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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诗中的蚕织女与歌舞妓] 蚕 唐诗

    时间:2019-02-12 05:43:00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关键词:唐诗 蚕织女 歌舞妓 社会矛盾   摘 要:蚕织女与歌舞妓是唐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也是唐代诗歌的重要题材。前者满足的是人们的物质需要,后者满足的是人们的精神渴求;前者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有着清醒而无奈的认知,后者却对自身任人摆布的命运执迷不悟甚至沾沾自喜。诗人们将蚕织女的水深火热与歌舞妓的奢侈纵情加以对比,揭示出贫富严重分化的社会矛盾,并展现了对二者不同意义上的痛惜之情。
      
      作为一个时代文学样式的精品,唐诗的笔触已在不知不觉中延展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繁华的宫廷、熙攘的市井、广袤的江山、辽远的塞漠无不被诗人信手拈来成就腕上风雷。而综观那些书写女性的诗句,在表现她们的欢笑与歌吟、悲苦与落寞时,柴扉萤窗下的蚕妇织女与青楼朱户中的歌儿舞姬却在有意无意间牵扯了众多诗人的视线,而将二者置于对立层面施以笔墨者更是不乏其人。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诗人们不约而同地将这两类同在底层的女性归入不同的社会阵营呢?
      
      一
      
      中国千年不变的封建经济早已被学者们概括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的直接体现就是男耕女织的生活方式,于是女之“织”与男之“耕”一道成为社会生活得以延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所以杜甫才会在他描绘开元盛世的《忆昔》诗中特别强调“男耕女织不相失”这一其乐融融的画面。
      刘恕《通鉴外纪》云:“西陵氏之女嫘祖,为黄帝元妃,始教民养蚕,治丝茧以供衣服,后世祀为先蚕。”因为蚕桑之事是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支柱,对蚕神的祭祀便起源很早且仪式隆重,而且要由王后或皇后亲自主持。《周礼・天官・内宰》记载:“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汉代时皇后亦要亲桑于东郊苑中,至蚕室祭蚕神要献以少牢之礼。唐代的礼仪仍规定,“皇后岁祀一,季春吉巳享先蚕,遂以亲桑”并“散斋三日于后殿”①。以上诸例足见历代对蚕桑之事的重视,而国祀之中千年不变的“奠以玉帛”之礼中“帛”的不可或缺更见女织的意义。
      从有确切记载的女性生活的历史上看,《诗经》中的女性多见于在原上采实,她们采葛采萧采艾采�采卷耳,但同时她们也在桑间劳动,桑间濮上甚至成了她们爱情生活的主要阵地,而“桑”意象所呈现的无疑是重要的蚕织背景。其他典籍之中织机不但是女性的劳作工具,也造就了许多留传后世的教育范本,孟母训子与乐羊子妻教夫都是就地取材施以“断机杼”的方式。汉诗中的女性更是多在织机上下,平民女性织布织褐,贵族女性也要织帛织素,即使是在《长安有狭邪行》与《三妇艳》之类富贵升平的类型诗中,织机仍旧是女性生活的重要道具。隋代薛道衡的名作《昔昔盐》中“采桑秦氏女,织锦窦家妻”之句虽是用典,却也是再现了女性生活的典型场景。
      被称为女性“四德”的“德言工容”是周代就有的女子生活规范,其中集蚕桑、纺织与缝纫等事于一身的“女工”更是衡量女性价值的重中之重。就连《上山采靡芜》这样的弃妇诗中,丈夫用以评价新人与旧人的重要标准也是:“新人工织缣,旧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余。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细化,至唐人诗中,女工之中仍旧具有普泛意义的工作似乎只剩下与征人和游子息息相关的“寒砧处处催刀尺”,大户子媳、贫家小妇与商人之妻都在操持此道,而较为专业的蚕妇与织女的形象便多出于寒苦之家了。
      在唐代除丝织业外,棉织业与麻织业也渐成社会支柱。初唐时,实行租庸调制:“凡授田者,丁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二匹,绫、�二丈,布五加之一,绵三两,麻二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②可见除了租以外,庸和调的缴纳主要来自于织女之手。而随着玄宗后期土地兼并的状况日益严重,“先是扬州租、调以钱,岭南以米,安南以丝,益州以罗、�、绫、绢供春彩。因诏江南亦以布代租”③。除扬州、岭南以外,其他地方的租和庸、调一样也都可以用蚕丝和纺织品来缴纳。到中唐贞元时,“自初定两税,货重钱轻,乃计钱而输绫绢”,“安居不迁之民,赋役日重”④。两税法的实施竟使纺织品成为民间赋税缴纳的通用手段,寒家织女的劳作自然是愈发疲惫了。
      对于这样的生活现状,许多诗人都有所揭示并借疑问的方式替蚕织女们表达了内心的愤慨之情。王建《簇蚕辞》云:“三日开箔雪团团,先将新茧送县官。已闻乡里催织作,去与谁人身上著?”杜荀鹤《蚕妇》则曰:“粉色全无饥色加,岂知人世有繁华。年年道我蚕辛苦,底事浑身着苎麻?”在元稹的《织妇词》中,诗人不但告诉我们“今年丝税抽征早”的客观情况,而且揭示了“征人战苦束刀疮,主将勋高换罗幕”这样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而“换罗幕”之举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织女要“缫丝织帛犹努力”。但如果仅此而已,诗人强调的就无非只是织女的苦辛,可元稹又给我们讲了一件看似离奇的事情:“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可怜的织女竟因为技艺高超而致头白未嫁,这是多么严酷而又缺少人情的世道!唐代蚕织女的苦痛生活,我们便可由此一斑而见其全豹了。
      
      二
      
      关于音乐的功用,古人说:“乐者,太古圣人治情之具也”,“施之于邦国,则朝廷序;施之于天下,由神�格;施之于宾宴,则君臣和;施之于战阵,则士民勇。”⑤可见音乐不但有教化之功还可以实现政治意图,但谁都不能否认的是审美功能更是其与生俱来的重要负载。作为一种温饱基础之上的角色生成,歌舞妓是与文化生活尤其是音乐生活相伴而生的社会必然。《说文解字》释“妓”为“妇人小物也”,段玉裁注为“今俗用为女伎之字”,而《切韵》、《正字通》、《康熙字典》均释为“女乐”,而“女乐”一词在古代指的便是姿容美丽,擅长歌舞、乐器的女子。对于妓女的等级高下,唐代以前主要是重色貌,“到唐代,人们对妓女的等级划分标准有了较大的变化,以技艺为主,色居次位,身份再次”⑥。是以才会有白居易《琵琶行》中“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之语,也才会有“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的热闹与繁华。
      早在《尚书・舜典》中就曾记载中原民族较早的乐舞:“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汉代更设乐府为专门的音乐机构。唐代承袭隋乐,在高祖武德年间即设立教坊,玄宗时教坊的人数多达一万一千四百多人。许多唐代君主也精通音乐,“帝制新曲”乃是惯常之事。《新唐书》说“高宗以琴曲浸绝”并作上元舞⑦, “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妓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⑧正所谓“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既然君主好之,诸王便也多养乐妓用以迎驾奏乐和自我享乐,民间自然也以此为乐。
      在唐代诗人的具体生活中,他们和歌舞妓的关系无疑要比和蚕织女密切许多,《全唐诗》四万九千四百零三首诗中,与妓女有关的就有两千多首,从诗歌内容上看,我们甚至可以说唐代诗人与歌舞妓之间有着一种极为特殊的情感联系。首先,唐人狎妓饮酒的风尚使诗人们摆脱不掉这种依红偎翠的生活,他们与歌舞妓之间便有了较为频繁的接触,也有了相遇相知的可能,薛涛的《春望词》与杜秋娘的《金缕衣》都曾得到诗人们的怜叹与激赏;其次,诗人们脍炙人口的诗篇成为歌妓们口中精妙的唱词,是歌妓的职业行为使诗人的美名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扬,李白的三首《清平调》、王维的一曲《阳关三叠》,流传已久的“旗亭画壁”的故事和李贺与李益等人的作品为乐妓所渴求的掌故无不明证这一点;再次,歌舞妓的红颜凋零与身世辗转也极易触发诗人的家国之感与身世之思,如杜甫就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中说:“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倾动昏王室。梨园子弟散如烟,女乐馀姿映寒日。”其悲情凛凛,难免动人颜色;元稹也曾在《和乐天示杨琼》一诗中说:“青衫玉貌何处去,安得红旗遮头白。汝今无复小腰身,不似江陵时好女”,进而发出“尔得老成余白首”的悠悠浩叹。
      初唐盛唐时期之诗多写“观妓”,他们与妓家的交往主要停留在“悦目”的层面上;中唐以后,赠妓、别妓、怀妓、伤妓、悼妓等更为宽泛与细微的题材大量进入诗人的创作,足见诗人与歌舞妓的交往已经上升到了“赏心”的层面,其作品中也因此出现了许多赞美她们才艺和品貌的诗作。正因如此白居易才有“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之诗,更有“樱挑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之句广为流传。
      但即便有了文人们的倾心爱怜,歌舞妓却仍是出卖色艺供人娱乐的工具,正如宋代营妓严蕊所说的那样:“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她们的命运是掌握在他人手里的。有的妓女能够真正体会到个中甘苦却无能为力地“抛珠滚玉只偷潸”,但也有人真的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一味过着“今年欢笑复明年”的生活。“妓女虽然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然而由于职业之故,往往过着花天酒地、锦衣玉食的生活。”⑨仰仗着富贵者的供养和追捧,她们的生活中有着华屋美食、珠玉绫罗,心中做着嫁入豪门甚至走进皇宫的梦,汉武帝之卫子夫、汉成帝之赵飞燕就是她们这些歌儿舞女的榜样。于是“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的场面就开始在歌舞妓的生活中频频上演,她们也渐渐成了展示社会奢华生活的一个窗口。
      
      三
      
      “人类文化分为各种不同的活动,它们沿着不同的路线进展,追求着不同的目的。”⑩作为唐诗的重要题材,蚕织女与歌舞妓在最初的诗歌呈现中有着各自的生活,她们的乡野城郊与市井宫廷也曾秋毫无犯。但随着社会动乱的到来与唐王朝国力的衰颓,社会矛盾愈发尖锐,贫富分化现象也日益严重,她们的生活在诗人们的笔下也渐渐生出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杜甫压抑着内心悲愤的情绪用自己滞重的诗笔写道:“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寒女织帛,得帛者为公卿,本不干他人之事。但貌似平和之句却紧紧牵引出了“中堂舞神仙,烟雾蒙玉质”,绮罗繁华之中的腹诽之意甚为明了。在中堂翩翩起舞美如神仙的舞女身上所着的轻如烟雾的霓裳当然也是出自寒女之手,而织就烟雾霓裳所消耗的体力与心力恐怕比织就丝帛还要多得多,但“鞭鞑其夫家”,却只是为了“聚敛贡城阙”,只是为了满足君臣的享乐。诗自老杜笔下出,除了怜惜寒女之外,也多了一层“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的悲哀。但此时老杜的指责也并未直接指向歌舞之妓。
      “自两京陷没,民物耗弊,天下萧然。”{11}伴随着社会动乱之后中唐的到来,统治者的骄奢淫逸从未稍减,百姓的生活却愈发苦难,贞元时“计钱而输绫绢”的政策让织女们的生活更是每况愈下。王建《当窗织》就真切地说:“草虫促促机下啼,两日催成一匹半。输官上顶有零落,姑未得衣身不著。”可是那些织女们千梭万线织就的织物又被拿去做了什么呢?当她们如王建《当窗织》所言“水寒手涩丝脆断,续来续去心肠烂”之时,当她们如李询《赠送织锦妇》所叹“札札机声晓复晡,眼穿力尽意何如”之时,当红的歌女们却享受着“一曲红绡不知数”的热闹追捧。
      歌舞妓生活的奢华自古已是,夏桀的女乐皆着“文绣衣裳”,商纣的女乐佩有“金玉珍玮”,此风一直沿袭,到唐代自然也丝毫未改。王昌龄在他的《春宫曲》中为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怜香惜玉之景:“昨夜风开露井桃,未央前殿月轮高。平阳歌舞新承宠,帘外春寒赐锦袍。”平阳歌舞人身着的舞衣一定早如王建《宫词》所言是“罗衫叶叶绣重重”,是那样地极尽奢华与精致,君王此番所赐的锦袍从质地与工艺上当然要更胜一筹。其实,红绡也好,锦袍也罢,繁华盛景背后浸润的无不是蓬户萤窗万千织女的斑斑血泪!
      “要写作成功,判断力是开端和源泉。”{12}诗人的判断力使他们把社会生产的初始与社会消费的终端联结在了一起,并生出自己的理解、发出自己的声音。种种不公让本该远离俗世的空门中人也看不过眼,著名诗僧处默亦不免注目红尘在《织妇》诗中梗概直言:“蓬发蓬门积恨多,夜阑灯下不停梭。成缣尤自陪钱纳,未直青楼一曲歌。”社会不公如此,以致年年苦度的当窗织女也发出了无奈的感叹:“当窗却羡青楼倡,十指不动衣盈箱。”有此叹贫“不笑娼”的无奈一语,世风之日下亦可知也。
      在社会现实的触动下,敏感的诗人们虽然已将蚕织女与歌舞妓对立起来,前者的劳动者身份与后者的享有者身份也已确立,但他们的口诛笔伐还没有真正指向那些沉湎于风月歌舞的特殊女性,因为此处的歌舞妓仍然可以被看作是在被动地“接受”,真正使其与蚕织女对立起来的是她们自己的心理和行为。
      因唐初武则天《如意娘》诗曾有“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之句,唐人极为崇尚红裙,致其身价不菲。但当极不禁染的“血色罗裙”在忘形的嬉戏笑闹中不幸“翻酒污”之后,无法洗去的痕渍就使它只能面临被抛弃的命运。白居易笔下的琵琶女多有缠头之资自是不吝此物,但若有织女见此情景,又会意绪何如呢?李询诗虽题为《赠织锦妇》,却将斥责之笔直指歌女:“美人一曲成千赐,心里尤嫌花样疏。”此处的美人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的社会身份和真实处境,不懂得自己得到“成千”之“赐”的真正缘由只是出自权贵与富豪的玩赏之意而不是真心爱怜,更不曾想到织女深夜萤窗之下的辛勤劳作和心灵苦痛。
      白居易“念女工之劬劳”所作的《缭绫》亦是直视社会不公的诗作:“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应似天台山上月明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中有文章又奇绝,地铺白烟花簇雪。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去年中使宣口敕,天上取样人间织。织为云外秋雁行,染作江南春水色。广裁衫袖长制裙,金斗熨波刀剪纹。异彩奇文相隐映,转侧看花花不定。昭阳舞人恩正深,春衣一对直千金。汗沾粉污不再著,曳土踏泥无惜心。缭绫织成费功绩,莫比寻常缯与帛。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昭阳殿里歌舞人,若见织时应也惜。”白诗将织女纺织的苦辛、织物的美轮美奂与昭阳舞人的轻易抛掷合于一处,用意十分鲜明,而其中对缭绫之美的详细描绘更是从侧面渲染了织造的艰难。就诗句内容而言,织绫者越溪寒女,衣绫者汉宫之姬;织绫时“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无比艰难,衣绫时“汗沾粉污不再著,曳土踏泥无惜心”毫无怜念。在生产者与消费者尖锐的矛盾冲突之中,诗人对蚕织女的痛惜之情已无须言表。来鹄《蚕妇》诗云:“晓夕采桑多苦辛,好花时节不闲身。若教解爱繁华事,冻杀黄金屋里人。”可惜的是,所谓“黄金屋里人”并不了解蚕织女心底无尽的悲凉
      
      结语
      
      蚕织女与歌舞妓是唐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前者满足的是人们的物质需要,后者满足的是人们的精神渴求甚或是声色渴求。正因为物质与精神的不可或缺,这两类女性频频地走入诗人的视野也就毫不奇怪。
      从社会身份上看,这两类女性都处于社会底层,都是被压迫被欺凌的对象,若说有所区别的话,就是前者被剥削后者被玩弄,前者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有着清醒而无奈的认知,后者却对自己任人摆布的命运执迷不悟甚至沾沾自喜。在这一背景之下,即使是与她们相熟的,与她们有着相当重要精神联系的诗人们也不得不将她们的奢侈纵情与蚕妇织女的水深火热作以对比。但在封建社会阶级分化的特定背景之下,这一社会实况并未因为诗人们的提示而有所改观,时至北宋仍有茜桃《呈寇公》诗云:“一曲清歌一束绫,美人犹似意嫌轻。不知织女萤窗下,几度抛梭织得成。”足见蚕织女与歌舞妓的矛盾已渐次成为根深蒂固的社会问题,而这一问题只是其时尖锐社会矛盾的转化与变形。
      (责任编辑:古卫红)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R071003)成果
      
      作者简介:高 方(1972- ),文学博士,黑龙江省绥化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与写作理论研究。
      
      ① 《新唐书・礼乐五》,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67页。
      ②③{11} 《新唐书・食货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342页-第1343页,第1345页,第1347页。
      ④ 《新唐书・食货二》,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353页。
      ⑤ 《旧唐书・音乐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39页。
      ⑥⑨ 徐君、杨海:《妓女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21页,第156页。
      ⑦ 《新唐书・礼乐十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71页。
      ⑧ 《新唐书・礼乐十二》,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76页。
      ⑩ [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90页。
      {12} 贺拉斯:《诗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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