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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抽象(逻辑)思维

    时间:2020-04-07 05:12:0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当今,是一个追梦的时代。中国梦是人民的梦,是亚洲的梦,也是世界的梦。在这个辉煌的追梦时代,人们都会自然地、自觉地、自愿地努力去创意、创造、创业和创新,呈现着“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的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局面。

    这诸多的创造与创新,都有一个共同的支撑点,这就是大智慧。大智慧的核心是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中华民族振兴的精神,是创造性思维能力。

    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曾说过:“我们中国人并不比外国人差。”为此,钱学森院士在20世纪80年代就大力倡导开展思维科学研究,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为我国研制智能机提供理论基础,二是为了大力提高人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新思维学》这部书诞生了。这部书,由本刊总编辑于童执笔,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刘奎林教授、北京大学赵光武教授、北京理工大学田运教授、哈尔滨速读学校王功玲校长、哈尔滨师范大学陈明文先生、中共吉林省委党校胡珍生教授等专家学者集体创作而成。

    “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钱学森之问”启示我们:不研究创造思维,不懂得创造的规律,是难以造就出杰出人才的。为此,本刊2015年特辟《创新思维学研究》专栏,连载《创新思维学》这部书,为追梦征途上的人们,增强创造与创新的思维能力。

    第二章 抽象(逻辑)思维

    抽象思维也称逻辑思维。这种逻辑思维是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演变而来,成为人们唯一一种思维形式。

    第一节 抽象(逻辑)思维是基本思维形式

    一、抽象(逻辑)思维形式

    所谓抽象(逻辑)思维规律就是以概念为思维逻辑起点,再经过判断、推理的加工处理抽象信息的一种思维规律。

    概念,是人脑反映客观事实的内含和外延之本质属性的概括;概念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概念是借助词或词组来实现的;概念是众多人的长期实践并相对取得共识之产物。

    抽象思维是人类最基本的思维形态之一,在人类的认识发展史上出现得最晚,因此,是人类最高级的思维形态。它同语言结合在一起,在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不仅对它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形成了逻辑学,是迄今为止研究得比较成熟的思维形态,甚至使人们似乎觉得是唯一的思维形态。

    二、打破抽象(逻辑)思维的一统天下

    上世纪80年代初,世界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倡导建立思维科学,明确地指出:思维的基本形态不是抽象思维一种,还有形象思维、灵感思维等形态。著名心理学家朱智贤等从心理学,特别是思维发展心理学的角度,也明确地论述了思维的基本形态不是抽象思维一种,还有运作思维与形象思维。虽然还有一些人仍然不承认其他思维形态的存在与地位,但总算是基本上打破了抽象思维一统天下的局面。

    思维科学——人工智能的研究,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的研究,逻辑学——数理逻辑的发展,计算机科学——新一代计算机的研制,确实取得了很大成就,思维问题越来越引起相关学科的广泛关注,令人高兴。但是,发展中暴露、提出的问题,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把注意力放在形象思维上,符合钱学森所提出的“形象思维是思维科学研究的突破口”的战略部署。一些人强调创造性思维、特别是直觉与灵感的研究,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有利于提高全民的创造意识。现代逻辑确实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对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然而现代逻辑所研究的是不是全部的抽象思维?现代逻辑学是否等于抽象思维学?抽象思维有哪些区别于形象思维的特点?抽象思维的基本发展过程如何?目前,对抽象思维研究的基本状况应如何认识与估价?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抽象思维的研究?对这些问题,思维科学需要从宏观、整体的角度有个明确认识,否则会影响思维科学研究的正确、全面地发展。

    第二节 抽象(逻辑)思维的基本特征

    抽象思维不是思维的唯一形态,而是思维中与形象思维、灵感思维、社会思维、动作思维相并列的一种思维形态。因此,要正确理解本质与特点,必须把它与形象思维等其他思维形式相比较,抓住只为它所单独具有、形象思维与动作思维所没有的特有属性(特点)。根据这种理解,试对抽象思维的本质作如下概括:抽象思维就是以概念为思维的基本单元,以抽象为基本的思维方法,以语言、符号为基本表达工具的思维形态。

    一、概念性

    这是抽象思维的基本特点。因为,概念是抽象思维的基本因素,任何抽象思维都是建立在概念与概念体系的基础上的,因此,抽象思维又可叫做概念思维。

    概念是人类认识发展中由感性认识跨入到理性认识的基本标志,概念的产生是认识发展中的质变。感性认识反映的只是个别事物的表面现象、外部联系,概念反映的则是一类事物的普遍本质、内在联系。

    毛泽东同志说:“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住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

    概念是抽象思维的基本因素、基本形式,判断以概念为基本构成成分,推理以判断为基本构成成分。任何科学理论都是以概念为基本元素,通过一系列判断、推理建立起来的。没有概念,就无法建立科学理论。例如,在数学中,数、整数与小数、正数与负数、有理数与无理数、实数与虚数、常量与变量、函数、极限、微分与积分等等,就是建立数学理论的基本概念。没有这些概念,数学理论就根本无法建立。概念的基本认识功能就是“代表”客观事物参与大脑中的抽象思维活动。因为,客观事物是根本无法进入大脑的,只能以概念的形式进入大脑,并以它为基本单元进行抽象思维活动。

    概念一经形成,就成为认识的基本工具,就可以把大量关于同类事物的认识压缩到概念中去。列宁说:“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所谓范畴就是最高层次的概念。

    新概念的形成是人类认识水平的标志,是抽象思维的结晶。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逐步扩大、逐步深入的,每扩大到一个新的领域、深入到一个新的层次,就形成一些新的概念,把这些新的认识成果巩固下来。

    二、抽象性

    思维的抽象性是抽象思维的核心。“抽象”一词,具有多种含义,通常是指“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也指孤立、片面、内容贫乏、空洞的思想,哲学上把它与具体相对应,科学上把它与形象相对应。抽象作为一种思维活动或过程,是对已经获得的大量感性材料、经验事实,经过比较、分类、分析、综合,将一类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排除个别的、偶然的、外部的表面现象,抽取出普遍的、必然的、内在的本质或规律。这是贯穿于抽象思维过程始终的基本思维活动,是认识事物本质与规律的基本方法。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中介与桥梁。因此,把这种思维形态称作“抽象思维”是非常恰当的。列宁指出:“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

    抽象活动是概念形成的基本方法与活动,没有抽象就不可能形成概念。同样,抽象活动也是获得判断、推理及其规律的基本方法与活动,没有抽象也就不可能产生判断与推理,更不可能找到推理的规律。

    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因此,抽象是有层次的,经过不同层次的抽象,就能够认识、把握客观事物不同层次的本质。抽象的层次大致可以分为下列三个层次:

    一是表征的抽象,它是初级的抽象,是对事物表面特征的抽象。如果抽取出来的是一类事物的共同的或相似的特征,就可以形成作为形象思维基本单元的意象或典型形象;如果抽取出来的是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那就可以形成作为抽象思维基本单元的概念。因此,表征的抽象是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都必须运用的思维活动。

    二是本质与规律的抽象,它是对事物的深层次的抽象,抽象所得的结果可以是科学的概念、定理、定律、原理。例如,马克思对价值、使用价值等概念的抽象,列宁对阶级等概念的抽象,牛顿对万有引力定律的抽象,门捷列夫对化学元素周期律的抽象,爱因斯坦对相对论原理的抽象,如此等等,都属于这种抽象。这种抽象又包含许多层次或等级,各门科学本身就有若干等级的抽象。在各门科学内部与各个学科之间,还有形式、结构与功能的抽象。它比本质与规律的抽象还要高,往往是在本质、规律抽象的基础上才能进行。

    三是哲学的抽象,它是人类认识过程中最高层次的抽象,各种哲学范畴、规律就是哲学抽象的产物。哲学范畴是对人类认识的所有概念进行最高抽象的结果,是人类认识的最高层次的概念;哲学规律是对自然界、社会、思维各种规律进行最高抽象的产物,是人类所认识、掌握的最高层次的规律。

    在强调抽象是抽象思维的核心时,不要以为,抽象是只有抽象思维才用的,其实,形象思维也要用抽象,形象思维中意象与典型形象的形成也都必须运用抽象。

    三、逻辑性

    思维逻辑性是抽象思维的重要特点。因为,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与规律的科学称为逻辑学,所以,抽象思维又称为“逻辑思维”。人类对抽象思维研究得最早,至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了,逻辑学就是人类对长期以来抽象思维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经验部分就概括为各种逻辑规律,教训部分就概括为违反逻辑规律所犯的各种逻辑错误。这是人类积累下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经过两千多年来抽象思维活动的检验证明,逻辑学是很有用的,它不仅大大简化了人们的抽象思维活动,保证了抽象思维的正常进行,促进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建立各种科学理论的有力工具,而且,由于总结出了抽象思维初级阶段——知性思维——中演绎思维活动的基本规律,并形成了形式化方法,为现代的计算机技术模拟、代替人类抽象思维初级阶段的演绎思维活动提供了理论基础。这标志着逻辑学对抽象思维初级阶段演绎思维的研究是相当成功的。

    逻辑性的含义很多,主要有下列一些。

    (1)推理的严密性。推理是抽象思维的中心环节,在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中起巨大作用。逻辑学对它研究得比较充分,总结出了许多推理规律,遵守这些规律,对于保证推理的严密性起了重要作用。

    (2)遵守逻辑规律,尤其是基本规律。逻辑学总结出来的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一般抽象思维活动都必须遵守的,对于保证抽象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起了重要作用。其他抽象思维规律,在规范人们的抽象思维活动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3)论证有说服力。论证是对推理、逻辑规律的具体运用;逻辑学也总结出一些论证的规律与方法,运用这些规律与方法,就可以保证各种论证活动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论证的说服力,不仅要靠论据的真实、充分,还要靠严密的逻辑性。

    (4)条理性与系统性,这是逻辑性的重要内容。条理性主要体现在抽象思维的初级阶段,它保证了知性思维的思维清晰,避免思维混乱;系统性主要体现在抽象思维的高级阶段,它保证了辩证思维的完整、严密,避免片面性。

    (5)线性,即抽象思维活动总是按照一定的程序与步骤,一步一步地进行,既不重复,也不跳跃,它不可能按照几个思路同时进行。钱学森说,“抽象逻辑思维是一步步推下去的,是线型的,或又分叉,是枝杈型的”,“这是它的特点。这联系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电子计算机,因为一切逻辑思维的东西都可以上电子计算机,都可以用电子计算机来代替人的劳动。现在电子计算机的最大作用就是如此”。认知心理学把抽象思维的这个特点称为“系列加工”,并认为“现在的计算机基本上是系列加工”。

    四、语言符号性

    这也是抽象思维的重要特点。抽象思维的产生与发展,同语言的产生与发展是同步的、相互促进的。因为作为抽象思维基本单元的概念,只有借助词语才能巩固下来、表达出来;反映客观事物情况的判断,也只有通过语句才能巩固下来、表达出来,与别人进行思想交流。抽象思维活动是只存在于头脑中的意识性、精神性的东西,只有借助于语言这个物质载体才能巩固与进行,才能表达出来同他人进行思想交流。因此,抽象思维的产生与发展促进了语言的产生与发展,语言的产生与发展也为抽象思维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思维同语言的关系,是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这种争论是建立在仅仅把思维理解为抽象思维的基础上的。因为迄今为止,大多数人尚未摆脱单一抽象思维论的影响,而抽象思维确实同语言有着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密切关系。只有当形象思维的研究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逐渐被人们普遍理解、接受的时候,对思维同语言的关系才能有新的认识,“没有语言就没有思维”的观点才能彻底破除。

    语言与符号有密切关系,语言是人类所使用的最成功、最有效的符号系统。在人类所使用的语言中,除了自然语言外,还有许多种类的人工语言,其中,最成功、影响最大的要算数理逻辑使用的符号系统,它不仅成为现代逻辑的基本工具,而且对其他科学乃至哲学都产生很大影响,尤其是对计算机的影响最为突出。计算机的各种语言都是人工语言,因为计算机所能够处理的就是各种符号。计算机之所以能够模拟人的某些思维活动,就是因为运用数理逻辑提供的形式化方法可以把人的部分抽象思维活动转化为符号,再通过几次计算机符号语言的转化,才能变成计算机能够处理的符号。

    抽象思维不仅同自然语言有密切关系,而且同人工语言的关系更为密切。人类对抽象思维研究所取得的成功,不仅依赖于自然语言,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更依赖于人工语言——符号系统。从历史上看,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突出特点就是把思维活动中的可变部分抽象为变项——符号,现代逻辑就是建立在变项——符号的基础上的,因此,现代逻辑又称为符号逻辑。

    总之,概念性、抽象性、逻辑性、语言符号性是抽象思维的四个基本特点。

    第三节 抽象(逻辑)思维的基本过程

    抽象思维活动,不论从人类的系统发展还是个体发展来看,也不论从日常生活、工作还是科学研究来看,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有多种多样的具体表现,也有共同的、基本的过程。其中,所有抽象思维活动都有的共同的、基本的过程,是首先需要认清的,它不仅对认识论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思维科学、尤其是现代逻辑科学与科学方法论更具有现实意义。马克思在谈到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时说的非常精彩。他说:“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马克思就是运用这样的方法完成《资本论》研究的,因此,这是他宝贵经验的总结。恩格斯对这个方法给予很高的评价。

    从马克思的这个关于逻辑思维方法的论断中得到启发,并结合人类的认识史、科学史、思维发展史的事实,近些年来的认识论、辩证逻辑与思维科学论著中,一般都把抽象思维的基本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运用从感性具体形成的初步的思维抽象进行初级的抽象思维的阶段,和进一步把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对复杂对象进行高级抽象思维的阶段。至于对这两个阶段的称呼,仅就国内学者说就有很大不同:有些学者称作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有的学者称作普通思维与辩证思维,有的学者称作抽象思维与具体思维,有的学者称作经验理性与理论理性,如此等等。

    一、知性思维——抽象思维的初级阶段

    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思维抽象,在人的认识的发展过程中是一个质变或飞跃;它表明人对客观事物的把握方式已经由感觉进入到思维,已经从混沌的表象中提炼出思想的规定,这是抽象思维的开始。借用西方哲学史的概念,我们把这个抽象思维的初级阶段称为知性思维的阶段。

    所谓感性具体,就是指通过感性认识所获得的关于具体的客观事物的认识成果,是对具体对象的表面现象、外部联系的直接反映,其最高形式是表象。感性具体是一切思维活动的必要基础与前提,是一切思维活动的加工对象。如果以动作为基本单元,以身体器官为中介、手段或工具,加工的结果就形成直观动作思维或实践损伤思维;如果以意象为基本单元,以具体形象为中介、手段或工具,加工的结果就形成具体形象思维;如果以概念为基本单元,以抽象规定、语言符号为中介、手段或工具,加工的结果就形成抽象逻辑思维。由此可见,感性具体是一切思维活动的逻辑起点。

    所谓思维抽象,就是指运用比较分类、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感性具体进行加工,从而获得关于客观事物的某种本质或规律的抽象规定。这是抽象思维的初级阶段,与感性具体有着本质的不同。思维抽象所反映的是一类事物某一层次上内在的共性、本质或规律,属于间接反映;感性具体所反映的则是许多个别事物外在的特性与表面现象,属于直接反映。思维抽象只是以抽象规定的形式对一类事物某一层次、某一侧面上某一属性的反映,具有明确性、清晰性;而感性具体则是对个别事物整体的反映,具有笼统性、混沌性、模糊性。

    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思维抽象的过程,是初级的但却是基本的抽象思维过程,近代及其以前的人类抽象思维,任何个人青年早期及其以前的抽象思维,基本上都属于这个阶段;在现代人类的抽象思维活动中,在成年人的抽象思维活动中,它依然是基本的抽象思维活动。总结经验教训,经验科学的建立,都属于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思维抽象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复杂;有的一个人短时间内就能完成,有的需要很长时间甚至几代人才能完成。

    例如,开普勒从他的老师第谷·布拉赫积累的大量观测资料中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就是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思维抽象的典型事例。第谷·布拉赫是把行星运动的详细情况精确地记录下来的第一位天文学家,一生中积累了大量的观测资料,他由于受托勒密地心说的束缚,没有能够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与加工,因此,这些资料在他那里虽然是天体运行整体的丰富、具体、翔实的记录,但却是杂乱无章、混沌模糊的关于天体运行的表面现象,在认识过程中只能算是感性具体的水平。开普勒则不同,在没有人支持甚至没有人了解的情况下,专心致志地进行了几十年艰辛的工作,在哥白尼太阳中心说的影响下,对第谷·布拉赫积累的大量资料进行比较、分析与归纳,得出了著名的行星运动三定律,为天文学、力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开普勒的工作就属于思维抽象。

    从感性具体上升到思维抽象的行程,是以感性具体——最高形式是表象——为逻辑起点,以各种简单的思维方法如比较与分类、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等为中介,以各种抽象规定为逻辑终点。当各种抽象规定形成以后,人们就以这些抽象规定作为思维元素,运用一定的逻辑原则进行判断和推理,这是抽象思维的初级阶段,即知性思维的阶段。

    二、辩证思维——抽象思维的高级阶段

    思维抽象虽然是人类认识过程中的质变或飞跃,但它还仅仅属于抽象思维的初级阶段,它所认识到的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仅仅是某一层次、某一侧面的本质或规律,属于经验定律,不仅肤浅、片面,而且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此,思维抽象并不是抽象思维的最终目的,只有从思维抽象继续前进,上升到思维具体,才能深刻、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

    所谓思维具体,即在对于一类事物进行了一系列思维抽象、从而得到一系列抽象规定的基础上,再将这些抽象规定在矛盾分析的基础上辩证地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从而在思维中深刻、完整地再现客观事物。

    马克思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显然,思维抽象是思维具体的前提与基础,没有一系列思维抽象,也就不可能形成思维具体;但是,思维具体却与思维抽象有了本质的不同,它并不是各种抽象规定的简单相加,而是把各种抽象规定联系起来,特别是关于同一事物的表面上完全对立的规定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整体,这就不仅避免了思维抽象简单化、片面性的缺点,而且能够反映各种属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它所反映的不是客观事物浅层本质、简单共性或经验规律,而是深层本质、内在矛盾与规律,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因此,思维具体的内容就是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与规律丰富、深刻、完整而全面的在思维中的再现。

    从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逻辑行程是,以思维抽象为逻辑起点,以矛盾的分析与综合为中介或主要方法,以思维具体为逻辑终点。这是抽象思维的高级阶段,一般称之为辩证思维。这种辩证思维,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只是到了近代末期以后,特别是到了现代才有了较快的发展。在个体发展中,只有到了青年时期以后,才逐渐形成。在日常工作与科学研究中,只是在处理复杂问题时才真正使用。因为,这样的抽象思维活动都是比较复杂的。

    例如,从近代开始人类对真核细胞的认识,就经历了这样的从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辩证思维过程。19世纪上半叶,植物学家施莱登与动物学家施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细胞学说,认为“细胞是动植物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有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随着光学显微镜的进步与电子显微镜的出现,科学家发现真核细胞的结构是由细胞膜、细胞核、细胞质组成,并进一步对细胞核、细胞质作了分析,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细胞的抽象规定,为具体地认识细胞提供了逻辑起点。后来在显微外科手术中发现,细胞核是细胞中起合成作用的组织。通过实验发现,细胞质的颗粒状细胞器——溶酶体(lysosome)能够分解、消化外来物,另外一种细胞器——线粒体具有催化作用,为生化反应提供能量。这些发现表明,细胞内存在着相互矛盾的组织与作用。科学家根据这些发现进一步研究终于认识到,细胞的新陈代谢过程中,存在着吸能与放能的“偶联反应”和氧化还原反应,这是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正是分解与合成、吸能与放能、氧化与还原这些矛盾运动,才构成真核细胞乃至整个生物体的新陈代谢运动,才有宇宙间的生命运动。只有运用辩证思维的矛盾分析,才能在抽象思维中真实、具体、生动地再现真核细胞的生命运动。

    三、两个阶段的区别与联系

    抽象思维的这两个阶段既有质的区别,也有内在联系;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完整地体现出抽象思维的全过程。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主要有以下三个区别。

    第一,知性思维的基本特征是抽象同一性,关于客观事物某一层次、某一侧面的抽象规定性是知性思维活动的基础;辩证思维的基本特征是具体同一性,把关于客观事物各个层次、方面的一系列抽象规定性在思维中综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把对象在思维中全面、具体地再现出来。

    第二,知性思维是不允许矛盾存在的,因此,协调性、一致性、无矛盾性是知性思维的另一个基本特征;辩证思维不仅允许矛盾存在,而且特别重视矛盾分析,正是从分析矛盾入手来研究辩证思维的,因此,不协调性、矛盾性是辩证思维的另一个特征。

    第三,知性思维是从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角度反映客观事物的,既不研究事物的发展变化,也不研究思维的发展、转化与过渡,排除中间过渡状态;辩证思维则相反,不仅关注事物的发展变化,而且研究思维的运动、变化,承认中间过渡状态,注重研究思维形式之间的转化与过渡。在看到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两个阶段之间区别的同时,还要注意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些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首先,它们都属于抽象思维,都具有抽象思维的基本特征,都是抽象思维必不可少的发展阶段;在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其次,它们是紧密相连的,知性思维是辩证思维的必要前提与基础,没有知性思维也就不可能进行辩证思维,其中,抽象规定性就是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的中间环节:在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中,抽象规定性是逻辑终点,是知性思维的最高成果与基本内容;在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中,它是逻辑起点,是辩证思维的不可缺少的前提与基础。同时,辩证思维也是知性思维的必然发展趋势,在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会从知性思维发展到辩证思维。

    第三,在知性思维与辩证思维之间,没有固定的、不可逾越的界限或鸿沟。每个成年人,都不同程度地具备这两种抽象思维能力,一般人都是以知性思维为主、辩证思维为辅,只有知性思维能力、没有辩证思维能力或者只有辩证思维能力、没有知性思维能力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是程度上有不同、自觉性上有差异。在认识、处理一般问题时,只要用知性思维能够解决的,谁也不会自找麻烦地去运用辩证思维;只有遇到知性思维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才去运用辩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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