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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期货交易所排名 [国际猪类期货发展现状\启示]

    时间:2019-02-04 05:37:1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 要:本文对美国芝加哥瘦肉猪期货市场、韩国瘦肉猪期货市场、德国汉诺威生猪期货市场进行了介绍和分析。这些国际猪类期货市场发展经验对我国猪类期货市场的发展得出启示:猪类期货合约的合理设计;走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养殖,加强现货基础;规范中国的期货立法;加强对生猪期货潜在交易者的教育培训。
      关键词:国际生猪期货;发展;现状;启示
      
      我国猪肉价从2010年6月走出低谷后,一路上扬。2011年6月开始更是以每周5%左右增速上涨,生猪价很快涨到20元/公斤。2011年6月27日~7月3日,生猪周均价创历史新高达20.84元/公斤,统装肉价涨至24.18元/公斤。到7月份,受国内部分城市陆续投放储备肉的影响,肉价高位有所回落。不过,肉价出现短暂的小幅小跌后,8月初恢复上涨的势头。8月首周生猪价重回20元/公斤上方,之后连续上涨4周。到8月22日-28日,生猪周均价冲高至20.9元/公斤,突破前期的高点;统装肉价为24.6元/公斤,又涨到一个历史高位。在生猪产业频繁剧烈的波动中,“猪贵伤农、猪贱伤农”成为了生猪产业和政府很难解决的问题。2009年,政府出台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强调采取期货交易等措施稳定生猪产业的发展。这是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明确的提出采取期货交易稳定发展生猪产业,标志着生猪期货作为价格导向,规避市场风险的重要工具得到了高层的认可。生猪期货是应顺应而生了。从我国农产品期货发展的历程来看,还未从事过生猪期货,没有相关的经验,因此研究国外生猪期货的发展,对我国生猪期货市场的建立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国外牲畜期货市场发展较早,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于1964年就推出活牛(Live Cattle)期货交易, 1966年 2 月,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全球第一个生猪期货合约,开启了猪类期货品种交易的先列。在世界期货市场上,曾开展过猪类期货交易的交易所主要有: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美国中美洲商品交易所(MCE)、匈牙利布达佩斯交易所(BSE)、荷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 (AEX)、波兰波兹南交易所(PCE)、德国汉诺威商品期货交易所(RMX)和韩国交易所(KRX)。国外生猪期货市场的研究,对我国生猪期货交易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 美国芝加哥瘦肉猪期货市场
      (一)发展的概况
      猪期货品种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期货市场上有过大量的交易。1961年9月CME首次推出冷冻猪肚期货交易;1967年2月开始进行生猪期货交易,1973年以后生猪与猪肚期货成为重要的期货品种;1996年,CME瘦肉猪期货取代生猪期货。生猪期货合约单位为3万磅,交割月份为1、4、6、7、8、10、12;冷冻猪肚期货合约单位为3.6万磅,交割月份为2、3、5、7、8,合约还规定,每个猪肚为12-14磅重;冷冻五花猪肉期货合约单位为4万磅,交割月份为1、3、5、7、8月。此外,还进行过生猪、冷冻五花猪肉期货期权交易。生猪期货合约最为活跃,如1988年生猪期货合约交易277.4万张,平均每天成交量为7600万张合约。CME市场上目前正在交易的畜产品期货主要包括瘦肉猪、活牛等4个品种,其中瘦肉猪期货成交量在CME畜产品中居第二位。据 FIA 统计,2008 年CME瘦肉猪期货成交量为 8 505 138 万手,比 2007 年的 7 264 832万手成交量增长了17.1%,高于活牛14.1%的增幅,而瘦肉猪期货在 2008 年上半年的日均交易量达到了 3.7 万手,瘦肉猪期权交易量也达到 21 万手,2008 年 6 月底 CME 瘦肉猪期权持仓量达到 24 万手。目前,世界生猪期货市场价格的国际指标为CME生猪期货价格行情。
      (二)合约的设计
      CME瘦肉猪期货合约标的物是瘦肉猪胴体,是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规定进行期货交易的合约。1997 年 2 月,CME 瘦肉猪期货交割方式由活体交割更改为现金交割,结算价格则决定于 CME的瘦肉猪价格指数。除了交割方式的创新之外,瘦肉猪期货合约中其它的交易规则也对期货交易其余内容有着详细的规定。
      1、报价单位:瘦肉猪期货以美分/磅的单位进行报价。
      2、交易单位:每张合约对应的是40 000 磅的瘦肉猪胴体重量。
      3、最小变动价位: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0.00025 美元,即每张合约变动 10 美元。
      4、每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瘦肉猪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涨跌限制是 0.03 美元/磅,即每张合约1200美元,但在合约到期日的前 2 个交易日则无涨跌幅限制。
      5、持仓限制: CME对瘦肉猪期货的市场头寸作了限制,即在任何交易月份,场外交易者不得高于4100 份合约,场内交易者不得高于950份合约的持仓头寸。
      (三)交割制度
      1、对牲畜饲养场(stockyard)的规定
      交割必须由交易所批准的、公开的牲畜饲养场来进行。各种等级的Live Hogs饲养场由Approved Delivery Facilities Commodity批准。牲畜饲养场的审批很严格。 Live cattle, feeder cattle和Lean Hogs期货合约交割只能由交易所指定和批准的、公开的牲畜饲养场来进行。公开的牲畜饲养场不一定是合格的、一定能获得批准的交割牲畜饲养场。只有符合《Packers and Stockyards法案》并且获得农业部批准的才能成为交割牲畜饲养场。获得批准的牲畜饲养场必须保留法案中的记录,编制法案中要求的报告,承担交割商品质量等级评定的职责,接受农业部的监管。期货立法很规范。
      2、对交割仓库的要求
      交割仓库必须有许可证,是公开的冷冻仓库,必须能够开具协议收据,具备当地、州和联邦政府的所有要求。协议收据记载了交割的各项要求,至少在交割前30天由交易所批准的仓库开具。载明的商品必须入冷冻库。 交割的卖方须向期货佣金公司上报交割的数量,记录凭证由清算所保留。 一旦配对,卖方不得撤回交割申请,买方也必须接受交割商品。只有当买方付清前一次交割费用后,清算所才会对其下一次的交割申请进行配对。
      3、对交割时间的规定
      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五个交易日前一天(即交割月的倒数第六个交易日)是Live Hogs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之后合约终止交易,进入为期3天的交割期。
      二、韩国 KRX 瘦肉猪期货市场
      (一)韩国 KRX 瘦肉猪期货市场概况
      上个世纪末,韩国的养猪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历经几十年发展,瘦肉猪已经成为韩国仅次于大米的第二大农产品,但由于韩国国内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且韩国猪肉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较大,韩国猪肉价格受国内、国际市场因素的影响较为明显,再加上瘦肉猪系非存储类产品,往往因季节性需求、疾病等原因易于引起价格剧烈波动,2007 年韩国猪肉价格波动率高达 27.2%,波幅远超 KOSPI200 股票指数 23.1%的波动率,但在韩国却缺乏可供选择的风险管理工具。为此,由韩国证券交易所、韩国期货交易所及韩国创业板市场合并组建的韩国交易所曾在 2005 年计划上市生猪期货,但政府由于缺少匹配的交易体系以及担心农民不会使用这一避险工具而耽搁审批。历经3年的耐心等待与精心准备,2008年7月21 日,亚洲首个生猪期货和畜产品期货合约-瘦肉猪期货正式上市交易。2008年下半年,瘦肉猪期货合约每月的成交量都呈稳定增长,韩国瘦肉猪期货发展前景广阔,但由于受到韩国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等条件的限制,韩国瘦肉猪期货的发展道路坎坷,要取得亚洲、远东尤其亚太地区的生猪市场话语权,难度依然很大。
      (二)合约设计
      KRX 瘦肉猪期货合约的设计以美国 CME 的瘦肉猪期货合约为版本。
      (1)交易单位:5000kg 瘦肉猪胴体。
      (2)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 1 韩元/ kg。
      (3)每日价格波动幅度限制:最大限幅是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上下600 韩元。
      (4)最后交易日:最后结算日的前2个交易日。
      (5)最后结算日:交割月份的第3个星期五。
      (6)交割方式:现金交割,结算价格也主要参照现货价格指数。
      (7)持仓限制:对每日持仓尺寸的限制规定是净头寸不得超过1000手。
      三、德国汉诺威生猪期货市场
      (一)德国汉诺威生猪期货市场的概况
      德国的农民有 61.9%的收入来源于畜牧业。养猪业是德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德国养猪业和中国很像,家庭式养猪,但基本上都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有计划的规模生产。1998年4月,德国汉诺威商品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生猪期货。RMX 的生猪期货吸取了CME瘦肉猪期货的经验,采用了现金交割方式进行交割,结算价格也主要由汉诺威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生猪现货价格指数决定。上市当年,生猪期货交易量仅有5111 手,但其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到2001年时增至42294手,年均增速高达72%。在交易规模逐步扩大的过程中,生猪期货平抑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作用愈加明显,生猪期货逐渐受到广大生猪养殖户的关注和参与。但近年来,消费者偏好发生了改变,美国、欧盟的消费者的肉类饮食习惯偏向于牛肉。另一方面,其他地区例如亚洲、北美、拉美等养猪业的发展,使得德国的养猪业发生了萎缩,最终导致了德国养猪户的减少,德国全国的生猪饲养规模呈下降的趋势,生猪期货市场也正在萎缩。
      (二)合约设计
      RMX生猪期货合约借鉴了美国 CME 的瘦肉猪期货合约的特色,并结合德国生猪市场环境的情况进行了设计。
      (1)交易单位:瘦肉含量至少为65%的8000 kg瘦肉猪胴体。
      (2)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0.001 欧元,即每份合约为 8欧元。
      (3)最大波幅限制: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上下0.125欧元,即每份合约为2000欧元。
      (4)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3个星期五。
      (5)交割方式:现金交割。
      (6)结算价格:主要参照现货价格指数。
      四、国际生猪期货市场的建设对我国发展猪类期货的启示
      (一)猪类期货合约的合理设计
      完整成体系的市场构架是期货市场发挥功能的基础和保障,而得到市场认可的期货合约是期货市场取得成功的关键。国外猪类期货市场的成功运行经验可以看出,他们的成功需要有大规模的现货市场和极高的商品市场化的程度,而且对生产方式的标准化提出了高要求,同时需要高度发达的冷冻和物流技术。因此,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重点结合国内现货基础,设计科学、合理的期货合约。2008年,我国首个商品猪产业标准《生猪交割质量标准》和《生猪交割质量检测技术规程》产生,解决了生猪交割质量标准这一生猪期货合约的核心问题。2007年,大连商品交易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合约》(讨论稿),初步确定了我国生猪期货交易合约的模板。这份生猪期货合约的讨论稿虽然创造性地解决了期货合约中质量和等级条款及交割地点条款的问题,但仍存在着不足:从交易性质来看,一个完善的期货市场应当包含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三类交易主体,而这份讨论稿却存在着对我国生猪期货的潜在购买者囊括不全面的问题。大连商品交易所拟定的这份讨论稿借鉴了美、韩等国生猪期货交易的成功经验,并调查了解了我国部分生猪加工龙头企业和大规模的生猪养殖场的购买意愿,但这部分潜在购买者更多代表了套利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偏离了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功能。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期货合约。第一,首先推出以活体生猪为标的物的生猪期货。由于我国猪肉流通还停留在较低层次,冷冻猪肉消费尚不普及,应学习CME,等待时机成熟再推出猪肉期货。第二,交割方式先实行实物交割,待全国统一的生猪现货价格体系建立后再考虑现金交割。第三,每日最大涨跌幅和最小变动价位、交易单位应根据国内生猪市场交易规模及参与者资金实力、猪肉价格波动性等因素确定,避免出现生猪期货刚推出就出现剧烈价格波动的情况。
      (二) 走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养殖,加强现货基础
      国外猪类期货交易是在其生猪、猪肉现货市场发育成熟的前提下,为了规避市场价格剧烈波动风险而产生的,并随着现货市场的不断完善而发展。猪类期货的成功推出需要建立在良好的现货基础之上。因此,中国在推出和发展生猪期货交易时,应借鉴国外经验,注重将期货市场发展与生猪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产业链整合相结合。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要靠农业合作社组织,合作社要把散户沉积正在一起,实行同一提供猪仔、同一供料、同一供药、同一防疫、同一销售的管理方式。发展养殖合作社,改观已往分离的小规模、互不接洽的粗放型生产经营状况,实行集约化经营,对零个养猪行业能起到稳定、规范做用,也更有害于促进养猪行业的财产化、尺度化进程。政府加大对生猪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生猪期货市场的建立提供有力的条件。加强上下游产业的组合,提倡多种方式的一体化组织形式。
      (三)规范中国的期货立法
      世界上大多数期货市场,如美国、德国等国家或地区几乎都是由交易所负责设计、自已决定推出上市交易的新品种。中国要发展生猪期货市场,就必须改革期货市场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强化交易所的自律监管,确保其监管权落到实处;要坚持和维护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管理的监管体制,简化对期货监管部门的授权。目前,中国的政府监管过于强大、全面、细致深入。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期货交易所只根据《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授权,制定违处理办法和在业务规则范围内查处违规行为,并对违者实施纪律处分。实际上,期货交易所只起辅助政府管的作用,且完全受制于中国证监会。这种体制一方使身处市场一线、最具监管优势的交易所未能充分发监管作用,浪费了监管资源;另一方面,使中国证监会难适应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几乎每天都会遇到缺钱缺人手的问题。因此,中国期货法既要强化交易所的自律管理,确保其监管权落到实处;又要坚持和维护期市场集中统一管理的监管体制,确保政府监管部门及、有力地执法,简化对期货监管部门的授权。
      (四) 加强对生猪期货潜在交易者的教育培训
      生猪期货是一个"高、精、尖、专"的专业投资产品和市场,既有保证金交付中的风险、期货经纪商和会员在代理中的风险等多方面市场风险。期货交易规则较为复杂,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企业和个人才能利用好这一工具。因此,国内在推出生猪期货前后都要重视对潜在交易者的教育培训。积极培育和发展生猪期货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者结构,为生猪期货的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结论
      生猪价格波动这一市场问题应由市场解决。借鉴外国生猪期货经验,尽快推出我国生猪期货,有利于养殖户及生产加工者在价格大幅波动当中提前锁定利润,也有利于生产经营者通过豆粕、玉米等投入原料的期货交易与生猪期货交易实现成本和利润的双向锁定,规避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因而应早日将其推出,以发挥其促进我国生猪行业健康发展的功效。
      
      参考文献
      [1]期货网.美国生猪期货市场介绍[EB].http://www.省略/html/200903/16/20090316165956.htm.2009(03).
      [2]高铁生,朱玉辰.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与产业发展[R].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罗孝玲,赵晋,王学勤.商品期货现金结算的理论研究与分析[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4]王超.韩国推出亚洲首个生猪期货合约[N].中国证券报,2008(07).
      [5]罗孝玲,赵晋,王学勤.商品期货现金结算的理论研究与分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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