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文摘
  • 美文摘抄
  • 短文摘抄
  • 日记大全
  • 散文精选
  • 感恩亲情
  • 人生感悟
  • 智慧人生
  • 感悟爱情
  • 心灵鸡汤
  • 实用文档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当前位置: 蜗牛文摘网 > 伤感文章 > 近代中国社会宗教的灾荒治理

    近代中国社会宗教的灾荒治理

    时间:2020-04-23 05:16:0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一、从“基督救世”的理念到“乡村牧区”的实践

    宗教自身的品性决定了其灾荒治理的措施,这是笔者阅读刘家峰《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研究(1907-1950)》(以下简称刘文)一文之后的主要感受。

    在此文中,作者将发端于美国的基督教社会福音派作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其于1907-1950年在中国进行的乡村建设运动。通过对(1)基督教乡村建设在中国如何起源;(2)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理念如何发展;(3)基督教乡村建设对中国近代基督教运动有何意义,这三个主线问题的回答,刘文为读者详细勾画了这一运动发生与运作的过程,同时也为读者呈现了基督教福音派处理当时中国社会灾荒的具体措施,以及此套措施的具体宗教理论内涵。

    一般来说,积贫积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特点,这一特点在中国农村社会表现得更加明显。上世纪30年代在频发的自然灾害、连年的军阀战争,以及世界资本主义的拓展这几个外在因素的作用下,中国农村社会中农产品价格下降,农业收入急剧降低,农民陷入了空前的绝境。在此背景下,各方社会力量开始关注并试图拯救农村,进而开展了影响深远的乡村建设运动,基督教福音派就是其中一种较有代表性的社会力量。当然,特殊的宗教身份属性也赋予了基督教福音派行动逻辑与过程的特殊性,通过刘文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基督救世”理念及“乡村牧区”实践方式在中国社会的应用过程当中。

    细言之,在基督教福音派中推崇社会福音的神学思想认为(另外还有两派分别为基要派与个人福音派),个人灵魂救赎的关键在于现世人身的幸福与社会福利的实现,只有社会的逐渐完善才会使公益的天国得到实现,因此提倡“社会秩序基督教化”的神学理念,进而强调个人灵魂拯救的重点在于拯救社会的社会改造与社会服务的具体实现过程之中。19世纪末期,伴随着清政府逐渐开放外来宗教的传教领域,美国的基督教会逐渐开始其在华的传教过程,在此一过程中社会福音派的神学思想也慢慢开始传播。面对当时中国农业社会的基本国情,以及乡村社会危机四伏,灾荒频发的社会现实,在华的美国基督教教会开始将目光转移至乡村。结合当时世界范围内基督教“农业传教”的浪潮,在华教会亦将农村教会灾害救济工作的重点从单纯的施舍、赈灾,转移到进一步的农业教育方面。通过金陵大学农林科与岭南大学林科两所农科学院的设立,以及相关农业知识的推广,基督教开始了早期在华的乡村工作,并为日后的乡村建设运动打下了基础。在相关经验总结的基础上,1933年于定县举行的基督教乡村建设研讨会确立了日后进行乡村建设的目标。在对包德斐(kenyonL·Butterfield)乡村牧区理念进行吸收与改造的基础上,中国社会的“乡村牧区”理论逐渐形成,这一理论明确抛弃了过往农村社会以市镇为中心的宗教实践模式,明确强调了教会设于村落的观念,从而将基督救世的理念进一步落实到中国广大农村社会之中,在华基督教由此开始在农业技术、乡村教育、乡民自治等诸领域展开了相关的实践活动。

    对于笔者而言,阅读《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研究(1907-1950)》,对于开拓眼界增长知识的意义自不必言,而理解一种宗教救赎手段的内在文化逻辑更值得玩味。20世纪初的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在本质上是一场宣扬上帝传播基督教道的宗教运动,因此强烈的宗教主张贯穿于整个社会运动的始终。所以,当时的乡村建设运动只是实现“万民归主”宣扬“基督教化”这一宗教理念的手段。但也正是在对为何这一手段得以产生的追问中,我们可以发现基督教自身品性与乡村建设之间的发生关系。通过对《圣经》的阅读可以发现,其强调的“价值的增长原来在爱者一边,而不在受助者一边”、“施予比受用更为有福”的信仰原则是贯穿于基督教各个教派中的“家族相似性”。在此种精神信仰的背景之下,现世的传播福音、禁欲、苦行、灵修或者是积极的敛财,在最基本的意义上便只是获得通往天国的手段或是自身为上帝在世间选民的基本证明,而这恰恰是基督教积极入世的根本动力来源。也许是侧重不同,刘文只在文章开篇之处简要介绍了基督教社会福音派的宗教理论主张,但没有对此一理论主张的深层神学逻辑进行必要的探讨,这或许是其文的一处缺憾。

    二、灾荒治理中的外来“制度性”宗教与本土“分散性”宗教

    对近代中国社会灾荒治理中的宗教行为进行考察,需要关注的面向是多维与多元的。除了在此一时段传入中国的外来“制度性”宗教之外,还要对本土的“分散性”宗教进行一番检视。在此一意义上,该书为全方位思考近代中国社会灾荒治理的谱系提供了一个可贵的参考支点。

    就外来“制度性”宗教方面的情况而言,我们发现基督教自身所具有的“制度性”因素在其社会救助与社会改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制度性宗教的特征表现为如下三点:(1)独立的关于世界和人类事务的神学观或宇宙观的解释;(2)一种包含象征(神、灵魂和他们的象征)和仪式的独立崇拜形式;(3)一种由人组成的独立组织,使神学观简明易解,同时重视仪式性崇拜。对于20世纪上半期在华开展乡村建设的基督教教会而言,这些制度性特征均表现明显。其中,独立的宗教组织形式更使得他们在开展相关活动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凑集资金,于组织间互通有无,调节相关政策。在文中作者所提及的,为了整合华北各教会的乡村建设力量,1931年由华北公理会倡导成立的“华北基督教农村事业促进会”,以及之后又相继设立的河北、山东、山西三个分会,几乎包括了华北地区所有的基督教乡村建设工作(名噪一时的樊家庄乡村假设实验区便归河北分会管理),便是明显一例。此外,独立的组织形式能够使得基督教会组织在相关活动中努力保持自身的独立性。通过刘文对江西黎川实验区的介绍,便可以看到教会组织于1930年代的江西,这一特殊的场所进行乡村建设实验过程中,应对政治影响保持教会活动独立性所付出的努力。当然,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得以开展的原因还有许多,除了其自身的制度化特征之外,20世纪初中国社会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所构造的社会环境亦是我们观察、思考这一运动时需要加以关注的方面。此外,20世纪中叶,当新的政治社会制度确立起来之后,中国的基督教社会福音派缘何完结了其进行了几十年的社会改造活动。今天,回顾这一社会运动思考其兴起与终结的原因时,基督教教会组织制度化的特征是否与中国基本的社会结构相融合,以及为何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能够提供制度化的基督教进行社会改造活动的有限社会条件,都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在对上述问题的思考过程中,考察中国本土的“分散性宗教”在相关问题中的行为及其逻辑或许可以提供一个启示。在定义传统中国社会的宗教时,杨庆堃认为这一社会中的宗教表现出强烈的“分散性”特征,并将分散性宗教定义为“拥有神学理论、崇拜对象及信仰者,于是能十分紧密地渗透进一种或多种的世俗制度中,从而成为世俗制

    度的观念、仪式和结构的一部分”。在社会活动中,分散性宗教的意义在于赋予社会制度一种神圣的特征,并由既往社会制度的有效或无效来获得或丧失自身的合理性。如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神、鬼与祖先的崇拜会为社会制度的实践增加敬畏感;但是当社会制度失灵时,其依托的神灵也往往会因为不能为现实的信众提供庇护,而遭到人们的惩罚与抛弃。中国传统社会的分散性宗教是与整个现实社会的各种制度安排,尤其是理性化的儒家官僚体系深刻的勾连在一起的,这其中呈现出的是皇权“家天下”与基层“家社会”的观念与制度的一体性,以及人们关注现实的实用主义心态。这样,在观察中国本土宗教在灾害治理方面的举措时,我们看到的就主要是传统政府所进行的种种统称为“荒政”的制度安排。当然,在此套制度中,除了官方用于赈济的官仓之外,还有民间的社仓、义仓制度,但其依靠的主体也主要是地方的士绅阶层。对于大量流行于底层的民间宗教而言,在面临灾荒时它们除了能够在官员、士绅、耆老的组织下进行简单的祈祷之外,实难发挥更加具体的作用。当然,传统中国社会中也是有佛教、道教等制度性宗教的,但是在一个儒、法传统深厚,官僚体制掌控严密,全民族缺乏超越性彼岸信仰的国度内,这些制度性宗教自身的生存只能勉强维系,再加上政府各种限制手段的存在,对于社会灾害的治理也就更微不足道了。

    可以说,传统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在根本上是与制度性宗教不相容的,历史上偶尔的几次制度性宗教的繁荣也往往是昙花一现。所以,在一个力图全面掌控一切的皇权的控制下,社会灾荒的治理与救助也只能依靠传统帝国的官僚体系。到了20世纪,旧有政治系统的崩溃才开始为制度性宗教的传播提供有限的空间。但是,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村落社会的基本社会结构与心理积习依旧存在。在一个遍布血缘关系纽带,且带有强烈实用主义与机会主义心理的乡村人群中,基督教的乡村建设运动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其宗教主旨呢?难怪当时从事乡村建设的牧师也不禁感叹:“我们怎样才能把农村改良和宗教意识的培育、礼拜统合结合在一起呢?很多农民是基督徒,但有多少基督徒农民能够理解,他们的农耕生活都是上帝之手在做工呢?又有多少农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能把他们引向理解、体验上帝的存在呢?”所以,在基督教会将乡村建设作为一种手段以期实现其传播上帝福音的目的时,也许那些加入教会的村民也只是将入教作为一种分享宗教实惠的手段呢!于此,不难想见当时基督教进行乡村建设活动时所获得的千百年难得的宏观社会条件,同时也不难理解其所面对的基本社会条件上的困境。

    三、结语

    灾荒治理就其恢复人们生活秩序的意义而言,本质上就是一种社会建设行为。同时,就社会建设增进人们福利的目的而言,其本质上也是一种长效的灾荒治理行为。中国自古以来就多发灾害,因此便有“一岁一饥,六岁一衰,十二岁一荒”的历史写照。因此,如何面对灾难,治理灾荒便成了一个自古以来就不能回避的课题。造成灾难的原因是多样的,既有自然本身的原因,也有人为的社会因素。在进行灾荒治理的过程中,传统帝国在政策与制度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但除此之外在整个近代社会之前,实难看到脱离行政体系影响的灾荒治理行为。近代中国的巨大社会变迁,为行政体系之外的社会力量提供了生长的空间,也丰富了灾荒治理的手段。由此,抛开这一时期基督教传入是否是“文化侵略”的争执以及其乡村建设的客观结果不论,单从其所进行的实践活动来看,基督教社会福音派的行动确实为中国乡村社会进行灾害治理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参照。

    今天,作为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运动,乡村建设运动已经与那个特殊的时代一起成为过往。回望上世纪初的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不禁会被那群行走于乡野之中的理想主义者所感动。对于那个时空的社会而言,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毋庸置疑;对于当下而言,此一社会实践活动所具有的诸多意义,也值得咀嚼。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

    (责任编辑 袁剑)

    相关热词搜索:灾荒近代中国社会治理宗教

    • 名人名言
    • 伤感文章
    • 短文摘抄
    • 散文
    • 亲情
    • 感悟
    •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