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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几点思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时间:2019-01-29 05:40:0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演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以及各个群体和团体所属的环境和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它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的手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个国家、各民族的生活方式、智慧与情感活的载体,是一个活的财富,一切以人为本,他更注重的是技能、技术、知识的传承。
      人类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极为丰富的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我们宝贵的历史财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传媒的发展,中国加入WTO的实现,特别是面对发达国家的“强势文化”渗透,一些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民间文艺(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工艺、手工艺以及民俗传说(礼仪、节庆)等,正渐渐地远离我们而去,抢救与保护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时不我待。
      一、充分确立政府在保护与抢救中的主导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范围,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又繁重的工作任务,必须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布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紧紧依靠各级政府的组织和领导,由各地文化部门牵头来实施完成。首先,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是抢救和保护的关键所在。没有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各地各级政府的相应规章制度,人们是不会形成自觉参与保护的有力保障。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工作。深入基层采风、收集整理所需的设备,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大多数文化馆只能维持人员的人头经费,业务开展经费相当匮乏,用于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费几乎为零,面对一些濒危的民间非物质文化束手无策。因此,只有把抢救与保护工作变为政府行为,以政府出面协调,把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增加投入,只有资金落实、配套到位,人们的保护意识才能加强,抢救与保护工作才能有保障。当然,仅仅靠政府加大投入是不够的,要合理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此外,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形成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共同参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建设的良好局面。第三,建立健全相关的激励机制(如设立奖励专项基金、奖励对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资源整合、经济扶持等方面的特殊功能,使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公众的保护意识
      人们常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的劳动创造与智慧的结晶。民族民间语言和艺术、习俗、礼仪、节庆等,共同构成了我们生活的基本方式,传递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是维护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也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民族根基和重要的精神资源。“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在于拥有了真正鲜活民族精神的,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之中创造的文化。”(孙家正语)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指出:“‘实施保护’工程,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文化资源、人文环境、民族素质等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的功能,可以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必要条件”。民间非物质文化是原生态的,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要珍惜民族的优秀文化,保护好民族民间文化的创造,应通过报刊的副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配合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具有高水准、高品位的民间艺术展览、展示以及比赛、交流等群众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再有,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优秀的精华部分纳入大、中、小学教材,培养青少年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良好氛围。抢救与保护,我们责无旁贷。
      三、认真普查,摸清家底,是我们文化馆人的职责所在
      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在保护物质形态文化遗产的同时,应重视保护好散布于民间的各族人民创造和流传的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处于原生态,更鲜活、更生动、更具生命力。它是我们劳动人民几千年的文化创造,其中虽然有封建性的糟粕,但更多的是民族的精华,承载着鲜活的民族精神,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独立于世界之林的精神基石。抢救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文化工作者的重要责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的主力军应是在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文化职能部门领导下的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文化站。文化(艺术)馆是国家设立的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事业机构,其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要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档案,做好宣传保护工作。从省、市到区、县到乡镇都有群众文化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的对象触及千家万户,便利的工作条件和与广大群众的近距离接触,更容易发现并搜集到流传和散存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艺术。文化(艺术)馆拥有音乐、舞蹈、文学、戏剧曲艺、美术摄影、书法等艺术门类人才,在搜集、整理、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有着独特的优势,理所应当,责无旁贷地担当起这份责任。第一,要尽快组建摸底班子,深入基层开展普查工作,普查摸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与配合,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要调动各种人力、物力,组建子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出专项经费,为普查、摸清家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第二,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深入乡、镇进行地毯式的调查,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民间艺人交朋友,进行尊重和谐、轻松式的调查访问以及走访民间老艺人等多种方式收集素材,全面了解并掌握本地区民间非物质文化资源状况,在分析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哪些该保护,哪些不该保护提供依据。第三是在摸底、收集素材中,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存录像、录音、图片、文字记录等材料,在普查基础上编制名录,分门别类,建立好档案资料,为深入研究、整理、挖掘、保护、开发奠定基础。第四,在摸底调查中,要注意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不漏项目,突出重点。通过抓试点,推出典型,形成示范,总结经验,摸索出开展保护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四、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走向市场,产生品牌效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品类繁多,不仅有民间文学、民间美术、传统工艺、手工艺(如雕刻、年画、剪纸),还包括民族语言、服饰、饮食、风尚习俗以及民间仪式、节庆、竞技活动等表现形式,我们可一边保护、抢救,一边开发,如可将民间美术设计在人们的日常用品中,或产品的包装上面;将传统工艺、手工艺制作成有特色的纪念品;结合旅游开发,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让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一个鲜活再现的载体。如在景区的某些景点上,用民间故事、传说、典故等加以渲染,由此吸引游客兴趣,开阔游客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趣。使人们身临其境,感受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和民间风俗,既为旅游事业增加了文化内涵,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继承和发展,两者互动互进,相得益彰。
      综上所述,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伟大文明的结晶,是我们全人类共同的财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2003年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及《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出台,使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走向制度化,有章可循。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而努力吧。
      (作者简介:刘桂莲,女,青海省文化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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