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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5篇(2023年)

    时间:2023-08-10 11:25:0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1.人力资源信息管理1.1为保障合理配置人才,公司行政人事部组建人力资源信息中心,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即建立内部人才和外部人才信息库。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5篇,供大家参考。

    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5篇

    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篇1

    1.人力资源信息管理

    1.1为保障合理配置人才,公司行政人事部组建人力资源信息中心,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即建立内部人才和外部人才信息库。

    1.2内部人才信息库是对公司内各类管理或专业人才进行动态掌握,包括对员工简历、考核资料、培训记录以及其它材料的整理归档。外部人才信息库是在本公司外部人才市场上,对公司目前需求或预期需求的各类管理或专业人才,尤其是同行业甚至竞争对手的人才的信息收集情况。

    1.3公司将借助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

    2.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2.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

    2.2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严格确保材料保密。

    3.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

    3.1一级档案为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

    3.2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4.人事档案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材料;

    第五类:政治面貌材料;

    第六类:奖励材料;

    第七类:处分材料;

    第八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篇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七、 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系统时效性强的优点,及时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系统录入,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任命、借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2、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3、 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八、 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

    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九、 人事档案归属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发出部门:行政人事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二):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20xx年9月

    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篇3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以下简称)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篇4

    1.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1.1做好档案工作,是服务大局的需要。

    近时期政府把“推进城市化、加快工业化、全面发展各项事业”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档案工作是服从和服务于整体,并且在服务的同时要更快、更好的发展。鉴于此,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利用好档案信息资源,以便更好的为领导决策,做好辅助工作,为经济更好发展、现代化更好建设服好务。以史资政、服务大局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为更好发展档案工作有所作为、与时俱进,不断的提高成绩。

    1.2准确分析和把握思想状况,做好档案工作。

    文书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现在已经引起档案界的高度重视,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从理论上说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探讨。但是在多篇文章里面还是存在少数脱离实际的倾向,如有是现代化的理论在其中,缺少档案行业真实特色,关于思想状况的科学具体结论有两点,一方面是细致周到的研究调查,另一方面是邓小平关于初级阶段论述。档案管理是一个比较偏冷的专业,与生产和经济前沿差距大。与科技研发、热点新闻不直接相关。

    档案工作是广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利用和统计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真正能胜任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为了档案事业能取得今后成就的保证。这样的工作作风以及敬业的精神要坚持下去、发扬下去,要认清在一段历史时期以内,手写档案是各级综合档案的库藏主体。

    2.不断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

    档案工作是以提供档案为形式,来服务各项事业的工作。这项工作的要求专业技术性很强。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不但要能甘当无名英雄,而且还要有比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等素质。

    3.在现阶段,如果想做好档案管理服务,应该做到:

    3.1要精通档案专业、掌握外语知识、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以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管理和计算机知识,领导重视、支持是做好档案工作、促进发展提前。

    3.2是档案工作要竞争考核上岗,开展公开挑选档案干部,选拔出高素质档案干部,更重要的是这样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导向,优秀人才能崭露头角。实现档案事业的发展还在于专业技能教育,可用的教育的方式为,全面开展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同时可以开展广播、电视、函授、自学考试等远程教育,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培训。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称职的档案工作者,另外档案专业知识的培训外还应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实现学有所用的目的。

    4.加强掌握运用新技术的能力

    科学技术在飞速发展,电脑、网络等已经在档案工作中不可缺少,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必须学好这项技能。如计算机、扫描仪、无线上网等各类新技术,必须做到信息数据不能丢、机密不能泄露。档案工作者会使用计算机的同时,在使用过程中电脑出现问题,要知道是什么原因,从而保证数据不丢失。

    档案工作者在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的使用中要学会电子数据安全保护。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数据不会丢失。在应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的编目、著录、检索、统计等工作时,通过软件设置口令密码,设定不同操作人员对不同内容的访问权。对不同密级的档案应设置不同的保护措施,或对高密级的档案除设置多级密码保护之外,还应对文件内容进行数据加密。

    。5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当前要做好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关键,只有规章制度健全,实现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档案管理才指日可待。档案工作人员还要明确档案管理规定范围、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基层的档案管理工作才能做到有章可循。

    一是制定归档制度。

    归档制度要明确,各种文件材料归档原则、范围、文件需要及时归档,使其能够全面地反映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提供利用。

    二是安全保管制度。

    做好档案保管工作是实现维护好档案完整、安全的主要方式。安全保管制度必须要考虑好现有客观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管措施。

    三是建立档案保密制度

    对档案的保密措施、档案人员的保密要求。

    四是建立档案借阅制度。

    借阅制度应明确规定借阅档案时所应具备的各种手续及借阅时对档案保护等的要求以及复制、抄录、反馈登记等制度。

    6.档案现代化管理要实现法制化

    档案现代化建设必须贯彻执行《档案法》。实现档案管理法制化,一是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进取、迎接挑战。二是看清社会发展形式,摆正自己的位置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三是要主动出击,充分发挥潜力,加快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四是要充分提供现代化的设备。

    随着档案数量的迅速增加,档案种类变得的多样化,传统的工作方式不能满足人们对档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引进先进的技术,使用现代化的工作设备是十分必需的。实现了这些物质条件,档案工作做到现代化管理模式。将进一步拓宽档案工作的服务领域,它将能更好地解决档案工作由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的问题。

    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篇5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八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

    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九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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