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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时间:2020-03-27 05:24:3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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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业院校作为我国高等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主管部门等的大力支持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农业院校中外办学项目仍处在初级阶段。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8-0117-03

    自教育部1995年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兴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扩大教育开放,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办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目前,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办学机构已达2400余个,在校生约为55万人。农业院校作为我国高等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但培养了一批国际化人才,而且提高了农业院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以及国际知名度。但是农业院校中外办学项目仍处在初级阶段。

    一、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2月16日,全国有17个省市的23所农业院校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了5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表1所示。

    (一)学科门类和专业

    23所农业院校的5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涉及六大学科门类,分别为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农学和文学。

    (二)招生规模与办学层次

    2000年以前,中外合作辦学项目共有4个,招生规模为390人/年;2002年-2004年,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个,其招生规模为1010人/年;2010年以后共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3个,其招生规模为3870人/年。

    在办学层次方面,共有博士、硕士和本科学位三个层次,其中,博士学位教育项目有2个,分别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比利时列日大学合作举办农学和生物工程博士学位教育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合作举办农业与生命科学博士教育项目;硕士学位教育项目1个,为山东农业大学与英国切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其余均为本科学位教育项目。

    (三)办学模式与学位证书

    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包括“4+0”“3+1”“2+2”“2.5+1.5”等模式。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部分项目学生在国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获得国内和国外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部分项目要求学生必须在国外留学一定的年限才能由国外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农业院校2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办学机构可同时获得中外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2个博士学位项目只能获得外方颁发的学位证书,3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办学机构只能颁发国内高校的学位证书。

    二、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

    (一)中外合作办学生源数量不足

    近年来,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临着生源不足、招生难的问题,不能完成招生指标,导致中外合作办学成本增加,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如吉林农业大学2013年计划招生100人,实际报到60人;2014年计划招生100人,实际报到88人。

    (二)办学模式单一、特色优势专业少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有2个,其余均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在合作专业方面,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共有6个学科门类,其中管理学和工学占比均为27%,经济学占14%,理学占11%,文学占2%,农学占19%。农学门类中,主要的合作专业为农业资源利用、园艺学和畜牧学。作为农业院校,农学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占比例偏低,作物学、兽医学、植物保护与水产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尚属空白。在合作层次方面,博士和硕士学位项目所占比例约为5%,所占比例偏小,而且专科合作项目尚属空白。

    (三)中外合作办学保障不足

    我国农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依附于高校的国际合作交流处,在中外合作项目的开展中缺乏独立的教师、独立的管理人员,依靠其他学院的师资和管理人员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不利于中外合作办学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招生规模和质量

    由于农业院校生源多来自于农村地区,学生、家长、教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理解不足,甚至不知道所报考的专业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此,农业高等院校需要扩大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宣传力度,在主要招生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的宣传,制定有针对性的招生方案,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深化合作模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因此农业院校应开展全方位的中外合作办学,不断地提高办学层次,尝试和完善高水平、高层次的教育合作,引进优秀、尖端的农业教育资源,提高我国农业教育水平。在合作办学的专业方面,结合农业院校在农学专业方面的优势,加强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作物学、畜牧、兽医、林学和水产等专业的合作力度,提高我国农业院校农学专业的知名度和办学水平。在中外办学人才培养方案方面,坚持教育部对于外方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外方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的四个三分之一的要求,不断引进外方优势、核心专业课程和教育资源,有效融合中外教育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与人才培养模式。

    (三)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保障体系建设

    一方面,高校应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供完善的师资保障,聘任独立的教师、独立的管理人员,并不断加强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的需求,并为中外合作办学配备基本和专业的教学实施、设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农业院校应建立基于过程控制的中外教师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保障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参考文献]

    [1]唐永辉,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的现状、问题与对策[D],湘潭大学,2015

    [2]马国刚,普通高校国际合作教育办学模式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6(06)

    [3]张阳,唐沙,论辽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提升[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6(11)

    [4]吕红,陈浩琛,陈立波,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保障的实证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06)

    [责任编辑:周海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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