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人生感悟 > 论欧盟与突尼斯政治民主化

    论欧盟与突尼斯政治民主化

    时间:2020-05-21 05:28:1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 要 突尼斯政治现代化肇始于1861年宪政改革。突尼斯政治现代化为其民主化奠定了基础。突尼斯的民主化始于1957年共和国的建立,前后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哈比卜·布尔吉巴时期(1956—1987年)“受控制的民主”和本·阿里时期(1987—2010年)“总统的民主”。突尼斯的民主化进程呈现出“进步——保守——进步——保守”螺旋式上升的基本发展态势。每一位统治者在上台之初锐意改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权力欲增加,改革步伐放缓,从而导致民主化的停滞。此时,新的力量出现,推翻了旧统治,开始了新一轮民主化。在突尼斯民主化进程中,欧洲因素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侍从主义体制严重制约了突尼斯的民主化进程。

    关键词 突尼斯 民主化 侍从主义 欧盟

    2010年底至2011年初,以“茉莉花革命”为开端,“阿拉伯之春”席卷了阿拉伯世界。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的民主化重新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这一区域的民主化并非一夜突变。以突尼斯为例,其政治民主化的源头在于近代宪政主义改革,动力在其国界之外,结构形成于殖民时代、非殖民化时代。突尼斯曾经作为西方国家眼里的“模范生”,为什么在长期稳定之后,在欧洲经济危机中第一个倒下?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深入探讨突尼斯的民主化历程和欧洲所发挥的作用。

    突尼斯政治现代化的肇端:欧洲因素与1861年宪政改革

    亨廷顿认为,政治现代化是民主化的前提,而政治现代化的关键是权威合理化、政治体制制度化和政治参与的扩大。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2627近代欧洲兴起之后,突尼斯率先在北非地区开始了现代化改革。不过,和当时奥斯曼帝国推行的现代化改革一样,突尼斯的政治现代化也严重滞后于军事和经济现代化。突尼斯的政治现代化开端应以1861年宪政改革为界。理由如下:首先,之前突尼斯的现代化以军事现代化为主要内容。1837年,艾哈迈德贝伊上台后开启了现代化进程。在艾哈迈德贝伊(1837—1855年在位)时期,突尼斯从欧洲各国购入了大量火枪、大炮、军舰等先进武器,并在巴杜宫创办了培养新型人才的军事院校。艾哈迈德贝伊之后,穆罕默德贝伊和穆罕默德·萨迪克贝伊完成了制宪,并于1861年颁布了突尼斯历史上,也是阿拉伯-伊斯兰世界的第一部宪法。其次,虽然突尼斯当时的统治者在制度方面有所创新,但其重点并不在争取权威合理化和扩大政治参与方面。在艾哈迈德时期,农民首次获准参加军队,打破了马穆鲁克对军事的垄断,开启了平民参与政治的先河。Perkins K. A History of Modern Tunisi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15但1861年宪政主义改革时,突尼斯当时的封建王朝的合法性仍然来自奥斯曼帝国的任命,统治权在贵族中间分享。突尼斯通过建立议会,才走出了君主立宪的关键一步。

    从突尼斯早期进行政治现代化的动力看,欧洲因素是突尼斯君主们进行宪政改革主要推动力。首先,正如亨廷顿所言,19世纪君主国现代化的动力是抵御帝国主义。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129突尼斯在阿尔及利亚1830年沦为法国殖民地之后加快了军事现代化步伐,但军事改革的成果在1855年克里米亚战役中损失殆尽。改革所耗费的资金加重了国家财政困难,拓展财源的努力促使突尼斯开始进行社会、经济、政治改革。为了筹措购买军事装备的资金,突尼斯被迫转让特许权,放弃国家对贸易的控制,开始屈服于欧洲列强。其次,英法在突尼斯的激烈争夺,以及法国对北非地区的政治压力最终迫使突尼斯贝伊实行宪政改革。19世纪,突尼斯作为奥斯曼帝国事实上的独立属国推动现代化之时,西班牙犹太人、马耳他人、意大利人等欧洲移民大量在突尼斯居留、定居。尤其到了19世纪中叶,大量欧洲人更是涌入了突尼斯。Perkins K. A History of Modern Tunisia:21为了取得特权地位,英、法可谓不择手段,从强制贷款到获取治外法权、商品免税进入市场、争取特许权等不一而足。在欧洲列强的压力下,穆罕默德贝伊(1855—1859年在位)统治时期开始成立委员会论证宪政民主。穆罕默德·萨迪克贝伊(1859—1882年在位)与拿破仑三世1860年在阿尔及尔会晤后决定颁布宪法,引入君主立宪政体。

    近代突尼斯宪政改革始于1857年穆罕默德贝伊签署了“基础法案”(“The Fundamental Pact”)。而1861年穆罕默德·萨迪克贝伊正式颁布宪法将宪政改革推向了高潮。从1861年宪法规定的内容看,除规定居民平等权的内容外,主要为保障突尼斯外国人和少数族群利益的条款。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如下:(1)不论宗教、语言和肤色,给予君主所有的臣民平等的保护、保障他们的财产和尊严;(2)平等缴税;(3)在法律面前,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一律平等;(4)固定而且公平的征兵保障。对外国人和少数族群权利的规定如下:(1)非穆斯林信教自由,坚持宗教无强迫原则;(2)迪米奥斯曼帝国少数族群自治制度。有权在涉及其成员的刑事法庭中指定其社区领导人作为法官的权利;(3)在涉及欧洲公司时,设立穆斯林和友邦联合商业裁判所;(4)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平等适用习惯法;(5)对自由贸易提供不干涉、不介入的国家保障,并承诺这种机制不受破坏;(6)在遵守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君主的臣民和外国人在产业和服务方面享有平等权利;(7)君主的臣民和外国人拥有获取土地和不动产的平等权利。Powel B, Sadiki L. Europe and Tunisia: Democratization via Association. Routledge,2010:1718

    突尼斯1861年宪政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根据宪法规定初步确立了君主立宪原则。宪法规定建立一个议员部分通过任命,部分来自选举的议会。1861年建立的议会中,议员全部由穆罕默德·萨迪克贝伊任命,议长由改革派大臣卡亚尔·丁担任。卡亚尔·丁出身马穆鲁克,曾在1857—1859年担任突尼斯海军大臣。作为受训于艾哈迈德贝伊军事院校的军官,卡亚尔·丁曾在欧洲度过了大量时间,使得他有时间观察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Anderson L. The State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Tunisia and Libya, 1830—1980.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25

    相关热词搜索:突尼斯民主化欧盟政治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