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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越著作考及其书法在宋代的接受 书法空间

    时间:2019-03-01 05:36:5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摘要:周越是宋代中前期书法史上重要的一位人物。周越的著作原名《书苑》,后世为了突出主题则将改其名曰《法书苑》《古今法书苑》等。周越最擅长草书,而在其生前身后,他的草书引来褒贬不一的论争,尤其受到文人书法派领袖的激烈抨击,但周越的书法因此也获得了批评性接受理论的品格。
      关键词:宋代 周越 著作 书法 接受
      在宋代书法史上,周越是一位绕不开的人物。周越研究字学和书学,擅长草书,并在生前赢得书名,身后亦为世人所宗但仍遭遇部分践古创新型的文人书家代表激烈批评。无论从周越其人,还是周越在后世的接受的角度来看,周越都是宋代书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值得研究的一位重要人物。除去有关周越著作的记载纷纭不同,宋人对周越书法的接受态度也是前后迥异,这与宋代特有的思想文化观念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因为儒学复兴,宋人大多重心性义理之学,自觉以儒家道德伦理的最高标准作为精神追求,因此,宋人首先就从儒家道德伦理和文化素养的角度解读周越的书法。另一方面,宋人面临晋唐草书的成熟和完美,时时想要有所突破,建立宋代书法独有的特色,于是他们又从书法技艺与创新的角度切入,对周越的书法作出评论。总之,宋人对周越书法主要是批评性接受,为宋代书法批评找到了新视点,强化了宋代尚意书论的观念。
      一、周越的著作《书苑》
      周越著书仅见一部,名日:《书苑》。但是关于这部书名、卷数及其是否有修改稿等,史册记载纷纭,莫衷一是。此书至今仅存十数条,收录在元末明初学者陶宗仪所编纂的《说郛》中。本文主要从周越著作的原名及其初稿与修改稿的异同这两方面,贡献我的一点思考。
      《宋史・艺文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十九以及《郡斋读书志后志》卷一分别有记载。《玉海》则总汇两家:
      (景祜)三年十月乙巳朔,国子博士周越上纂集古今人书并更体法,(案:《传》云“并所更体法”,)名《书苑》,凡二十卷,命知国子监书学……(案:晁氏《志》云十五卷,天圣八年四月,成此书奏御。)
      在宋代献书是士人求官的很寻常的一条途径。周越因为进献《书苑》,才被任命为知国子监书学。
      就书名而言,我倾向于认为“书苑”乃其原名。在这里只提出一个重要关涉,两宋的书法著作或刻帖冠之以“法”的只有官刻《淳化秘阁法帖》,即一般所说的《阁帖》或《淳化阁帖》,可见著刻私家之书的命名实不能冠以“法”的字眼。那么周越编著书学用来进献,岂敢以“法书”冠名。所以“书苑”乃是一贯的书名。再则,诸如离周越的生活时代最近的北宋人皆称其书名为“书苑”,见诸如李弥逊《筠溪集》等。而《法书苑》或《古今法书苑》等大概是后世为了突出主题,遂以“法书苑”或者“古今法书苑”命名。这反而掩盖了《书苑》原名而以新书名盛行于世。
      据上引史料,周越分别于天圣八年(1029)与景祜三年(1036)先后两次献书,可知《书苑》有初稿本和改稿本。王应麟还注意到《实录》和《传》记载的一个重要差异,即《实录》云“并更体法”,而《传》云“并所更体法”。二书记载,仅差一字,却是影响我们理解的关切之处。有的研究者并没有关注到这一字之差,只是认为这是周越进献他自己的书法作品,以显示他的书法才能。其实不然。周越白天圣年间就已经书名大显于天下,擅长书艺的仁宗皇帝不会不知道有其臣僚中赫赫有名的书家,所以没有皇帝的旨意,周越也没有必要再特意上进他的书作,否则矫情甚矣。但是有一种可能,就是周越第二次所进之书是在第一次所进书的基础上完善充实,并且改换了编著书学的“体法”。试看《郡斋读书志・后志》卷一的记载,“周越《书苑》十五卷,右皇朝周越撰。越以善书名世。天圣八年四月,成此书奏御。故其序称臣越、臣兄起。于柳公权书又云亡兄,间称名而不臣,似未精讨论也。”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十九则记载:“(景祜三年,1036)冬十月乙巳朔,国子博士周越为膳部员外郎、知国子监书学。越上所纂集古今人书并所更体法,名曰‘书苑’,凡二十九卷,特除之。”到景祜三年,第二次进书才涉及到《实录》云“并更体法”,而《传》云“并所更体法”。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不仅是周越将天圣八年的《书苑》十五卷充实到二十卷或者二十九卷,而且更换了“体法”,与前代人所著书学的体例法式不同。那么一字之差的争议自然也应以《实录》所记为通顺。另外晁公武还提到《书苑》“序称臣越、臣兄起。于柳公权书又云亡兄,间称名而不臣,似未精讨论也”,这一点应该是周越第一次著书的不严谨之处,但是至第二次就已经修正且完善了,在写作体法上也进行了创新。但是我也曾认为在《书苑》这本书里大概会有周越其兄周起生前的一些论书语,否则他不至于在前后称谓的常识上有所疏忽。
      二、周越书法在宋代的接受
      周越自景祜三年任知国子监书学直至其卒,但又因为宋仁宗时期没有设置书学教育,知国子监书学一职实际上没有多少书法专业的事情可为,所以周越同时更多地担任其他的实务职官,如吏部南曹、三门发运判官、知台州等。但是应当肯定周越在文化艺术上的探索主要是书法实践和书学研究。《书苑》主要是研究字学与书史。周越善真、行、草诸体书法,尤以草书为最能。这一点与徽宗朝的书学博士米芾很相似。但是周越对书法实践的探索在其生前身后引起了广泛的论争,尤其表现在宋人对他的书法的接受层面上。
      周越的书迹至今流传的有,刻帖有楷书《跋王献之》、草书《跋怀素》(图1)、草书《跋种放》、楷书《跋欧阳询草书》、草书《面贺攀企帖》、草书《贺知章赋》,墨迹仅有《跋王著草书》(图2),“周越书,世以为奇妙。”周越的书风到了南宋犹被人追忆。如“宗室仲忽,字周臣,《书史》云‘能草书’,绍兴府刻《兰亭》后有仲忽一帖,草法圆美,周膳部之伦也。”
      周越在其生前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除去书法外,还有一件推广碑刻的事件。“今膳部员外郎周君越,尝为三门发运判官,始以墨本(案:指《重修禹王庙碑》)传京师。周君以书名于世,故(段)季展书,大为人爱重,四方竞构之。”以致于世人“构宇以覆其碑,而模刻于他石,以广其传焉。”
      但是周越在宋代一直就是个富有争议性的书家,这一点集中在他的草书上。宋徽宗时期官方编著的《宣和书谱》对周越的评价有一个基本总结,我们依此为中心展开讨论:
      文臣周越字子发,淄州人,官至主客郎中。天圣、庆历间以书显,学者翕然宗之。落笔刚劲足法度,字字不妄作,然而真、行尤入妙,草字入能也。越之家昆季子侄,无不能书,亦其所渐者然耶!说者以谓怀素作字正合越之俭劣,若方古人固为得笔,傥(倘)灭俗气,当为第一流矣。在庆历中有马寻者,尝知利州而善仿越书,观者不复真赝,人谓韩门弟子云。又御府所藏草书三:《贺知章赋》《诗句》《千文》。
      我们把这段话析出两层来看。第一说出了周越作书的态度和书风优缺点。第二则讲出了周子发的书名大及其影响,这一点主要是 就其草书而言。下面合在一起论述。
      “落笔刚劲足法度,字字不妄作,”这是尚法崇古精神的高度体现。黄太史也说“周子发下笔沉着,是古人法。”“刚劲”显然是其书风所向,对此褒贬则是见仁见智。黄太史颇有微词,“若使笔意姿媚似苏子瞻,便觉行间茂密”。这却又给我们勾勒出周越书的另一个特点,瘦硬或者瘦弱、疏阔,与周越的传世书迹相印证则洵然,这确实是学怀素所得。字字合法,但是有“俗气”,不能跻身第一流书家。宋人对周越之不满最似江西派诗人潘大临之恨于诗,“秋来景物,件件是佳句,恨为俗气所蔽。”
      “越之家昆季子侄,无不能书,亦其所渐者然耶!”周越原来是受其兄周起的影响,反过来他也成为家人学书的典型。“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仁宗天圣到庆历这一时期,“学者翕然宗之”。其实何止于此,一直到神宗、徽宗时期苏、黄、米、蔡四家鼎力书坛,草书界的执牛耳者固属周子发哉。或言蔡襄曾学周越,但遭到南宋刘克庄怀疑,“葛立方乃谓君谟书初学越,此语全无按。”苏东坡和黄太史及米南宫三人皆自言初学书莫不师法周越。等到三人高步书坛后,对学书进行反思时发觉周越的不足――“俗气”,则是带有“贵远而忽近”的文人书学理论反思与批评的气息了。黄庭坚说过两次:“钱穆父、苏子瞻皆病余草书多俗笔,盖余少时学周膳部书,初不自寤。以故久不作草,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米芾说过一次,“茶坊、酒店可与周越、仲翼草书同挂,不入吾曹议论。”南宋陈振孙说过一次“越书间有之,俗甚。”米陈二人说得很笼统。黄则反思得很认真,同时也说明了周越书俗,不足以效法学习。
      前面所引的《宣和书谱》对周越的记载大概转钞自《续书断》,朱长文这样评说周越:
      草书精熟,博学有法度,而真翰不及,如俊士半酣,容仪纵肆,虽未可以语妙,于能则优矣。当天圣、庆历间,子发以书显,学者翕然宗尚之。然终未有克成其业者也……有(司)马寻者,庆历中尝知利州,其迹亦仿子发。
      朱长文与《宣和书谱》相异的是,周越的真、行书与草书优劣的问题。但有一点是相通的,二者一直认为他“博学”,所以他的真行草书皆有法度。徽宗、高宗之际的李弥逊也赞同这一看法“周氏《书苑》……字画之变略尽于此。及观其真、草二体书,婉媚道劲,皆中规矩,信其书之不徒作也。龙图王公《柳枝辞》格韵超逸追古作者,不然,周书岂浪得耶。”刘克庄同样肯定了周越的书学研究,“周(衍‘越’)膳部与李西台同时,所著《法书苑》,论古今字学甚详备。”
      并且朱氏明确指出“终未有克成其业者”,只有一个叫司马寻的人认真皈依周子发。庆历中,司马寻“知利州”,周子发“知台州”,二者官衔相当,且是同年任知州,很有可能二人是故交。但最终没有能克成周越其业的原因,会使我们马上联系到苏黄米等人对他的批评,因为后世对他的消极论述的只有这两点。其实《宣和书谱》已经解答了朱长文的疑惑,即是“说者以谓怀素作字正合越之俭劣,若方古人固为得笔,傥(倘)灭俗气,当为第一流矣。”但《宣和书谱》没有进一步说出周书“俗气”原因。《宣和书谱》乃是以文人书法观念为旨归,所以我们若稍关注当时文人对周越的批评便可讨得消息。苏轼评草书说:
      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语非是,若匆匆不及,乃是平时亦有意于学。此弊之极遂至于周越、仲翼,无足怪者。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显然,苏轼在这里也认为周越草书乃是出于积学,但苏轼能在学成以后,更进一层消除“学”的壁垒,挣脱绳墨规矩,然后再放。而周越思辨与学养不能至周,所谓有学无识,是以东坡有诗云“草书非学聊自娱,落笔已唤周越奴”。
      但是苏黄米对周越的批评也不是没有一点渊源的,苏东坡所推崇为“本朝第一”的蔡襄没有评论过周越,苏轼的老师欧阳修也未尝对周越赞之一词。至少从史料上来看,都是如此。“欧公评本朝书惟取才翁兄弟及君谟三人,不肯屈第四指,西台且不见取,况膳部乎。沧浪公亦叹时人以其诗比杜默,字比周越为不幸。默诗所谓圣人门前大虫者。默、越并称,其不与越,甚矣。”刘克庄认为这是因为“其草书《猎狐篇》非不点缀波画,矜炫姿态,要以五陵侠少结束华楚,然都无士大夫风度。”士大夫风度,当是“便如王谢家子弟,纵使不能端正而气韵自觉超胜也。”“风流蕴藉如王谢家子弟,情致宛转,动荡人心而极其挚者。”所以风度、气韵以及情致才是文人书最重要的,才能“自出新意,不践古人”。
      风格的好坏,原如世人读李白、哈姆雷特,其中褒贬见仁见智,而周越书迹罕见,又使我们无以置辩。苏黄米等对周越的批评或忽视,实则是把周与太宗时期的翰林侍书王著摆放在同一个层面上来审视的,而今天周越留下的唯一墨迹即是楷书跋《王著草书》,可见历史总是把二人系于一体的,冥冥自有一种巧合也。王著是以行书为主要书写字体的“院体”书风的代表,并且为“中都司书诰敕者,悉规仿”。但是院体书家风格大同小异、艺术水准不高,以致遭到文人的攻讦。周越则是因为其草书为“学者宗尚”,而其“俗气”甚矣。黄庭坚说“盖美而病韵者,王著;劲而病韵者,周越。(诚)皆渠侬胸次之罪,非学者不尽功也。”王著书风流美,周越书法道劲,都是偏指形式,但二者都缺少内涵――意韵。王著和周越如小僧缚律,“当以右军父子书为标准,观余此言,乃知其远近。”这又是文人书家领袖以他们制定的书法谱系座次来议论,并希望获得世人的响应。
      这么排列来论述,实则已经落入宋代文人书史批评的窠臼。“字随世运,议无过者,唯钟、王耳。艺以德传,越千百年无有易此论。”钟、王为书学谱系的核心也是经过南朝四贤之辨、唐太宗崇王、宋太宗尊锺等逐渐奠定的。以文人的书学观念来研究书史是否全面得当,是否可以一以贯之?已经逸出本文课题的范围,姑且不论。周越身后虽然因为遭受到宋代几个身为文人书法派领袖的士大夫们一致针砭而导致他在书史地位上的没落,但也正是经过文人书法派领袖的批评性的解读和接受,周越也成为宋代书史上具有理论典型意义的一位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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