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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传统文化有哪些 巫术里的中国服饰

    时间:2019-02-08 05:34:3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巫术在中国由来以久,上古时的《山海经》中就记有巫咸国,巫咸诸巫“皆操不死之药”。巫术、巫风对中国人影响深远,以各种被意识到的或者没有被意识到的形式左右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
      万物有灵,正是原始巫术的思想。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学者弗雷泽在他的《金枝》一书中,根据原始人“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按照交感原则,将巫术分为两种: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
      服饰的巫术作用正是根据弗雷泽所阐述的两大原则运行的,作为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四者(“衣食住行”)之首,服饰在生活中频繁地显现出与巫术密切关联的内涵,在中国文化背景中,服饰表现出感应、厌胜、祈福、禁忌等多方面的巫术功能,历代典籍、小说和现实生活为此提供了充分的例证。
      
      一
       人们认为,服饰承载了穿着人的灵魂等信息,从而可以通过某种神秘的交感,在人与服饰之间进行相互作用。这就是服饰的感应巫术功能。 《乐府诗集》记载: 《华山畿》者,宋少帝时懊恼一曲,亦变曲也。少帝时,南徐一士子,从华山畿往云阳。见客舍有女子年十八九,悦之无因,遂感心疾。母问其故,具以启母。母为至华山寻访,见女具说闻感之因。脱蔽膝令母密置其席下卧之,当已。少日果差。忽举席见蔽膝而抱持,遂吞食而死。气欲绝,谓母日:“葬时车载,从华山度。”母从其意。比至女门,牛不肯前,打拍不动。女日:“且待须臾。”妆点沐浴,既而出。歌曰:“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棺应声开,女透入棺,家人叩打,无如之何,乃合葬,呼日神仙冢。 蔽膝,遮在膝盖前的围裙,用于护膝,利于跪拜。又称为“�”。女子身上脱下的蔽膝对钟情于她的男子具有巫术魔力,当密置男子席下时,男子的病便好了;反过来,当男子吞食了女子的蔽膝时,又对蔽膝的主人产生了巫术魔力,使得女子甘愿生人棺与死去的男子合葬。至今在民间,使用多时的旧腰带仍被认定可以治疗对方单相思的毛病。
      唐朝李朝威《柳毅传》中有一个情节:“女曰:‘洞庭之阴,有大橘树焉,乡人谓之社橘。君当解去兹带,束以他物。然后叩树三发,当有应者。――因而随之,无有碍矣。……’”“还家,乃访于洞庭。洞庭之阴,果有社橘。遂易带向树,三击而止。俄有武夫出于波问,……”
      腰带由于是龙女接触过的,因此柳毅用它敲击树干时,腰带发出感应魔力而使龙宫知道来人信息,这正是服饰的感应巫术在龙女故事中的再现。
      明代陆粲《庚已编》卷八《楚巫》记载,武冈州有一巫师姜聪,居所与南渭王府相近。一日,南渭王脱下裹脚布时,布被风吹至姜聪处,姜聪大喜,“谓其妻日:‘衣食至矣。’杀鸭取其首,裹以足缠,铁钉钉之,置神座下,禁咒之,王登时足痛,至废寝食。……自三月至岁且尽,疾时一发,必命聪祷,祷罢辄愈。”姜聪以此勒取财物,后为南渭王识破,下狱至死。 一块极微不足道的裹脚布丢了,竟给南渭王带来祸患,在今天看来这真是匪夷所思的天方夜谭,但在巫术语境中却是很自然的事。认定在人和他所穿戴的服饰之间保持着交感联系,外界无论对服饰做什么动作都将被衣服的主人感知,尽管他当时可能已远离在外。这样,就可以通过服饰对人发挥巫术交感作用。古人认为,身着的服饰如同头上脱落的头发、口中掉出的牙齿和手上剪下的指甲一样,都必须得到严肃而又认真的保护,否则,就会使个体受到伤害。
      又如“衣冠冢”,冢中的衣冠因为是亡者生前穿戴过的东西,按照接触巫术的原理,衣冠负载了亡者的信息。同样,中国人在埋葬死者的时候,往往将亡者生前衣物统统烧化,认为衣物是死者生前接触过的,承载了死者的魂灵,因此,生人是不能接触的,恐惧亡灵的鬼魅作用可能使生人受到伤害。
      利用服饰的感应巫术功能,可以对丧魂失魄的人实施招魂巫术:
      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二《阿宝》:“生卧三日,气咻咻若将澌灭。家人大恐,托人婉告翁,欲一招魂其家。翁笑日:‘平昔不相往还,何由遗魂吾家?家人固哀之,翁始允。巫执故服、草荐以往。女诘得其故,骇极,不听他往,直导人室,任招呼而去。巫归至门,生榻上已吟。既醒,女室之香奁什具,何色何名,历言不爽。’巫师拿着孙子楚穿过的衣服和草荐前往阿宝家招魂,让滞留在阿宝处的孙子楚灵魂附着在衣服上,再带回孙家,从而唤醒孙子楚。
      即使是现在,“我国不少地区,儿童丢魂之后,便要用他(她)的贴身衣物披在草把上到野外去呼魂,一旦认为呼来的魂已进入这一贴身衣物之中,就将之抱回家。如果久病不愈,则认为是魂为阴鬼所拘,也要以病人的内衣裹在扫帚上,一路拖着到城隍庙等地方,把裹衣扫帚围绕庙内阴司绕三圈,然后再沿原路拖回。认为这样做了,其人失去之魂便会随此衣物回还其身。” 通过服饰的感应巫术功能,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唐代朱揆《钗小志・谢郎衣》中,苏紫与谢耽的最终结合正是得力于巫术:“苏紫�爱谢耽,咫尺万里,靡由得亲。遣侍儿假耽恒着小衫,昼则私服于内,夜则拥之而寝。耽知之,寄以诗日:‘苏娘一别梦魂稀,来借青衫慰渴饥。若使闲情重作赋,也应愿作谢郎衣。’谢亦取女袒服衷之,后为夫妇。”袒,指贴身衣。两人通过彼此的服饰感应,灵魂相通、相爱,并最终得成夫妇。
      
      二
       运用巫术的方式来诅咒、制服人或物,称为“厌胜”。在古代社会中,人们对大自然了解有限,感觉未来神秘而无法预知,因此心理上对天灾或人祸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便试图以特殊的法事或对象来趋吉避凶,这是人们心理上无形的依靠。在服饰的运用上,人们通过有意识地利用服饰的色彩、穿着方式、配件等等,达到镇魇、驱除妖魔鬼怪,从而保护自己的目的。 南朝齐的统治者大都崇信巫术,如齐明帝萧鸾穿衣行事都要请巫师来加以指导。《南齐书》卷六《明帝纪》记载:“上初有疾,无辍听览,秘而不传。及寝疾甚久,�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鱼以为治,外始知之。身衣绛衣,服饰皆赤,以为厌胜。”
      晚清吴研人《中国侦探三十四案・开棺验尸》:“一日公出,适郭,遇大户之丧,仪从甚盛,执绋者殆百人。后有哭于孝舆之内者,忽风起揭素帏及哭者之衣,则斩缭之内别有红裳;不觉大疑,命役访之,则某监生之丧,哭于舆者其妻也。宰益疑,遽呼群役,阻其行,且命停�某寺,以俟检验。”新上任的年轻县官,在巡视途中以敏锐的眼光,于送殡的行列中发现死者的妻子在�衣下穿着红服,于是怀疑亡者为屈死,断然 命令停柩于寺中待验。后来,经过他的岳父(封翁)“衣窭人衣,伪为卜者,蹀躞城野间”,终于从一个在田间茅舍中看守稻田的农夫那里找到重要线索,破了案,证明死者果然是被他的妻子和奸夫同谋害死的。因为害怕可能来自死者冤魂的报复,死者妻子在丧服下着了红色艳服,以期通过红色艳色达到镇魇的作用。
      明代凌漾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五《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南陔道:‘臣被贼人驮走,已晓得不是家里人了,便把头带的珠帽除下藏好。那珠帽之顶有臣母将绣针彩线插戴其上,以厌不祥。”这里则是通过帽子的特殊穿戴方式来求取厌胜功效,因为人们相信,针和五彩丝线是鬼所惧怕的,可以护住孩子的灵魂不被鬼抓去。
      《金瓶梅》第二十八回,“秋菊拿着鞋(宋惠莲的鞋)就往外走,被妇人(潘金莲)又叫回来,吩咐:‘取刀来,等我把淫妇剁做几截子,掠到毛司里去,叫贼淫妇阴山背后永世不得超生!潘金莲要用刀狠狠地剁碎宋蕙莲送给西门庆的绣花小红鞋,既是为泄愤,更是用以诅咒宋蕙莲,企图通过毁坏其生前穿过的绣鞋达到镇魇亡灵的目的。
      服饰配件的厌胜作用被广泛地使用,并且寓意是极其丰富的。各种护身符、避邪物的使用,就是服饰配件厌胜功效的具体体现。
      玉佩作为中国人的佩饰,历史悠久。早在先秦时候,人们认为玉温润有德,所以比德如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之后,玉被人们用来辟邪,到汉晋时候,达到一个高峰,殡葬时也以玉塞于亡者口耳之中。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贵族男女们都佩戴着各色各样的玉佩,如贾琏带着九龙玉佩(第六十四回),探春看见邢岫烟没有玉佩,就送了她一个碧玉佩(第五十七回)。
      中国人的节气风俗有端午节佩带长命缕、艾虎或艾花,重阳节佩茱萸。《太平御览》卷三十一:“《风俗通》日: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瘟。又日,亦因屈原。一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避兵缯,一名五色丝,一名朱索,又有条达等,织组杂物以相赠遗。”长命缕通常以青、赤、黄、白、黑五色丝线编织而成,五色代表东西南北中五方,认为其有神秘力量,可以避鬼邪。长命缕还被用来奉赠尊长,用以祝福。该习俗在汉代应劭的《风俗通义》和《宋史・礼志》中均有记载。重阳节佩戴茱萸的习俗则因唐代大诗人王维的那首《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而千古流传。《太平御览》卷三十二引《风土记》:“九月九日……俗于此日以茱萸气烈成熟,尚此日折茱萸房以插头,言辟恶气而御初寒。”由来已久的习俗正是厌胜巫术的表现。
      中国小儿在出生、满月或满百日时,亲朋往往赠送银制的手铃、脚铃、长命锁等,人们认为,当儿童戴上这些配件时,清脆的铃声可驱逐恶魔、阻止邪恶力量的侵入;长命锁可以锁住小儿不成型的生命,保住他不被恶魔带走,以免夭折。这些配件寄寓着长辈们深切的厌胜希望。《红楼梦》第三回:“(宝玉)带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贾宝玉是钟鸣鼎食之家的贵介公子,所以服饰配件特别丰富。即使贫穷人家,如鲁迅《故乡》里的闰土,也带着银项圈。
      时至今日,苗族之银器、鄂伦春族之贝饰、汉族之荷包,都是服饰配件厌胜功能的鲜明再现。
      
      三
       人们常常通过服饰的色彩、花纹、甚至制作时间、方式、地点、制作者等因素,寄托求吉避凶的美好愿望。 如年轻人送给父母寿诞的礼服,从上到下用金丝绣了许多“寿”字,“中国人认为,送给年老的父母这样一件奢华的礼服是儿女对父母行孝和关注的表现。老人经常穿着这件使他延年益寿的衣服,特别是在喜庆的场合穿它就更能使这件闪耀着许多金色寿字的衣服充分发挥其效果。尤其是在他生日的那天,他决不会忘记穿它,因为在中国,一般都祝福一个人在他生日的那天贮存大量的精力,并在那一年以后的日子里转化为他的健康与活力”。
      又如寿衣,许多年纪大的中国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寿衣,而绝大多数人的寿衣是由未婚姑娘或年轻妇女来剪裁和缝制的。“这样的选择是出于考虑到她们年方少艾,在缝制寿衣时,她们旺盛的生命力将传给这些寿衣,从而将使它们延缓许多年才会真正被用上。另外,这些寿衣都是选择有闰月的年份来制作的。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有闰月的年份既然不寻常地长,那么也就更具有延长生命的能力,在这样的年份里制作寿衣显然更好些”。
      《金瓶梅》第三回中,写到王婆为西门庆设计私通潘金莲时,就是利用请潘金莲过来为她裁制寿衣从而撮合二人:
      王婆道:“如今老身白日黑夜只发喘咳嗽,身子打碎般,睡不倒的,只害疼,一时先要预备下送终衣服。……今年觉得好生不济,不想又撞着闰月,趁着两日倒闲,要做又被那裁缝勒[�],只推生活忙,不肯来做。老身说不得这苦也!”……那妇人道:“这个何妨!既是许了干娘,务要与干娘做了,将历日去交人拣了黄道好日,奴便动手。”……妇人接在手内,看了一回,道:“明日是破日,后日也不好,直到外后日,方是裁衣日期。” 两人的对话里非常明确地反映了古人在制作寿衣时对于时间的郑重选择。 近年来盛行“唐装”(复古风格的服装,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唐代服装),这不仅是服装潮流的复古风,也是由于中国人心灵深处对服饰具有祈福功效的认可:增添喜庆的节日气氛,深信红色或金丝绣成的福、禄、寿、喜等字样,具有吉祥的巫术效应。
      
      四
       按照巫术的进行方式来分,巫术可以分为积极巫术与消极巫术。禁忌属于消极巫术,“是禁止这样、那样的行为,设立许多禁令,以便防止足以引起危险的行为或事物”。禁忌巫术是没有活动仪式的,它是通过口耳相传、心领神会,深深地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习俗之中。“入竟(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了解情况才不至于触犯禁忌。 东晋干宝《搜神记》中记录了多则服饰禁忌。汉末及两晋之际,纲常崩坏,君臣错位、君后不合之事屡屡发生,于是,在当时人们的眼中,怪异频频出现,其中,预示着国家败亡、臣子凌主等等现象的服饰禁忌也以征兆形式给人们以警示。如,第二百二十三则《绛囊缚纷》:“太兴中,兵士以绛囊缚�。识者日:‘纷在首为乾,君道也。囊者为坤,臣道也。今以朱囊缚�,臣道侵君之象也。’为衣者。上带短,才至于掖;着帽者,又以带缚项:下逼上,上无地也。为绔者,直幅为口,无杀,下大之象也。寻而王敦谋逆,再攻京师。” 东晋建立之初,司马睿政治上服从于王导,军事上依赖王敦,时谚“王与马共天下”正是对这一政局的恰当概括。为笼络王氏勋臣,晋元帝屡次加封王导、王敦等人。羽翼渐丰之后,元帝开始削夺王氏实权。王敦极为不满,永昌元年(322)春正月,以诛刘隗为名,举兵于武昌。太宁二年(324)元月,二次举兵作乱。“绛囊缚�”表示主弱臣强,君主受制于臣子。 又如,第一百九十三则《妇人兵饰》:“晋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佩兵。又以金、银、象角、玳 瑁之属为斧、钺、戈、戟而载之,以当笄。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食异等。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盖妖之甚者也。于是遂有贾后之事。” 晋惠帝皇后贾南风,颇有政治野心,且手段毒辣。为太子妃时就以计使愚蠢的太子最终承继大统,当晋武帝归天太子登基后,她就大权在握。据《晋书》卷四《帝纪第四・惠帝》载,元康年间,贾后专权乱政,矫诏杀皇太后、汝南王亮、茁阳公卫�,废太子�而后杀之。太子死后,赵王伦起兵杀贾后,前后又有八王之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著名的动乱时期,西晋也因此覆灭。 古人认为,女子参政,于国不利,在服饰上也就随之有了特别的表象。这种征兆和“牝鸡之晨”一样,预示国君权利衰弱,女人当权,国家有倾颓的危险。《搜神记》第一百三十则《雌鸡化雄》:“京房《易传》日‘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可以参证。 男服女装,乃是大忌,古来被称为“妖服”。《晋书・五行志上》:“(魏)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傅玄日:‘此妖服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末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何晏爱修饰,服装较为鲜丽可能有之,“服妇人之服”则可能是夸诬之词。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写进正史的这一事,可以看出古人对于服饰禁忌巫术的重视。 正因为如此,妇女的服饰也可以作为激怒男子的极大侮辱。青龙二年,诸葛亮北伐,屯兵渭水南原,司马懿固守,“亮数挑战,帝不出,因遗帝巾帼妇人之饰”。 综上所述,服饰的巫术效应是多方面的,同时,服饰的巫术功能是可以通过任何一个部分来实施的:冠(包括巾、帽等),衣裳(包括裙),腰带,鞋,佩饰,身饰(指文身)等都是巫术功效的载体。
      时间运行到二十一世纪,中国服饰的巫术功能仍然存活在当代人的生活中:广西那坡县弄文屯的黑衣壮保持着男子戴红美袋(装钱)、女子戴红利袋(系缝衣针筒或者装刻有“长生保命”字的银牌用)的习俗,那不是一般的饰物,是极端重要和珍贵的定情物。红美袋、红利袋是不能乱缝的,第一针必须趁月蚀或日蚀进行,“日蚀月蚀很难碰上,为了及时赶上,孩子出生后,生女孩的母亲就剪红美袋放,生男孩子就剪红利袋放。孩子还小,母亲如遇上日蚀或月蚀,就把小孩的手缝上第一针,待长到十七、八岁后,才由孩子自己缝好。逢风流节(指每年的农历正月初十)带上,去找自己的如意情人”。在这个服饰配件特定的缝制过程中,就寓含着深刻的巫术意味:日蚀或月蚀是日月由两个慢慢交合成一个,按照顺势巫术原理,趁此时缝上一针,就相信和爱人定能够心心相印,未来的爱情会象日月那样神圣和永恒。陕西有给小儿戴虎头帽、穿虎头鞋和五毒兜肚的习俗,这是以毒攻毒,求取厌胜功效。在湖南邵阳,婆婆会告诫媳妇,收衣服的时候,女人衣服不可以压在男人衣服上,那样的话,会导致男人没有出息。幼儿特别是新生婴儿的衣物则绝对不可以被晾晒在高处,以免孩子将来胆小。 广东地区的人们在新年第一天一定要穿上一双新鞋,意思是踩小人,以求当年的运顺。特别是头年不顺的人,在穿上新鞋的时候,还要虔诚地念叨:“踩死小人。”
      而在全国很多地方,人们遇着自己生肖属相的这一年之前,即除夕之日,要扎上红腰带,称为“扎红”,甚至要穿上红色的内衣裤,而红腰带一直要扎到这一年的年尾,又一个除夕到来之时才能除下,相信红色可以镇邪避鬼,保佑自己顺顺利利度过可能充满灾厄的生肖年。人们也越来越留心佩带生肖饰物。十二生肖的原型动物名称在甲骨文中就出现了,生肖动物被用在服饰上,也是中国人巫术文化心理的一种特定反映。生肖动物意味着该属相人的保护神,佩带生肖饰物如项链、戒指等,人们相信,可以使该属相人获得生肖神冥冥中的保护,远离灾难。
      在服饰巫术中,服饰成为寄予了某种精神并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替代物,在趋吉避凶的心理欲求导引下,增强着人们控制外界、增加自身能力的信心,对人们的世俗生活,甚至于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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