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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普兰丁格宗教认识论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0-04-23 05:16:1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阿尔文·普兰丁格是当代美国著名的宗教哲学家。本文力图从分析哲学的方法、有神论认识图景、复合型认知结构和改革宗的认识论四个角度,扼要勾画普兰丁格的宗教认识论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把握其学说观点,并从一个侧面揭示当代基督教哲学认识论思想的潮起潮落。

    关键词:认识论 认知结构 神圣感

    作者梁骏,1959年生,北京行政学院国际合作交流部主任、 副教授、博士。

    阿尔文·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1932-)是当代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宗教哲学家,被誉为当今英美宗教哲学界的“二巨头之一”。他精心撰写过认识论题材的三部专著:《担保:当前的争论》(1993)、《担保与恰当功能》(1993)和《基督教信念的知识地位》(2004)。开创了新的研究路径和分析风格,被西方学界概括为“改革宗的认识论”。本文力图从四个角度对普兰丁格的宗教认识论的主要特征加以总结和概括。

    一、分析哲学的方法

    普兰丁格是把当代语言分析哲学的方法运用于宗教哲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特别推崇语言分析的方法(如语言分析和逻辑分析等),并把它当成自己手中的“解剖刀”或“显微镜”,对当今认识论各派的思想、观点和术语等进行精细的剖析。普兰丁格力图避免前人或非分析型学者在研究过程中不时出现的概念混淆、表述晦涩、论证粗糙、思维跳跃、逻辑混乱等不良情形,在其研究工作增添了新的、“强有力的”语言分析工具。正如西方一些学者认为的那样,普兰丁格是一位“分析的有神论者”(theanalytic theist)或“分析的哲学家”(analytic philosopher);把他的哲学思想视为“分析的哲学”(analytic philosophy)。

    分析哲学家的逻辑的和语言的批判活动对传统的基督教信仰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使基督教哲学家们普遍感到“灰溜溜的”,基督教哲学似乎被西方主流哲学拒之门外。普兰丁格曾经描绘过当时的情形:

    “30或35年前(此文章发表于1990年——笔者注),英语世界主流哲学的主导倾向完全是非基督教的。有建树的哲学家几乎都不是基督徒;甚至绝少有人愿意公开承认他们是基督徒……。当时,哲学的神学最流行的问题并不是基督教或有神论是否为真;乃是上帝存在是否有意义。”

    由此可见,当时的绝大多数基督教哲学家和神学家们是多么地“仇视”分析哲学,“因此,许多基督教的知识分子无知地反对分析哲学,怀疑它要么会对信仰造成危害,要么就是无端地浪费时间。”与此截然不同,普兰丁格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表现出某种“叛逆”的精神。他发表文章,对分析哲学给予正面的分析和评价,大声疾呼,“我认为,一些基督教神学家和知识分子对分析哲学所采取的怀疑的和不信任的态度是极端错误的。”并以肯定的立场和态度,概括总结分析哲学基本精神。他说:“我相信,分析哲学对基督教团体的理智生活具有至关重要的贡献:它是护教学的有力工具;可以加深我们对自己信仰的理解。”

    普兰丁格最具代表性的概念分析范例之一是对“合理性”(rationality)一词的精细梳理。他发现,在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中,人们理直气壮地使用“合理性”与“不合理性”的概念,并且经常用于指责对方。但是,人们似乎并未对“在先的问题”——“什么是合理性”进行深入剖析和严格规定,因而造成不少混乱现象。如果不及时澄清“合理性”一词的基本意思和用法,必然导致无谓争论。为此,普兰丁格认真考察了“合理性”一词在不同语境和条件下使用的不同含义。他认为,起码可以区分出七种不同的含义与用法:(1)亚里士多德的合理性;(2)恰当功能的合理性:(3)理性衍生的合理性;(4)手段一目的合理性;(5)实践的合理性;(6)道义论的合理性;(7)担保的合理性。普兰丁格告诫人们,一定要注意区分这一概念的不同含义,避免使用上的模糊不清。此外,他还认真地分析过知识、真理、确证、担保、恰当功能、设计蓝图、认知环境、严格性、理性、感知、经验、神圣感、信念、信仰、否决因子、罪、模型、A/C模型、情感、意志、后现代主义、排他论、自然主义等认识论领域的重要概念,要人们注意这些概念是“变化无常的、容易混淆的、含义众多的”。除了强调对概念的分析以外,普兰丁格还特别注意对句子或命题(表达知识的基本形式)进行分析。他说:

    例如,人们说上帝是全能的。当说这句话的时候,人们准确的意思是什么?上帝可以做任何事情吗?但是,人们并不打算断言上帝可以创造一个正方形的圆或者实施其他自相矛盾的行为。他可以做出任何逻辑上可能或一致的举动吗?举起某人的手臂是可能的行为,但是,人们并没有这样的意思说上帝可以举起他的手臂。因为他是精神的,没有手臂可举。同样,制造一张并非由上帝制造的桌子,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行为。上帝当然不能实施该行动,因为他所要实施这一行动的命题是自相矛盾的。那么,当人们说上帝是全能、全知、必然或终极的真实存在者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普兰丁格明确指出,一个学者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分析哲学的理论利方法,提高逻辑推理的能力,习惯于清晰而准确地思考问题。他最擅长运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揭露对手在论证过程中的自相矛盾或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形。例如,他抓住近代认识论的弱点——“经典模式”的评价标准(CP)人做文章,揭示该标准只能用于“非自指”的情形,不能用于“自指”。一旦人们把(CP)放入自身标准加以检验的话,即可暴露出(CP)标准的自相矛盾性,从而造成“自我指称的不一致性”。他在批判休谟的怀疑论时,指出“怀疑一切”的原则在逻辑上无法成立。如果它怀疑一切,那么它是否怀疑“怀疑一切”命题本身呢?而一旦怀疑原则本身值得怀疑,该原则就是值得怀疑,因而是不可信的:既然是“一切”,就必然包含怀疑原则本身,不能把该原则放到“一切”之外。普兰丁格得出结论:怀疑主义的原则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在现实中也是荒唐可笑的。普兰丁格指出,当多元论批判排他论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自己已经在暗中接受或预设了“排他论”的观点。就是说,多元论对排他论的全部批判同样适合于批判自身。

    可以说,20世纪60年代以前,分析哲学的方法往往被当作批判宗教(包括传统形而上学等)的锐利武器。然而,经过普兰丁格等人的精心改造和利用,20世纪60年代以后,分析哲学反而成为当代英美基督教哲学家们得心应手的利器。他们借助于当代模态逻辑,提出有关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新版本;借助于逻辑的和语言的分析,深入细致研究了长久以来困惑人们的难题:恶的问题和苦难问题。以普兰丁格为代表的这批人的研究风格和学术倾向被视为“宗教哲学的分析性的研究”。

    二、有神论认识图景

    普兰丁格对认知世界的方式进行概括,区分三大认识“图景”(pictures),并且“旗帜鲜明”表明自己的观点是“基督教的有神论”。可以说,普兰丁格所持有的这一立场、态度和观点使得他与其他非宗教的哲学家们、特别是无神论者严格区别开来。

    普兰丁格认为,当今的思想界主要存在着三种认知世界的基本模式:A、“长期的自然主义”,B、“创造性的反实在论”C、“基督教的有神论”。(参见图一)

    A、“长期的自然主义”(perennial naturalism)。这是一种从“物”或“自然”的角度解释和观察世界的方式,起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世界的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伊壁鸠鲁(Epicurus)和卢克莱修(Lucretius)等哲学家那里。这一图景特别在近代和现代哲学中得到充分的发挥,有着更为精确的表述形式。在某种意义上说,“自然主义”是当代西方思想界占据主导地位的“图景”。其中心原则是:上帝不存在,世界上没有任何超自然的东西,一切都是从自然界中产生或是从自然界中生成演变而来的。对于人的了解,绝不能用“上帝造人”或“人是上帝形象的承受者”等超自然主义的观点或概念来解释,必须采用自然主义的术语加以界说。换句话说,人的各种特性(例如,宗教、道德、爱情、学识、幽默、冒险、政治等)都要用当今流行的生物进化论、染色体学说、遗传基因等术语加以解释。当代学术方面的各种研究课题(无论是哲学内部的还是外部的),都必须从自然主义的路径或角度(例如,生物社会学和当代唯物主义的认知科学等)来研究。这种看待世界的方式主要影响和渗透到自然科学领域,成为诸多科学家们从事科学实验和理论研究的固定模式。

    B、“创造性的反实在论”(creatire anti—realism)。这是一种从“人”或“主体”的角度来认识和说明世界的方式。其核心观点是,我们人类不仅是另外一类有着完全不同的生存方式的“动物”,而且,我们对世界本身的基本框架、结构、轮廓利方式负有重大的使命与责任。古希腊的智者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就是一位典型的代表,他提出过脍炙人口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思想特别在近现代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尤其是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康德就提出过标志着“哥白尼革命”的思想:“人为自然界立法”。然而,按照西方传统(基督教有神论)的说法,只有上帝才具有创造性。这种看待世界的模式暗含着这样的预设:人不是神的产物,反之神是人的产物;不是上帝创造天地万物,而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没有人类的帮助,“上帝”就不可能造出这些东西。存在不过是人类知性范畴之一,是人强加给世界的一种框架或结构。如果没有人的理智活动,没有人的主观对客观的“投射”或“立法”,就不可能有任何客观存在的东西,就不可能有自然界的法则,世界就是混沌、空虚、无序的东西。既然人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就不可能有所谓不变的、唯一的、客观的、终极的世界存在方式,因为我有我的构成世界的方式(通过选择、语言或其他方法等),你有你的方式,大家彼此各异,因而不可能有什么唯一的“真理”或“客观真理”。这种思维方式对文学、艺术、法律、宗教、道德和历史等领域产生巨人影响。

    C、“基督教的有神论”(Christian theism)。这是一种以“神”或“上帝”的角度来规定和看待世界的方式。同样,它也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认知世界的方式,在当今世界中有着众多的信奉者或追随者。这种看待世界的“图景”也有绵延不绝的历史传承。例如,使徒保罗、奥古斯丁、阿奎那等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概括地说,其核心思想有二:(1)世界是由一位全知、全能、全善的神(上帝)创造的,他的创造有着自己的目的、计划和意图,他通过行动可以达成所有的目的;(2)人类需要救赎,上帝通过派遣其儿子(耶稣)来到世间,道成肉身、生活、牺牲乃至复活,为全人类提供了唯一的救赎之路。同意(1)的为有神论者,即相信世界上存在着某种超自然的东西(神圣者、造物主、永恒者、终极者等):同意(1)并且(2)的则为基督徒。

    毫无疑问,作为基督徒的普兰丁格当然坚持“基督教有神论”的认知图景,并从这一路径来建构自己的认识论体系。他公开反对“自然主义”和“反实在论”。在继承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的有关思想的基础上,普兰丁格把当今学术界的主导倾向区分为“俗城”(the City of the World)和“圣城”(the City of God)的关系。普兰丁格指出,前两种世界观(即A与B)尽管在形式上和表述上截然不同,但是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对基督教有神论“怀有敌意”,他们同属于“俗城”的范围。为此,属于“圣城”的“基督教团体”(Christlan community)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戒备”,“抵御进攻”,阐明“双城”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探讨其内在的精神实质。普兰丁格认为,在当今的学术界中有成千上万的研究项目源于前两种思维方式。“基督教团体”要密切关注其思想和发展动态,谨防非基督教的思想观点影响和渗透到“基督教团体的理智和灵性的生活”。

    由此可以看出,普兰丁格具有鲜明的基督教护教士的立场与态度,他的认识论的思想属于宗教的认识论或基督教的认识论。就是说,其认识论思想深深地打上了基督教有神论的印记,与其他非基督教哲学家不同,他是“基督教的哲学家”或“基督教的认识论者”。

    三、复合型认知结构

    以基督教有神论为基础,普兰丁格力图对什么是认识、什么是认识官能、什么是认识能力等哲学认识论问题给予自己特有的说明或解释。用普兰丁格的话说,我们与“长期的自然主义”和“创造性的反实在论”的看法不同,“这就意味着我们理解这些问题的方式不同于那些没有享有我们委身于神的人的方式。这种差异有时也许是极其微妙的,有时也许会有较大的差异,随领域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我们要从基督教的或有神论的独特的视角来回答这些问题,利用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包括作为基督徒所知道的一切)优势来尝试回答这些问题。”普兰丁格特别对人的认知结构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探讨过“认知能力”、“认知官能”或“认知过程”。其中引起学术界较大争议的是“神圣感”(sensus divinitatis)。

    认知能力或官能是人们最终获得知识的有效工具。它们的目的或功能就是朝向(aim at)真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以真理为目的。

    在各种不同的认知官能或能力中,普遍受到人们重视的无过于理性(reason)。用先哲亚里士多德的话讲,“人是理性的动物”。

    除此之外,人类还存在着其他的认知官能或能力,它们同样也以产生真信念为目的。例如,存在着知觉(perception)、记忆(memory)、内省(introspection)、归纳(induction)、同情(sympathy)、见证(testimony)等等。普兰丁格认为,这些认知官能或能力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即便对其理解并非一致,可是大家通常都不否认它们的存在,并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普兰丁格进一步指出,除了上面所提到的,似乎还存在着某种特别重要的但却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的“认知能力”或“认知官能”。例如,人们似乎都具有某种“道德感”

    (moral sense),并以此来判定某类行为或某类品质是错的、坏的、丑恶的、需要克服避免的;反之,某些东西似乎是对的、好的、高尚的、值得发扬光大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伤害妇女与儿童或者拒绝照顾年迈的父母显然是不道德的和错误的。也许人们正是通过某种“道德感”才能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同样无疑的是,人的“道德感”也可以发生功能紊乱或者萎缩失常的现象。一旦“道德感”出现问题,他/她就无法行使区分正确或错误东西的能力。因此,人们需要好好地维护、培养、调整和提高自身的“道德感”。当然,普兰丁格的主要日的并不在于论证存在着某种“道德感”(尽管他相信确实存在着某种“道德感”的“官能”或“能力”),其主要目的是力图阐明,一个相信上帝的人(信徒)也许会认为,确实存在着加尔文所说的“神圣感”,它是一种自然的、与生俱来的、感知或认识神(上帝)的官能或能力,也是世界上各种宗教信念产生与存在的认识论根源。在人的身上不但存在着“神圣感”,普兰丁格走得更远,认为也许还存在着某种类似于“圣灵的内在引导”(internal instigation of HolySpirit)的东西,正是通过这种从外(源于神)入内(个体的灵魂或精神)的东西,一个信徒才会发自内心并心悦诚服地接受基督教信念。同样,“神圣感”这一“认知官能与能力”也会出现功能正常与失常的情形。当其恰当运作的时候,它们所产生的信念基本上是真的或者起码接近真理。总之,人的“认知官能或能力”的衍生构成了获得真理的最佳途径和方法。为了便于理解普兰丁格有关认知结构及其基本要素的分析,参见下面的图表:

    上表清晰地表明,普兰丁格的有神论的认知结构与无神论的认知结构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交叉或重叠。例如,无论是自然主义的认识论还是超自然主义的认识论,都承认人具有“认知官能”或“认知能力”,都在不同程度上承认甲和乙两部分。例如,笛卡尔更重视甲部分;洛克不但承认甲部分,还特别重视乙部分(尽管相对来说较为轻视同情与见证,道德感也较少谈论)。同样,普兰丁格也承认,在人的认知结构中当然不可忽视甲和乙两部分。然而,人们可以明显地发现,有神论与无神论在对待认知结构及其要素问题上存在着本质的差别。自然主义的认识论不承认丙部分,即坚决反对所谓的“神圣感”与“圣灵的内在引导”等神秘的东西,认为这些东西根本不存在,属于传统的、迷信的、荒诞的内容,应当从人的认知结构中一笔勾销。然而,超自然主义的认识论在此与自然主义的认识论“分道扬镳”,认为在人的认知结构中不但存在着甲和乙两部分,而且还存在着丙部分,并且提出不可忽视这些要素,甚至比甲和乙更重要。

    由于对认知结构及其基本要素的理解不同,必然导致对待信念和知识的看法上的截然不同。由于不承认丙部分,无神论的认识论断然否认有所谓的关于神的信念,否认“神圣的知识”(divine knowledge)的存在。然而,由于承认丙部分的存在,有神论的认识论则明确肯定有神论信念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承认除了存在着关于自然、他人、自我和社会的一般知识以外,还存在着神圣的知识、福音的知识、圣灵的知识,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关知识:如人的价值、命运、自由、生与死等知识。普兰丁格更多地探讨了“特殊启示的知识”的重要性与合理性。他认为,人的各种认知官能或能力就像计算机的硬件模块或者高级轿车的零配件一样,装上什么模块或者配件,就会添加什么功能和作用,从而人也就会形成各种不同的信念与知识。就是说,单一的认知结构可以形成单一的知识,复合型的认知结构可以获得复合的知识。在普兰丁格看来,他认为有神论的认知结构可以获得更多、更广、更深刻的“知识”,因为其“模块”或“配件”比自然主义的认识论要“高级”的多。二者的这一巨大差异似乎再次印证了这一观点:在科学与认识论的探究活动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中立性”或“客观性”,在其根基和预设方面,一定会折射出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在差异,都会有某种“本体论的承诺”。

    四、改革宗的认识论

    客观地说,在普兰丁格的宗教认识论的思想中,最受西方学界瞩目的是其“改革宗的认识论”(Reformed Epistemology)或“加尔文主义的认识论”(CalvinisticEpistemology)。他也因此被誉为“改革宗的认识论”的三巨头之一。1983年,普兰丁格与尼古拉斯·沃特斯多大(Nicholas Wolterstorff)合作,编辑出版了《信仰与合理性:理性与信仰上帝》。该书是由多位学者共同撰写的论文汇编,这些学者一起参与了加尔文学院基督教研究中心的年度课题,该课题的名称是“有关信仰和理性的改革的观点”。其中,普兰丁格所撰写的论文被置于论文集的首篇,题目是“理性和信仰上帝”。他的长达78页的学术论文后来经常被收集到不同版本的西方宗教哲学的文选当中,也因此奠定了普兰丁格在基督教哲学界的一席之地。

    论文的核心思想是,有关神(上帝)的信念有自己的认知基础,该信念本身是“严格基本的”,就像“感知信念”(我看见一棵树)、“记忆信念”(今天早上我吃了早餐)、“先天信念”(2+1=3)、“自我精神状态的信念”(我的眼角上方有些疼痛)、“他人心灵的信念”(那人很痛苦)等等是“基本的”一样。一旦确立其“严格基本的”地位,人们就不能再要求为有关神的信念提供更加基本的“证据”或“基础”,无法对其做进一步的“论证”或“证明”。因为,所谓“严格基本的”意思是说,无法找到比它更“基本的”东西,它是论证或证明其他命题或信念的“原点”、“依据”或“初始条件”。

    了解西方近代哲学认识论的人都熟悉“证据主义”(evidentialism)和“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的论证方式。经典基础主义的“基本原则”是:

    对于一个人S来说,一个命题p是严格基本的,且仅当p要么对于S是自明的,要么对于S是不可错的,要么对于S的感官是明显的。

    按照这一思路或“基本原则”,一般而言,人们都相信感知对象、他人和过去是存在的。如果用命题表述的话,就可以有如下的例句:

    (1)树存在;

    (2)他人存在;

    (3)世界的存在超过五分钟以上;

    如果人们不承认(1)至(3)的命题为“严格基本的”的话,不妨用下面更为特殊的命题加以说明:

    (4) 我看见一颗树;

    (5) 那个人很高兴;

    (6) 一个小时前我吃过早餐。

    普兰丁格认为,按照经典基础主义的“基本原则”,(4)—(6)的命题可被视为“严格基本的”。这些命题可以直接地和自明地衍推(1)—(3)的命题。因此从宽泛的意义上说,(1)—(3)也可以当成“基本的”,或者说它们是从“严格基本的”命题中逻辑推导出来的。如果人们同意上述说法的话,普兰丁格认为,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有神论信念的情形。因为,许多人(特别是信徒)相信神的存在同样也符合上述“基本原则”。用具体的命题加以表达的话,可以有如厂的例句:

    (7) 上帝正在对我讲话;

    (8) 上帝创造了这件物品:

    (9)上帝不赞成我所做的事情;

    (10)上帝原谅了我;

    (11)上帝得到感谢和赞美。普兰丁格认为,(7)—(11)的命题亦可称得上是“严格基本的”,这些“自明的基本命题”衍推“上帝存在”这一高阶的、一般的和普遍的命题。更为重要的是,(7)—(11)的命题(或信念)与(4)—(6)的命题(或信念)十分相似,它们享有同样的认识论的“地位”(status)。如果人们承认并接受(4)—(6)的话,就没有任何理由不承认或接受(7)—(11)。

    由此可以看出,普兰丁格的论证思路是,人们可以暂且不考虑经典基础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否可以成立或者是否出现“自我指称的不一致”的问题。让我们假定该原则为真,即承认确实只有自明的命题、不可错的命题和感知的命题才可以算作“严格基本的”,那么经典基础主义有什么“理由”、“根据”或“资格”把有关神的信念排除在“严格基本的”命题之外呢?换言之,两类命题处于同一条认识论的“船”上,要行一同行,要漏一起漏,要沉一起沉,不能随意偏袒一方而否定另一方。

    普兰丁格明确表示,有神论的信念是“合理的”,是符合“认知要求的”,无须再提供其他的“证据”或“基础”,无须再去寻找别的“论证”或“证明”,就可以合理地宣布有神论信念是真的,可以构成确定无疑的知识。普兰丁格的这一思想一经提出,立刻引发宗教哲学界的热烈讨论。一些学者(特别是基督徒)对普兰丁格的观点持赞同或基本认可的态度,认为这一立场、路线和方法确立了有神论信念或基督教信念的合理性。他们“欢呼”普兰丁格的这种解释,因为人们无须再去寻找新的、更加复杂精致的“证据”、“基础”或“论证”,就可以确立基督教信念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见解,似乎更加贴近或适合广大平信徒的愿望和要求,使他们可以不用再去花费精力和时间去理解或构建有关上帝存在的其他复杂版本。当然,反对者也不少,认为普兰丁格所从事的“哲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纯哲学”,他搞的那一套不过是“神学”或“基督教格护教学”。他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带入哲学认识论的天地,使认识论学说蒙上了“有神论”的阴影。他是一个“开历史倒车”的人物,是“顽固派”或“老古董”。

    可以说,普兰丁格在20世纪80年代初所确立的基本路径——“改革宗的认识论”,为其后来的学术生涯奠定了基础。他的有关认识论的思想都是在此基础之上建立展开、扩充与完善的。尽管在这一阶段,普兰丁格的思想尚显粗糙,但却预示着其未来的走向,即普兰丁格后来的所有认识论思想都可以从这一阶段找到其“胚胎”或“萌芽”。例如,为了深入揭示“证据主义”和“基础主义”的缺点与局限,普兰丁格进一步寻根求源,追溯到近代认识论鼻祖——笛卡尔和洛克那里,并且通过研究,最后得出结论,认为“经典模式”是错误的,妨碍人们对于知识的正确理解。同样,为了进一步说明为什么有关神的信念是“严格基本的”,普兰丁格后来花费大量的心血构建“A/C模型”、“罪与认知的学说”和“扩展的A/C模型”等理论学说,力图表明在人的认知能力中,潜藏着非常重要的“认知官能或能力”——“神圣感”和“圣灵的内在引导”,一旦它们正常地发挥功能与作用,就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认识神等等。

    从思想来源上看,以普兰丁格为代表的“改革宗的认识论”主要是对加尔文思想和观点的继承与发展,后经过亚伯拉罕·库依伯(Abraham Kuyper)、赫尔曼·贝文克(Herman Bavinck)以及卡力;·巴特(Karl Barth)等神哲学家的阐释和发挥,最后形成20世纪80年代崛起的新兴学派。该学派的理路与“自然神学”(naturaltheology)的理路不同。后者的主导倾向是,力图用理性来“解说”、“证明”或“论证”上帝的存在。认为凭借人所具有的理性认识能力,就可以“确证”或“证立”上帝的存在。这一理性辩护主义的思想路线可谓历史悠久,完全可以追溯到基督教哲学的诞生时期。普兰丁格所代表的思想路径是对基督教哲学中的理性辩护主义路线的一种“叛逆”,使他与其他“非加尔文主义者”的思想明显地区分开来,难怪有人称普兰丁格是“当代北美的加尔文”。

    五、结语

    普兰丁格宗教认识论的总体特征是,力图将认识论、语言哲学和本体论结合起来。从认识对象看,除了一般探讨认识主体如何认识自我、认识他人、认识外部世界之外,特别关注如何认识超自然的存在物;从认识内容看,重点研究真理、信念、担保与知识的有机联系;从认识方法看,充分利用当代数理逻辑、模态逻辑、认知科学、语言分析等手段与方法,对当代认识论各派的学说进行批判性地考察;从认识路径看,从哲学认识论入手,进而转向宗教认识论:从认识能力看,强调人不仅具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能力,同时还具有神秘的感知神或认识神的能力;从认识目的看,积极构建新的认知模型,促进宗教认识论的深入发展;积极为宗教信仰寻找理论根据,拓展基督教有神论的生存空间。

    其实,在认识论方面,普兰丁格还提出过许多独到的见解和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例如,他对近代以来延续到21世纪的西方认识论各派的精心梳理,使人们在数百年来纷繁复杂的认识论思想体系中发现了一条以“确证”为基本特征的主线;他对近代以降的认识论的“经典模式”进行批判,提出用“担保”取代“确证”的设想;他提出理智(和认知)与意志(和情感)二者之间存在着动态的、辩证的、螺旋的关系的思想;他对哲学上的怀疑主义、不可知论、相对主义、多元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回应与批判。所有这些思想都给人以某种程度的启发,普兰丁格是一位你可以同意或不同意其观点但却不能回避他所提出问题的人。任何一位研究当代西方宗教哲学(特别是英美基督教哲学)的人都不能忽视他的存在与思想。

    (责任编辑 辛 岩)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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