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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最高位阶的概念

    时间:2020-04-05 05:19:17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具有统摄作用的最高位阶概念是发展。在一定语境中,解放、自由、发展诸概念可以互置、互为目的,可以循环论证,具有极高的契合度和匹配度。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部学说的终极旨趣,从这一终极旨趣考量,解放与自由是从属于发展的。简言之,马克思恩格斯学说是关于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科学,是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贯通这一科学学说的发展概念既具有哲学的形上性,亦具有历史过程和经验事实描述的具象性,更具有价值判断和意义追问的伦理性。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学说;发展概念;最高位阶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7)01-0095-06

    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存在着一个概念系统,有的概念处于高位阶,有的概念处于较低位阶,高位阶概念统摄着低位阶概念,低位阶概念从不同层面、不同界域诠释和呈现高位阶的内蕴和意指。然而,何为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最高位阶的概念则存在很大歧义。本文将以马克思恩格斯文本和学思理路为依据对此问题做一探讨。

    一、发展、解放、自由在马克思恩格斯概念系统内的位阶之争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阶段,包括共产党人在内的各界人士对马克思恩格斯概念系统内的最高位阶概念的认定大不相同。在革命时期,“革命”自然被视为独尊,基于此,“阶级斗争”“武装斗争”等则成为革命话语体系中的至高范畴。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无产阶级专政”被视为一尊,“阶级斗争”与“建设”等理念或被并重,或以“阶级斗争”为纲,“建设”则处于低位阶,“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便是一例。在改革开放时期,“改革”成为中国社会主旋律;当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提上议事日程之际,“和谐”便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语系中的高位阶概念。这些是否可以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的某些概念的地位可以随着时代、社会的历史变迁,随着马克思主义革命实践的演进而人为地确认或主观地予以移位呢?这自然是不可以的,尽管那样做可以摆出诸多理由。

    时至今日,人们不再视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的某些概念位居高阶且具有统摄作用,如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等,因为,认定“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1]的主客观条件业已不在。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概念系统中确立何为最高位阶的概念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工作,皆因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体系中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中尚存在几个难以判定其位阶高下的概念。

    首先是解放这一概念。将解放视为最高位阶概念,最有力的依凭莫过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定义就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条件的学说。恰如恩格斯所指明的:“共产主义作为理论,是无产阶级立场在这种斗争中的理论表现,是无产阶级解放的理论概括” [2]672, “共产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 [2]676,人的解放、无产阶级的解放、全人类的解放,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学说和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最高旨趣。二是自由这一概念。现代哲学解释学开创者伽达默尔认为:“没有比自由原则更高的理性原则——比一切人的自由原则更高的原则是不可思议的。”[3]将自由概念视为最高位阶概念這已成为自古至今的一个学术传统,古典自由主义、近代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兴盛一时证明了自由概念或自由理念的至尊地位。在马克思主义内部,将自由视为最高位阶概念的权威依凭是马克思恩格斯将自己理论与实践的最终目的、终极理想确定为实现完全的自由个性和自由人的联合体。

    而笔者则认为,发展在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概念系统中居最高位阶。

    在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一定层面和一定语境中,解放、自由、发展三个概念可处同一位阶,可以互作论证、互为目的,具有极高的匹配度和互置性。通过解放而获得自由,实现发展,通过自由来验证解放、发展的实现程度。从更宏阔视野看,我们又可以认为,发展蕴含着解放与自由,解放的过程就是发展的过程,自由的程度就是发展的刻度,自由与解放之路无时无刻不受到发展规律的支配。“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4]实现这样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是马克思主义最高命题和终极旨趣,其中自然饱有解放的意蕴。不经解放,每一个个人的自由发展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是根本无法企及的。但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用解放而是用自由来限定发展。实际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极少见“解放发展”或“发展解放”这样的词语搭配。久已为人熟知和习惯使用的“自由发展”可以认作是一个并列词组,而笔者认为,将其视为一个偏正词组更为合适。自由是相对于必然而言的,由必然向自由的过渡是一个发展过程,其间必然呈相为发展自由,而落脚点却在于实现自由地发展(此处发展为动词),实现自由的发展(此处发展为名词)。用自由来修饰、限定、说明发展,一可表明,在通常情况下自由是从属于发展的,二可表明,发展是一个永恒运动过程。从某种角度可以辨识,解放是实现发展的途径、手段,自由是发展实现的境界,而具有永恒性的发展是更高位阶的概念和范疇。

    已故的吉林大学哲学系高清海教授曾指出,发展是一个高于自由、平等的概念,他给出的理由是,“发展与进化不同。进化是自然自发的运动,依据规律但具有随机性的变化。发展则是目标性的运动,是经第三者走向更高阶段的变化,它属于自觉选择性的行为、一种优化性结果的生成。对自然界来说,主要是运动、变化、进化的问题,对人才有发展问题。”[5]高先生认为,相对于自由、平等与人的关系而言,发展是更高位阶的概念,这一观点提出于1997年乃至更早的时段,应当说是具有超前性的。因为,对于发展概念、发展范畴、发展理念的研究热潮的兴起还是2003年“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前后的事。然而,高先生认为发展是专属于人的,人才有发展问题,而自然界只有运动变化和进化而无发展,这一看法似可再商榷。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视阈内,自然界不仅存在着进化,而且也存在着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言:“整个自然界,从最小的东西到最大的东西,从沙粒到太阳,从原生生物到人,都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逝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无息的运动和变化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不息的运动和变化中。”[6]418这里的“产生和消逝”“不断的流动”“不息的运动和变化”均大致与“发展”同义,均是对自然万物发展的说明。再则,这段论述表明,自然界是包括人和人类的,人类同自然万物一样处于永恒的产生、消逝、流动、运动、变化之中。如果说这段文字中还没有出现发展与自然界直接相融的表述的话,我们可以再举例。在谈到辩证法的认识论价值时恩格斯说:“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中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的联系,为一个研究领域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渡提供类比,从而提出说明方法。”[6]436在谈到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关系时恩格斯还说:“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史和自己的科学。”[7]从上可以直接昭示恩格斯的观点,即人类同时生活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一样,拥有着自己的发展史,于是人类便有了认识这两大发展史的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综上,虽然高清海先生的某些观点及其论证存在可商榷之处,但他较为超前地提出发展概念高于自由等概念是颇有见地的,这亦给了笔者极大而可贵的启发。

    二、发展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使用众相

    国内通用的汉语词典通常将发展一词作为动词来解释:“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8]有的稍有词语上的调整,如“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演变。”[9]汉语发展一词与英语中的“develop”和“development”相对应,英语词典中对动词“develop”的解释为“to come or bring gradually to a large,more complete,or more advanced state;cause to grow or increase”[10],意为扩展、成长、增长、壮大,对名词development的解释为“the gradual growth of sth so that it becomes more advanced,stronger,etc” [10],意为发育、成长、壮大。类似这些简明通晓的关于发展的解释给人明确无他的指示是,发展总的趋势是正向的。在英文中,与develop或development的近义词众多,诸如expansion(扩展)、growth(成长)、increase(增长)等,尤其是与progress(进步)近义,这就愈加表明发展一词在英文系统中的褒义属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常用的国内外词典中,一般是将发展作为描述事物变化、用于事实判断的概念加以使用,绝少有将发展作为价值概念或价值范畴来解释的。

    在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对发展一词多作名词使用,有时独立使用,有时同其他名词构成偏正词组,如历史发展、发展规律、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实际发展、发展过程等。为了节省篇幅,此处不再列举语录为证。作为动词使用的发展也常见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例如,“物质从自身中发展出了能思维的人脑” [6]473,“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6]38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与发展相关或呈现发展多样态的概念很多,诸如,质变、量变、渐变、突变、飞跃、剧变、跨越、加速、延缓、直线上升、螺旋上升、曲折前进、跳跃、更迭、演变、改变、转变、超越、生成与消失、死亡与诞生、延续、前进、进展、否定之否定等等。有两个概念与发展的关联度之密切值得关注。一是过程一词。过程就是发展,发展就是过程的展开。恩格斯如是说:“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7]299正是因为世界作为一个过程的集合体,世界万物无不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这样的不断变化既包括暂时的倒退,也包括前进的发展,而前进的发展是世界这一过程集合体的发展总趋势。这就决定了人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也必然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二是运动一词。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固有属性,从此最一般的意义上说,运动“涵盖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直到思维。”[6]513运动与发展并非完全同义,适用范围和对象亦有区别。例如,当我们说“人拥有发展权”,如改称为“人拥有运动权”就会令人费解。尽管如此,两者的互通性还是极高的。

    三、发展规律是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核心论题

    一个概念使用频率高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概念在某个理论体系的概念系统中必然居上位。具体到发展这一概念,之所以将其认定为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体系中位阶最高的概念,最根本的理由还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研究对象决定的。

    “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 [11]4142,这是对唯物辩证法的通常定义。“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11]5047,这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通常定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 [11]2378,这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通常定义。“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11]4143,这是对由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构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通常定义。当我们将上述定义汇集到一起并作对照时不难发现,唯物辩證法、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定义是相同的。将几者均归于科学这一属是完全正确的,而将几者的种差归为同一似可商榷。另外,现行权威的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的定义中不见关于人、人类发展的规定性,这亦尚待讨论。鉴于本文的论域所限,对此当作另文探讨。从上述定义不难认知,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关于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广而言之,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经典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发展的科学,是关涉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关涉人、每一个个人、无产阶级、全人类通往自由解放的发展之路的科学,是关涉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的科学。

    在马克思、恩格斯笔下,发展首先是一个具有总体性的哲学概念。他们考察的不是隐藏于自然界、人类历史、人类精神活动之中的各个细节,而是考察存在着运动、变化和联系的总体性画面。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当我们通过思维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6]23这里所言的“画面”构成了世界的总体性历史总图,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就是这幅总体性历史总图发展规律的科学。

    马克思、恩格斯是持有大历史发展观的,他们视域中的历史发展包括自然发展史、人类社会发展史、精神思维发展史。人类社会发展史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核心论域和核心问题域,然而,他们是紧密联系人类精神思维发展史和自然发展史展开研究的。正是因为人类精神思维是历史的产物,所以便产生了“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6]436——思维科学。正是因为自然界同人类社会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史,于是便产生了关于自然的科学,即自然科学。达尔文的进化论揭示了自然界有机物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對之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并将其作为自己新哲学新学说的自然科学基础。虽然日后的科学技术界依据DNA、生物遗传基因等新发现批评达尔文进化论存在的局限性,但达尔文进化论对马克思恩格斯新哲学、新学说建立的积极作用是不可抹煞的。换言之,尽管当下人们观察、联系自然界的科学手段和认知水平有了空前优化和提高,但人们对于自然界已经的、现行的、未来的发展依然不能了然于胸,尽收眼底,自然界发展的未知领域之博大是超出人类想象的。“自然界的一切,归根结底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发生的,自然界不是循着一个永远一样的不断重复的圆圈运动,而是经历着实在的历史。”[12]由此可以证实,只承认人类自身的发展史而否认自然界自存的发展史,是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原义的。

    诚然,马克思、恩格斯并非专事研究自然科学,他们对自然界和自然知识的关注和研究主要是为论证其社会理论的科学性、党性服务的。以自然现象来比附社会现象,这是他们常用的笔法:“发展不仅是在旧的基础上发生的,而且就是这个基础本身的发展。这个基础本身的最高发展(这个基础变成的花朵;但这仍然是这个基础,是作为花朵的这株植物;因此,开花以后和开花的结果就是枯萎)是达到这样一点,这时基础本身取得的形式使它能和生产力的最高发展,因而也和个人的最丰富的发展相一致。一旦达到这一点,进一步的发展就表现为衰落,而新的发展则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开始。”[13]418在这里,马克思以自然界植物的花开花落来比喻社会的发展,在旧的基础本身发展中而实现的生产力的最高发展与个人的最丰富的发展相一致,一旦达到这一点,就如同植物的花枯一样,一个发展阶段结束,而新一轮的发展在一个新的基础上行将开始。

    人产生于自然界之时,“整个自然界也融解在历史中了,而历史和自然史所以不同,仅仅在于前者是有自我意识的机体的发展过程。”[6] 501自然界在经历了漫长的无自我意识的机体的发展之后,在某个时段生成了人类,于是大自然的发展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自我意识的机体的发展过程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整个自然界发展过程中独特的组成部分。反之,人们所言的自然界主要是指人们业已与之结成关系的自然界,多指人化的自然或自然界的人化,这样,自然界发展过程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是密不可分的。当然,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相重迭的自然界发展过程并非是自然界发展过程的全部,自然界时空的无限性和多样性远非为人类所全部认知和融入。

    与人类社会历史相联系的“自然”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意味,正是基于此意義,马克思声称,“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會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14]列宁高度肯定了马克思的这一卓见:“显而易见,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基本思想,从根本上摧毁了这种以社会学自命的幼稚说教。”[15]他“探明了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探明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从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放在科学的基础之上。”[13]163

    发展存在于自然、人类社会和精神思维诸领域,而发展是因何而发生的呢?亦或如此提问,发展的动源和推力是什么呢?马克思、恩格斯对此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恩格斯指出:“确实,真正的、自然的、历史的和辩证的否定正是一切发展的推动力。”[6]357马克思则认为,正是肯定与否定这两个包含在反题中的对抗因素的矛盾斗争而形成了辩证运动,“一切发展,不管其内容如何,都可以看做一系列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方式彼此联系着。比方说,人民在自己的发展中从君主专制过渡到君主立宪,就是否定自己从前的政治存在。任何领域的发展不可能不否定自己从前的存在形式。”[16]恩格斯形象地阐发道:“如果我磨碎了大麦粒,如果我踩死了昆虫,那么我虽然完成了第一个行为,却使第二个行为成为不可能了”[6]149,而扬弃的否定要求,在“第一次否定的时候,就必须使第二次否定能够发生或者将会发生。”[6]149恩格斯提示人们,如何做到扬弃的否定,即“这要依每一种情况的特殊性质而定。……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特殊的否定方式,经过这样的否定,它同时就获得发展,每一种观念和概念也是如此。”[6]149否定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简单地说不,否定就是扬弃,是否定—肯定—否定的连续。否定之否定“是自然界、历史和思维的一个极其普遍的、因而极其广泛地起作用的、重要的发展规律;这一规律,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动物界和植物界中,在地质学、数学、历史和哲学中起作用。”[6]148

    综上,马克思、恩格斯的发展概念首先是哲学层面的,它关乎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精神思维的发展,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形上性。其次是历史层面的,它关乎人化自然、人类社会、人类精神思维的发展过程,具有高度的历史性、历时性和具象性。再次是价值层面的,它关乎人的发展与自然发展、每个个人之间的发展、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一国发展与它国发展、民族发展与全人类发展的关系的合理性正当性,具有高度的道德性和伦理性。从2006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党的十八大确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大层面、24字、12个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期间的数年里,社会各界提供了许多建议,在这些建议中,达成相当高共识的价值观就有发展、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等[17]。作为哲学概念、历史概念、价值概念的发展,其功用既可用于理性抽象,又可用于事实描述与经验评价,还可用于事实的意义追问和价值评价。这样的功能是其他概念所不能完全具备的。确立发展为马克思恩格斯学说概念系统中的最高位阶概念,其意义在于今人准确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核心命题,进而推进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现代化、时代化和中国化。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斯大林是中国人民的朋友[N].人民日报,1949-12-20.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伽达默尔.论科学中的哲学要素与哲学的科学特性[J].哲学译丛,1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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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4.

    [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369.

    [9]李行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10:358.

    [10]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403.

    [11]中国大百科全书精华本:第5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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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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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 列宁专题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0.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69.

    [17]戴木才.中国特色核心价值观的传统、现实和前景[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1:2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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