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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历史人物【中国的事物】

    时间:2019-02-13 05:38:4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丝绸      丝绸在晃动中显示出它的光泽。当它包裹在年轻柔韧的身躯上四处走动时,它的光华升到极致。丝是女人们的作品。养蚕要熬许多夜。女人们在那些日子就住在蚕房,丢开一切家务,日日夜夜侍候蚕。夜半三更,她们就着微弱的油灯光,将一抱抱的桑叶均匀地铺开,而她们的心却在一片片整齐的沙沙声中陷进了欢乐的深渊。中国的女人,一生都在家里操劳,在一塘静水中艰难地生育,盛开,凋谢。养蚕的日子就完全不同了,那是合理的逃亡,是我行我素,是诗里的生活,是喜悦和超越。无论贵贱,女人们一律重视这段日子,视为重大的节日,相当小心地放开自己。她们平时以节俭著名。现在却会做些小点心来慰劳自己,也慰劳活蹦乱跳的儿女。孩子们是女人的影子,只有在这段日子,从半夜的短甜梦中醒来,在如豆的红红黄黄的灯光闪闪映照下,他们有缘看见母亲挺着丰满的胸,眼睛亮而柔,脸上隐隐显出一个酒窝,将桑叶盖到蚕们身上的美妙情景。这是平凡日子里涌现的奇迹。以羞怯和隐匿为特征的南方女人始终与自己的丈夫隔墙相守,从未在他们面前展示过如此生动丰美的画面。这齐天的福分,却"止他们的孩子偷了去,燃成照彻生命全程的圣光了。
      抽丝的日子味道又大不同。炉火熊熊。雾气蒸腾,女人们高高挽起衣袖,大口地呼着气,将双手一次次插进沸腾的开水中捞蚕茧。这时的活儿最伤手。我的一位姑妈是六十年代初的纺织工人,在抽丝车间工作。她曾给我讲过,不到二十岁她已经是一名熟练工人。一次,我爸去看她。我爸别的都没看到,就看到了她的一双手。一双不满二十岁的手,由于天天泡在沸水里,呈现出鲜肉的粉红色,到处有翻卷的旧皮,指甲周围都是小口子。我爸一言未发,拉住那双手久久看着,眼泪就落在手上。我姑妈就凭着这双手,供她的哥哥念大学。
      绫罗绸缎在一段漫长的岁月里曾经是芸芸众生追求的生活目标,柔软,华美,图案精致,象征着高贵的生存境界。生命只要达到了温饱,就必然求高贵,求美,求艺术,求灵的实现与愉悦。这时候,丝绸在飞动中闪现的光泽包含了人物身上最温柔最华丽的内在光芒,向着隐约的天际飞升。丝绸,这了不起的东西,曾长久地呼唤过中国男子走进琴棋书画,他们的长袍含蓄而典雅地覆盖了日常生活的委琐与沉闷。在缺乏爱情的历史国度,它提示着最人性的一部艳歌,其中的某些章节虽已遗失,却在丝绸中不断涌现。而我所熟悉的中国女人,具有丝的质地,也有丝的品格,她们温暖体贴,在包裹的爱抚中流泻着从容,就如同丝绸,在最严谨简洁的格式中尽情挥洒,由有限而达无限,而达光的永恒闪耀的柔波,万顷柔波,汇入万物生长的光焰。
      
      旗袍
      
      说中国人含蓄,不如说他们最善于设置含蓄中的引诱。一方面领口那儿严密封锁,另一方面却从脚的两侧开衩至髋部弄得雪光闪烁,你说大不大胆!
      旗袍在当今时代走俏,是因为它的性感。一幅质料上乘的绸缎,随身体的起伏流泻而下,熨帖却不紧裹,波峰跌跃却不露骨。有视觉的整一,更有一波三折的效果。
      旗袍风流蕴藉,成熟女人穿上更是画龙点睛。正面看去如一尊雕塑,侧立则显示惊心动魄的曲线,背后望去有芙蓉摇风的韵味。只要没有胖得如桶,穿上都有好味道。旧时的肥太太们懂得将袍身稍稍裁宽一些些,衣料流畅着落下,遮住了腰腹部的赘肉,一点儿也不显山不露水。
      旗袍的风格多变。大花大朵显着富贵与优越,贵妇人穿上与豪华的客厅和保养用功的皮肤般配。碎花的显着妩媚与温柔,小巧玲珑,孤芳自赏,最适合小家碧玉。净色的品味要高一筹,对着装者的相貌与身材的要求也更上一层楼――她必须是个耐看的、气质典雅的、受得起挑剔的美人。
      旗袍单只变变颜色,效果就天上人间。淡蓝色旗袍加雪白坎肩,最适合知识妇女,文雅淑女;粉红镶花边的适合闺秀或多情女郎;大红的为新娘专用;雪白或黑亮的适合歌星;杏黄的适合舞女;草绿的适合白皮肤美人:金黄的适合情妇;淡紫的适合女诗人;深紫的呢,留给以自我为中心的高成就女人穿吧。
      旗袍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滚边。滚边的宽或窄。配色,做工,直接决定了这件旗袍的档次。就像女人们抹口红,不在于牌子响不响;有的胡抹一气,有的精雕细刻,层次的差异就从中显现出来。
      女人对旗袍的态度是矛盾的。女孩时期羞于出身材,一般不穿旗袍。青春少妇魅力四射,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巴不得借旗袍将全身每一道曲线都尽情描绘。到了中年,穿旗袍可以遮肥,可以显得有身份,庄重绮丽都可兼顾。夕阳西下时,则偶尔翻翻箱底罢了。
      旗袍是在两侧开衩的,最初可能是为了行走方便。开衩的高与低又是由穿着者控制的,所以,开衩的高低跟女人的开放程度有关。舞女或舞台表演者的旗袍开衩较高,这当然是为了视觉的愉快和风情的撩拨。端庄淑女的旗袍开衩处过膝则止,否则显得轻狂放冶。
      最羡慕宋庆龄,一辈子穿旗袍,怎么穿怎么气质,永远不会看够。
      
      幽巷
      
      从前的巷要用幽字,因为走的人少。巷是墙与墙、院与院之间的夹缝,长长的,曲曲折折的,不见其起处,也不知其所终。要是深宅大院相依,红杏挑出高墙,走在那里的巷中,就步入了一首典型的宋词。
      巷本来是逼仄的,却觉不出来。独自流连于巷,一景一人,相互印证,心绪散漫,又蒙着若有若无的薄纱,愁而甜,怅而远,依稀仿佛,明澈如水。那些含了大孤独、大沧桑的人,化在巷中成一抹背影,拉长,再拉长,像一支随手扔下的箫。我如此沉醉着,浩叹着,伤怀数千年。
      到了巷中,市井的喧嚣沉下去,灰尘沉下去。薄薄的软底布鞋敲击着一段无语之琴,细细密密的忧色浮上来,沉淀的声音浮上来。巷中光线常常是一半明,一半暗,随意交换着。与此相呼应,心情是忧而不痛,淡而不寡,虚而不实,真而不切。在如梦的惊讶中,如果才子邂逅了“丁香一样芬芳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又如果一个人遭遇了自己的梦,一个反复出现的萦绕不散的梦,他步入了那个梦,摸到了它的皮肤和汁液……那一定是条深不可测无始无终的曲巷,终生难以走出。
      在巷中,一切的声响都多余。说话、吟诵都要省略。眼睛却要醒着,寻觅着,无声呼唤着,刻骨赞美着。或者,连知觉都熄灭了,只留一盏灯笼,轻轻照着。自己的影子,悄悄跟着。
      化时光为眉头薄霜,或者,凝千古愁为一枚明月,是巷的韵致。在巷底看天,不宠不惊,波澜尽碎,掩一掬梅香幽艳。大悲痛,大安详,化成我眼中淡紫或粉蓝的纱影,暗香浮动,一波千叠。
      我会是你巷中那枚明月么?
      
      后花园
      
      老百姓的花园其实称不上花园,一般种的是果树和蔬菜,有群群小鸡在上面漫步,狗伏在树下打盹儿,一丁点风吹草动它都警惕地睁一下眼睛,耳朵也随之一颤。有了这个园子,生命就生动起来,家也像个家了。孩子们在园中捉迷藏,女人坐在井台边洗衣服,蜜蜂在菜花上嗡嗡唱歌,蜻蜓在篱笆上小憩,吸引了孩子们屏住气息蹑手蹑脚去靠近它……
      真正的田园牧歌发自天然。所以,园子不用精心规 划,用不着讲对称,讲布局,讲呼应,讲起伏。随心所欲,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王老倌每天在菜园地一角扔张草席睡在上而,他的光肚皮上站着六七只出壳才几天的小鸡。一杯茶就放在地上,用他的旧草帽盖住。时间在这时真的停住了脚步。正午的阳光照着他和那些小鸡,他和它们已经昏昏欲睡。
      一个画家能将这么一种情趣转移到画布上去吗?他能帮助我们浸淫在生命的本来面目中吗?或者说,他能让我们看到自己的真面目,禅里说的真心?
      体面人家的后花园大不一样。什么位置种什么花,总体再构成什么网形,都是安排好了的。千奇百怪的盆景,人造湖,假山,曲径,小桥,亭子,应有尽有。它讲求小巧玲珑,以小见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满足你游、倚、坐、思的愿望,助你发诗兴。热闹的狂欢或月下独酌,你从飒飒风声中看见生命像细小的波浪在草丛中滚过。你长叹息。长长叹息。你被永恒的忧伤吸引住了。
      一个画家要表现园艺与雅兴的结合相对要容易些。可以构思许多种画面,比如男主人在夜风下长衫飘拂的背影,草的倒伏,他的清瘦,垂伏的发辫或傲然朝一侧飞扬的短发。手中可以拿一支箫,一壶酒,或什么都不拿。也可以画一角精致楼阁,一个淡雅的影子临窗而立,面朝满园银辉。一切都影影绰绰。要不就画这静园中的小池,修长的竹,惊艳的葩,都将它们的倒影点缀在池里……
      亲近自然是人的天性。享受自然是艺术的雅趣。在母亲怀里的时候并没想到母亲如何如何好。长大后写回忆母亲的文章时却在那里一唱三叹。回忆中的母亲,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现代住宅是一排排灰格子,一个个精致洞穴。
      在菜园子里扑蝶和后花同里“对影成三人”的生活画,已成了回忆中久远的经典。
      
      避难所
      
      写诗,作词,填曲,构成古代文人生活的表层风景。
      人们感受着莫名的高压。高压向内,向外,扭曲了形体。骨骼。在精神的边缘打住。
      弄墨是一种逃亡方式。一个人,把他与现实尖锐冲突的部位悄悄掩埋,不弄出任何声音。写作是个人的事,是说话的个人方式,是从一个人出发再返回他自身的寂静旅程。
      最不具体的是诗。因为不具体,所指就常常含糊。在朦胧中,你与你的精神擦身而过,伸出手去,抓住了它的长袍。在诗中说真话,可以说最毒的真话,不伤人,伤真情。诗是你决定向精神深处步去时看见的东西,直到你的身影斑驳成一幅山水。山水与人生相印证,证到无话可说的境地,一首诗才轻轻收拢它的翅膀。
      词好比流畅了的诗,流畅了的内心独白。词带给我们歌唱的愉快。词又好比我们在事物深处流连时的感叹,被一些美妙的羽毛带到花丛深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词始终是透明的,像一块玉,薄薄的玉,隐现着皓腕。葱指。笋鼻。最美的弧线。词是话语从弧线上划过时的轻叹,垂立着缥缈的树影婆娑。影叠在船头,文字中的轻寒荡漾成古典的灰烬,流入万里涛声流放。
      曲是酒后的真言,不听也罢。真要听,就洗去铅华再听。戏演到家,涂脂抹彩都没必要,素面朝天去唱最好。曲是人们夜间的小酌,就着几样花色点心,指桑骂槐。到痛快淋漓处,人人都尝到了任性的甜头,一齐会意微笑。
      在现实中深深扎下根去,精神却使了分身术,到避难所消遣。无论在官在野,除了公众形象即做人的一面外,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有独立的精神生活。写作的满足帮助我们在现实中忍耐更久的时间,而且把面部表情弄得花样多端。潜逃也必须经常发生,我们到那边去喘息,卸下伪装,与世隔绝,放声痛哭或饮泣。
      我们需要避难所。我们需要独自面对时的真实状态。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在生命的某一段热爱诗词曲,学会避难。避难是必要的调节,只为了让你在白目的舞台上演得更加成功。
      片片水晶,敲击历史的音乐。
      
      同学会
      
      一辈子,总要见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不见不行,你的青春梦幻洋相老嫩都在他们那里,别的地方找不到了。所以要找到一起,虽然样子不再漂亮,地位天上地下,中间隔着成千上万日子的鸿沟,心情也不再是风刀霜剑一个词概括得了的,该见的还要见。
      见故人,回老地方,都要勇气。人弄疲乏了,认命了,就懒得动。总有什么地方不如人,尤其是同学中的人尖子,就像活在你永远看得见够不着的神话世界中,呼风唤雨,树碑立传,想起来就自惭形秽。人跟人不可能不比,而且跟没有可比性的人比等于自讨没趣,最要比的当然就非同学莫属。比,就是找对手。这种心理很微妙,人家红得厉害你心里酸酸的,人家倒霉你会觉得比你自己倒霉了还伤感,真要出了什么名人之类,你就由不得自己地要骄傲,要是有谁说了你某某同学一句不好听的,你会七窍生烟说什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去。怪。我们的一生,总得找几个观众几个搭档,好像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我们偏要死乞白赖为人家活一场似的。
      年轻气盛,总想跟人较个高低。所以要是参加同学会,就得体体面面地出场,要气势逼人,机呀车呀宴会呀美人呀都要跟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弄到那种风光排场,级别职称钞票待遇都得高到不那么胜寒的地步才行。所以风光的只能是那么几个。众星捧月,哪个是甘心借别人的光来照一照的?
      中年期的危机感特别强,灵与肉的衰象已经开始暴露,去日苦多,都想抓住点什么。孩子大了,配偶熟了,一时隔开,隐秘的旧情和突发的欲望都可能来。你知道有的不可能永远有,没有的却可以创造出来,有人就不惜一切代价从现成的模子里朝外冲一冲。好在人是有理智的,一般不会到那个地步。内外交困的时期,什么都难,都来不及又来得及,进退都不是容易事。所以最苦,最不好办,也最深刻。都知道不能犯错误,都知道一辈子不犯错误才是最大的错误。难就难在这里。
      老了,一切都淡。位子级别现在都是别人的,儿子孙子不再需要你的翅膀遮风挡雨,时间是多得不能再多,名声威望呢,换不来没有皱纹的脸和优美的曲线,换不来你在学校球场上流过的汗你的同桌无意间丢过来的一个眼神。这时候再找到一起,说说小时候年轻时候的事,过去了的一切又无声无息浮满水面。好。以过来人的姿态,以主人翁的身份,把生离死别嬉笑怒骂都当作一件开心事来欣赏+成功失败一样有趣,说起来也不那么痛了,小伙伴的感觉又回来了,多好。这时候才发现有的东西一辈子丢不了,你像一盘录像带藏在别人那儿,要人家放给你看你才看得到。这回连我们班最傲气又最不走运的那位都面带微笑登场了,这样才好,有什么大不了的,本来就无所谓胜负,我们还是我们,这才是不变的东西。
      走过不同的路,在靠近终点的地方又聚在一起,这就够了。一切都值得,一切都互相保存着,剩下的路,祝你走好。
      
      云南云
      
      在云南,谁是清晨最早醒来的生命呢?
      在我们不知觉的时候,它们开始漫游。它们像一群调皮的精灵,其风采是可以神遇不可寻求的。在云南人的眼里,云是山的帽子、腰带;是溪流旁的一条哈达;是树林流蜜的春意;是从天庭倾倒下来的瀑布;是身着白衣黑衣的天使;是悠闲自在的牛群;是一段没有开头结 尾的故事:是风的翅膀,雨的长发,千年大树的白须,万古村落的艳唇。
      然而,云的姿色是无法染指的。就像一把好剑,剑尖上的光焰是不能抚摩的。也像空气,是你觉察不到它存在却时时刻刻在你之中的。还像那无意中飘来的天籁,缠绕你的时候是完全忘却了痛楚的。
      云喜欢按自己的情绪行事。它兴奋的时候跳着舞,翻着跟头,唱着妩媚的歌谣;它温顺起来比最听话的羊羔还娇嫩:它发怒时留给你一个充满悬念的背影;它那喜怒无常的性格总是让你疼,让你痴,让你恨,让你狂。
      它的脚步时而轻柔,时而狂放;它的节奏时而激越,时而舒缓;它的眉目时而清晰,时而朦胧;它的姿态时而安详,时而动荡……它曾经在多部民族史诗中充当过历史的化身;它还在无数民间情侣的爱情传奇中生根发芽:它把一座小城搬进了神话;它不知疲倦地奔走啊,嬉闹啊,把天地当成了自己的家。
      要是没有了云,就好比天空没了颜色,大地没了声音,孩子没了未来,生活没了爱情……
      云的确是缥缈的,无着落的。就像世间生灵始终是卑微的,很短暂的。我知道山啊水啊人啊树啊都是从云中来的,它们在云中变换着面目,而我们,却在与它们的游戏中打败虚无,体验欢欣,用虔诚的双手把卑微的幸福举向空中,奉献给云。
      当太阳收敛起它的光芒,无声无息从群山之间垂落;我看见云,像一把完成了使命的剑,带着它所有的辉煌,暂时匿身于剑鞘中……
      
      清明
      
      这个日子从来都跟香条袅袅的轻舞分不开。
      日子也有意境。清明的格调是淡灰色的,像有人在一个阴天打开她的长发,清洗之后,站在林子中间梳理。沉思状的、含着薄雾和露水的剪影落在溪流上,跳跃着涌向前方。
      清明的怀念在痛定思痛之后。大痛已过去,一切是缠绵的,山泉一样冰凉,还含着对未知的好奇,裁剪成无数幅疑问。
      寂静的山路变得空前热闹。上坟的队伍在默默移动。没有悲哀,只有静穆。无边的静穆。仇恨者暂时合上了睫毛。空气中多了温柔的东西,多了对他人的同情。
      细雨在拂晓已经来过,很快就走了。走的时候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清明的雨知道不忍泥泞了千万条路。平时走大路的鞋子,这时都来到了小路上,低着头,赶自己的路,体味着行路的辛苦。偶尔有一两粒迟到的雨点落下来,滋润焦裂的唇,用无言的舞姿,让四月麦田里尖利的麦芒放下屠刀。
      今天是会面的日子。与埋在远方的人相会之前,先要与无数的生者相遇。相遇在山路上,喘着粗气,流着热汗,怀着共同的目的。每个行者,都是行在远方的人,每个行者都只到达自己的远方。
      在亲人安睡的地方,有人坐下来吸一支烟。今天我们休息,可以想想过去,想想未来。
      墓地按血脉排列,甚至家族中的每个人该在哪个坟位,都是早已排定了的。最高处是老祖,老祖的下一排是祖父母,再下一排是父母,接下去是儿子儿媳,孙子孙媳,重孙重孙媳……每一排睡一辈人,一辈辈排下去,直到断裂。
      女孩没有坟位。女孩的坟位在婆家的坟山上。女孩的归宿属于未知,她们要长久飘零,像雨点一样,被风扔到某块陌生的土地。她们将凭借婚姻找到归宿与香火,找到自己的位置。女孩是空灵的,无限的,如云彩席卷天空。你可以占有她们,践踏她们,但你留不住她们的美色与香气,你永远无法进入她们。
      男孩子们在自己的未来坟位上大喊大叫。睡下去打滚。同辈的兄弟们开始讨论他们的坟位算不算好位置。他们中有的嫌自己的位置太靠边,有的又嫌不够平,还有的嫌晒不到太阳。他们叫嚷着要互相换坟位。坟位却是注定的,不会有换来换去的道理,
      很忧伤的气氛里,忧伤会渐渐憔悴。清明与死有关,但它并没有沿泪水的走向失踪。多少年之后,每个人都有未来,都有伴,这是好感觉。在清明,我们去看望来世的朋友,跟亲人交谈,我们的身躯像一支支锋利的箭,扎在此岸与彼岸之间,那无边际的沼泽之上,只露出一点尾巴。清明就这样把我们晾成雪峰顶上万古不化的积雪。中国诗
      中国的古代诗学,诗走向空灵的极端,小说则走向彻底的消遣。诗几乎不涉及灵与肉之间的东西。似乎只有心灵的羽毛和它们的投影才是艺术家要努力抓住的东西。思乡、思念、心灵起伏、不可言说的内心印象……这些东西才是文学的主题。
      一个人在深夜对照进室内的月光凝神,沉浸于某种思绪,使他的精神飘飞起来――这就是中国人会见他的自我的方式。它完全是即兴的,随时可能发生,含着某种走神似的超越。他轻轻地容易地就脱离了现实,也可能是深深钻透了现实,到达了不可知的深处。你说“床前明月光”……紧接着就被某种境界笼罩,你的灵魂暂时来到了半空。中国古典诗歌中反复强调的意境,就在它表层话语的背后,在它的效果中,像你能感觉却不能表述的某个眼神。
      疑是地上霜。霜和月光都是白色。夜深之后,月光是有寒意的,这是另一种霜,精神的霜。回忆往事是一道寒光掠过树梢,惊心却不惊叶。快乐往事成为惨痛,隐涌,久涌,谁都经历过,都有这种体验。很多时候人们一凝神就泳在忧伤里,像漂亮的花朵在静物画中的沉思,恬静中的忧伤,忧伤中的恬静,这才接近本质。牡丹名气最大,我却一直看不破她的风情,看来她仅仅缺一丝丝忧郁。就因为这一点,不能感我至深。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句子太随便了。举头怎样,低头又怎样,顺接的动作,刹那间带你掠起三千丈。自然的才是最好的。人总要绕过千山万水,最后才能回到原处。一首典型的中国古诗,所有的浓烈都在淡中,就像高水平的厨师尽量不用佐料。生命是忧伤的,忧伤而能不露痕迹,味道就升华了。
      如此种种,中国诗在世人眼中才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看不透和完全看透的东西都会给人神秘感,就像水波,兴的时候来了,静的时候又不见了。多么神秘呀,
      精神生活与肉体生活的界限是不清晰的,但完全有必要承认人类有独立的精神生活,并成为某个具体的人的经历。
      
      孔子与庄子
      
      庄子在云层之间,孔子在红尘之下。两个人都是不为物质奋斗的思想家。
      在我们这个讲求实惠的民族里,这两个人的心灵必然是孤独的。他们似乎太不切实际,而有些像疯子和傻瓜。比如孔子曾四方游说而被困七日,受尽耻笑:庄子在妻子死后反而歌吟不已,这是正常的么?所以,几千年过去了,常有人讥笑孔子的落难,庄子的无情。世间还有真君子么?
      庄子的位置好像比孔子高,他是一个完全尊重自然的人。他非常干净。有神仙骨气。我们没法面对美味不动凡心。在他眼里美味与草芥没什么区别。我们在内里实际上向往着摆脱一切诱惑(诱惑是烦恼的根),这一点是怎么也做不到的,所以我们就把庄子供奉起来,作为理想来膜拜。
      孔子呢,他满身尘土。而他的理想是做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这就使他显得更可笑。他遵守着一切外在的社会原则,在内里一点一点地提炼着自己的人格,他是一个受尽约束的人。他研究社会关系诸要素的谐调,他研究人与人之间怎样互相容忍和适应。他认为人的社会性高于他的个性。可是他并未因此就丧失了他自己。人 们只道庄子清高,却不知道孔子更清高么?孔子只是不洒脱而已。他在万般烦恼的围困中抓紧理想不放,有时甚至像条可怜虫。他不是偶像,可他做着佛的事情呢。
      我私下里是更敬孔子一分的。他代表着一种更伟大的人生态度。我想这样说:庄子是最深广地了悟了客观规律的圣人;孔子却是注定的劫难重重举步维艰的行者。庄子在投身于人生和社会的时候是半动情半保留的,你只能伤他表皮,休想动他的骨骼和深心。孔子却是全身心投入的,这种人如同飞蛾扑火,虽然结局有些欷�,却痴得令人肃然起敬。
      庄子和孔子,都是我热爱的。我替孔子说话,庄子若听见了一定会点头微笑,就像海洋决不会责怪有人赞美了山岳一样。
      
      衡器
      
      道德是中国社会的衡器。你知道那是不可侵犯的东西,你不敢冒险去动它。要是你斗胆动了,不愁把你压不扁。
      道德经过数千年的养精蓄锐。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人人都说做人难,这就是道德的高压。道德是一盆水,社会是浸在盆中的一张纸,没有它渗不透的角落。你的衣食住行都在它的严格警戒之下,一举手一投足都有学问,都有说法。时间长了,循规蹈矩不再是外力压迫所致,全内化成了本能。中国人比较听话,就是道德教化的结果。
      但听话的就一定老实么?不见得吧。
      一味让人家服从不一定是好事。每个人都可以试试,老让你迁就别人,活着就太委屈了。小孩子就是例子。有经验的父母都知道,特别乖顺的孩子容易背着人搞小名堂。封建时代的朝廷威仪天下,却出了那么多贪官。贪官都不明抢,而是暗来,在外人面前仍要维持正人君子的高风亮节。可见道德是做给别人看的东西。
      道德本来是件宝贝,它让你体验到自我完善的乐趣。向善是至乐,不是别的乐趣可以替代的。
      道德怎么会变得那么麻烦了呢?因为社会成员都知道遵守道德会带来好处,他们把它具体化,零碎化,把人的一青一行都放到里面去套一套,比一比,再给个说法。慢慢地,很多人活着的目的就是做卫道士,专门监视别人,对人家说长道短。我们都懂辩证法,晓得事物没有绝对的标准。比如你从蛇嘴里救下一只小鸟,你行了善,这是符合道德的;但换到蛇的立场上,你夺人口中食。道德不道德呀?又可见道德也有无力的时候。
      口口声声道德的人,杀了自己还不知道。《红楼梦》中的英雄柳湘莲,不是用道德杀了深爱他的无辜的尤三姐么?古往今来,不少人为了道德自杀,那不是自杀,是他杀,凶手却找不到,找不到了也不用承担责任!
      任何东西一着魔,都等于中邪。对道德报以充分的尊重就够了,弄得太敏感的话,杀人或自尽,手上会沾血的。
      我们都在道德中挣扎过。这样的机遇太多了。你不承认也没用。道德曾经撕扯我们,抽打我们,有时是它先发怒,有时是你请它来行使它的特权。不管是不是不请自来,我们都离不开道德。
      永远如此。
      
      传统
      
      莲花开在烂泥塘,泥上盖半尺薄水,脏东西一概不见。
      泥要黑,要臭,才育得出肥藕。藕就是藕,拿清水一洗,一刮,差异就出来了。黑泥中出来的藕自得晃眼,水汪汪肥嘟嘟嫩生生拿起就舍不得放下。其他地方栽出的藕就不行了,白中泛着淡红,显着粗糙。
      要想得好藕,莫嫌黑泥脏。有人种菜不浇粪,说气味不好闻,菜自然肥不了。最自的东西来自黑,丑是美的母胎,你要抛弃它的对立面,就会连它也断送了。
      我没见过比荷叶更美的东西。不是美,简直是可爱。玉盘没那么大,颜色也没那么深,更不可能成片地铺在水上,铺得均均匀匀,与天相接。每片都一尘不染,又都汪着几十粒露珠,在阳光下闪呀闪。在微风下滚呀滚,你说有多可爱呢!荷叶是可以吃的,无比清香。对世上的好东西,我的第一个冲动是咬上一口。把它吃下去。有时候,野蛮比文明有道理。水遮盖了淤泥,荷叶又遮盖了水,藕却藏在泥里。真正漂亮的东西往往躲在深处,得一层一层剥,得山重水复,最后一下子柳暗花明。可是我对好东西,总是端过来闻呀闻,不舍得动一口。这不是矛盾吗?又想吃,又不想吃,这算什么名堂?美激起矛盾,激起复杂难言的情感,激起心灵的波澜。我们受了它的烦恼,还对它谢着恩。美是可怕的。
      藕在一重天,泥在一重天,水在一重天,莲花则在第四重天了。莲花耐看,盯着看半天不会厌倦。莲花完美,看了一辈子说不出半点缺陷。朱自清在《荷塘月色》里半痴半呆描摹她,耗了多少精神。我爱什么就恨不得变成什么,咬牙切齿地,原来朱自清也在跟我受一样的煎熬呢。
      同样一种东西,却不是一回事。藕、荷花、荷叶,相差十万八千里。泥下面还有岩石,岩石下面有岩浆:荷花上面有空气,空气上面有云彩,太阳……该是多少重天呢?我怎不迷乱,又怎能心如止水?
      我看见的传统就是那么一种既简单又复杂,能拆开又能合在一起的东西。所以我有时候狂喜,有时候高歌,有时候消沉,有时候则干脆闭门。闭门不是玩高深,只是思过而已。很单一的念头,却由无数种缘由引起。
      传统是我们的空气。有时它在泥里,有时它在水中,有时又挑入半空,在哪里它还是它。
      我不再焦虑。我现在知道它是我们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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