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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南朝宫廷音乐类别_花落宫廷错流年 电视剧

    时间:2019-01-29 05:33:5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从音乐活动角度考察宫廷音乐,一个重要的视角是对音乐进行分类。自汉以来,人们就开始尝试对秦汉迄隋唐的宫廷音乐类别进行分类,进而去了解和认识不同朝代宫廷音乐的特点。   据《后汉书》刘昭注,蔡邕《礼乐志》将东汉明帝时的宫廷音乐分为四类,此即历代乐志中提到的“汉乐四品”:一、大予乐,主要为郊祀、宗庙、食举等礼仪中所用乐;二、周颂雅乐,主要为辟雍、飨射、六宗、社稷等仪式中用乐;三、黄门鼓吹,主要用于天子宴乐群臣,用之宴飨乐;四、短箫铙歌,用于军中献捷。东汉时期“汉乐四品”的分类,主要用乐场合有郊祀、宗庙、食举、辟雍、飨射、六宗、社稷、宴飨、献捷等仪式中,显然,“汉乐四品”分类的标准是不同的礼仪功能。
      梁朝沈约承前人的说法,亦将宫廷音乐亦分为四类,但也有些微区别。他在《宋书》卷二○《乐志》说:“蔡邕论叙汉乐日:一日郊庙神灵,二日天子享宴,三曰大射辟雍,四日短箫铙歌”。总体上看,尽管沈约的分类与蔡邕并非完全一致,但从郊庙、宴飨、辟雍等用乐场合看,沈约的分类原则还是与东汉蔡邕基本一致的。
      房玄龄等撰《晋书》,将宫廷音乐分为六类:五方之乐,宗庙之乐,社稷之乐,辟雍之乐,黄门之乐,短箫铙歌等。这里的六分法,尽管与前“四分法”有些区别,但仍与蔡邕对东汉宫廷音乐进行分类的标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郭茂倩从歌辞的角度,把音乐分类了十二类。尽管他的分类并不完全是对宫廷音乐的划分,但仔细分析,其中的许多类别还是与宫廷音乐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他的分类见于《乐府诗集》。其十二种类别是:郊庙歌辞、燕射歌辞、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曲辞、舞曲歌辞、琴曲歌辞、杂曲歌辞、近代曲辞、杂歌谣辞。就《乐府诗集》所收录歌辞看,其对象虽然不是单一的宫廷音乐,其中包括了宫廷乐府,贵族乐府,民间乐府;但看其分类情况,十二类曲辞大致采用了三种标准:一、仪式或用乐场合的标准;二、表演形式的标准;三、是否入乐的标准。
      清人徐天麟撰有《东汉会要》,他对此的看法是:东汉四品乐,即大予乐,雅颂乐,黄门鼓吹乐,短箫铙歌乐。这四种音乐之间不存在等级、雅俗之辨的问题,它们都属于仪式用乐。
      近代学者多从文化内涵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王运熙在《乐府诗述论》中的看法具有代表性,其雅、俗两分的观点为学界所认同。杨荫浏《中国音乐史纲》之中古期:秦代至唐末。即运用了雅俗分类形式梳理了中古时期的音乐。
      从古代各时期学者对宫廷音乐的分类看,东汉时期至《晋书》成书的唐初,人们基本以用乐仪式或用乐场合的不同来分类。这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段的宫廷音乐表现了“礼乐相须为用”、“礼非乐不能行”的“以礼为本”的观念。自唐以降,宫廷音乐之分类形式多样化,从仪式场合、表演形式、是否入乐以及华夷等多种标准来分类,可以看出,对于宫廷音乐的分类已经不仅仅是以礼一礼仪为本,还有以诗(歌词)――内容为本,以乐――表演为本。唐吴兢《乐府古题要解》将乐府古题作品分为八类:相和歌,拂舞歌、白绫歌、铙歌、横吹曲、清商曲、杂题、琴曲。这显然是从表演形式的角度分类的。与此前学者的分类相比较,较大的区别是缺少了“郊祀”、“宗庙”、“燕射”等乐类,而前代以“礼”为本的重要性在吴兢的分类中并没有得到体现。南北朝时期战乱频仍,宫廷礼乐随时局的动荡而不稳定有关,同时慢慢出现了与周代正统逐渐疏离的事实,终而导致了宫廷乐舞的多样性特点。考察南朝时期宫廷音乐的活动,可以找到分类标准的多样化在这个时期已经有所体现和发展。
      从西汉开始,宫廷音乐中雅俗的分界渐趋于明显。但什么样的音乐为雅,什么样的音乐为俗,尽管各朝都在倡导周代的传统,但各个朝代都没有明确的说法,或说没有明确的标准。考察历史资料发现,雅、俗分界,大多具有主观的随意性,或者说加入了当时的解释。总的情况是:汉魏以来,郊庙祭祀类仪式成分较重的音乐多定为雅乐,宴飨等娱乐性较强的音乐,多定为俗乐,这在历朝似乎是约定俗成的。南朝时,雅、俗的分界比较模糊,在前朝为雅乐的乐调,后朝也在俗乐的场合中使用。
      南北朝时期,相和歌、拂舞歌、白�歌、铙歌、横吹曲、清商曲、杂题、琴曲等乐类,在宫廷用乐中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些音乐形式时而入郊庙祭祀,时而入殿庭宴飨。梁武帝时,三朝用乐之乐类就有这种情况。如乐有《相和五引》、《俊雅》等乐,舞有武舞《大壮》、文舞《大观》以及《拂》舞、《巾》舞、《白�》舞等,三朝之仪用之,但并不是固定于某一仪式中专用,而是时人郊庙祭祀,时而入殿庭宴飨。梁武帝三朝乐中的《俊雅》就在二郊、太庙、明堂中共享。其它“十二雅”之乐也多有为几种仪式同用,甚至迎神时还用外来之边曲。
      可见,南朝时期宫廷音乐的活动形式已经明显有了由“仪式音乐”到“艺术音乐”演变的某种迹象;可以看到宫廷音乐在这一时期对传统的追随,而又不失对音乐艺术性的追求。
      由此可以看出,南朝宫廷音乐的分类,的确呈现出一些重要的迹象,应该说它体现了南朝宫廷音乐的某种发展趋势。总体看,南朝的宫廷音乐按仪式用乐的分类标准,但也有些变动,南朝宫廷用乐的不稳定性与多样性,尤其是后世出现一乐多用的现象,据前所述,将南朝宫廷音乐分为郊庙乐、宴飨乐、鼓吹乐和杂乐四类,这也是南朝宫廷音乐特点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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