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名人名言 > 孔雀东南飞朗诵【从社会环境来解读《孔雀东南飞》的悲剧内蕴】

    孔雀东南飞朗诵【从社会环境来解读《孔雀东南飞》的悲剧内蕴】

    时间:2019-02-12 05:33:5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关键词:社会环境 孔雀东南飞 悲剧内蕴   摘 要:一些文章的作者在分析焦仲卿、刘兰芝的婚姻悲剧时,或从人物的个性欠缺与性格冲突入手,或从礼教制度出发,或基于西方某一理论。这些论述视角或方法固然有其可取之处,但很容易出现空疏浮泛、机械套搬等毛病。本文就汉末社会的现实环境、文化氛围和婚嫁习俗三方面进行考察,并结合作品中的相关内容来阐释《孔雀东南飞》的悲剧内蕴,希望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作品。
      
      《孔雀东南飞》是汉乐府民歌中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最早见于徐陵编的《玉台新咏》,题作《古诗无名人为焦仲卿妻作》,后人常取此诗首句称为《孔雀东南飞》。诗歌主要记叙了发生在汉末庐江府的一桩婚姻悲剧。
      对于悲剧的形成原因及其内蕴,一些研究者从作品本身出发或以某一理论为基础,分析人物的个性欠缺与性格冲突,进而得出结论。这样的论述方法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但容易出现空疏浮泛、机械套搬的毛病,有时甚至是过度诠释。为此,笔者拟从社会环境这一角度出发,结合作品中的相关内容来阐释《孔雀东南飞》的悲剧内蕴。
      
      一
      
      《孔雀东南飞》题下有一段小序,介绍这首诗的创作缘起: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这一段文字非常简洁,可以看作是事俱按实的记载。对它进行推敲,有助于我们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作品的思想内容和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
      首先,序言在交待完焦仲卿夫妇的悲剧事件之后,说“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表明底下的文字是文学性的叙述和描写,而非事实的客观再现。既是文学作品,虚拟和夸饰等手段的运用有时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后人在研读、分析这首诗歌时,不必刻意地去核实某些情节片段,尤其是在一些细节上更不要锱铢必较。
      譬如,诗中写刘兰芝允婚后,太守家准备迎亲,场面是:“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 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有人考证认为,“金车玉作轮、流苏金镂鞍”等是皇亲贵族配用的物品,当时的地方太守哪有这样的财力?持此观点者其实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用史实标准来衡量文学作品,因为文学描写毕竟不能等同于历史事实,否则何必有文、史之分呢?比较圆通的处理方法,是将它看成诗歌作者或后来编纂者为了突出刘兰芝的美丽而有意作的铺垫。类似于此的,还有刘兰芝被遣归家前精心妆饰的一段描写。
      为了说明不能把文学虚构等同于历史事实,又可举些例子来反证。作品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一没水而死,一自缢身亡,两人生前相互劝慰、相约赴死的话既无旁证,又死无对证,诗歌作者如何能得知?作品却将它们一一记下来了,这极不符合事理。唯一能正确解释的是作者根据传闻与揣想,设身处地为主人公“制造”了当时情景可能出现的对话,所以后人在读到这些诗句时,宁可信其真有,也不会批评作者虚构臆造。
      其次,序言交待事件发生的时间是“汉末建安中”,地点是“庐江府”。“建安”是汉献帝刘协的年号,时间跨度为公元196年―220年,这是一个战乱频仍、社会人口急剧减少的动荡时代。据不完全的文献资料分析统计,东汉人口的峰值超过6000万,而公元220年三国开始的前后人口处于谷底,仅为2300万,几乎减少了三分之二。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这里可引些诗歌例子来说明。初平三年(192),董卓部将李 、郭汜作乱长安,诗人王粲逃往荆州避难时,“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曹操在汉末群雄的角逐中,也用笔记录了当时生灵涂炭的景象,被誉为“汉末实录”的《蒿里行》一诗写道:“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些材料除了证明社会人口锐减外,同时也暗示,在乱世尤其是缺少成年男性的家庭中,女性单独抚养子女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作为事件发生地的庐江,当时的局势又怎样呢?据《三国志•吴志•孙权传》记载:“建安四年,(孙权)从策(孙策)征庐江太守刘勋。”又据同书《孙策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云:“(孙策)自与周瑜率二万人步袭皖城,即克之……表用汝南李术为庐江太守。”吴国攻占皖城后,曾一度弃守,此城于是又为曹魏掌管。据《魏志•张辽传》所载,建安十四年,庐江人陈兰依恃潜山起兵叛魏,曹操派遣张辽平叛。《孙权传》又说:“建安十九年,权征皖城,闰月克之,获庐江太守宋光。”从这些记载不难看出,汉末的庐江府也是一个兵燹不断的地区。
      既然知道了故事发生在这样的时代、地点,以此为基础来分析作品中的一些内容和细节,对我们无疑是有帮助的。《孔雀东南飞》中的焦、刘两家人物分别出现了焦母、小姑、焦仲卿和刘母、刘兄、刘兰芝,惟独少了在故事里本应扮演重要角色的焦父、刘父,这两人到哪去了呢?根据上面阐述,最大的可能是因战乱或因疾病死去了,所以作品没有提及他们,而焦仲卿和刘兰芝的话也证实这一点。刘兄劝妹改嫁时,刘兰芝回答说:“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话语中既包含了“在家从父,父死从兄”的女训,又暗含了父亲已经过世的信息。同样,焦仲卿与母亲永诀时说的“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实际上也告诉读者他的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了。
      至于焦、刘两家何时失去父亲,作品中没有明确交待,自然不能妄加揣测。但有一点必须注意,即,在以“男耕女织”为主要谋生手段的社会里,一个家庭若缺失了男性劳动力,生活必然会受到很大影响。《孔雀东南飞》中写刘兰芝婚前“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嫁入焦家后“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除了表现她勤劳能干外,又折射出“女织”一事在焦家的生计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焦仲卿作为唯一的男性,他的存在与否对整个焦家来说至关重要,因为上有阿母、下有小姑,但父亲已不在世,养生送死的重担责无旁贷地落到了他头上,所以焦仲卿在作“令母在后单”的“不良计”之后,“长叹空房中”、“渐见愁煎迫”,在闻知刘兰芝举身赴清池的消息后、自己身挂东南枝之前,他“徘徊庭树下”,这些描写均表现了焦仲卿在生死抉择时的艰难与内心痛苦。可见,《孔雀东南飞》的作者在揣摩焦仲卿的心理和虚拟焦仲卿的行为方面,曾经费过不少心思。
      有的文章作者指责焦仲卿懦弱无能,消极抗争,“对死是一再犹豫,不及兰芝干脆果断”、“闻兰芝已赴清池后还在徘徊树下,最后才自挂东南枝”。当然,这是一种偏颇的观点。
      
      二
      
      在婚姻问题上,焦仲卿之所以处于个人意志与家长权威的挣扎中及刘兰芝自认为“实无罪过”却被遣,这与当时的社会文化有关。
      汉代提倡以孝治国,历朝帝王中除开国皇帝刘邦、刘秀外,其他人均冠以“孝”字作谥号;又将《孝经》列为七经之一,立为官学,实行“举孝廉”的官吏选拔制度,对孝行闻于乡里的人给予赏赐,免除徭役,并任以官职。在这种制度的鼓励下,以亲情为基础的孝道得到迅速传播,形成社会风气,也确实出现了大量的孝行和孝子,如《后汉书》卷六十《江革传》记载:“建武末年,与其母还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即检验身份户口),革以母老,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及母终,至性殆灭,尝寝伏冢庐,服竟,不忍除”。孝行彰著的江革因此得到乡人和当地官员的赞誉,“郡守遣丞掾释服,因请以为吏。永平初,举孝廉,为郎补楚太仆。”同书卷九十说:“蔡邕性笃孝,母亲滞疾三年,邕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衣襟带,不寝寐者十旬。母卒,庐于冢侧,动静以礼。”类似于此的孝行在两汉史籍中还有很多记载,无须一一列举。
      对于不谨孝道的人,后果又会怎样呢?《后汉书》卷九十三记载:一名叫甄邵的人准备升为郡守,不巧母亲死了,于是他将尸体偷偷分埋在马屋里,先受了封官,然后才发丧;消息泄了出去,结果在路上连人带车被推到沟渠中,挨了一阵乱鞭,事情上报到朝廷,甄邵因此“废锢终身”。阮籍遭母丧,在宴席上公然喝酒吃肉,司隶何曾向司马昭进言说:“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父母过世后,不遵礼制的人尚且要受到如此严厉的惩处,那些生前不孝者自然更不用说了。
      由此知道,两汉社会普遍重视孝道,人们一直受孝文化的熏浸与实际功利的激励,也将其视为人的立身之本,即《孝经》所谓的“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孔雀东南飞》既是讲发生在汉末建安中的事情,那么,主人公焦仲卿与刘兰芝自然难逃这种文化的影响,这在作品中有多处描述。
      如,刘兰芝与婆婆关系紧张、被遣回娘家时,焦仲卿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阿母听后,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为挽留刘兰芝,身为丈夫的焦仲卿虽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抗争,但在母亲的专横面前及社会强大的孝伦理压迫下,他根本无法扭转事态发展的方向,只能“默无声,再拜还入户”,进而无奈地对妻子说:“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刘兰芝休回家后,面对母亲和兄长对自己再嫁一事的安排,虽也辩解过,但还是被迫应允下来,说:“我有亲父母,逼迫兼阿兄。”就作品中的这些叙述来看,不是焦仲卿和刘兰芝两人不想抗争,而是事件与人物背后隐藏的文化环境不允许、不支持他们去抗争。
      《礼记》也是汉代儒家经典之一,其《内则》云:“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妻之礼焉,没身不衰。”也就是说,一个家庭中子女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首先不是取决于丈夫与妻子的关系,而是取决于媳妇是否能与公婆融洽相处。《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在焦母眼中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这让她心里“久怀忿”;而刘兰芝在辛勤劳作后婆婆仍“故嫌迟”的情况下也满腹怨言,说:“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从中知道,刘兰芝与焦母相处得很不融洽,尽管刘兰芝自称“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但那只是言行上的恭顺,其实她很有独立的个性和主见,这从她离开焦家时从容不迫地妆饰自己、让母亲回绝媒人的说亲、怨而不怒地回击阿兄的指责、约焦仲卿自尽等具体事件中可以见出来。
      婆媳关系紧张是刘兰芝被遣的根本原因。《大戴礼记》卷十三“本命”篇介绍了汉代男子休妻的七条理由,有:“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刘兰芝犯的就是排在首位的“不顺父母”这一条,所以焦母容不下她,要儿子遣归。有的文章据此认为焦母自私冷酷、蛮横专制,甚至说她身上存在着一种变态的人格,这些批评当然是站在今天的道德高度和社会环境得出来的结论,却忽略或者说屏蔽了故事本身的时代背景。殊不知,儿媳因为“不顺父母”遭遣,在汉代乃是正常的事情,有的甚至还被视为“孝行”而广泛宣扬。如,姜诗妻便是一例,据《后汉书•列女传》卷一百四十记载:“广汉姜诗妻者,同郡庞盛之女也。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笃。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孔雀东南飞》的故事既然发生于汉末建安中,那么作品中的人物身上不可避免地会留下时代的烙印――“仕宦于台阁”的焦仲卿、“十六诵诗书”的刘兰芝由于受当时文化教育的影响及本身对这种文化的认同,自然无力也无理由反抗孝道的约束,而焦母、刘兄则是在理所当然、理直气壮行使社会赋予他们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两汉社会的某些普遍信仰与共同遵守的伦理规范在今天看来也许显得不近人情,不合乎历史发展的方向,在当时却是合理的意识形态及制度规定。
      
      三
      
      刘兰芝婚后被遣回娘家当然不是体面的事情,所以作品说兰芝“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刘母对此很惊讶,大抚掌说:“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无罪过,不迎而自归?”指责又失望的情绪在话语中全然体现出来了,但没有绝望的成分。
      根据汉代的婚嫁习俗,遣归的刘兰芝尚有两条可能的出路:一是重回焦家,当然这首先要征得焦母的同意。在当时社会环境下,这种选择并不是不可能出现的事,如上引《后汉书•列女传》中的姜诗妻被遣后,并没有彻底放弃,而是“乃寄止邻舍,昼夜纺绩,市珍羞,使邻母以意自遗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问邻母,邻母具对,姑感惭呼还,恩养愈谨。”《孔雀东南飞》写焦仲卿向刘兰芝许诺说:“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刘兰芝对此也相信不疑:“感君区区怀,君既若见录,不久望君来。”这些描述自然有现实基础,而不是作者的凭空虚构。令人惋惜的是,由于县令、太守两家的说媒及刘母刘兄的逼迫,焦、刘两人的愿望无法实现。
      另一条出路是再嫁。当时社会对女性的贞节要求不像后世那么苛刻严酷,女子被遣或者丧夫后可以选择再嫁,女子也不会因为再嫁而掉身份。据《前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记载,元后的母亲“魏郡李氏女也,后以妒去,更嫁为河内苟宾妻”;《后汉书》卷十《郑皇后纪》说郑皇后的母亲先嫁给郑香,后改嫁给梁纪。又如,蔡文姬初嫁河东卫仲道,夫死无子,回娘家;献帝兴平年间(公元194年―195年)天下大乱,蔡文姬被掳至南匈奴十二年,嫁与左贤王,生下二子,后被曹操用金璧赎回,再嫁给同郡董祀。这些材料表明,女子再嫁是当时社会的一种习俗,并不受人歧视。《孔雀东南飞》中,貌美的刘兰芝还家十余日,县令与太守两家先后派媒人来说亲,便是这种婚嫁习俗的反映;听闻兰芝再嫁消息的焦仲卿见面后,说的第一句话是“贺卿得高迁”,也暗示了这一社会现象的存在。
      两条出路中,刘兰芝选择了前者,因为她与焦仲卿感情深厚、难舍难分,作品中形象地描述了两人的关系:“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可是在婚姻问题上,刘兰芝跟焦仲卿一样没有自主权,最终只得屈从阿兄的意思,答应了太守家的求亲――但这不是她的本心,在与焦仲卿商量后两人相约赴死,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就当时的婚嫁习俗与孝道观念看,刘兰芝和焦仲卿在婚姻离合上没必要选择自尽,因为在“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情况下,两人纵使不能再结成夫妇,也可以各自选择再嫁或再娶,而不至于落到毁灭生命的地步。同样的选择,多数人或许会选择前者,但焦仲卿和刘兰芝却宁愿以死来尊重自身的情感和意志,也不愿受制于家长权威与社会礼制,所以被“夺志”后,两人相继走向了死亡。
      在生命意识悄然觉醒的汉末,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正好折射出了婚姻不自主、生命不自由的社会心理,所以“时人伤之,为诗云尔”,对焦、刘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并歌颂他们之间生死不渝的感情。汉末人对感情忠贞者的歌颂及为之付出生命代价者的同情,也见于史籍记载,如,《后汉书》卷一百十四《列女传•阴瑜妻》写道:
      
      南阳阴瑜妻者,颍川荀爽之女也。名采,字女荀。聪敏有才艺。年十七,适阴氏。十九产一女,而瑜卒。采时尚丰少,常虑为家所逼,自防御甚固。后同郡郭奕丧妻,爽以采许之,因诈称病笃,召采。既不得已而归,怀刃自誓。爽令傅婢执夺其刃,扶抱载之,犹忧致愤激,敕卫甚严。女既到郭氏,乃伪为欢悦之色,谓左右曰:“我本立志与阴氏同穴,而不免逼迫,遂至于此,素情不遂,奈何?”乃命使建四灯,盛装饰,请奕入相见,共谈,言辞不辍。奕敬惮之,遂不敢逼,至曙而出。采因敕令左右办浴。既入室而掩户,权令侍人避之,以粉书扉上曰:“尸还阴”。“阴”字未及成,惧有来者,遂以衣带自缢。左右玩之不为意,比视,已绝,时人伤焉。(《魏书》:奕,字伯益,嘉之子也,为太子文学,早卒。)
      
      荀采的故事经历与悲剧根源跟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很相似,二者可相互印证、发明。不同的是,二者一入于史传,一见于诗歌。
      衡量文学作品价值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作品反映现实的功能。《孔雀东南飞》之所以被后世认为是汉乐府叙事诗发展的高峰,除了在人物形象塑造、情节设置、篇幅安排、语言提炼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外,它又间接或直接地反映了汉末社会的现实环境、文化氛围和婚嫁习俗等内容,这既丰富了作品的悲剧内蕴,又增强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度与广度。因此,千百年来一直为广大读者喜爱。
      
      作者简介:周榆华,文学博士,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从事元明清文学研究。

    相关热词搜索:内蕴孔雀东南飞社会环境解读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