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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大跨越:从打工仔到名律师 打工仔的坎坷人生

    时间:2019-02-27 05:35:3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这是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生故事。当年他是一个初中尚未毕业的山村青年,为了谋生,背井离乡来到城市打工,在艰辛打工的同时,他刻苦自学法律,十几年后的今天,他已成为他所在城市里的最著名的律师。
      
      打工之余
      他发愤学习法律知识
      
      1971年2月,杨道成出生在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九龙山村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杨道成兄妹5人,他是最小的一个。1978年,杨道成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拉扯着5个孩子艰难度日。因为家里太穷,杨道成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了。最初杨道成在家乡的一家砖瓦场做工,砖瓦场的活十分辛苦,也挣不到多少钱。1990年春节后,经一位亲戚的帮助,杨道成来到了湖北省十堰市,在东风散热器有限公司当了一名临时工。杨道成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他总是第一个走进车间,最后一个离开。
      打工生活是单调的。为了排遣心中的寂寞,工作之余,工友们常凑成一堆打扑克、玩麻将。杨道成从不参与这些活动,而是独自待在宿舍的角落里,翻看一些四处借来的书和杂志。能借到书的地方很快被杨道成借遍了,不久之后他就无书可看。没有书看对于杨道成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怎么办呢?去书店买书!他揣着当月的工资兴冲冲地去了新华书店。书店里的书少说有几千种,到底买什么书呢?“咱是农村人,法律懂得太少,还是多读一些法律方面的书吧!”杨道成在心里对自己说。就这样,在新华书店转悠了一上午,杨道成买回了一本《农村政策法规》。
      杨道成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研读这本《农村政策法规》。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回想以前在农村的所见所闻,杨道成这才明白,乡镇里许多干部的所作所为有很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自那之后,杨道成每个月都会从自己不多的工资里挤出一部分钱来购买法律方面的书。在随后的几年里,他先后购买并自学了《婚姻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1993年杨道成结婚成家,妻子是家乡一位普通农村姑娘。婚后夫妻俩十分恩爱,并于次年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杨道成整天痴迷于书本之中,妻子就不乐意了,她多次劝他安心打工,不要再花钱买书了。每当这时,杨道成总是耐心地做妻子的思想工作:“我又不是在搞歪门邪道,多学些知识还是有好处的,说不定以后会派上用场呢!”
      
      第一次打官司,他告的竟然是镇政府
      
      1996年夏末,杨道成回了一趟老家,刚进屋,他二哥就告诉他:“你妻子未按时去镇计生站孕检,已经被镇政府罚款2000元!”按当时郧西县夹河镇的规定,辖区内的所有育龄妇女必须每隔两个月去镇计生站孕检一次。一次不到,罚款500元。而杨道成的妻子因为四次末去孕检,所以被罚款2000元。那天,是由镇政府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马某带着一帮人来到杨道成家宣布这一决定的。由于杨道成在外打工未归,所以马某等人直接找到了杨道成的二哥,并要杨道成的二哥立即交罚款。迫不得已,他二哥在信用社贷了2000元交了罚款。
      
      听完二哥的叙说,杨道成不禁心中火起。
      他到了夹河镇后,首先找到镇计生站的一位姓李的主任,虽然杨道成把相关的法律条款都搬了出来,但根本不能说服对方。这位主任态度强硬地说:“我们镇就是这样规定的,你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
      杨道成决心和镇政府把这个道理论清楚。当天晚上,他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第二天一大早,就乘车赶到郧西县城,向县计生委递交了申请书。
       递交了申请书后,杨道成就返回十堰继续打工。按照法律规定,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维持、撤销、变更或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但是,整整过去了两个月,郧西县计生委未向杨道成作出任何答复。于是,杨道成于1996年11月12日正式向郧西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状告郧西县夹河镇政府,要求镇政府退回2000元的罚款。
      这场“民告官”的官司,杨道成赢了,夹河镇计生站将2000元罚款分文不少地退还给了他。平时反对他读书的妻子顿时对他刮目相看。妻子说:“以后,我再也不会阻拦你买书看了。”
      
      状告“东家”,他又一次赢了
      
       1996年12月28日,杨道成突然接到了东风散热器有限公司人事部的一张通知单――他被辞退了!原来,东风散热器有限公司因设备陈旧,产量下降,不得不辞退部分临时工。
      走的时候,东风散热器有限公司不仅结清了杨道成所有的工资,还另给他100元钱作路费,对此,杨道成已十分知足了。可是,回到家后,母亲一听杨道成只多拿了100元,死活都不肯相信。因为附近村里有几个与杨道成在一起打工的农民,因是轮换工,被辞退时都有几千元的补偿金。杨道成的母亲和妻子不知具体情况,以为是他对家里隐瞒了。妻子和母亲的误解非但没有击倒杨道成,反而让他受到了启发。他想自己平时和这些轮换工干的是同样的活,为什么他们有补偿而自己没有呢?杨道成马上又找出法律书籍开始查阅。在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有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必须向被裁人员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应给一个月的补偿金。按此规定,杨道成应获得六个月工资的补偿。
      在东风散热器有限公司人事部,他向一位副部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副部长说:“这不可能,像你这种情况的人在东风散热器公司共有四五千人,一个也没给过。”杨道成说:“但是法律规定应给的呀!”副部长说:“哪本书上有这个规定,你找来看看,如果找到了,我们就给。”早有准备的杨道成立即拿出《法学辞典》,把相关的法律条文一条一条地翻给副部长看。副部长突然反悔说:“法律算个屁?你想要补偿金,那是不可能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杨道成再一次拿起法律武器。1997年1月22日,杨道成一纸诉状将东风散热器有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然而,两个月后的3月21日,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裁决却给了杨道成迎头一闷棍:仲裁部门认为杨道成获得补偿金等要求的理由和依据不足,因而对杨道成的请求不予支持。
      仲裁败诉,对杨道成打击很大,但他毫不气馁,更不服输!同年5月,杨道成毅然向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这期间,杨道成依然借住在原来的集体宿舍里。在等待法庭判决的日子里,杨道成昔日的同事、工友在背后对他指指戳戳,什么难听的话都有。有的说杨道成是个神经病,想钱想疯了;有的说杨道成忘恩负义,过河拆桥……
      
       但是,法律是公正的。9月21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东风散热器有限公司付给杨道成生活补助费2992元!
      杨道成再一次胜诉!
      杨道成,一个普通的打工仔,却告赢了大企业,这自然引起了十堰市新闻单位的关注。十堰电视台为此特意制作了一个专题,主题是:打工者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
      
      他发誓,
      一定要当个真正的律师
      
       这时,杨道成在老家郧西县和十堰市的打工族中已声名鹊起。一些打工者开始慕名找到杨道成述说烦恼,请他帮助打官司。该出手时就出手,杨道成尽自己所能帮人打了几起官司,且都打赢了。但无工作的杨道成为了养活自己,不得不重新找工作。杨道成干过广告单投递员,每天走街串巷把各种广告宣传单往住户门缝里塞;后又到一家牛奶厂当送奶员。
      在杨道成当广告单投递员和送奶员的同时,他仍四处义务帮人打官司。
       1998年9月初的一天,杨道成在收看十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时,看到四川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妇在十堰市一建筑工地打工,丈夫在工作时被断墙砸死,妻子无钱请律师告状,致使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的事儿。热心肠的杨道成对那位四川妇女的遭遇深表同情,于是他打电话向电视台询问那位妇女的住址,表示愿意无偿代理这起官司。后来,在电视台的大力支持下,杨道成顺利地找到了这位妇女。这位妇女一听说杨道成愿免费替她打官司,对杨道成感恩不尽。可是,当杨道成带着她来到法院递交诉状时,一位法官三言两语便盘问出了杨道成的底细:初中没有毕业,只是一个连律师事务所大门都未进过的打工仔。法官当时就表露出对杨道成的鄙视,并当着杨道成的面,为这位妇女另外联系了一位收费相对较低的律师。这时,那位妇女也临阵倒戈,宁可要那位收费的律师代理,也不要分文不取的杨道成代理这个案子了!
      这件事对杨道成刺激很大,他愤愤地想,自己打官司并不比别人差,但接到的案子却轻易地被别人抢走,还被人当众羞辱,这一切不就是因为自己没有法律行业的从业资格,只是一位“业余律师”吗?
      “我一定要当个真正的律师!”杨道成在心里暗暗发誓。
      
      好梦成真,
      打工仔终成“小城名流”
      
       1998年11月16日,杨道成怀着试试的心情,走进了十堰市五堰法律服务所的大门。当该所主任贾斯炜得知杨道成毛遂自荐,欲加入法律服务队伍时,对杨道成非凡的勇气非常赞赏。了解杨道成的成长经历后,贾主任感动了,对杨道成说:“你就留下来试用几个月吧!”
      
      在试用期间,杨道成的聪明才智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1998年底,杨道成了解到郧西县六朗乡一位名叫谈际梅的打工妹在河北省文安县一个体三合板厂打工时被机器切下了一只手掌,事后厂方仅支付医药费,而未按规定给受害者相应的赔偿。杨道成果断地决定代理此案。几经周折,杨道成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出的有关赔偿要求终于得到了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厂方一次性赔偿谈际梅5.8万元。此案也创下了当时外地打工者在河北省文安县工伤索赔的最高记录。
      1999年初,房县榔口乡龙沟村农民王永兴因乡政府加重农民负担上访未果,便欲状告乡政府。然而,找遍全县却无人敢代理此案。最后,王永兴慕名来到十堰找到杨道成,农民出身的杨道成对农村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并不陌生,遂决定代理这个棘手的“民告官”案。在办理了委托手续后,杨道成详细地了解了案情,查阅了大量的农村政策法规后,一纸诉状将榔口乡政府推上了被告席。1999年3月31日,法院开庭,被告榔口乡政府要求当庭调解。当天上午,乡政府不仅退还了向王永兴多收的费用,还赔偿了损失。
       出色的表现很快确立了杨道成在法律服务所的地位。试用期满后,杨道成被服务所留用。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杨道成如鱼得水。1999年,通过自学考试,杨道成取得了法律专业的大专文凭,同一年,他又先后取得了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和律师资格证,终于成了一名真正的律师!
      近几年来,杨道成为近4000名当事人代理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多次被司法行政部门评为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因为是民工出身,他乐于为民工兄弟讨还公道,维护正义。
      目前,杨道成在十堰市乃至湖北省都有很高的知名度,而且还是湖北省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最多的律师!■
      编辑/禹门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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