体系。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制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询问。

      (二)不断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将宪法学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提升法治素养,打造一批业务能力强,法治素养高的干部队伍。

      (三)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执行力。制

      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执行效果的评估,着力解决“重立法、轻执行”的问题。

      (四)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编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册、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权利告知书;建立健全本部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开展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

      (五)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科学编制《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考核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项指标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考核体系,通过考核,进一步指导、督促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中各项主要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指挥棒作用,引用第三方

      评估机构,高标准创建国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六)健全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在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中,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职能,对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做到统筹规划、综合研究、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确保市直各部门立法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及其他法律事务办理等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养、使用,将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

      (七)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巩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成果,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准确调整行政权力事项。针对行政执法层次多、种类多等问题,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在“五大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市区五个领域采取“一级执法”和“一支队伍”执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牵头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周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加强统筹调度,全市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抓好整改工作。对忽视问题、转移问题、淡化问题,敷衍了事的地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于20xx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

      (三)严格督察考核。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考核督导,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整改工作开展全过程督察和考核,对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要严肃追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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