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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昙花一现的另类爱情想象] 昙花一现

    时间:2019-02-12 05:33:2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关键词:解放区爱情叙事 《自由》 人性 隐忧   摘 要:延安时期的文学叙事,尤其是《讲话》以后的文学叙事,多为一种政治语境下的、失却了个性的革命叙事。作为表现解放区婚姻生活的另类写作,《自由》的出现和存在显得别致另类且弥足珍贵。小说对寡妇自由恋爱的大胆叙写,以及其中洋溢的人性之光,消解了解放区婚恋叙事的单调性。在完成对解放区先进性的隐喻式表达的同时,映射着解放区自由解放之路的任重道远。
      
      一
      
      解放区发动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尤其是早期的婚姻法的颁布,冲击了解放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使以延安为中心的各大解放区的女性们,“赢得了自部落社会形成以来任何东方妇女所未曾享有的最高地位”{1}。新型的社会改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带来了社会贞洁观念的变化。而作为这场变革的特性、意义和成功重要表征的女性生活,尤其是他们的婚姻生活自然成为了文学言说的重要内容之一。
      《自由》是梁彦发表于1941年11月13日《解放日报》的一篇寡妇和军人婚恋题材的小说。作为延安时期《解放日报》发表的唯一一篇大胆、高调、公开言说情爱的小说,其表现的生活的代表性可能值得怀疑,但与同时期的其他情爱另类叙事,诸如平若《温情》(1941年9月)中面对爱情时感性与理性的冲撞,马加《间隔》中知识分子和工农干部爱情中情趣不一、精神各异的隔膜(1942年3月),特别是同样是寡妇题材的张涛的《院子里》(1942年2月)、菡子《纠纷》(1945年)中寡妇与爱恋对象的偷偷摸摸相比,梁彦的《自由》则显得那样别致另类,甚至骇世惊俗。这种对寡妇自由恋爱的大胆叙写以及其中洋溢的人性之光,消解了解放区婚恋叙事的单调性。
      小说的背景是1941年已经获得解放的农村。在边区政府倡导支持下,金兰嫂、彩珍这样的寡妇们走出家庭、投身社会生产。在轰轰烈烈的部队帮助劳动的过程中,与自己的“相好”刘福、邓二没有结婚,却正大光明、不避旁人地调情嬉笑,在全村人的目光中,“每礼拜六来一次”,“就住在这”,与爱人“恋爱”着,享受着情爱的愉悦和生活的快乐。
      寡妇是人类社会中客观存在的角色。作为女性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寡妇的婚恋因涉及道德意识、财产问题与宗族意识等因素而更为复杂。在世俗的观念里,寡妇贞洁是一种值得称颂的品质,寡妇再嫁则是道德上的罪恶。守节甚至被置换成社会共同理想和女性英雄主义、自我牺牲精神的表征。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而在解放区,“大地解放了,什么都自由了”。虽然,杨少宝的墓还在,虽然还有裹脚的老太太,但“一定能在石人、石马、石牌坊的近旁嗅到那么自由的芬香……”生活在解放区的寡妇们,不仅不再为难于“守寡还是再嫁”的选择,而是可以大胆、自由地追求、享受新的生活:邓二在劳动间隙,不避嫌地“捏着她(彩珍)那承担百样轻重活计的手腕,又抚弄着腕子上套着的鲜红琉璃镯,淳朴又欢快地微笑着”。刘福也不无得意地对小张说:“……全村人都知道我(刘福)跟她(金兰嫂)这一手,可是谁敢说一声?”生活在新社会中的寡妇们既没有承受饥馑、灾荒、盘剥和压榨,也没有遭受地主等恶势力“性”的掌控与奴役。相反,她们走出了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和宗法道统对女性的人身控制与精神奴役,自由呼吸新鲜的气息,尽情释放生命的活力。在作家的文学想象中,这些寡妇们不再是性的诱惑者、英雄的崇拜者、金钱的俘虏或权势的奴隶,而是超越、颠覆了传统体制和道德暴力的制约,摆脱了受虐待、无人格的地位,走向了新的生活。《自由》摆脱了延安时期的情爱叙事模式的束缚,闪耀着人性美的光芒。
      
      二
      
      陕甘宁边区政权在建立伊始的1937年,即开始对不合理的婚姻家庭制度进行改革。1939年《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的颁布,以及一系列旨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措施的实施,强烈冲击了原有的婚姻家庭观念,尤其提高了妇女的家庭、社会地位。抗战爆发后,农村的大批男青壮年相继参军上前线,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十万以上的妇女走上了生产战线”{2}。承担起许多生产劳动任务,在获得前所未有的经济上的独立的同时,也奠定了妇女参加政治文化活动、赢得群众同情支持的基础。毛泽东曾经说:“提高妇女在经济生产上的作用,这是能取得男子同情的,这是与男子利益不冲突的。从这里出发,引导到政治上、文化上的活动,男子们也就可以逐渐同意了。”{3}朱德也认为:“青壮年上前线了,妇女们在生产方面的责任尤其重大。妇女只有在经济上能够独立,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平等。”{4}据妇女参加纺织方面数据显示,到1944年,有“15万妇女参加纺织,共纺纱166多万斤,织布约11万大匹,供给了全边区用布的三分之一”{5}。1940年至1943年,全边区共选出300多名女劳动英雄。在陕甘宁边区,像“金兰嫂”、“彩珍”这样的妇女通过参加社会劳动和学习,开始摆脱孤立、无知、缺乏就业机会的境遇,走出“简单的饥饿威胁就屈服于夫权至上的家庭体制所给予她们的下等地位”的窘境,改变具体的、边缘化的和受压迫的群体状态,在颠覆和翻转传统秩序的同时,也争取到了婚姻爱情的自主权利。
      在封建男性中心意识中,贞洁观念被固化为女性的自然属性之一,它作为对妇女进行道德规范的最高准则和宗教信条,已经演变成为中国传统女性的集体无意识,成了女性生存的必备知识。在她们心中贞洁的价值远远高于生命的价值。女性的这种固化在意识中的普遍认知,使得解放区女性改造面临更大的障碍,即社会解放了妇女,妇女能否在自我意识上前进一步,以崭新的人格和坚强的独立意识来参与政治生活,走向社会,这对妇女是更大的考验。随着解放区妇女在经济生产中主导地位的获得,女性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思想进一步解放。“金兰嫂”、“彩珍”等寡妇们冲破传统意识暴力的束缚,与男子在劳动中建立起纯真的爱情。这种感情超越了等级贵贱,超越了父母之命,超越了节烈贞操,反映了妇女们在婚姻爱情上的自主权和进步的观念。她们不再是一般传统意义上承担禁欲的、守身如玉的寡妇形象,也不是淫贱放浪的荡妇形象,而是真正作为两性关系中的主体出现。她们敢于以女性之躯去体验、认识世界,在两性的自由关系中、在灵与肉的契合中享受爱情。这种描摹超越了以往文学作品对女性、尤其是寡妇的刻板单一或妖魔化的想象,使之充满了人性的光辉。
      而作品中的军人形象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军队是国家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人文学不可避免地以表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为主。特别是解放区文学作品为了达到宣传和教育群众等目的只注重书写整体的、大写的人,而忽略个体的、人性的书写。而梁彦的《自由》则把笔触伸向军人的生命个体和世俗生活,在作品中,军人(刘福、邓二)对异性的渴望没有因为自己的军人身份而有所压抑,而是光明正大地追求爱情,享受生活,体现了革命理性与个人欲望的合理结合。
      而这一切的获得,都是因为边区“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这种制度“打破了数千年束缚人类尤其是束缚女子的封建锁链,建立了适合人性的新规律”,也就是说,解放区婚姻自由的获得,“是附属于工农民主专政的胜利之后的”{6}。它也就自然成为了新社会先进性的隐喻式表达。
      
      三
      
      作家用自己的坦率企图突破传统的爱情观念,试图用文本想象理想的爱情,追求一种不再局囿于婚姻形式的爱情,挑战至少在当时来说人们不敢公开言说的话题。这无疑是对女性命运探索的一种进步,对女性实现自我解放的一种拓荒性的进展。但透过文本,我们也看到了自由背后的浓浓隐忧。
      “金兰嫂”和“彩珍”们婚恋自由的获得,凭借的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政治集团的政策体现出的威慑与抗衡力量。威慑和抗衡力量的大小取决于很多因素,这其中,政策执行者的态度就非常重要。政策执行者如若其中有反对或异样的声音,那么“自由”就会大打折扣,变得不那么“自由”。在抗战初期,边区政府针对买卖婚姻、童养媳、站年汉、招养婚、转房婚等落后的婚姻形态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确强烈冲击了边区原有的婚姻家庭模式和传统的两性关系,但也带来了包括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在内的反对声音,一位县参议员就说:“政府婚姻法令太把妇女抬高了,许多妇女不服从男子管。”有的地方干部进一步提出:“应修改(婚姻)条例,使它更切合于目前边区群众水平。”{7}据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来解放区的政策层面虽然有了解放妇女的意愿和表达,但某些人却因为浓厚的封建意识积淀而对超越了当时整体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婚姻政策充斥着反对。
      《自由》中,寡妇们追求爱情自由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就受到“农民出身的”合作社主任的质疑与否定。而合作社主任的表现,则显露了我们民族无意识层面与主导意识形态的某些重叠和缠绕――女性的能指在某种意义上,始终受到主流文化中一部分人的拒斥和漠视,对女性所指的“越轨”或偏离更不为主导意识形态完全所容(尽管它以保护妇女权益自居),于是便流入无意识层面,成为他们的“愤怒”:“哼,真成问题!”并贬斥其“简直是小资产阶级的坏毛病;什么自由?简直是自由主义!”我们还可以看到传统意识对女性所指建构发挥的作用显而易见;二来,在当时处于战争环境、生产力没有根本性发展、小农经济结构没有变革的状况下,法律条文不可能全面触动原有的家庭结构,一纸法令不可能马上改变传统的社会习俗,行政手段不可能完全摧毁残留的封建意识。就像浪漫诗人担忧的那样:“大地虽然解放了,大家也得提防着:自由还是个小雏儿,自由不能叫狼咬。”小说在批判封建落后意识对自由戕害的同时,也彰显了民主革命的任重道远。
      妇女解放的标志之一是男女平等,然而在作品中,我们看到的女性依然是被男性拯救的对象,金兰嫂的心情、处境完全在刘福的把控之下:刘福不来她则烦闷,刘福来她则欣喜;刘福想礼拜六来就礼拜六来,想礼拜五来就礼拜五来;结婚或者不结婚,自主权都在刘福,金兰嫂则只能被动享有。在传统世俗的观念里,婚姻应该是爱情的归宿,而刘福却说:“这年头,可不能结婚,结了婚累赘……”不管是惧怕婚后生活的平淡,逃避婚姻生活的责任,抑或其他原因,刘福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显出他的自私、占有、怯弱、虚伪。而这种选择又使两人的爱情经历着不可知的“悬置”,遭遇着一个似乎是“永恒”的延宕,呈现灰暗的色调。
      即使这样的局面也没有留存多久。到1940年2月,当毛泽东等领导人注意到婚姻家庭变革加剧了两性之间的冲突,普遍出现的男女对立和纠纷影响到革命根据地内部的团结和稳定,引起前线将士不安,影响到革命的整体利益时,边区政府调整了1939年的婚姻政策。一方面通过大生产运动切实提高妇女的家庭地位,另一方面提出了“家庭和睦”口号,以使家庭稳固,并有利于根据地的建设和巩固。把妇女的要求和反抗限制在家庭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内,以调和妇女与家庭之间日益激化的矛盾和冲突。边区政府于1944年3月颁布的《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时条例》就体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妥协,比如没有明确禁止买卖婚姻、童养媳、童养婚等,并一直持续到1946年,才恢复了1939年《婚姻条例》的内容。这种较为灵活的、现实的、妥协的政策调整,使《自由》中描摹的婚恋失去了生存的环境,也使得诸如《自由》式的书写,因成了一种以自我假想与迷醉为主要特征的爱情独语,因失去了对社会的代表性而昙花一现,销声匿迹。
      延安时期的文学叙事,尤其是《讲话》以后的文学叙事,多为一种政治语境下的、失却了个性的革命叙事,这种叙事多将个性叙事与革命、政治紧密结合,或使个性叙事具有了革命和政治的属性,或以革命叙事的张扬而遮蔽了个性叙事。尽管在主流叙事的秩序中,《自由》式的叙写显得非常单薄,小说表现的生活的代表性也值得怀疑,但在解放区文学叙事中,它的出现和存在依然弥足珍贵。小说对寡妇自由恋爱的大胆叙写,以及其中洋溢的人性之光,消解了解放区婚恋叙事的单调性,在完成对解放区先进性的隐喻式表达的同时,映射着解放区自由解放之路的任重道远。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延安时期’作家类型生成研究”(编号:09BZW049)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马海娟,文学硕士,延安大学文学院副教授,陕西师范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20世纪中国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①[美]海伦.福斯特.斯诺.中国新女性北京[M].北京: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256.
      ②陕甘宁边区妇女生产运动通讯[J].中国妇女,1939:(1).4.
      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妇女运动史[M].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511.
      ④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回忆录卷)[M].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456.
      ⑤解放日报,1945.49.
      ⑥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56.
      ⑦边区的婚姻问题[J].陕西省档案馆,全宗号4,案卷号65.
      (责任编辑:赵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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