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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而不同:儒家与基督教的孝道思想

    时间:2020-04-23 05:19:30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要:孝道思想在儒家和基督教中都具有突出地位,在各自的经典文献中,都有明显的体现。本文主要依据儒家十三经和基督教《圣经》中的相关论述来比较两种孝道思想,认为二者在爱惜身体、尊敬父母、报答父母等孝的具体内容方面是一致的,而在理论基础、伦理类型等方面,则存在较大差别。总体来看,二者各司其职各有适用范围,是一种和而不同的关系。

    关键词:儒家 基督教 孝道 和而不同

    儒家把孝看作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孔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经》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个人修养要从孝敬父母做起,“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孝经·圣治章》)人要先爱其亲,然后将同样的爱推及兄弟,再推及所有的人,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在基督教中,孝道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伦理规范。“十诫”中的前四诫讲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后六诫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讲到人与人之关系时,首先提到孝:“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20:12)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说:“在头三条诫的卓越行为之后,再没有什么行为是比顺从尊长更好的了。因这缘故不顺服就比杀人、不贞、偷窃、欺骗和它们所包括的坏事罪更大了。” [1]旧约《箴言》是一本教导道德伦理原则的书,书中在叙完引言之后,首先提到:“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愚妄人藐视智慧和训诲。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指教。”(箴言1:7—8)作者在这里指出了全书的主题,即“敬畏耶和华”和“孝敬父母”。由此可见孝在基督教思想中的地位。

    虽然儒家与基督教的文化背景迥异,然而在孝道思想上二者表现出不少融合相通之处。这种相通之处集中体现在孝的具体内容上。

    儒家的孝,要求人们爱惜自己的身体。《孝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是每个行孝之人的责任。孟武伯问孝,孔子答道:“父母惟其疾是忧。”(《论语·为政》)行孝首重守身,即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世说新语》载:“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耶?答曰:‘非为痛而哭,乃因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也。’”此事听来近于荒唐,但由此可见古人对爱惜身体的重视。

    基督教认为,人的身体来自上帝,上帝的灵住在其中,身体是上帝的殿。人不可毁坏身体,也不可容罪玷污身体,乃要保养顾惜,在身体上荣耀上帝。如果能做到这点,父母自然欢喜,这便是孝了。

    孝道不能只停留在爱惜身体的层次,而要继续深入,这就是尊敬父母。子游问孝,孔子答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厂(《论语·为政》)能养是人的一种本能,而敬则须人的努力,较之养要难得多。故古人言:“养可能也,敬为难。”(《吕氏春秋·孝行》)敬的内容极广,最基本的要做到不辱。行事为人要谨小慎微,凡事对得起父母,不使父母因自己而受到羞辱。《孝经》曰:“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孝经·感应章》)尊敬父母的范围包括生活中的每一部分, “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孟子·万章上》)尊敬父母最重要的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经·开宗明义章》)这是孝道的最高目标。

    基督教孝道也特别注重尊敬父母,《箴言》论孝,多次提到尊敬父母。“虐待父亲,撵出母亲的,是贻羞致辱之子。”(箴言19:26)这是从反面讲。“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义人的父亲必大得快乐,人生智慧的儿子,必因他欢喜。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箴言23:22,24-25)。这是从正面讲。

    以上论及儒家孝道与基督教孝道的许多相同之处,但是,由于二者是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以及不同的意识形态下所产生的,所以二者势必又有许多不同之处。以下论述二者之差别。

    首先,二者的理论基础不同。儒家孝道建基于“性本善”的理论,其动力是人的“良知”。儒家思想中的人性论以孟子的“性本善论”为正统,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谓之四端。将四端扩充和存养,即可生成仁、义、礼、智四德。人皆有良知良能,固人皆可以行孝。“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下》)这是人的良知良能所致。孝是人的本能,人人皆可做到。而基督教则认为人有原罪,只有行孝才能获得上帝的救赎和赐恩。人之所以行孝,是因为内心的负罪感和对上帝的敬畏感。这是基督教孝道与中国孝道很大的不同。基督徒行孝是上帝的启示,是上帝赋予人的神圣使命。“十诫”中前四诫讲人应如何敬畏上帝,后六诫讲人应如何对待人。在论到对人时,首先讲到孝敬父母,这一切都是为了敬畏上帝。一个敬畏上帝的人,自然会心甘情愿地孝敬父母。

    儒家的孝,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一种政治伦理。《孝经》一开始就提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在儒家看来,“事君”是每个孝子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事君又不一定是参政。当有人问孔子何以不参政时,孔子答道:“《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这种思想在孟子的思想里更为明显,孟子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孝有如此大的功效,故汉唐以来,有一条选拔人才的不成文规定,即“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2]对不孝者,社会的惩戒措施是严厉的。《孝经·五刑章》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汉代有“不孝者,斩首枭之”的律条。[3]

    而基督教孝道更注重对上帝的孝,是一种宗教伦理。《圣经》自始至终将上帝与人的关系描述成父子关系。我们祷告时也时常称上帝为“我们在天上的父”。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既然如此,作儿女的就当孝自己的父亲。上帝曾藉先知玛拉基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玛1:6)基督教的孝道内容很广,但最重要的是要荣耀上帝。耶稣说:“人点灯,不是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5-16)。

    对观儒家与基督教的孝道思想,笔者认为二者和而不同。究其根源,既然同属孝道则必有相同点,但儒家作为一种积极入世的思想,更注重现实的人伦秩序,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特点。而基督教作为一种超越性的宗教,其人神关系是二元对立的,要求信徒绝对服从和崇拜上帝,体现出以神为本的特点。这就注定了二者的孝道思想,有相通性,更有差异性。

    参考文献:

    [1]马丁·路德:《论善功》,《路德选集》,徐庆誉、汤清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1996年第五版,第74页。

    [2]蒋沛昌:《论语今释》,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8月,第7页。

    [3] 宫晓卫:《孝经:人伦的至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8月,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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