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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媒体技术赋权下的文化消费:特征、成因与对策——基于南粤L,市184,名流动青少年的实证调查

    时间:2023-04-25 08:40:0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李凌鸥

    (广东省团校、广东青年政治学院 青年公益与志愿者学院,广东 广州 510550)

    《2022 上半年全国文化消费数据报告》指出,科技与文化的融合不断深化,开辟了文化消费新领域。文化消费日益成为生活刚需,文化消费市场活跃,线上线下文化消费场景深度嵌入居民日常。自新媒体诞生以来,技术与文化不再泾渭分明,文化消费呈现出高科技、网络化的倾向,并愈发明显。新媒体已然成为现代文化消费的重要形式,但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现象依然客观存在,《2021 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消费报告)指出,在地域方面,文化消费存在显著城乡差异,这正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最具有代表性的方面。在年龄方面,消费报告显示17 岁以下居民的文化消费意愿指数最高[1]2,“00 后”青少年的文化消费与社会化过程正是在新媒体的塑造和影响下实现的。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针对经常使用新媒体进行在线学习、娱乐、艺术鉴赏等方面的文化消费,有的家长已很难对子女实施有效的家庭教育引导策略。2021 年6 月1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突出强调加强职能部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力度,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在长期从事社会工作督导和评估服务中,课题组成员发现流动青少年群体的家庭教育引导不足,家庭文化资本较之本地青少年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进一步探究,课题组深入南粤L 市19 家社工站,考察服务对象(中小学流动青少年)的文化消费现状,重点探索新媒体对流动青少年在文化资本培养上的作用与挑战,在技术不断创新、网络广泛普及的新媒体时代,提高流动青少年运用新媒体的能力,不断开阔文化消费视野,探索出一条流动青少年文化资本培育的新路径。结合现行政策对他们的家庭提供社会支持与指导,缩小文化教育的民生差距,为应对流动人口长期以来制约其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国内外学者对人群的文化消费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了研究,这些成果对本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第一,研究对象。现有研究中对于大学生、教师和中产阶级等文化消费强势群体关注较多,对农民、城市务工人员及其他贫弱群体的研究较少。在现实中亟须在这方面获得改善的恰恰是这些文化消费能力有限、文化资本占有量较少的群体。第二,研究主题。一方面关于流动青少年议题的相关研究大多集中在对外来人口制度排斥、身份认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讨论,而立足文化维度从文化消费视角关注流动青少年却少有专门论述。另一方面,关于文化消费的相关研究大多关注其经济价值,而对其社会属性与意义关注不够。第三,学理方法。文化消费理论源于西方,国外研究多从社会文化权力格局的角度进行探讨,如不同群体的文化消费行为背后反映了其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我国的研究多集中在文化消费实践方面如文化消费内涵和功能、物质文化消费与精神文化消费的关系、对城乡文化消费状况、文化消费与文化产业关系的探究等方面,理论支撑和科学实证精神不足,多数研究属于描述性的经验总结或者思辨式的观点陈述,在学理性、方法论上有待突破。

    法国技术哲学家路易·多洛认为:“应把技术归为文化之列。”考虑到研究对象的现实情况,本研究中的新媒体指的是电脑或便携式移动终端(手机、Pad 等)等高科技设备与各类新兴网络技术,人们依赖其进行文化传播与交流,是现代文化消费与文化商品的重要形式。鉴于文化消费的时代特征与本研究的社会学取向,借鉴“文化资本论”“文化消费论”等理论,本研究的文化消费是一个狭义概念,特指采用互联网、手机、电脑等新媒体工具进行在线学习、娱乐、艺术鉴赏等方面的文化教育过程。流动青少年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文化商品的消费,将其中蕴含的身体化的文化资本进行内化,转化为消费方式、文化趣味、教育资格等价值形式,提升主体文化资本。

    因此,本文试图回答:在中国现有的教育体制和流动人口存在发展困境的情况下,流动青少年的文化资本培育策略是怎样的?本研究以南粤L 市19 家社工站服务对象抽样样本的调查数据为主要依据,对流动青少年的文化消费特征与成因进行阐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文化资本

    布迪厄提出文化商品(书籍、音像、工具等)是文化消费的主要对象,身体化的文化资本(如知识、品位、教养、消费方式等)决定个体对消费商品的选择。“文化资本的传递无疑成了资本继承性传递的最佳隐蔽方式,而这一隐蔽的传递方式在策略再生产的体系中获得更大程度的重视”[2]197-198。文化资本培养的差异将造成不同社会出身的儿童有着迥异的发展走向。显然,通过布迪厄的描述,我们发现无论是受教育的过程还是文化实践活动,身体化文化资本的代际传递非常重要也最为困难,其获得与参与者个体是否积极投身其中密切相关,且该过程可能十分漫长。当代青少年使用新媒体工具接受文化教育的过程,是现代意义上个体通过文化消费获取身体化文化资本的有效途径。

    日本学者天野郁夫在文化资本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家庭文化资本”的概念,他指出父母的学历作为“文化资本”可以作为家庭积蓄由子女继承,而且子女升迁性流动机会往往取决于家庭能够提供怎样的学校教育机会[3]65-72。国外相关研究发现,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个人接受高等教育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4-6]。父亲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就越强烈[7];
    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子女的教育投入越多,子女的学业成绩会越好,对待学校的态度会越积极,志向会越高[8],且这类父母更能意识到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子女在追求高等教育时也更能获得成功[9]。

    国内对文化资本的研究也分别从接受教育和文化实践两部分展开热烈讨论。一方面从个体受教育的过程来说,杨春华的研究认为“拥有高学历的父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期望较高[10]”,这和国外的研究大体相似。研究表明,中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中上阶层的子女更容易进入重点中学,中下阶层的子女更多分布在普通中学,这种阶层分化一直延续到获得高等教育机会[11]367-379。有学者进一步认为,当下的基础教育场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低的进入门槛,因此底层家庭的子女也有可能以较低的经济和时间成本来塑造与之相适配的惯习,并起到了文化资本的作用[12]。另一方面从个体参与文化实践活动去分析,有研究认为文化投资、商品化文化资本等变量不会影响阶层认同,但受过高等教育、艺术修养因子、身体化文化资本、休闲文化资本都对阶层认同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3]。但近几年的相关研究也认为,文化实践主体也具有主观能动性。当今世界是高度信息化智能化的社会,有学者从网络原住民青年多元化的亚文化实践出发,探讨青年用区隔的方式建构文化类型、累积文化资本,进而转换成经济资本提升社会竞争力[14]。田丰、仇盼盼等认为,子代获取文化资本不仅仅受家庭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而是具有一定的能动性[15],家庭文化资本获得过程具有强烈的个人逻辑,青少年的自我决定倾向可以改变家庭文化资本的获得空间[16]。

    (二)文化消费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在对流行时尚的研究中提出文化消费的概念,他认为文化消费具有社会分层功能,人们通过商品消费就能造成社会区隔。比如现实生活中,智能手机的拥有者可以更容易获取最新的资讯和教育资源。同样地,家庭、学校教育也都是文化消费的形式之一。齐美尔揭示了文化消费事实背后的社会意义。但其视角主要聚焦社会的上层群体,认为文化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工具固化了社会结构。随着布迪厄提出文化资本概念,后续学者们的研究逐渐发现,文化消费是文化资本获得的直接来源,文化消费具有社会流动和社会区隔的双重意义。社会阶层可以通过个体的教育努力向上流动,教育作为文化消费与文化资本的重要形式为个体提供向上流动的途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区隔。

    我国目前正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傅才武等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居民文化消费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指出“文化产品供给”和“居民受教育水平”对文化消费呈正向相关,而居民收入与文化消费的相关性有限;
    从居民文化消费的类型来说,目前我国娱乐型文化消费占主要比重,教育型文化消费增长迅速成为消费热点[17]。耿达等对我国文化消费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文化消费基数偏低、消费结构不合理、图书消费比例偏低、娱乐消费不断升温、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差距拉大以及消极文化消费大量存在,并认为当前文化消费影响因素主要是消费者素质不高、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与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相较世界发达国家差距大,文化消费要实现结构升级和高质量发展[18]。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由技术变迁带来的文化变迁使新媒体成为当下生产与传播文化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如智能手机的普及及应用造就了多元化的青少年新媒体亚文化圈层[19],有些圈层代表着处于边缘地位的青少年亚群体的特有需求[20]。在多元化需求的驱使下,新媒体成为一种技术赋权下青少年个体文化资本提升,身份认同建构,精英垄断文化消解以及休闲娱乐、暂时摆脱现实压力的途径[21],成为一种文化消费新方式,使青少年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审美情趣、知识视野发生快速变化[22],青少年会根据新媒体提供的参考框架对社会现象进行解读。新媒体的优势在于给青少年发展带来有益的信息环境[23],它所表现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等文化特征与青少年的发展特性相契合[24]4。因此,新媒体对青少年成长正功能主要在于教育功能、社会关系建立、价值观塑造等,如使用学习强国和抖音平台[25]。关于新媒体负功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网络不良信息传递造成青少年价值认知偏差、形成虚拟依赖、使亲密关系稳定性降低、导致社会隔离,易患上“搜索引擎依赖症”、思维浅显化、知识结构扁平化、传统文化深度消解等[26]。还有一些学者特别指出城乡新媒体发展的结构性不平等使得青少年在文化消费与知识获取方面存在显著差异[27]。

    综上,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指出文化消费对个体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尤其在文化资本培育方面。从宏观上来说,受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品供给、文化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从微观上来说,受个体消费需求、消费者整体素质、家庭经济地位、父母受教育程度及职业阶层、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关注与期望等综合因素影响。但文化消费主体同时也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改变现状,提升文化消费水平和能力,增进文化资本。

    (一)流动青少年基本状况

    在学术界因不同学科划分的标准不同从而对青少年的界定不同。本文建立在社会学相关理论基础上,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青少年作为个体社会化的一个必经阶段,通过自我学习和接受教育习得知识、信息、社会经验等获得成长发展。结合我国2021 年出台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本研究将流动青少年界定为:年龄未满18 周岁的正在流入地接受中小学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包括省内流动和跨省流动、常住流动和短期流动的随迁青少年。

    本研究的对象是来自全国13 个省份的流动青少年,70%以上为“80 后”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子女。样本选取了南粤L 市19 家社工站共184 位流动青少年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如下(见表1):从性别上看,男性约占55%,女性约占45%;
    结合年龄和教育水平来看,集中分布在小学阶段,接近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从出生地来看,在广州出生的约占43%,外地出生的约占57%;
    从家庭结构来看,以非独生子女为主,占比超过80%。

    表1 流动青少年基本信息统计

    调查地点设在社工站,采用问卷调查与半结构访谈的方法收集资料,发放流动青少年问卷200 份,剔除无效问卷后,回收有效问卷184 份。同时,采取方便抽样的方法在每个社工站选取1 名(共计19 名)流动青少年进行深度访谈,并联系了6 位家长及部分站点负责人进行个别访谈。之后的研究结果将在以上样本的基础上展开。

    (二)家庭经济状况

    从社工站调取服务对象资料(见表2)可知,被调查的流动青少年其父亲待业的占5.98%,没有固定工作的占34.24%。其母亲待业或不外出工作的为20.65%,没有固定工作的为38.59%。五分之四以上的就业集中在快递、外卖、家政、服务员、中介、网约车、摆地摊等。可以看出,流动青少年父母职业性质多为体力劳动,平台经济新业态就业模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约38%),如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

    表2 流动青少年家长基本信息统计

    资料显示,家庭整体月收入集中在5 500-7 500 元之间占绝大多数(约67%),月收入达到10 000 元以上的并不多(约8%),人均月收入平均水平在5 500 元左右。对比参考2020 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 842.5 元,流动青少年家庭收入水平偏低,与广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 735.5 元大致持平,且有储蓄计划或有存款的家庭很少。受访家长认为,城市物价高,消费高,“很难攒钱”,“基本每个月都花光”。

    (一)从消费水平来看,新媒体在流动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和文化消费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未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其使用过程未得到科学的家庭引导

    1.流动青少年上网行为非常普遍,呈现低龄化态势,手机成为首要上网设备,且多在家中进行

    2019 年共青团中央发布的《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互联网报告)显示,我国流动儿童的互联网普及率为83.6%。表3 数据显示,流动青少年对手机、网络的使用非常普遍,约58%从小学开始接触网络、手机,且未有没接触过网络的调查对象,比全国水平(83.6%)还高16 个百分点。手机成了流动青少年的首要上网设备,使用比例高达90%以上。其中25%拥有自己的手机,该数据低于全国水平(63.6%)。58.15%选择在家中使用,在学校、校外其他场所(如社工站)使用的比例大致持平。访谈发现,受访者普遍认为在家中少了学校约束,父母普遍忙于生计缺乏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在家中上网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比如网吧、流量)。

    表3 流动青少年调查样本与全国未成年样本的对比(文化消费水平)

    2.流动青少年上网在节假日大幅度增加,对手机、网络产生一定的依赖,亲子互动不足

    调查发现,流动青少年平均每日上网的次数为1 次以上有超一半人数,平均每天使用新媒体工具用来阅读、上网、聊天等的时间至少有半小时,其中周末或节假日平均每天使用时间会比上学期间更多些在2 小时以上,人数比例(50.54%)更是2 倍于全国人数比例(25%)。新媒体已成为流动青少年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学校班主任会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手机使用行为进行限制,这是流动青少年上学时使用时间比节假日相对减少的原因之一。访谈受访者父母发现,流动青少年假期上网或使用手机时间过长与家长监管不足、流动青少年假期娱乐休闲选择单一、家长缺乏时间陪伴等因素存在较大关系。同时,流动青少年对新媒体产生不同程度的依赖,过半数受访者表示已习惯使用手机,做作业也会想着去上网。

    3.流动青少年花费主要集中在流量、在线学习资源和网游网购上,受家长掌控零花钱,花销不大

    调查发现,约8%的家庭安装了无线网络,41.85%的家庭购买了包月家庭套餐,如某运营商的19 元100G 的包月流量卡,花费少、流量足。25%的家长会给子女购买在线学习资源。问卷显示,流动青少年基本都有接触网络游戏或网络购物的经历,且受访者表示,他们会用父母给的零花钱买一些游戏装备或网购一些学习用品、玩具之类,但不会投入太多,主要原因是游戏花费太多,父母会管控他们,“太费钱了”,“要是我妈发现我又用钱来玩游戏,下个月就没零花钱了”。

    (二)从消费结构来看,流动青少年教育发展型文化消费数据明显低于全国水平,家长缺乏正向行为示范、高质量的亲子陪伴和有效监督

    1.网络深受流动青少年欢迎,休闲娱乐型消费的比例远高于教育发展型

    问卷显示,流动青少年“在平时接触最多的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中,选择网络的排名第一,约占三分之二;
    在“学习时喜欢借助的媒体”中网络依旧排名第一,约83%;
    在“想通过何种媒体了解信息”和“通过何种方式休闲娱乐”中,选择网络的分别有66.30%和83.15%,同样位居第一,报纸杂志书籍等纸媒和广播排在最后。这一结果从使用结构上勾勒出不同媒体对流动青少年的吸引与影响程度,流动青少年网络化生存的现象非常突出。调查结果显示,流动青少年网络消费集中在“听音乐、看视频或玩游戏”(80.80%),“聊天交友”(66.85%),“在线学习”(42.39%)三个方面,休闲娱乐型的比例远高于教育发展型。2020 年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公布的针对411 名网瘾未成年人的调查结果显示,短视频是八成“00 后”主要获取信息的渠道,“玩网络游戏”是这些未成年人上网的最主要目的,喜欢“玩网络游戏”的主要原因有“打打杀杀很过瘾”“现实中做不到的在网络中能够做到”,而“上网目的”剩下的排名依次是:视频音频、联络朋友、搜寻信息、论坛、个人空间、浏览新闻、网络购物等。根据表4 数据显示,全国未成年人在教育发展型网络消费的比例高达89.6%,而同比流动青少年的此项消费比例只有约42%,还达不到全国水平的一半,在使用上更偏向于休闲娱乐。这说明一方面,流动青少年使用新媒体以获取知识、帮助学习、提升自我的意识不足;
    另一方面,在娱乐型文化消费仍占据主要比重的信息化网络化社会,长时间玩手机或电子产品也成为当下父母出现最多的不良行为示范[28]。访谈发现,受访者表示“我爸(妈)在家里会经常抱着手机刷抖音、煲剧”“(和)他们很少讲话”。这说明在家庭教育上,家长并未保证足够的亲子互动时间与提供高质量的积极陪伴。实际上这对于正处在身心发育、三观形成的成长阶段的青少年来说,家长的不良习惯会产生逆向示范效应。

    表4 流动青少年调查样本与全国未成年样本的对比(文化消费结构)

    2.流动青少年上网习惯呈现碎片化、随意性特征,网络为流动青少年打开了一扇通往外界的大门,但缺乏家长有效监管

    由于校内学习时间紧张,学校管控相对较严,流动青少年一般在两个时间段使用新媒体较为频繁,一是放学后回家前这段时间使用手机/电脑,或使用自己的或与其他同学蹭同一部手机/电脑,还有的会去社工站使用公共电脑上网,浏览信息或查阅资料;
    二是回家后,在父母疏于管教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手机/电脑或家人的。上网阅读目的性不强,比较随意,阅读内容浅显,没有什么阅读计划,有的受访者认为使用手机纯粹就是为了打发时间或者是一种习惯,“也不想看书,看到手机就想玩玩”。访谈19 位流动青少年之后发现,有8 名受访者认为“受到网络影响”;
    在关于“网络对你成长发展的正面影响有哪些”,10 人认为主要是开阔视野,6 人认为与同学、父母、老师或者外界的接触与交流更方便,5 人认为可以促进学业;
    在关于“网络对你成长发展的负面影响”中,7 人认为网上不良信息对身心会造成伤害,13 人认为看短视频和玩网络游戏会容易上瘾,如受访者多次提到他们“爱吃瓜”“老想刷手机”,玩“王者荣耀”“吃鸡”等热门游戏,喜欢围观他们的“爱豆”(偶像)、八卦、动漫等娱乐内容。

    (三)从培养途径来看,文化消费是流动青少年文化资本获取的重要手段

    1.家庭文化消费情况

    调查显示,家长们均拥有智能手机,每月花在流量、网购、网游等上面的消费在300-1 500 元不等,占家庭总收入的10%-20%左右,与消费报告指出的2020 年广东文教消费比重11.17%的数据略高些。消费报告还显示,从收入构成来看,5 000 元以下群体的文化消费动机以休闲娱乐型为主,5 001-10 000 元群体的休闲娱乐和功能型偏好比重接近,10 000 元以上群体的文化消费以功能型(以知识获取为目的)消费为主。本调查中家庭月收入平均水平在6 500 元左右,家长也较偏向娱乐休闲型消费,在子女学习资源上的投入不足,只有个别家庭会有计划有意识地给子女购买网络课程、学习软件。但受访也发现,家长对新媒体的功能与作用有较正确的认识,对子女使用新媒体持支持的态度尤其是对教育学习类的项目,支持的原因视乎子女将手机使用在哪些方面,如在“你会同意孩子从事哪些上网活动”的问题中,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分别为支持上网课、查找学习资料、看新闻等。而对休闲娱乐类的项目如玩游戏、购物、看短视频等,大部分家长持反对意见。尽管如此,也仅有约17%(远低于互联网报告中的90%这一全国数据)的家长会去重视监管子女上网和使用手机的时长、频率,很少有家长在子女使用电子产品时陪伴左右,引导其正确使用。此外,对子女的文化趣味、艺术修养等方面的培养同样较为缺乏。调查显示,在节假日或者家长有空的时候,只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家长带过子女去博物馆、书店等文化休闲场所以及给子女报课外班,大多数流动青少年放假时在家看电视、玩手机,或和小伙伴在外面玩。

    2.家庭文化资本情况

    表2 数据显示,初中及以下(父亲约41%,母亲约47%)和高中(中专)(父亲约34%,母亲约42%)是调查对象家长最主要的学历层次,占七八成以上。不到五分之一的家长接受过高等教育(其中高职或大专学历的父亲25%,母亲约10%),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层次没有。可见,在我国文化教育普及化现阶段,流动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更多了,学历层次相较于上一代明显有了质的飞跃,但与城市“80 后”本地同龄人相比仍然普遍偏低。访谈显示,流动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后喻文化特征也非常明显,子女比家长更快速掌握信息,而且由于父母学历层次的限制,在学习上能够提供的指导越来越少,甚至无法提供任何帮助。

    综上所述,文化消费作为一种消费行为,在网络普及的新媒体时代在教育支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份额,其投入程度取决于家庭经济基础与家长对子女教育培养的认知。从某种程度来说,新媒体作为可以实现教育功能、促进文化资本积累的有效途径,并未在使用者手里最大利益化,也未受到家长足够的重视去引导子女合理、科学、有效使用。

    社会学学者田丰等在《岂不怀归:三和青年调查》一书中以白描式的手法叙述了一群“留城无望,回村无意”的底层青年的生存处境,这群“90 后”和“00 后”的青年农民工在努力融入城市进程中形成了一定聚集效应的社会底层,并认为农民工职业化严重滞后的现象会长期存在,因为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还需要一段漫长的改变过程,这间接地对农民工的文化教育需求产生很大影响。城市底层青年的职业轨迹碎片化,陷入发展的“天花板”,社会地位进一步沉降[29]。文化对于处于社会阶层弱势、教育不平等、机会受限的流动青少年而言,最重要的是增强教育功能,从而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马太效应”。新媒体作为时代发展进步的产物与文化消费新形式,不仅助益这一群体的成长发展,而且它产生的溢出效应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是深远的,具体反映在:其一,它的普及使得教育文化资源获得性门槛变得更低,不仅充实了人们的休闲生活,更重要的是扩展了教育机会,成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添加剂”和重要补充;
    其二,它拥有的强大社会服务功能可以作为“润滑剂”“缓冲剂”调节流动人口内在的文化区隔与外在的阶层差距,促进个体发展与社会参与。本研究着眼于新媒体时代下流动青少年文化消费新动向,聚焦焦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成因分析

    1.“乡土文化型”的原生家庭是影响流动青少年向上发展“看不见的手”

    家庭文化资本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父母的职业和学历层次,其次还包括家庭所拥有的文化用品、文化参与,以及父母对子女的关注和教育期望,这些都会影响子女的教育与发展。由于流动青少年的父母大部分忙于生计,对子女学习教育的陪伴时间不足,对子女的文化参与培养意识缺乏,教育自信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影响流动青少年发展一双“看不见的手”。尽管现在普遍的“家校合作”模式增加了各类亲子教育培训,但短期专家式指导使得家长尽管有所收获但却因缺乏长期鼓励支持、及时反馈的支持环境而难以真正产生效用。现实情况使他们长期游离于社会主流文化边缘,与城市市民家庭相比,无论是身体化、商品化还是体制化的文化资本均处于弱势。按照费孝通“乡土文化”的观点,流动青少年所依赖的身体文化资本是与他们父母有直接联系的文化品位、生活习惯、言谈举止和消费方式。尽管父母长期在城市工作,职业、收入与学历层次也比上一代有所改善,但其与城市主流生活仍然形成无形的空间隔离,文化的差异和隔阂阻碍了其原有文化储备的更新和发展,日常生活表现出“半乡土”气息,人际交往易陷入“老乡文化圈”。最直接的后果:流动青少年精神生活更难融入城市,进一步加剧社会分化,在城市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结构。

    2.流动青少年主观能动性不容忽视,其文化消费实践不仅是一种个体经济行为,更是一种社会系统性工程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观点认为,个体嵌套于相互影响的环境系统中,系统与个体相互作用并影响着个体发展。在流动青少年的文化消费过程中,最常见的是来自家庭和学校的身影,而社会、社区、政府的身影较为模糊。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尚未完全独立生存于社会之中的群体,其消费所需的经济来源和支持程度更多取决于家庭和学校。正如吴愈晓等总结的,文化资本在家庭文化环境中形成第一次再生产,再在学校中转换成一定的教育回报,形成第二次再生产[30]。在研究文化资本的教育回报时,个体的能动性也在逐渐受到重视。流动青少年正处于兴趣爱好培养与知识信息汲取的成长阶段,信息多元、自由平等的新媒体交流平台深深吸引了他们,使之会自觉将大量的休闲时间用在参与新媒介空间中的文化实践活动,使个性得到释放,在有限的学习条件、生活重压之外获得更广阔的成长空间。在媒介发达的现代社会,传统社会中长辈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开始让位于各种新媒体,青少年呈现出美国社会学家理斯曼所说的他人引导型人格,变得更为顺从流行的标准和同辈群体的趣味[31]164。受访流动青少年认为自己对新媒体的了解比父母要多,且使用的过程会受到同学朋友而不是父母专家的影响。青少年的媒介接触是和同辈群体之间的网络社交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他们会在朋友之间互相转发感兴趣的网络内容并交流他们的阅读趣味[32],这种文化趣味成为青少年获得群体认同与文化共振的重要方式。流动青少年群体相似的生活境遇、交往范围以及所处的社会文化“场域”使得他们具有共同的群体特征,生产出影响其文化消费行为的“惯习”。由于流动青少年在社会文化权力体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对大多数出身普通的流动青少年群体而言,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与他们几乎“绝缘”,既无法从父辈中继承,也无法在求学或就业初期就轻易获取,因此唯有在文化资本方面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二)对策建议

    在中国现行教育制度下,单纯的高雅艺术的教育回报有限,难以转化为学业优势,这在相关研究[15]中也得到印证。新媒体获得门槛较低,如果操作得当,指导有方,其教育回报的空间极具潜力,充满无限可能,如提升学业优势,培养阶层品位,转化为社会竞争力。国家和政府可以在制度设计上创设文化消费公共机制,通过公共服务支持与公益赋权,促进流动青少年在教育发展型文化消费、主体文化资本与高雅文化素养等方面的提升。

    1.党建引领、群团共促,探索家校社协同的共育模式,提升教育发展型文化消费水平

    第一,党政部门如教育口应加强对公共服务产品的研发,采取招标形式委托商家开发多元化的文化商品与服务。通过学校途径使流动青少年及其家庭能够从中获得比市场价更低的教育资源与服务。如学校可以通过教育资助的方式提供给外地就学困难学生在线学习卡,提供给家长一套完备的家庭指导教辅工具。第二,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可以与教育部门合作,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创投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将由教育部门指导、中标商家开发的教育文化产品,通过社区服务递送途径(如社工、志愿者)使得流动青少年能够定期、持续地获取公益教育资源与服务。第三,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政社合作机制。相关部门可以与社会组织联手,比如在社工服务站、12355 青少年服务站等设置家庭教育指导试点,派驻家庭教育指导员对社工服务站专职社工进行相关培训,具体来说,采用社会工作中常用的EPS 充权模式,为流动青少年打造社区阅读空间,开展各类线上线下阅读活动;
    社区党员志愿者提供定期的陪伴学习服务,如本调查中JX 社工站为流动青少年提供“伴读天使”服务;
    社工指导流动青少年如何正确使用在线学习资源,引导他们如何避免接触网络不良讯息。

    2.增进原生家庭文化资本可以促进主体文化资本提升与自身发展

    第一,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社会组织等可以跨界合作制定“家长能力培育”计划与措施、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打造家庭教育指导品牌,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提供流动人口的学习、培训、继续教育的机会,围绕家庭教育、网络教育、文化鉴赏能力方面进行主题培训,加强家长亲职能力的培育,学会关注孩子成长问题。第二,建立常态化的“家校合作”机制,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另一方面与家长共同订立长期指导计划,帮助家长定期获取最新教育理念与方法。第三,加强家庭新媒体教育和引导,重视家风建设。家长要加强有质量的高效亲子陪伴,主动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追”赶时代步伐与孩子步伐。积极参加学校、社区、政府举办的教育活动,提升家教素养。与子女加强沟通交流,熟悉他们的上网习惯和网络文化,比如在手机微博中与子女互为好友,留意他们的朋友圈动态。第四,加强对青年外来务工群体的职业教育,提升家庭文化资本,增加就业竞争力。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公共文化的数字化阵地建设,扩大文化消费试点,提升社区文化服务,推动高雅文化在流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各地政府可以整合本地各类人文、科技、艺术社会教育资源,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让流动青少年在“社会大课堂”的实践体验中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质,同时也有效解决节假日、双休日期间的教育问题。可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数字化建设和传播,将流动人口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等为实施主体,满足流动人口的基本文化需求。《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指出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访谈中,社工站负责人也介绍,居民最期待的文化消费地点更多是社区街道。因此,未来应重点关注社区文化空间建设,政府可以将社区公共图书馆、青年之家、儿童之家、社区青少年宫、社工服务站、12355 青少年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公益阵地作为文化消费试点,迎合流动青少年课后就近实践体验的需求。进行文化资源尤其是高雅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建设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有益补充的“四社联动”流动青少年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优化社区街道的人文环境,丰富社区文化产品供给,提升流动青少年阅读的机会和质量,加强高雅文化在流动人口中的传播以及文化素质的培养,拓宽文化资本培育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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