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777”出来了
时间:2020-04-26 05:19:4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人
2010年5月5日,长春《新文化报》刊登的一则消息,把一条“旧闻”变为了新闻。消息说,3月24日那天,在长春某券商的营业部内,一个身材较胖的男子“神色倨傲”地对工作人员说:“你不认识我是谁吗?我是‘带头大哥’!”
在日后听到这一“段子”后,这家报社的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曾经在2007年轰动全国资本市场的“带头大哥777”非法经营案中的主角——王秀杰,确已于近日出狱。
这一消息,在网络蹿红的同时,也把人们的思绪带回到了“从前”。
“大哥”曾经“天下第一”
在上一轮的“牛市”中,一个名为“带头大哥777”的荐股博客迅速蹿红。
在博客中,自称名叫王晓的博主“带头大哥777”留下的被称为“大哥语录”的话包括:“我要是天下第二,没有人敢自称天下第一。”“我的预测准确率超过90%。”“股票就是我的王国,散户就是我的兄弟。有我在你们就可以藐视一切机构,藐视一切主力,他们在我剑下除了颤抖什么都不会。”
在当时狂热的股市背景之下,“带头大哥777”博客的点击量以超过3000万而“盖”过了当时排名第一的徐静蕾的博客。
在网上自称叫王晓的“带头大哥777”,真名为王秀杰,曾经是“长春聚隆投资咨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自2006年5月起,他的人生开始了以“两年”为一个“节点”的起伏跌宕。
2006年5月,他开始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因迷信其自称的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和“散户的保护神”,许多人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QQ群。后来,他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多被查为不实之词,并于2007年7月被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刑事拘留。
两年后的2008年5月23日,王秀杰被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万余元。
法院查明,王秀杰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在互联网上先后建立所谓“777团队”、“777黄金客户”、“777钻石客户”等十余个QQ群,以每人3000元~370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年费,招募会员,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法院查证的情况表明,他一共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违法收入20.56万元。
又一个两年之后,“带头大哥”重获自由。
他又“杀”回了股市
据媒体报道,“带头大哥777”此番出狱,是因为他“在狱中有一些立功表现,所以得到了减刑,提前释放了”。
他重获自由后,因为那句“你不认识我是谁吗”,被确信他当初从股市跌倒如今要从股市爬起来。不同的是,那时他是在“忽悠”网友,现在是自己操刀。
在此情况下,王秀杰还有没有炒股的资格,就成了令人关注的问题。据《新文化报》报道,他们从证监会有关部门了解到,“王秀杰在受到刑事处罚后,并没有对其进行禁入证券市场的行政处罚。所以,已经刑满释放的王秀杰是有炒股自由和权利的”。对此,一权威部门有关人士进一步解释说:“市场禁入指的是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人员,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这里的证券业务,是指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进行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专业服务的行为。
短评:
据报道,王秀杰出狱之后,到香港等地旅游了一圈。这位“带头大哥”自称,仍有南方资金委托其操盘,被其拒绝,理由是要冷静地考虑未来。在发博文的时间停滞在2007年7月1日的网易博客上,“带头大哥777的博客”的一行大字之下,写着这样一行小字:“宠辱不惊,静观堂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看天边云卷云舒”。
两则信息,传达着不同的内容。我们期望“带头大哥”真正告别过去,也提醒大家不要忘记一位网友朋友的忠告:“有大哥就会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陷阱。”
(庄里/整理)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5月下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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