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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论先秦之际猪和犬的地位

    时间:2020-03-20 05:21:0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要:传世名篇《勾践灭吴》中的一句话“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小猪)”在中学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分歧。介于此,文章从文献史料、考古发现,以及民族习性等方面,详细考察了先秦之际犬、猪的地位,从而对这句话做出了明确的阐释。

    关键词:犬;猪;先秦;越

    “勾践灭吴”是《国语》中脍炙人口的一段精彩篇章,勾践为灭吴大业所做的种种举措更一直受到人们的推崇。随着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对此章的收入,“勾践灭吴”一节更为人们所熟知。其中描写勾践奖励生育有这样一句话:“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小猪)。”此句文字上并无障碍,但是由于不晓犬、豚的特殊文化,却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引发了不小的一场争论:一些老师认为犬价必高于小猪价格,故此句体现了勾践重男轻女的思想;另一部分老师则恰恰相反,认为猪是古代最常见的家畜,其地位远远尊于犬,故正反映了勾践有重女轻男的进步思想。生承师说,遗误颇深;秉于此,本文兹从文献史料、考古发现,以及民族习性等方面,考察先秦之际犬、豕的地位,希望能够还其本质,避免谬误流传。

    一、犬、豕的历史渊源:

    犬、豕是我国古代较早驯化的家畜,豢养历史悠久,因此在我国古代的典籍中关于它们的记载很多。早在先秦典籍《左传》、《周礼》中犬、豕就名列“六畜”(据《尔雅·释畜》,“六畜”指的是:马、牛、羊、猪、狗、鸡六种家养动物),并成为我国古代重要的肉食来源之一。《孟子·梁惠王》上载:“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把狗、猪、鸡同列为肉畜。比较集中反映先秦食俗的《礼记·内则》,也把牛羊猪狗等一起作为肉食的来源,提出“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鱼宜苽”的肉类与谷物搭配的模式。

    但是同作为肉食来源之一的猪、狗,地位上却并不等同。汉代桓宽的《盐铁论·散不足篇》说到富人祈望山川时,“椎牛击鼓”,中者“屠羊杀狗”,贫者“鸡豕五芳”。可见在肉食中牛以下为羊、狗,再下为鸡、豕。这亦和《礼记·玉藻》“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的提法中的顺序基本一致。在战国秦汉中原人的心目中,狗肉更是一种美味,《淮南子·脩务训》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楚国有烹猴召其邻人,以为狗羹也,而甘之。后闻其猴也,据地而吐之,尽写其食。”枚乘《七发》载吴客说楚太子,遍列名珍美食,其中就有“肥狗之和,冒(芼)以山肤(石耳)”,大概是石耳炖狗肉吧。《盐铁论·散不足》谈到汉代的熟食市场时,特意点出当时有经过处理的熟狗肉片——“狗月習 ”出售,显示狗肉的不同凡响。

    若考虑到狗的灵性及狗的其它用途的话,狗之地位更是远在猪之上。早在甲骨文中就有不少杀狗宁风和“犬盅祝”的记载,说明用狗祭祀具有降福降祉,佑护子孙后代的功能。殷商之制,更设有“多犬”、“多马”两职的武官,以加强犬的管理;这亦说明犬、马在当时社会经济地位之重要。同时,狗因其具有守家护院、忠于主人的特性,又往往成为古代馈赠的佳品,如:《管子·匡君》:“管仲又请曰:‘诸侯之礼,令齐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报,齐以马往,小侯以犬报。”又因狗具慧黠聪敏之天性,故狗极得人之喜爱,成为宠物豢养:《春秋繁露·五形顺逆篇》载:“人君……走狗试马,驰骋不反宫室。”另据史料记载,汉时皇宫设“狗中”和“狗监”的官职,扩大养狗的规模。“走狗”成为帝王将相茶余饭后的娱乐。汉武帝在黄图,上林建立“犬台宫”,文武百官定期观赏“斗狗之戏”。汉灵帝令百官着古服饮酒为乐,弄狗着进贤冠带绶。《三国志·孙皓传》记述:“何定使诸将各上好犬,皆千里远求。一犬至值数十匹;御犬率具缨,值钱一万。”这可谓罕见的高价。西晋传元更写下了热情洋溢的《走狗赋》:“骨相多奇,仪表可嘉,足悬钩爪,口含毒牙,首类螭,尾如腾,修头阔腋,广前稍后,丰颅促耳,长义缓口马良虫也……”

    二、历史文献中的犬、猪的地位综述:

    关于狗在六畜中的地位,还可从一个数据统计见其一斑。笔者对上古汉语语料库(台湾翰典网)中六畜之名出现的几率粗略加以统计,得出:马出现2682次,牛944次,羊637次,犬、狗共652次,豕、豚、彘共计487次,鸡320次。这一数据尽管粗疏,但却典型地反映了先秦两汉之际“六畜”的地位:“马”因其在战争、交通中不可或缺的地位,一般舍不得杀戮为食,地位之尊远非它畜所能及,使用率亦遥遥领先;次为“牛”,再次为“犬”、“羊”,“豕”、“鸡”则更次一等。至于后代出现“挂羊头卖狗肉”一语,视狗肉为鄙贱之物,这当和汉后游牧民族入主中原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的游牧人大批进入中原,牧区文化在中原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影响。草原牧民崇尚食羊,基本上不食狗肉,即使饲养狗也主要是为了助牧、助猎和守卫,如《北齐书·宋游道传》中所言:“譬之畜狗,本取其吠。”但进入中原以后,游牧生活逐步被农耕生活所取代,而食羊饮酪的习惯却延续下来。狗既失去了昔日在游牧生活中的地位,而中原人原来食狗的习惯又被游牧人食羊的习惯所排斥,养狗主要用于看家和娱乐性的狩猎,因此狗在社会生产方面的意义已经不大。正因为如此,贾思勰的农学经典《齐民要术》甚至没有把狗列入畜牧卷之中。狗也由此退出了主要牲畜的行列,并从此不入主要畜牧生产之“流”。[1]

    三、考古史记载的犬、猪的地位:

    不惟文献、史料如此,考古发现同样证实了狗在先秦两汉之际具有较为尊贵的地位。在距今7000年的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遗骸极为丰富,其中能分类鉴定的就达61种。在这些已经鉴定了种类的61种动物中,狗、猪、牛三种动物属于人工驯养。不过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驯养动物,绝大部分动物遗骸的头骨均被原始人击破,完整的很少。唯独狗的头骨,却完全是一种例外,“在15个狗的头骨中,完整的有10个,破开的有5个,但是不像有意打开的,而是沿骨缝脱开的。其它动物的头骨,基本上被击破。”[2](P104)可见在河姆渡原始人的心目中,狗是一种比其它动物更珍贵、并令人崇敬的动物。1976年在殷墟王陵区曾发现狗坑一座,内埋狗架十具,人骨架三具。此外,殷商之际的人普遍喜好用狗随葬,少则1只,多达6只,也有殉二、三只的,殉一犬的多埋在腰坑中,少数放在二层台上或填土中,也有放在壁龛内的;用二犬或三犬的,一般分放于腰坑和填土中,埋于好墓的六只犬,一只在腰坑中,余五只埋在椁顶上层,多数殉犬放置规整,系杀后而埋;少数有捆缚痕迹,作挣扎状,当是活埋,用狗随葬,其用意在于守卫。[3] 用狗殉葬,这足以反映狗在当时已成为人们喜爱的家畜,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不可离开之物。另在中国农业博物馆编的《汉代农业画像砖石》中,收录有包含屠宰内容的庖厨图10幅,其中就有7幅描绘了屠狗的场面。[4]说明古人食狗现象的普遍,狗肉是重要的肉食来源。1974年山东临沂县的银崔山西汉古墓中还出土了一本《相狗经》,这本书作为殉葬品出现,更显示了死者生前对狗的重视。

    四、民族习俗中的犬、猪之地位考证:

    尽管,如上所说汉代以后狗身价大跌,贾思勰的农学经典《齐民要术》甚至把狗逐出了畜牧卷。但是这是中原大陆的情况,南方的情形并非如此。这里本来就有吃狗的传统,随着中原人的大量南移,吃狗肉的习惯在南方反更流行。如宋齐之间的王敬则就曾感叹:“屠狗商贩,遍于三吴”。至于南方的越人,更是一直秉持着他们对狗的崇敬,坚持着以狗祭祖的习俗。(其敬犬习俗可上溯到距今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见前。)三国时期,东吴的孙莹著《临海水土异物志》,其中写道:“安民之家……父母亡,杀犬祭之。”临海郡的范围,约当今浙江省的台州、温州、丽水等地;“安民之家”,指的是当地的土著,应当就是越人的后裔。他们在三国时依然保留着对狗珍视的习俗,在他们的祭祀中,狗被作为最庄重的牺牲品,这与当时汉族以猪为祭品和以猪头作为殉葬品,具有相似的意义。此外,迄今仍有一些民族对狗十分崇敬,如畲族,分布在浙、闽、赣、粤、皖等省份,正是古越人活动的地区。至今,畲族妇女依然戴着狗头冠,家中中堂供奉着高幸氏敕封的忠勇士或盘瓠王的神位,这实际上就是畲族狗图腾崇拜的实迹。[5]实际上,敬犬的民族还远不止越人,据凌纯声先生的研究,以犬为图腾的较有代表性的民族,还有苗族、瑶族等;他还把犬图腾在我国的分布区域划分为:“东起沿海浙闽,中经粤湘桂滇,南至越南之东京北部,西至缅甸之景东,而至于怒江东岸。”

    综上,无论是从文献史料,还是出土发现,都可见出狗(犬)在上古人的心目中有着非同一般的身价地位。又更何况是有着悠久敬犬风俗的南方越人呢?如此《勾践灭吴》中的这句话当不存在任何分歧。

    参考文献

    [1][4]李根蟠.〈齐民要术〉何以无养狗的论述——牧区文化对中原文化影响之一例[N].中华文史网,2004-11-19.

    [2]魏丰等.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动物群[J].海洋出版社,1989.

    [3]文传良、文凯.中国古代养犬史考(上)[J].四川畜牧兽医,2003,145(1).

    [5]宋达.试论越人的敬犬习俗[J].浙江学刊,199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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