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日记大全 > 【一文钱扯淡】 一文钱

    【一文钱扯淡】 一文钱

    时间:2019-02-05 05:38:2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商子雍先生简介   商子雍,祖籍河北省广平县,1942年12月25日生于西安。曾在一家报纸任部门主任、总编辑助理等职务,现任西安市文联副主席、西安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西安市文史研究馆馆员、政协西安市委员会委员。出版有《求是斋杂品》(1995年)、四卷本《商子雍文集》(2004年)、《商子雍新作》(2006年)。曾获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西安市优秀新闻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不须研究中国货币史,只要看过昆曲名剧《十五贯》,就会知道古时之制钱一枚为一文,一千枚制钱用绳子穿成一串谓之一贯。同时下的一分钱一样,往昔的一文钱是当时货币的最小计量单位。作为充当一切商品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区区一文钱的价值,实在是微不足道。
      不过,一文钱的价值虽然微不足道,古往今来却有人对它并不小视。明代有个陈幼学,任湖州知府时,在大堂上书一联明志:“受一文枉法钱,幽有鬼神明有禁;行半点亏心事,远在儿孙近在身。”查及史书,终陈幼学一生,此人也果然是自律甚严,从不妄取分毫。另:清人张伯行在任江苏、福建巡抚时,所到之处,地方长官惟恐巴结不上,有的馈赠奇珍异宝,有的奉送名贵特产。张伯行一向厌恶此风,于是撰写《禁止馈赠送檄》晓喻下属:“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遂使得那些妄图通过送礼来讨好上司的小人却步。
      当然,陈幼学也好,张伯行也罢,他们都是奉“不义之财,一文莫取”为生活准则的正人君子,其所云“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等,只是道德上极严格的自我规范,而并非法规中违法和犯罪的界定。因为谁也知道,无论是贪污、受贿、盗窃,倘若所得只是一文钱的话,那好像是不会对簿公堂,被绳之以法的。不过,事情也有例外,据罗大经的《鹤林玉露》载,崇阳县衙门里,有个管理钱库的小吏从库里偷了一枚小钱藏在头巾里,被县官张乖�发现后受到责打。此人不服,声称“我只拿了一枚小钱,算什么大不了的事,难道你还能杀了我!”张乖�闻言后挥笔写下“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判词,硬是砍了这个小吏的头。管库小吏的罪行是“一日偷一钱”,但张乖�却据此计算出”千日偷一千”杀了他,这无疑不够合适。但人死如灯灭,小吏无法复生,张乖�又系古人,我们无法追究他的量刑太重,惟愿后人能从中总结出公家的钱一文也不能偷的教训。这样,那管库小吏虽则死得有点儿冤,却终究还是有益于世道人心的。
      相比之下,陈康祺的《郎潜记闻》中所载的另一件一文钱的案子的处理,就显得较为合适。清康熙年间,朝廷曾搞过一次对各地拖欠国家赋税之缙绅的严肃查处,当时苏州昆山名儒叶方霭虽曾在前朝顺治皇帝手里参加科举考试高中探花(即殿试第一甲第三名,仅次于状元、榜眼),这次却因欠赋税折合银子一厘,被革掉了功名。十年寒窗苦读终于出人头地的所得,竟因了一厘银子欠税全部丢光,叶方霭自然于心不服,遂上疏陈情道:“所欠一厘,准今制钱一文也。”但被康熙驳回,照样从严处理。“探花不值一文钱”,此事乍看似也冤枉,细忖却深感理应如此。因为,任何一个国家或时代的为官者,都应该是那个时代或国家道德和才能上的出类拔萃者,所以,你有了经济问题,哪怕只是一文钱的问题,即使不必像张乖�那样杀你的头,却也得请你同官位“拜拜”,如是,才能给整个社会做出一个好样子来。否则,在上者贪占无人去管,在下者自然起而仿效,那可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会使得“国不国”了呢!
      对哪怕只有一文钱经济问题的官员严肃处理这固然好,但倘若能做到根本就不准这样的人登上官位那岂不更好?�巧得很,前人笔记中也有这样的实例。据沉起凤的《谐铎》载,清代,有个南昌人以监生入选为常熟县县尉,赴任前按例投名帖去谒见江苏巡抚汤斌。不料一连十往,汤斌从不接见,最后还传出话来:“你不必去赴任了。”此人闻言大惊,忙问何故,答曰:“贪钱。”此人心想,我尚未上任,怎么会有贪污事,一定是汤斌搞错了人,故恳求面见申述,结果汤斌再次让人传出话来:“你还记得在书铺里的事吗?当秀才时尚一钱如命,现在侥幸得一地方官,还能不成为戴乌纱的盗贼吗?”原来,数年前此人在京中时偶经一书铺,见一少年购书时掉下一文钱,便赶忙上前将钱踩在脚底,待少年走后拾为己有。当时有一老者坐在一旁,看在眼里,特地向他请教姓名,然后冷笑一声离去,这位老者就是今日的江苏巡抚汤斌。为几年前的只是一文钱的问题,便夺去了人家已经到手、正要享用的官位,似也过于苛刻,但若着眼于严于律官,为民作则,是不是也应该承认这种苛刻绝非全无道理呢?
      虽则旧时代贪官污吏比比皆是,操守廉洁者若凤毛麟角,但我不辞辛劳地从古籍的旮旯拐角找出上述一文钱的故事加以介绍,拳拳之心,无非是希望我们民族优秀的精神传统能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得以发扬光大。当然,不是说为官者但凡贪污、受贿一分钱就得被枪毙,就得下大狱,就得一辈子不被提拔使用。但起码旧时代少数为官者对不义之财持“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的观念,能为今日绝大多数为官者笃信不疑并身体力行,不是很必要的吗?
      希望咀嚼罢我这篇扯淡文章,读者诸君不至于发出花和尚鲁智深那种“口中淡出鸟来”的慨叹。
      [闻立摘自《大公报》2005年12月2日]

    相关热词搜索:扯淡一文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