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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伦・坡推理小说的语用预设】 爱伦·坡

    时间:2019-02-10 05:40:4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关键词:爱伦•坡 推理小说 预设   摘 要:本文尝试性地运用语用预设理论,从指称预设、语境预设、背景预设、对象预设四个方面来分析爱伦•坡的推理小说。研究坡怎样运用预设进行案情推理和组织行文。语用预设是完成“我”和大侦探杜宾之间的交际的关键,也是案情侦破过程中的纽带和线索, 为读者解读侦探推理小说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作为大众化消遣性文学作品,优秀的侦探推理小说蕴含着作者严肃的学问功底,读者从中也可以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运用语言的能力。
      
      创立侦探小说体系是美国十九世纪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对文学创作的一大贡献。作为现代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爱伦•坡创立了罪案――侦查――推理――破案的基本叙事模式和侦探――叙事者――警察三个既定角色。这个叙事模式成为后世侦探小说创作的不可逾越的存在,而三个既定角色也为后来的侦探小说家所一再效仿。爱伦•坡的侦探推理小说又被细分为侦探小说和推理小说。以杜宾为中心人物的《毛格街血案》、《玛丽罗热疑案》、《窃信案》均被视作推理小说。
      在推理中,预设是前提,这是逻辑学方面的共识。预设,“即表达一个命题的句子或表达其否定命题的句子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其实质在于揭示句义间的逻辑关系,判断某一命题是否具有真值。” “斯塔纳克(Stalnaker)认为预设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语用现象,是在交谈过程中说话双方假设的一个部分,他称之为共同点(common ground)。”①现在,预设作为一种语用概念,通常是指没有被说话人直接表达,但在交际过程中得以传递的已知信息。 从语用学角度来看,预设与语境密切相关,在给定的语境中,说话人无论是在陈述、提问,还是在命令、请求,往往相信或假定了一些前提条件或背景知识,这些条件或背景知识就是这一语境中该语句的预设。一个文本行文,首先要依赖背景知识,其次是谈话的论题,最后是句法结构。语用学从广义上研究预设,将预设视为进行语言交际的必要条件,在每一个现实的交际行为中,语境信息和背景信息对于篇章意义的阐释,即交际双方的相互理解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预设的语用研究具有广泛的内涵与外延,就文本而言,它的研究范围可涉及到单句、句组、句群和篇章,就背景知识而言,它深入到交际背景、社会文化背景、交际双方的心理背景等。
      爱伦•坡的三篇推理小说的推理均通过精明的大侦探杜宾向“我”(迟钝的叙事者)进行推理解释,其线索是从现存的一些现象或蛛丝马迹向案发的过去空间投射,推断案件的真相。在这种投射的过程中,预设必不可少。从语用学角度来挖掘爱伦•坡推理小说中大侦探杜宾与“我”谈话中的预设现象会使读者通过理解杜宾在推理过程中话语的真值,来判断其推理是否成立,从中感受和欣赏这位侦探中的翘楚精英的智慧, 进而体会爱伦•坡的独运匠心。
      爱伦•坡推理小说中的语言预设大致可分为指称预设、语境预设、背景预设和交际对象预设等几个类型。
      
      一、指称预设
      
      在一个语篇的上下文中对具体词语所含意义的理解有赖于对各种语言信息作语用推导。其中指称预设十分常见。指称预设揭示上下文中不同称名的手段在所指对象方面的预设关系,通过表达事物概念的第一性名称来预设其他的名称的所指对象,使后者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获得指称意义。根据作者的构思及交际意图,概念名称可预先设定在篇章不同的位置,因而会出现正向指称预设、反向指称预设、双向指称预设。爱伦•坡在其推理小说中充分运用了各种指称预设的技巧。对人物而言,第一性名称,即概念名称是指他的姓名,其次包括身份、出身、职业、相貌、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指称,而最为通用但必须有赖于其他指称的指称则是相关的代词。在很大程度上第一性指称和代词出现的顺序决定了指称预设的正反方向,即第一性指称在先,代词在后为正向,反之则为反向。而指称预设的正反会在读者方面产生截然不同的认知效果。
      爱伦•坡在他的推理小说《毛格街血案》中首次推出大侦探杜宾时用的是典型的正向指称预设:
      
      ……我在当地结识了一位名叫西•奥古斯特•杜宾的法国少爷。这位公子哥出身富贵来自一个非常好――确实是名门子弟,不料命途多舛……②
      
      下文中还用了“这个人”“我的朋友”,最后才用“他”来指代。其基本预设走向是:杜宾――法国少爷――我的朋友――他。这种指称预设自然而清晰,叙述者充当介绍人角色,使读者对这位侦探由陌生到熟悉进而感到亲切。
      反向指称预设,因缺少共知前提,最初出现在读者面前的事物的指称模糊而唐突。坡在其推理主人公进入破案之前,运用反向指称手法,别具一格地向读者预演了这位大侦探的惊人观察能力和非凡的智慧:杜宾和“我”夜间散步,一路各自保持沉默,杜宾突然说道“他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那倒不假,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而“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那还用说吗”。接下来“我”对杜宾竟会跟我这么出奇地不谋而合,而感到大吃一惊。③ 杜宾和“我”之间的这个对白也会使读者感到莫名其妙,因为这里 “他” 的指代毫无前提,是一个唐突的人称代词。“我”通过发问,证实了这里的“他”正是我刚才所想到的人――桑蒂伊。接下去交待了桑蒂伊是一个鞋匠,曾试演一个国王的角色,遭到耻笑。这次的预设走向是:他――桑蒂伊――鞋匠――演员(演国王失败)。这种反向指称预设由于最初的指称模糊而造成“悬念”,增强了吸引效果,读者只有在阅读了下文之后,才理解了由莫名其妙的“他”到有相对知名度的扮演“薛西斯一世”的演员的对应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使读者体会到了杜宾惊人的观察和推理能力。
      
      二、语境预设
      
      广义的语境预设指由具体语篇的语言气氛提供给读者的各种情景信息。它主要运用读者在通过理解某一语言单位的实际语用意义时,依据语境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推理判断。如果某一预设不符合有关常识,又没有上下文可依赖,就会出现预设消逝④,相关的判断成为伪值。在语篇语境预设中显示的语用意义通常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它常常蕴含着与语篇主体或交际主旨直接有关的语用信息,并对语篇的理解起着重要的作用。
      爱伦•坡推理侦探小说中的语境预设通常是主角杜宾推理破案的关键所在。在《毛格街血案》中,爱伦•坡在语篇层次上进行了语境预设。他利用媒体报道形式交待了案发后证人有关声音的描述,为下文杜宾推理埋下了情景预设。这六个见证人分别就“一种尖细的声音”进行了语言上的否定(-)和肯定(+)的判断,将证人的判断作为命题(命题1,命题2),读者对此分别进行二次判断(判断1,判断2),再进行整合判断(判断3),总体可列表如下:
      
      每一个见证人就其母语做出的否定性命题(命题1):凶手说的不是见证人的母语[(-)母语],暗含一个常识性的,无需任何解释作者和读者就能够自动达成共识的背景预设:说母语的证人能就其母语对凶手的语言做出是或否的正确判断,据此读者所得判断1:命题1均为真值T。而他们的肯定性命题:凶手说的是母语以外的另一种语言[(+)外国语],应含有一个语境预设:见证人懂得相应外语。因为这个预设不具有常识性,在上下文中也没有就这一语境预设做任何交待,因此读者所得判断2:命题2可能是真值也可能是伪值(T or F)。 读者进一步就全表进行分析整合,针对证人的肯定性命题2,再次作出的判断3:除最后意大利人做出的凶手说的是俄语不能确定是真值还是伪值(T or F )外, 其余均伪值(F)。其整合判断的理由是:具有真值的命题1中必有一个能够使命题2的某一预设消逝,据此所作的判断就成为伪值。如:证人4是英国人,读者判断他的命题1――凶手说的不是英语――是真值,那么证人5懂得英语这一预设就因不能成立而消逝,证人5的命题2――凶手说的是英语,就被证明是一种错误的主观臆测,是伪值(F)。以此类推,得出第一步推理结论:凶手说的不是欧洲的五大语言(法、英、德、意、西),凶手不是欧洲人。爱伦•坡完全可以设第七个俄国证人,使这位大侦探就语言所作的第一步推理完全呈闭合状态,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就俄语在整合判断上留下了一个缺口(T or F),这种做法理由有两点:一是由于在他那个年代很少有俄国人住在巴黎,设一个俄国人会使小说的真实性打折扣,二是俄国地跨欧亚两大洲,在下文中作者借杜宾之口说明在巴黎几乎没有亚洲人和非洲人, 在一定程度上亚洲人可以包括俄国人。将其他人种忽略不计,就可以作出第二步推理结论:凶手不是人。再附以现场留下的毛发和指印为佐证,最终破案:凶手是东印度群岛的大猩猩。可见,在《毛格街血案》中,大侦探杜宾推理破案的每一步都含有相应的语用预设,其中在对上下文信息预设进行推理过程中,某些上下文中不明确的可能性预设自动消失起着关键性作用。读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到其中,进行推理判断,这正是侦探推理小说的魅力所在。
      
      三、背景预设
      
      背景预设是指交际主体在组织连贯言语过程中假设交际对象已知晓的各种相关的文化知识。文化通常被看作是进行言语交际的社会语境,又称之为社会文化。言语交际依赖语言系统,而语言系统是社会文化的一个子系统,所以语言功能的实现离不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言语交际的双方共同拥有的社会文化形成了交际的背景预设,这是成功交际的不可缺少的前提。在书面交际中,作者和读者拥有某一共同的文化知识才能够使语句或语篇主旨被后者确切把握,否则,交际对后者将留有不确定因素或者疑问。这种情况在爱伦•坡的侦探推理小说中有突出的表现。
      爱伦•坡推理小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对背景预设的依赖和运用。仍以《毛格街血案》为例,在推理破案的最后阶段,“我”连续三次对杜宾的话感到疑惑或做出不完整的判断,迫使这位神探一次又一次地解释,在此,动物学家居维叶有关东印度群岛大猩猩体貌和习性的介绍充当了一种背景知识预设,并根据这一预设设置了交际双方的某种文化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了在“我”和杜宾的前几轮对话中,杜宾的提示均不可能实现其最终语用目的。直到杜宾让我读了动物学家“居维叶写的一段话”,“我”才明白了他的推理。这是因为“我”作为交际对象获得了交际主体杜宾认为“我”应当拥有的相关的文化知识。而这时的“我”实际上扮演着不了解有关东印度群岛大猩猩体貌和习性的读者的角色,由此也带动读者步步发问直到也拥有了这一相关的文化知识。
      背景知识预设的消逝,则是大侦探破案时排除干扰的常用手段。在《玛丽•罗热疑案》中,凶手利用报纸通讯制造种种舆论来转移人们的视线,其中有一则通讯为了证明被发现的女尸不是玛丽•罗热,而规定了一个尸首浮出水面的期限:
      
      历来经验证明,凡是淹死的人,或者遭到凶杀后马上给扔进河里的人,其尸首需要六天到十天才会腐烂,然后浮上水面。⑤
      
      凶手用“历来经验证明”作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从而使后面的宾语成为一种带有常识性的背景知识,以达到他混淆死者被害时间,逃脱罪责的目的。杜宾则用了“在通常情况下,人体的比重大约等于人体在淡水中的排水量”这一物理学原理,再加上对各种具体相关物理现象的分析和计算, 最后得出一个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无可辩驳的结论:“科学和经验都告诉咱们,尸体浮上来的时间长短并不一定,而且必然如此。”⑥
      这一结论使凶手杜撰的尸体浮出水面的期限作为推理的背景知识预设因不能成立而消逝,从而排除了干扰,确立了死者的身份。
      以上的背景预设或背景预设的消逝都是建立在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基础之上,大侦探推理过程的多样化和严谨性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了作者爱伦•坡广泛的知识阅历。
      
      四、对象预设
      
      任何言语活动都面向交际对象,以特定交际对象的存在为前提。对象预设就是指篇章在生成过程和理解过程中有关各种交际对象的各种提前信息,它反映了交际主体与对象在言语活动中的相互关系。交际主体在创作某一作品时,总以特定的交际对象的存在为前提去斟酌话语的表达方式及篇章组织方式, 以达到缩短交际双方的心理距离,求得最佳交际效果的目的。书面言语活动中的对象预设反映了作者对读者的期待,期待读者将所读到的内容同个人的某种经验联系起来,产生联想。作为言语主体的作者为了达到最佳交际效果,必须对想象中的交际对象――读者进行一系列预设,如知识预设、情感预设、经验预设、兴趣预设等,以便在创作过程中选择最适合假设读者社会心理的特征的语言手段和言语组合方式。在书面言语活动中,对象预设在篇章生成和起始阶段尤为重要和突出。
      爱伦•坡的三篇侦探推理小说,既可独立成章,又互相关联。它们之所以相互关联,不仅仅是由于大侦探杜宾是贯穿其中的主角,还包含作者对想象读者的经验、情感、兴趣的预设,即期待读者在读《玛丽•罗热疑案》和《窃信案》之前已经读了《毛格街血案》,对大侦探杜宾有所了解,佩服他的侦破能力,对他的破案活动饶有兴趣。这一切在他的第二篇侦探推理小说《玛丽•罗热疑案》的开场白中通过警察局对杜宾的佩服甚至依赖表现出来:
      
      不难想象,我的朋友当初在毛格街惨剧里扮演的角色给巴黎警察厅的印象并没磨灭。 杜宾的大名在巴黎警察厅的探员看来早已家喻户晓。……警察厅请他参与的案子也着实不少。其中最突出的一件,就是一个名叫玛丽•罗热的姑娘被害血案。⑦
      
      首先,这里“我的朋友当初在毛格街惨剧里扮演的角色”是指杜宾对毛格街血案侦破,而要明确这一点就必须读过《毛格街血案》,这其中暗含着对交际对象即读者读过《毛格街血案》这个短篇的经验的预设。第二,表面上陈述的是警察和侦探们对我朋友的印象和感受,实际上是作者期待着读者对小说主角的佩服和兴趣。第三,这种预设自然而然地引出了下文――警察局找杜宾侦破玛丽•罗热被杀案件。同样的方式,在《窃信案》的开篇引出了警察局长C, 闯进“我”和杜宾的住宅,要求杜宾帮助找回被窃的信件。
      作者写这种侦探推理小说时,有意无意地追求着一种让读者叹服主角惊人的洞察和推理能力的效果,为使这三篇小说相互关联而采用的对象预设手段可使这种效果步步增强。
      上述分析表明:语用预设在爱伦•坡的推理小说的组织行文和情节发展上起着关键作用。它是完成一次性完整推理的前提,没有语用预设,推理便成了无本之木。在完成“我”和大侦探杜宾以及警察三个既定角色之间的交际过程中,警方的愚蠢不仅给大侦探的反复登场提供了机会,同时衬托着杜宾的睿智和机警,而“我”的迟钝则使得大侦探的推理过程和广博知识循序展开,层层亮相,在这个过程中,语用预设作为一种有机的纽带和线索,牵动着我的好奇心,使我情不自禁地顺势而行,从迷惑不解走向真相大白。对读者来讲,语用预设可作为一种得力的分析工具,读者只要抓住三个角色的特点,再找出推理的前提预设就能够使整个推理明朗化,同时也疏理和领略了爱伦•坡推理小说的行文手段。小说中的“我”坦言:杜宾用来破案的是“那种性质简单的推论”。本文所分析的几种语用预设的确没有什么深奥的东西,一般人都可理解,这也正说明了为什么侦探推理小说往往被看作是大众化的消遣读物。即便如此,对于公认的优秀的侦探推理小说来讲,在这种简单的背后,也蕴含着作者的语言和文化积淀。本文从语用预设角度分析爱伦•坡的推理小说,恰恰彰显了这位侦探推理小说创始人严肃的学问功底,旨在引导读者在消遣的同时,也可增强自己的分析问题和运用语言的能力。
      (责任编辑:水 涓)
      
      作者简介:徐莉华,福建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肖青芝,硕士研究生,山东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
      
      ①④ 译自John I.Saeed.Semantics.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北京,P101、P99。
      ②③⑤⑥⑦ 爱伦•坡:《爱伦•坡短篇小说集》,陈良廷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7页,第89页,第178页,第180页,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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