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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招标方案4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8-03 16:05:0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食堂招标方案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招标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食堂招标方案4篇

    食堂招标方案篇1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xxxxxxxxxxx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

    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应当在20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食堂招标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运营管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李沧区中小学食堂帮厨服务招标采购方案》,结合青岛升平路小学食堂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食堂帮厨服务招标采购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学年青岛升平路小学校食堂采取学校自营方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自主选定帮厨公司协助运营管理,帮厨公司的招标选择过程由学校自主组织。学校购买食堂帮厨服务项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阳光采购。

    二、招标工作主要流程

    (一)成立以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确定招标方案,管理监督招标工作。

    (二)招标程序

    1、委托代理机构

    学校的采购食堂帮厨服务单位通过办公会决议进行选定,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进行组织招标确定,代理机构负责人:胡国栋。学校与其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2、编制招标文件

    学校确定采购需求,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其中服务费用计取方式食堂运营补助以人均形式拨付,每人每天拨付1.53元。学生自己缴纳8元,师生午餐餐标实际为9.53元。帮厨公司服务费用,按照就餐人数每人每天计提1.90元,学校会根据在校用餐总人数确定招标金额。(包含所有就餐教职员工、学生)

    3、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案备案

    学校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初稿形成后,第一时间会提报体卫艺科确认,确认无误后,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将电子稿报区教体局体卫艺科备案。

    4、发布招标信息

    (1)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在公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并书面记录。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5、组建评标委员会

    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学校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学校1人,专家2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

    6、开标、评标、中标

    学校按照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评标完成后,通过公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由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学校食堂帮厨服务招标工作。

    7、招标结果备案

    招标结果公示完成2个工作日内,填写《李沧区中小学帮厨企业备案表》报区教体局体卫艺科备案。

    8、签订合同

    学校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9、建立采购档案

    青岛正嘉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采购完毕后,建立采购档案一式二份,分别由学校、代理机构妥善保管。

    食堂招标方案篇3

    一、基本情况

    师生食堂上下两层,经营面积1200平方米,学生2400人左右,教职工240人左右。

    二、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具有学校食堂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复核。

    3、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餐饮卫生。

    2、保证一天三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师生用餐场所要相对分开。

    4、根据学校要求,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5、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营,中标单位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经营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6、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

    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及有劣迹的人员。中标单位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等,未经学校许可不准留宿外人。

    中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防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8、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自行定价,但不得牟取暴利,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低于此标准,学校按中标单位实际成本的3倍收取违约金。并要制作价格牌,每月由食堂管理小组根据市场价格核实一次,实行明码标价公示,自觉接受学校等有关部门的物价检查监督。

    9、中标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货源等,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和保管,接受消防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整改意见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10、学校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用的收银机等固定资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由中标单位出资立即修复,如发现学生或教职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必须立即交给学校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潲水,垃圾转运等费用。

    12、中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13、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办理,学校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等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4、中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15、学校提供给中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和出资维修,其中的固定资产,按其成本的10%收取押金,合同期满后其固定资产无损坏能正常使用,按实退还给中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没有得到学校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但中标单位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中标单位。

    三、合同签订:

    1、初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5天内,需交清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重新实行招标。

    2、续签合同,在合同快到期时,学校须提前2个月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每学年度的师生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续签合同。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中断其经营合同,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损失中标单位全部自负,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托管招投标。

    四、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案(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6)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7)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8)其他

    3、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人员、财产、水电火等)

    4、质量承诺、师生用餐满意率承诺、原辅材料成本比例承诺。

    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省市有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制订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经营招标方案

    ( 7月5日----7月28日)。

    2、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和校园网站发布通知并报名(7月28日---8月4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下午5点。

    3、报名单位制订投标文书(8月5日---8月20日)。

    4、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复核及收集各申报单位投标文书(8月26日下午4点前交到市四中综合楼一楼后勤处)。

    5、评标(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8月27日)

    6、评审结果公示(校园宣传栏及学校校园网)(8月28日---8月30日)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体局等相关单位(8月30日---8月31日)

    8、进场开业(9月1日)

    食堂招标方案篇4

    为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食堂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机关食堂后勤服务保障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用餐服务,经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市局机关食堂的餐饮工作。现就招标方案说明如下:

    一、招标食堂简介

    1、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餐厅

    可容纳150-200人同时就餐,有6个包厢(其中1个大包厢可容纳16-18人用餐,其余5个包厢可容纳8-12人就餐。机关现有就餐480人。

    市局在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日伙食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最高300元的标准执行。

    2、食堂配置

    (1)机关食堂:水、电、气、主副食加工间、主副食仓库、洗菜间、洗碗间、储藏室等房间齐全;

    (2)机关食堂现有配置:1套就餐刷卡系统,1套中央空调系统,2个大型冰柜,1个冷藏柜,3个蒸汽柜,1个海鲜蒸柜,1套面包烘烤机,1套餐具自动清洗机,2个大型消毒柜,9个灶台,1个鱼池及碗筷、不锈钢厨具。包厢内均设有餐桌、餐椅、沙发、茶几、电视机等。可为食堂员工提供6间宿舍。

    二、招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投标方须知

    1、具有工商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具有餐饮业的卫生许可证,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要求持有合格的身体健康证明;

    3、具有经营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经济实力强,有餐饮实体店优先,具有成本核算和控制能力,具有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4、具有1名以上三级(含)以上厨师资质的稳定厨师团队;

    5、制定食堂运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置;(2)规章制定、实施措施;(3)经营方略;(4)管理方式及品种;(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饭菜价位的制定、卫生保障、服务保障等各方面)。

    四、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阐述投标食堂运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及聘用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

    (5)厨师及团队人员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食堂实行独立经营,不得采取合伙、合股、转让等其他形式经营;

    2、机关食堂为市局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用餐服务和承担局机关的公务接待用餐,不得对外提供用餐服务;

    3、机关食堂供应早、中、晚餐,实行自助形式,早餐、中餐、晚餐分别按5元、13元、10元标准执行;

    4、伙食标准如下:

    早餐:点心不少于3种,蛋类2种,汤粉(面)多样,粥、豆浆类各1种,凉菜不少于2种;

    中餐:荤菜不少于6种,素菜不少于4种,汤1种,米饭,水果1份,酸奶1瓶,其中荤菜的主料要保证在70%以上;

    晚餐:荤菜不少于3种,素菜不少于2种,汤1种,米饭,其中荤菜的主料要保证在70%以上;

    公务接待包厢用餐:先制定菜谱,标明价格,价格合理,按照既有菜谱,随时保证供应。

    5、机关食堂需每周公布菜单、每月更换菜品、半年调换厨师。

    6、食堂的主要原材料(米、油、面、调料等)由招标方指定品牌,食堂经营者负责采购、入库登记建台账,其他食材进货需正规渠道;

    7、餐厅、操作间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承包者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市局机关的规章制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机关工作人员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市局机关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8、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9、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工商、卫生等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和市局机关的要求。规范经营,市局警务保障处有权监督,随时检查;

    10、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市局警务保障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就餐人员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质量,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11、市局机关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2、餐厅内的水、电、空调费用,操作间灶具等大型用具由市局机关解决,其他用具由承包者自行解决;

    13、承包者须交纳1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14、每次承包期为一年,经过市局机关就餐人员满意度评定,各方面优者续签承包合同;

    15、市局机关每季度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满意度达85%以上的,每季度给予奖励4000元。低于50%的,给予处罚4000元。满意度连续两个季度低于50%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

    六、发标、报名、试菜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1、发布招标途径:郴州市公安局内网、郴州市公安局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xx年9月5日至12日上午12:00;

    3、报名地点: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事务办1408办公室;

    4、报名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及聘用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证明复印件;1名以上三级(含)以上厨师及团队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报名时交1万元押金。

    5、试菜抽签时间:20xx年9月12日下午17:30;

    6、试菜抽签地点: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1502会议室;

    7、投标书上报时间:20xx年9月18日上午12:00前;

    8、投标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作出放弃,其所交押金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七、竞标试菜考核

    由招标方确定自助餐菜谱和包厢用餐菜谱,报名参与投标者,抽签确定试菜菜谱和试菜日期,于9月13日开始,每个工作日分别安排1名投标者到市局机关食堂现场制作一次中餐,中餐分为自助用餐和公务接待包厢用餐,自助用餐由就餐人员进行评价,公务接待包厢用餐由市局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进行评价。

    投标者自行安排自己稳定的厨师、工作人员,自行做好相关准备。

    1、基本要求

    (1)自助用餐

    为保证试菜期间,食堂就餐的正常运行,投标方按300人用餐准备采购食材,主要食材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投标方按抽签的自助餐菜谱,完成荤菜6种,素菜4种,汤1种,米饭的制作。

    (2)公务接待包厢用餐

    投标方按18人用餐准备采购食材,主要食材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投标方按抽签的包厢用餐菜谱,完成10菜、1汤、1点心或面食、2凉拌菜的制作。

    (3)厨师及骨干工作人员

    试菜中投标方不得外请名厨师制作饭菜,试菜中的主厨师及团队人员系餐饮企业或个人团队中标后的稳定成员。

    2、评分标准

    (1)自助用餐

    按菜肴口味、营养卫生等方面,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由自助餐就餐人员进行评价,每个档次设定分值,满分100分,按平均分值高低确定投标方排名。

    (2)公务接待包厢用餐

    按菜肴口味、质地、造型、色泽、营养卫生、地方风味特色、价格定位等方面,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由市局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人员进行评价。

    (3)分值确定

    自助用餐和包厢用餐分值各占50%。“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分别按100分、70分、50分计分,总分除以参与测评人数,即为测评分。

    (4)加分项目

    加分不超过10分。有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餐饮企业的加3分,同时经营有五年以上大型实体餐饮企业的每家加2分,最多不超过4分;有管理经验丰富,经营有100人以上机关食堂的加1分,经营有300人以上机关食堂的加2分,经营有500人以上机关食堂的加3分。

    (4)总分核定

    考核总分=投标方的标书×20%+(自助用餐平均分值50%+包厢用餐平均分值50%)×80%+加分分值,按考核总分的高低确定投标方排名。

    投标书的标书评分,由市局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3、中标确定:

    选择考核总分前3名的投标者,经市局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审查、考察、论证后,报市局党委会议确定中标者。

    八、合同签订

    经市局党委会议确定中标者后,将在五天内双方签订合同,并同时交纳风险保证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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