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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姿多彩的三江源历史文化之二:三江源指哪三江

    时间:2019-01-29 05:29:09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一、 三江源地区宗教信仰的历史与现状      (一)远古生民的神灵崇拜   据大量的出土文物考证,青海史前文化可追溯到距今3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就有古羌人繁衍生息在这块土地上。他们在严酷的环境中,不仅要适应自然,而且不断地在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而在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便产生了对大自然的崇拜,出现了最早的原始宗教信仰。在古羌人看来,举凡山川草木、日月星河、江河湖海,都有“灵”。又因无法解释做梦、死亡等现象,产生了幼稚的灵魂不灭的观念和对祖先和各种神灵的崇拜。例如,在青海柳湾墓葬中所出土的在死者旁边放置的彩陶、生产工具和装饰品,就充分地说明:他们相信肉体消逝后,灵魂依然不灭,会在来世享用这些物品。这种神灵崇拜至今仍在现代羌族中存在着。《西羌觅踪》在记述“当代羌族”情况时说:
      羌族的宗教信仰仍然停留在多神的阶段,他们崇敬的神灵多达30几种,大致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自然界的各种神灵,如天神、山神、地神、火神、羊神、树神、牲畜神等。二是各种家神,有的地方家神很多,有历代祖先“莫初”,男姓祖先“活叶依稀”、女性祖先“迟依稀”、平安之神“亦吉”等。三是劳动工艺之神,如建筑神、石匠神、铁匠神等。四是羌族村寨的寨神,是一种地方神。有的地方是石沟,有的地方是羊,据说他们与羌族百姓的生产和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羌族所信仰的这些神灵中,地位最高、最神圣的当属天神。(《西羌觅踪》,青海人民出版社)
      《西羌觅踪》所记述的现代羌族的宗教信仰,是渊源有自的。《山海经》“西次三经”记载说:
      又西三百五十里,曰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司天之厉及五残。
      这虽然是神话,但所述的西王母,她的职司是司天之厉及五残的天神,与羌人宗教信仰中所尊崇的天神,尚有一定的内在关系的。又《汉书・地理志》说:
      (金城郡临羌县)西北至塞外,有西王母石室、�海、盐池。北则湟水所出,东至允吾入河,西有须抵池,有热水、昆仑祠。莽曰盐羌。
      据今人的考证,西王母石室,其地当在今青海湖地带。由“北则湟水所出,东至允吾入河,西有须抵池,有热水、昆仑祠。莽曰盐羌”的记载,不难想见当时的宗教信仰的概况了。在青海中古史上,吐谷浑曾在群羌之地,建立了一个地跨甘松之南,洮水之西,南极白南,东西三千里、南北千余里幅员的吐谷浑王国,且享国363年。吐谷浑原为辽西鲜卑的一支。李文实先生在《西陲古地与羌藏文化》中谈到吐谷浑的宗教信仰时说:“鲜卑族在辽东、辽西时,所信为萨满教,到陇上和青藏高原时,由于佛教的传入和流行,都改信佛教。在中原立国的鲜卑拓跋氏、慕容氏等如此,在西陲的吐谷浑族、南凉秃发氏及西秦乞伏氏等都是如此。”所论极为符合三江源地区宗教信仰之实际。的确,在三江源地区虽然多宗教并存,但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始终是青海最主要的两大宗教。
      (二)藏传佛教在青海的传承与影响
      “藏传佛教是佛教的重要一支,因主要在我国藏族地区通过藏语传播,也称藏语系佛教。”(蒲文成:《宗喀巴与藏传佛教》《文史知识》,2006年2期、41页。)尽管目前学术界关于佛教进入藏区的时间说法不一,但我们认为至迟在公元七世纪中叶已经开始流传,其中包括在青海地区的传播。在藏传佛教的传播与发展过程中,公元七世纪中叶――九世纪中叶的“前弘期”和公元十――十七世纪的“后弘期”是两个重要的时期。
      众所周知,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存在,它的产生与传播,决定于它所存在的社会历史条件,藏传佛教的传播亦不例外。在前弘期,也就是七世纪中叶,松赞干布统一了青藏高原,创立了通用的藏族文字,建立了吐蕃王朝。当时的吐蕃臣民信奉原始宗教――苯教,苯教尚咒术、重鬼神,也崇拜大自然,由于靠大规模宰杀牲畜以敬鬼神,这对崛起中的吐蕃王朝来说,落后的祭祀方式严重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恰在此时,佛教刚刚传入西藏,其五戒十善、禁恶扬善的教义思想不仅能赢得人心,渐次成为雪域人民的精神支柱,同时也十分有利于新建的吐蕃政权的巩固与发展,因此,松赞干布下令禁止苯教,并通过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其臣民必须信奉佛教。他迎娶的两位王后,即尼泊尔的尺尊公主和唐朝的文成公主,均来自佛教盛行的王朝,她们进藏的同时,带来了大批的佛经和佛像。松赞干布本人也在两位公主的影响下皈依佛教,并修建了闻名遐迩的大昭寺和小昭寺以供奉佛经和佛像,这为佛教在藏族地区的发展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佛教在西藏的流传,从内地及西域陆续来了一批佛教僧人传播佛法。这一时期,佛教的传播主要是通过迎请佛像、建殿修塔和引进有关止恶扬善的佛教思想等方式进行传播。随着佛教的传入,藏族地区的译经活动也初具规模。松赞干布之孙、金城公主之子赤松德赞(755―797)继位后,先后迎请印度高僧寂护、莲花生等大师入藏弘法,并建立了西藏历史上第一座正规的佛教寺院――桑耶寺,又遴选了7名优秀藏族子弟出家为僧,号称“七觉士”,成为西藏首批僧伽组织。莲花生等大师还因地制宜地重新阐发了佛教思想,创造了符合藏族人民传统信仰的佛学理论,使藏族群众不再排斥佛教,为佛教在藏族地区的传播扫清了障碍。不久,佛教被正式定为吐蕃王朝的国教,政治地位的提升,加速了佛教的传播。与此同时,寺庙数量继续增加,大批藏人出家为僧,大量佛经被译成藏文,佛教文化进一步推广。赤松德赞还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印传佛教和汉传佛教之间的桑耶寺僧诤会,在他的支持下,印传佛教取胜。自此,佛教在雪域高原大兴。赤祖德赞(815一838)时期,僧人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不仅任命僧人为大相,还规定七户养一僧人的制度。另外,寺院拥有土地、牧场和牲畜作为固定的经济来源,佛教的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
      到了后弘期,赤祖德赞的继任者达玛赞普统治期间,在西藏本土大肆禁佛,寺院被毁,经典焚弃,僧侣惨遭逐戮,佛教一度濒于绝境,几遭灭顶之灾。但百余年间内,其影响仍绵延不绝。尤其是以青海等地传入的下路宏法和由阿里等地传入的上路宏法为契机,佛教再度弘扬。1045年,印度高僧阿底峡到卫藏传法,佛教开始了全面复兴的后弘辉煌期,“标志着佛教在藏地本土化的完成,藏传佛教正式形成。”(蒲文成:《宗喀巴与藏传佛教》《文史知识》,2006年2期、41页。)
      随着佛教的昌盛和不断发展,在其内部也逐渐形成了以密宗传承为主的多种教派,前期主要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四大派别,“它融合佛教大小乘和金刚乘的基本教义,结合高原的人文自然环境,形成既有一般戒律传承、系统教义,又以中观正见为指导、实践金刚密法、注重理性和智慧开发、宗派见地与实际修持方法相结合的完整体系,具有浓厚的藏族文化特色。”(后期则以格鲁派为主)十四世纪初,大师宗喀巴面对戒律涣散、学修不严、日渐式微的藏传佛教,锐利改革,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创建了格鲁派。该教派兴起后,逐渐将噶当派并入其中并发展成最大的一个派别,“其弟子根敦朱巴和克珠杰形成达赖和班禅两大转世活佛系统。格鲁派后经三、五、七世达赖和四、六世班禅等大师的弘传,在清代发展成在整个藏区最有影响、占统治地位的教派”,俗称“黄帽派”或“黄教”。如今的藏传佛教即以宁玛、萨迦、噶举、格鲁四派为主。此外,还有一些较小的派别,如希解、觉宇、觉囊、郭扎、夏鲁、珀东派等,均有一定影响。这些教派因其衣钵传承的不同,对佛学理论、流传状况等进行了不同的诠释,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佛学思想体系。它们不仅拥有各自的代表高僧、寺院组织、完备的教义思想、习经制度和修持重点,而且还是强大的政治、经济实体。这些大小不同的派别相继出现,并各依经典、自行传承,构成了庞大的藏传佛教体系,使藏传佛教在藏族地区的政治和日常生活中最终确立了不可摇撼的统领地位。
      佛教在藏族地区的最初发展,是通过藏族语言来接受和传播的,因而也逐渐融入了大量的藏民族本身的文化内涵,尤其是与藏族的本土宗教――苯教之间的互相渗透影响更多。苯教亦称“黑教”,是土生土长的藏族古老巫教,其各宗派大约形成于公元二世纪左右,除玉树地区外,在三江源藏族聚居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流传。佛教作为一种异域文化传入藏族地区后,为了拓展生存空间,不得不依赖于本土文化又不断与其抗争,而苯教为保住自己的生存土壤和政治势力,对外来的佛教采取极端排斥的态度,因此,佛苯之间你倾我轧的对抗与斗争愈演愈烈,先后出现过三次剧烈冲突,除松赞干布的第一次抑苯扬佛外,其继任者赤松德赞和赤德松赞也相继大规模兴佛灭苯,第三次就是达玛赞普的兴苯灭佛。但两教之间长期争斗排斥的结果,却是佛苯文化的相互影响、不断融合和共同发展,尤其是对佛教而言迎来了一次又一次更大规模的发展浪潮,并逐渐发展壮大为堪与苯教相抗衡的宗教势力,而且佛教的本土化倾向也日益明显。另一方面,因佛教本身开放性的特点和传教高僧因地制宜的传播方式,使其更有利于被当地人接纳和吸收,所以,藏传佛教在贯穿和体现佛教基本精神的同时,也极浓厚地融入了藏族人民的信仰和文化传统,从而最终在雪域高原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佛教流派,即藏传佛教。随着佛教藏族化的加深,人们信仰佛教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藏传佛教也逐渐取代苯教而确立了藏族聚居区主体宗教的地位,并因此成为藏族文化的代表。
      佛教在青海的传播几乎与西藏同时,就在吐蕃向四周扩张势力之时,青海藏族聚居区也陆续建起了一些小型的寺院、佛堂和佛塔。特别是河湟地区,许多吐蕃的戍边将士,也将佛教的种子撒播到这里。而且,赤祖德赞曾北征青海,在今天的贵德县城西北隅修建了乜纳塔。公元640年,文成公主入藏途经青海时,不仅留下了日月山、倒淌河等的美丽传说,而且在途经今天的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时,曾教当地百姓垦田种树、安置水磨,并传播了制陶、纺织等技艺,还在今天的玉树县巴塘乡西北约四公里处的贝沟南端进行休整期间,命随行工匠在当地丹玛岩崖上雕刻大日如来与其八大近侍弟子等九尊佛像,并在扎隆沟的仁青楞寺附近和邦同滩各建一座佛塔,古迹至今犹存。后来,金城公主入藏又途经此地,命随行人员建佛堂于佛像之上,后又派人专程到此摹刻佛像,修缮殿堂,成为今天所存的大日如来佛堂,又称“文成公主庙”,是青海最早的佛殿。
      但藏传佛教大规模地传入青海却是在后弘期。公元九世纪中叶,吐蕃赞普达玛灭佛兴苯,雅鲁藏布江南岸的藏饶赛、约格迥和玛尔释迦牟尼等三贤哲得知后,立即带着大量佛经,尤其是一些被禁毁的经典逃离西藏,取道阿里,经南疆,辗转到达青海的黄河谷地,先后活动于今尖扎县的坎布拉和洛多杰扎、化隆回族自治县的小积石山丹斗和东麻囊、乐都县的央宗坪、互助土族自治县及平安、西宁等地区,传授佛法。后来,刺杀达玛赞普的拉隆・贝吉多杰也逃到青海,主要在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同仁县等地进行传播佛法活动。由于甘青藏族地区远离吐蕃本土,灭佛浪潮波及有限,故佛教僧人活动频繁。这些高僧建寺修塔,广收佛徒,虔心传教,使青海成为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发展中心。
      十一世纪初的青海河湟地区长期处于战乱状态,吐蕃边地守将和部族头领互相混战,干戈扰攘,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社会危机严重。在此种情况下,河湟大喇嘛拥立的�厮�政权在今西宁建成。�厮�为西藏吐蕃王室后裔,在他执政期间,大力发展农牧业、手工业和贸易,政权强盛一时,幅员3000余方里,人口多达100余万户,使得河湟地区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厮�本人也笃信佛教,他大力发展佛教以巩固统一的新生政权,如传扬佛教劝善止恶、力戒杀生的思想,资助僧人建立佛祠,任命僧人为部落首领和军事首领等,这些做法不仅迎合了普通民众长期饱受战乱的痛苦心理,而且对藏传佛教在青海的广泛传播起了相当的促进作用。
      随着藏传佛教各大派别的相继形成,各派系的许多创始人及其弟子纷纷到各地传经弘法,修建寺庙,因而青海藏族聚居区相继出现了一大批寺院,著名的如玉树县的禅古寺、当卡寺、龙喜寺、卓玛邦杂寺,囊谦县的杂那寺、根蚌寺、达那寺,称多县的康觉寺、群则寺等,这标志着藏传佛教在青海迅速地繁荣起来。特别是元朝建立后,八思巴掌天下释教,为藏传佛教,尤其是萨迦派的进一步发展传播创造了良好条件。十三世纪中期以后,不仅萨迦派四祖在今贵德县修建了珍珠寺,而且贵为元世祖国师的萨迦五祖八思巴本人也多次往返于西藏和大都之间,尤其是在经过青海的玉树时,将一批其他派别的寺院改为萨迦派寺院,又命其弟子在今称多县和玉树县分别创建尕藏寺、邦夏寺、东程寺和昂普寺、隆庆寺等。他本人也亲临根蚌寺、宗达寺等各大著名寺院讲经传法,赐赠佛像,颁发法旨,大力支持各派寺院发展壮大。因此,宁玛、噶举、噶当及其各大支派也大建佛寺,传播佛法,藏传佛教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且在藏族地区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政权制度,即政教合一制,这种制度直到新中国建立才被废除,此亦足以说明佛教对整个藏族地区尤其是青海根深蒂固的影响。
      明清时期,藏传佛教在三江源地区的发展尤为迅速,而以格鲁派的传播最为广泛。格鲁派初创不久便首先在广大蒙古族和土族人民中间传播开来,随后遍布整个雪域高原,成为许多部落首领和大多数普通百姓的主要精神信仰。后来格鲁派在清政府的扶持下掌握了西藏的政教大权,达赖和班禅两大转世体系也在这一时期形成,藏传佛教享有很大的特权。而且,青海不仅是宗喀巴的诞生地,也是第十四世达赖和第十世班禅的出生地,因此,格鲁派对全省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有着较为深刻的影响。《西宁府新志》说:“湟中本小月氏地,且屡没羌戎,无怪释氏多而道士少,而番僧尤众。番汉僧众,虽服制不同,而经教则一。今则又分道而扬镳焉。一以涅�为大,一以转生为奇。是边方释氏又分为二矣。明初西宁番僧三喇为诏书降罕东诸部,建佛刹于碾伯南,以居其众。……立西宁僧纲寺,以喇为都纲司,……由是形域势区,尽为番僧所据。……故番人、土人有二子,必命一子为僧。且有宁绝嗣而愿令出家者。番、土人死,则以产业布施于寺,求其诵经,子孙不能有。故番、土益穷,而僧寺益富。其各番族,各有归附,寺院俨同部落。”随着僧人和信教群众的不断增加,寺院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扩展,这一时期青海修建了许多著名的寺院,被称为藏传佛教六大寺院之一的塔尔寺即为格鲁派寺院的佛教文化中心。现在,格鲁派遍布青海各地,包括较偏远的牧区,是青海流传最广泛、影响最深远的藏传佛教派别。
      此外,传入青海的还有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等重要的藏传佛教派别。宁玛派,俗称“红教”,是藏传佛教最古老的一个派别,在今果洛、玉树、黄南和东部农业区的边沿地区分布广泛,而在果洛更占较大优势。萨迦派,又称花教,对藏族文化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青海一些历史悠久和规模较大的寺院,如同仁的隆务寺、乐都的瞿昙寺、互助的佑宁寺等,其前身都属萨迦派。如今在果洛、玉树、黄南仍有一定数量的信徒,尤以玉树地区较为集中。噶举派,又称白教,是藏传佛教中分支最多的一个教派,青海主要流传塔波噶举派,有“四大八小”之称,遍布于藏族聚居区各地。格鲁派兴起后,噶举派势力渐消,如今仅在玉树影响较大。至1995年底,青海省开放藏传佛教寺院及活动点666座,其中格鲁派343座、宁玛派170座、噶举派105座、萨迦派28座、觉囊派9座,在寺僧人24478人,活佛497人。藏传佛教在三江源地区传播广泛,僧人信徒众多,大大小小的佛教寺院遍布全省各地,便是显例。
      在雪域高原滋生、成长起来的藏传佛教,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经过千年的沉浮磨砺,藏传佛教已经成长为佛教史上经久不衰的著名流派。李文实先生在谈到青海历史文化时说:
      除了羌人的远古文化和羌人、吐蕃、�厮�以迄党项各族在河湟地区的活动与影响外,在近世青海史上,以藏传佛教的兴起与其社会影响尤为突出。
      他还进一步指出:
      藏传佛教的创立人,又是出生于青海湟中的宗喀巴大师;并且藏传佛教又兼有转生和政教合一的特殊制度,一直传留到现代。同时藏传佛教后弘期传人又是今青海化隆丹斗寺的高僧喇钦贡巴饶赛。朗达玛灭佛,佛教在吐蕃沉寂了一百余年,到宋初吐蕃僧人卢梅・喜饶楚臣等到青海师从喇钦大师受戒,学习佛法,返回吐蕃时收徒,进行传习,史称“下路弘法”;结合由阿底峡大师从阿里传入印度佛教,是谓“上路弘法”,佛教因而又在吐蕃复兴。这是藏传佛教史上一宗大事,而传人之一便是青海的喇钦大师,为青海藏族史放射异彩。明清之间,三罗喇嘛、西纳国师“率修善道,阴助王化”;而章嘉国师且以藏传佛教化导蒙古,促成清王朝最终完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新格局,真正达到了“内安诸夏,外抚四夷,一视同仁,咸期生遂”的安定团结、统一富强的宏伟目标。在这个历史阶段里,青海地区的名僧大德,比肩相望,著述事功,炳炳朗朗,不仅为别的藏族聚居区所未有,也是中国史上极为辉煌的一页。(李文实:《西陲古地与羌藏文化》 青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327页 )
      尚需进一步阐明的是,藏传佛教传入青藏高原后,不断结合青藏高原的人文地理和历史环境,在更多地保持了佛教的原始面貌和基本精神的同时,它又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如众多的教派组织、完备系统的佛学理论、严密的寺院僧侣组织、规范的习经修持制度等。另外,藏传佛教中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更使其充满了较强的神秘色彩。藏传佛教作为一种兼容并蓄的文化信仰体系,经过世代的发展,大量融入了古老而悠久的藏民族文化,包罗了天文地理、医学历算、文学艺术,甚至语言文字、伦理道德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是藏族人民对自身历史与文化的诠释和积淀,它不仅是藏族、土族等人民的精神寄托,更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于他们来说,文化和宗教并无明显的分界限,整个藏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即源自佛教,离开了佛教,藏族文化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佛教对三江源地区的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有藏文化的地方即有佛教文化的身影,二者如影相随。正因为有如此之魅力,近年来,藏传佛教已从雪域高原走向了世界各地,信仰和喜爱它的人越来越多,关注和研究它的人逐年增加,研究性著作更是层出不穷。
      (三)伊斯兰教在三江源的传播与民族间的信仰
      伊斯兰教是与佛教、基督教并称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是三江源地区影响较大的宗教。三江源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回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主要分布在省会西宁市、湟中、大通,海东地区的民和、循化、化隆、平安,海北州的门源县、祁连县,海西州的格尔木市、乌兰县,黄南州的尖扎县,海南州的贵德县等地。而其中又以回族和撒拉族为主。截止2000年底,全省有回族823463人,撒拉族95815人,东乡族、保安族1200人。全省穆斯林人口共82.3余万人,其中伊斯兰教徒共有78.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6.3%。由此亦可以看出,伊斯兰教在青海的影响之大和地位之重要。
      伊斯兰教于公元七世纪初由穆罕默德创立于阿拉伯半岛,它是当时阿拉伯部落社会为适应社会经济变动、实现政治统一、建立民族国家的愿望要求在意识形态中的反映。
       “伊斯兰”,意为“和平”、“顺从”,即顺从真主安拉的意志。故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为相信安拉为唯一神,承认穆罕默德为安拉的先知或使者。其经典为《古兰经》。伊斯兰教徒统称为“穆斯林”,为阿拉伯语的音译,即顺从真主安拉者。因此它是集宗教、政治、文化为一体的精神意识形态,又是影响信仰者的一种生活方式。
      据史料记载,伊斯兰教于公元七世纪初的唐代传入中国,主要由阿拉伯、波斯以及中亚地区来华的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商人传入,这些地区在当时被称为大食国。《新唐书・西域下》记载了这些大食国人之特征及习俗曰:
      男子鼻高,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鄣面。曰五拜天神。银带,佩银刀,不饮酒举乐。有礼堂容数百人。”
      而且并由此开始与唐王朝正式建交。《旧唐书・西戎》记载:
      大食国,本在波斯之西,……永徽二年,始遣使朝贡。……其俗勇于战斗,好事天神。……长安中,遣使献良马。景云二年,又献方物。开元初,遣使来朝,进马及宝钿带等物。
      据此可知,当时中国与大食国交往之频繁,因此,伊斯兰教即在这些留居中国各地的波斯、阿拉伯商人中流行。而且,在唐代时,这些来自西域的穆斯林商人被称为“番客”,至宋时被称为“白衣大食”或“黑衣大食”。其传播路径主要是丝绸之路。唐代形成了陆路丝绸之路“吐蕃道”。“这条道路的大体走向是从河州境内北渡黄河,到达今青海乐都,而后沿着湟水西行,至现在的青海湖以西地方,再转而西南行,经都兰、格尔木、越昆仑山口、唐古拉山口进入西藏,经安多、那曲进抵拉萨,再由拉萨西南行,经日喀则,由聂拉木进入尼泊尔。”
      经过两宋,至蒙元时代而形成了“元时回回遍天下,及是居甘肃者尚多”的局面。而当时青海东部地区隶属甘肃,因此伊斯兰教传入青海也主要是在元朝时期。据说西宁南禅寺的拱北(圆顶坟墓)是元朝的西宁王速来蛮为纪念当时来青海的天房圣裔故土布・兰巴呢・尔卜都来・海嘛呢修建的。他是在西宁一带最早的传教士。此外,蒙元时期成吉思汗在西征过程中,征服了中亚的广大地区,并将其大批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亚各族穆斯林迁徙到中原。其中有商人、军士、妇孺、百姓。元朝统治者出于统治中国的军事与政治的需要,对这些“回回人”加以优待,他们参与元朝军政,进行生产劳动,元朝政府为这些长期居住的穆斯林修建了清真寺。例如著名的西宁东关清真大寺, 就兴建于元朝时期,而且当时驻守西北地区的蒙古王室如忽必烈之孙阿南答、及所部十五万蒙古军队的大多数人皈依了伊斯兰教。又有“西平王奥鲁赤、察合台后裔、元西宁王、威武西宁王、�王出伯及其后裔西宁王速来蛮部众也多是伊斯兰教徒。”再加上十三世纪信仰伊斯兰教的撒马尔罕人即今日的撒拉族移居青海循化、化隆甘都一带地区,使得伊斯兰教在青海河湟地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发展。
      此后,在明清时期,由于当时的迁徙政策,有大批内地穆斯林人口移居青海,以及一部分蒙古、藏、土、汉等青海其他民族改信伊斯兰教,使伊斯兰教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青海地区较有影响的宗教形式,一直延续至今。
      伊斯兰教虽属于世界性的宗教,但它在青海以回族、撒拉族等民族作为自身存在与发展的载体而得以传播延续。同时,青海地区的回族、撒拉族等穆斯林,虽然身处汉文化与藏文化的影响下的生活环境与社会土壤中,但因其对伊斯兰教信仰的执着,使得他们自身具有了不同于汉、藏、蒙古、土等民族的特殊性,亦即在青海的伊斯兰信徒中自始至终保持着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履行着伊斯兰教的宗教义务,持有伊斯兰教的道德观念与价值体系。时至今日,不论处在城镇还是农村,不论回族还是撒拉族,他们都自觉地遵循着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相信安拉是唯一的神,相信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相信天使,相信《古兰经》是安拉启示的经典,相信世间一切事物均由安拉前定,相信后世及末日审判。简称“六信”,即信安拉、信使者、信天使、信经典、信前定、信后世。同时日常生活中要履行伊斯兰教的义务――念、礼、斋、课、朝“五功”。“念”即教徒要经常宣读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礼”即做礼拜,是伊斯兰教最经常性的宗教活动,每日五次,叫“五时拜”。每周五举行的一次聚礼,男子都到清真寺去作礼拜,叫“主麻拜”。礼拜是穆斯林向安拉表示感恩、赞美、恳求和禀告的一种宗教仪式,也是每个成年穆斯林的天职。“斋”即斋戒,在伊斯兰教历九月的全月里,每个成年的、理智健全、身体健康的穆斯林(除孕、乳妇女以及旅客、病人之外),每天在太阳出来前一个半小时至当天的太阳落山,要禁止饮食、色欲及任何非礼的行为,戒除一切恶念,一心只敬念真主,表示忏悔和赎罪等。它是伊斯兰教徒重要的功修之一。“课”即纳天课,又称济贫税。本义是通过交付天课而使自己的财产更加“洁净”。这亦是伊斯兰教以安拉的名义向穆斯林征收的一种宗教课税,目的是要使富裕者把自己的财富拿出来同穷人、不幸者分享,以实现济困扶贫的愿望,以便养成人人乐善好施的美德。“朝”即朝觐,伊斯兰教规定,凡身体健康、经济允许的穆斯林,一生当中至少要去圣地麦加朝觐一次,完成所规定的巡游“克尔白”神庙、抚摸庙中的一块黑石、参拜穆罕默德生前去过的麦加附近的小山等活动,最后宰杀牛羊、骆驼,举行大型的祭奠活动。以上这些教义教规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影响着伊斯兰信教群众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
      (四)三江源地区的其他宗教信仰概述
      除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在青海影响较大外,汉传佛教、道教、苯教、基督教、天主教在三江源地区也有一定程度的流传。青海的汉传佛教,在上世纪前期曾形成一定的影响,现在主要在西宁和少数县城及铁路沿线的部分汉族群众中流传。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宗教,明清时期,先后有少数道士来青海,在西宁、大通、湟源、乐都等地传道,著名的北山土楼观即为青海道教的文化胜地。苯教是青藏高原的原始宗教,俗称黑教,产生于藏族原始社会时期。该教崇拜多神,信奉自然界中各种超自然力量。佛教传入藏区后,对苯教的影响日益凸显,一部分佛经被改为苯教经,并繁衍成该教的教义,苯教最终以建立佛教化的理论体系得以生存。现在,苯教的影响范围已逐渐缩小,只在部分地区有一定活动。基督教在青海传播始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六年后,西宁成立了基督教支会,英国籍基督教牧师胡立理夫妇在西宁、湟源、湟中、化隆、循化、乐都、大通、门源、同仁、贵德等地建立教堂进行传教,后在东部农业区建立了许多教堂。现在全省批准开放了4座教堂供基督教信众礼拜,有教徒约5000人。天主教在青海传播始于清光绪五年(1879年)。清宣统二年(1910年),比利时籍神甫康国泰被派遣到西宁、乐都、互助、湟中、湟源、贵德等地传教。1937年,青海成立独立的天主教区,拥有完备的宗教组织体系,由罗马教皇直接管辖。经过数十年的传播发展,截至1995年底,政府先后批准开放了西宁朝阳天主教堂、大通城关天主教堂、湟中黑嘴儿天主教堂、互助大泉圣母堂等4座教堂,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日常宗教活动的需要。现有教徒约3000余人,主要分布在西宁、大通、互助、湟中、乐都、平安等地的农村地区。
      
      二、三江源地区宗教的特点与文化意义
      
      (一)三江源地区宗教之特点
      1、宗教的本土化、地方化
      宗教是人类文化的最初源泉,它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并随着不同社会形态和不同历史时期,宗教的内容、性质和形式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从前面对三江源地区主要宗教的阐述中我们得知,不论土生土长的宗教,还是外来宗教,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与三江源固有文化融为一体,呈现出本土化、地方化的特点。譬如,藏传佛教传入青藏高原后,不断结合青藏高原的人文地理和历史环境,在更多地保持了印度佛教的原始面貌和基本精神的同时,它又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如众多的教派组织、完备系统的佛学理论、严密的寺院僧侣组织、规范的习经修持制度等。同时,藏传佛教中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更使其充满了较强的地方特色。三江源地区的回族,是以伊斯兰信仰为纽带,经过数百年的迁徙定居、繁衍生息、融汇组合,于元末形成的。“从历史上追溯源,回族先民自唐宋以来踏上中国的大地之时,便开始接受了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汉文化的行程。为适应新环境,进一步生存和发展,面对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回回人以开放的胸襟投入到中国文化的熏陶中,开始了自我文化的再造。回族人民在与汉族及其他民族的交往中,不断接受其影响,汉文化从各个方面渗透回族社会生活中,甚至伊斯兰的教义、教法之中。此亦说明了伊斯兰教在三江源地区的本土化、地方化之情况。”
      2、多种宗教并存,同时受到尊重
      从文化形态上来看,青海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虽然各民族都有独特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但由于历史上三江源地区处于丝绸之路和唐蕃古道的交汇处,加之多次民族的迁徙,政权的变更,各民族之间的不断融合,杂居共处,互相依存,逐渐形成了多民族绚丽多彩的宗教文化。如果你在西宁街头上行走,你就会发现,身穿红色僧袍的喇嘛和头戴白色小帽的穆斯林同时出现在你的视野。此一现象说明,青海各民族在宗教文化上持有着开放的心态,多种宗教并存,同时也表明了青海人在宗教文化方面的共融性,亦即在三江源地区多种宗教同时受到人们的尊崇。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道教与藏传佛教的兼奉并祠
      甘青地区道教和佛教的互相采借有时会达到互相结合的程度。如在三江源土族居住的地区,除大量的藏传佛教寺院外,土族地区还有娘娘庙、老爷庙、三官庙、龙王庙、城隍庙、文昌阁等道教庙观。土族群众家中比较多地供奉灶神、财神、门神等。民和地区土族群众奉二郎神为佑助风调雨顺、人寿年丰的保护神。这是道教与藏传佛教兼奉并祠、兼收并蓄的一个典型案例。又据民国时期姚钧著《贵德县志》云:贵德城西的文昌庙“依山傍水,河流萦绕。汉番信仰,士民供奉。每逢朔望,香烟甚盛,有事祈祷,灵应显著,久为汉番信仰祈福消灾之所。同治六年毁……光绪初年,官绅汉番重修。其规模虽小复旧,而金碧辉煌,形势巍峨,为一邑福神第一”。
      (2)宗教活动仪式中多种宗教并行不悖
      与内地相比,三江源宗教文化的独特处在于:在三江源的宗教活动仪式中呈现出多种宗教并行不悖的现象。如:土族的宗教信仰设施“俄博”和“苏克斗”也可清楚地证明土族多元文化组合的特征:“俄博”所用的柳枝、白石和弓箭是萨满教的遗存;其地下起作用的东西则是萨满教、汉族民间信仰和道教惯用的驱邪避鬼等降物的混合;嘛呢杆则是藏传佛教的常见标志,而它们的修建可以由喇嘛负责,也可以由阴阳先生负责,说明土族地区多种宗教信仰地位的平等。就这些信仰的功能而言,藏传佛教超度人的灵魂,为人们消灾祈福;阴阳先生帮助人们对重大事物如婚姻、建房、丧葬等做出决定,同时兼有道士驱除恶鬼并为人消灾祈福的功能;法拉(男巫)替神行事,代表神解决人的问题而趋利避害;法师演艺娱神,代表人在达到期望后对神的回报。四者分别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各种需求,在土族的生活中并行不悖,雍正年间在今青海循化境内黄河边敕建“河源神庙”,原住有青衣僧4人。乾隆元年,因汉僧“不通番语,土番不能信服”之故,改选黄教高僧坚参八些率19名藏族僧人主持庙内事务,由朝廷发给口粮衣单。这种现象在河湟地区民和县的庙会中表现的十分明显。在河湟地区民和县的庙会中,道教阴阳师的清醮道场贯穿始终,但在诵经开始时有藏传佛教的“升幡”仪式。民和中川乡的朱家庙村庙供奉着民和县三川地区的总神二郎神,但殿前有藏传佛教礼拜的陈设煨桑炉,且二郎神身披哈达,该庙管也是藏族喇嘛。2006年,贵德县县城附近的一个汉族人家的家长为其亡父举行逝世十周年的祭奠仪式,他们既请了两三位阴阳师(即道士),也请了五六位藏传佛教的喇嘛。阴阳师们在东房为其亡父按道教的仪式进行祭奠活动,喇嘛们在南房为其亡父按藏传佛教的仪式念经及做超度活动。两教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井水不犯河水。而在青海的民和、乐都、循化、贵德等地的汉藏杂居区,或临近藏族的汉族,为了超度亡灵,在举行祭奠仪式时,既有阴阳师,又请喇嘛,按各道场,按各自的仪轨,念经做超度活动,有些汉族家庭还有自己供养的喇嘛,藏语称“阿却尔”,汉语称“家喇嘛”。
      (3)各民族互相尊重宗教信仰的自由
      如前面所述,三江源是个多种文化交汇的地区,这里存在着许多宗教信仰,苯教、萨满教、伊斯兰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道教等,或曾经被人们所信仰,或至今仍被人们所信仰。而各民族互相尊重宗教信仰的自由,是历史发展的主流。在文化事相、文化交流与文化发展中,尊重及平等是各文化友好相处的根本原则。青海各民族在宗教文化中有许多尊重他文化的事例。譬如:西宁东关清真大寺的大殿脊顶中心,竖立着三尊鎏金金筒。据说,这三尊金筒是当年由甘肃夏河拉卜楞寺院的嘉木样活佛派众僧人用牦牛驮运到西宁,作为赠送给大寺落成的礼品。不仅如此,在该清真大寺的“唤醒阁”(宣礼塔)落成时,塔尔寺的主持和僧众还持珍贵礼物前来参加落成典礼,表示祝贺。这是藏传佛教尊重伊斯兰教的生动例子。而在后来这个清真大寺二次改建时,需要二人合围的高大栋材。人们得知,在离西宁市不远的乐都县胜番沟(今引胜沟)坟院内的范家有棵参天巨树,主持工程的地方头面人物马麒即派副官洽商。范家认为:“回族修寺,汉族修庙,都是行善功德。”因而情愿献出。马麒闻讯后,即派代表拉马搭缎,携带银元,登门致谢。时至今日,一提起此事,伊斯兰老教胞们还念念不忘汉族人民的这一友情。这是汉文化对待伊斯兰文化的态度,亦是青海各民族对待不同文化的态度。
      3、宗教文化呈现出丰富多彩
      地处三江之源的青海,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在全省72万平方公里辽阔而神秘的高原大地上,世代生息繁衍着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40多个民族。到2000年,全省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823305人,占54.49%;少数民族人口为2358255人,占45.51%。其中,藏族1134236人,占总人口的21.89%;回族823463人,占15.89%;土族199470人,占3.85%;撒拉族95815人,占1.85%;蒙古族88829人,占1.71%;其他少数民族16442人,占0.32%。据此可知,青海是我国56 个民族大家庭中民族成分最多的省份之一。青海不仅民族众多,而且历史文化悠久。各民族大多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汉族普遍信仰道教、汉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藏族信仰藏传佛教与苯波教(藏族原始宗教);回族和撒拉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早期的土族信仰萨满教,后改信藏传佛教。早期的青海蒙古族信仰萨满教,现代蒙古族又多信仰藏传佛教。此外,在青海还存在着一些民间信仰,但比较分散。在我们的研究中还发现:在青海各民族中,藏、土、蒙古族群众几乎全民信仰藏传佛教,而回族和撒拉族则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因此,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成为青海信教群众数量最多的两大宗教,其影响遍及全省各个地区。又据1996年8月底的相关资料统计表明:全省建有寺、观、教堂共计2085座,宗教职业人员2.68万人,信教群众达228.6万人。同时,特殊的地理环境,众多的民族种群,多姿多彩的宗教信仰状况,形成了青海复杂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宗教文化。在三江源地区,宗教文化、宗教艺术是民族文化、民族艺术十分重要的内容,民族文化艺术的精品往往集中在与宗教有关的地方。这充分说明,宗教文化丰富多彩是三江源文化的又一大特色。这种宗教文化不仅体现了三江源地区古老而独特的历史文明,而且至今仍影响着该地区各民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和文化心理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
      (二)藏传佛教在三江源文化上的独特性及其文化意义
      如前面所述,青海地处三江之源,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与文化背景,在藏传佛教文化的形成、发展、传播的历史过程中,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公元843年郎达玛灭佛,佛教遭到重创之后,青海便成为了后弘期藏传佛教发展的重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江源地区是藏传佛教文化的一个重要源头。
      同时,藏传佛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对三江源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广泛的。仅在文化方面,它为构建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三江源文化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藏传佛教博采汉、印等各民族文化之长,同时融入自身对世间万物的独到的理解,兼收并蓄,形成了自己丰富多采、极富民族韵味的宗教文化,从而在三江源宗教文化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使得三江源文化具有了宗教性和民族性的特质。其次,包括三江源地区在内的历代高僧遗留给后世的浩如烟海的佛教典籍,不仅充分显示了藏传佛教文化遗产的丰富性,而且也极大地丰富了三江源地区的文化内容,成为祖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清康熙十九年刻成的北京版《大藏经》,共收入各类典籍4577部,清雍正八年刻成的《大藏经》共收4673部,同时,藏传佛教各族高僧还将部分藏文经籍翻译成其它民族文字。如元明清时期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的蒙文译本和满文译本,这些都是藏传佛教文化丰富三江源文化乃至祖国文化的历史见证。
      在三江源地区,藏传佛教文化主要集中在各类大大小小的佛教寺院中,这些寺院遍布于整个藏族聚居区和广大蒙古族、土族等民族聚居区。寺院不仅是僧尼进行诵经修持、举行各种宗教活动和供信徒们顶礼膜拜的场所,更是该地区佛教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中心。在这里,佛教信徒们既能精研佛理,弘扬佛法,又可研磨藏族的语言文字、天文历算、医药卫生、工艺美术、舞蹈雕塑等各学科的学问。同时,藏传佛教寺院大都有一整套严格的经院教育制度,培养出的高僧活佛,代不乏人,他们不仅佛学造诣精深,而且多才多艺,在文学艺术、雕刻技艺等诸多方面均有极高修养。这些不断涌现的高僧大德立身学林,著书立说,为弘扬藏传佛教文化和促进三江源地区的民族文化交流做出了卓越贡献,极大地推动了三江源地区民族文化的发展历程。
      不仅如此,藏传佛教寺院更像一座座精美的艺术宝库,其殿宇建筑雕梁画栋,气势雄伟;众多佛像姿态逼真,形神兼备;各种佛经刻版,工艺精湛,独具特色。至于彩绘画像、壁画堆绣、药泥油塑等,更以其精美绝伦、纤细入微的高超技艺赢得世人瞩目。其中有的不仅是藏族人民的艺术珍宝,亦堪称中华文化的瑰丽奇葩,如塔尔寺“三宝”:堆绣、壁画和酥油花,隆务寺历史悠久的“热贡”艺术等等,展现了藏传佛教文化精美绝伦的一面。
      在三江源地区,以汉、藏和伊斯兰三种文化的交融汇通为核心,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三江源文化。尽管从总体上来说汉、藏和伊斯兰三种文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又相互吸收与融合,但三种文化的相对独立性十分显著,特别是藏传佛教文化,因其信仰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深入牢固性,已成为藏、蒙古、土等信教民族自身文化的主体,它以独具一格的鲜明特色不可避免地影响着该地区其他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想准则。应该说,这种文化形态在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三江源地区,格外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与研究的兴趣。
      (三)伊斯兰教的经济观与藏传佛教的雪山崇拜
      1、伊斯兰教的经济观
      伊斯兰教不仅对三江源地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影响,而且也为三江源地区的经济与社会进步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三江源地区的回、撒拉等民族具有从事商业的行为习惯和善于经商的民族性格,从而为三江源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从高原古城西宁到长江源头的沱沱河岸,从藏北万里草原到喜玛拉雅山脚下的樟木口岸,无处不有回族商人的足迹”。形成了以西宁、大通、湟源、湟中、互助、平安、民和、乐都、化隆、循化等为主的青海东部地区民族商业网,(各地区的民族经济情况)从事饮食服务、皮毛收购、屠宰、建筑、交通运输等多种行业。他们的这种经商行为除了来自于他们祖先的经商历史(伊斯兰教最初就是由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波斯商人带到中国的,使其经商行为及意识代代相传)之外,更是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伊斯兰教鼓励经商,允许通过买卖获取利益。《古兰经》中称:“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2:275)这种以宗教神学启示所倡导的经济思想深深地渗透在穆斯林的意识领域中,对他们的经济意识和经商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故而认为经商是神圣而光荣的职业,通过自己的努力经营,获取经济利益是合理的,是在享受真主赐予的幸福。因此,在三江源地区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中,穆斯林占有很大比例。例如在对整个湟中县商人人数的统计中,“回民约占百分之六七十”,而且“鲁沙尔、上五庄的回民男子几乎都做过小生意。”除了从事饮食商品的营销之外,他们在与青海地区其他民族,尤其是与农牧民群众之间的交流中,开拓了广泛而丰富的市场领域。或从事农牧土特产品的营销,或从事民族用品的营销等,为繁荣民族贸易、促进青海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而且受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的影响,他们形成了良好的经商素质。伊斯兰教提倡人们在经济贸易中必须公平交易、信守契约、合理获利、真诚待人、合法经商。禁止放高利贷、克扣称量、商业剥削、诈骗等行为。《古兰经》上说:“你们应当用足够的升斗,不要克扣。你们应当以公平的秤称货物,你们不要克扣他人所应得的财物。”(26:181―183) “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3](P61)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中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并行不悖,相辅相承,将是构建三江源乃至我国商业文明的重要文化资源。
      2、藏传佛教的雪山崇拜
      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它所积淀的文化也是丰富而美丽的。当宗教这个蕴含人们某种精神寄托的社会产物还在孕育之时,一些自然物已经成为那些拜物民族的崇高信仰。藏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世代生活在聚集着众多高山雪峰的世界屋脊上,荒寒的高原给了他们粗糙而健壮的筋骨,神秘的雪山又赋予了他们隔绝尘俗的灵魂。山是藏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山的崇拜早就成为藏族的一种传统。在藏族人民眼里,雪山是神,这不仅仅是因其拥有一般山脉的雄险伟峻,更因为它神秘的意蕴和圣洁的内涵,因此,雪山是神圣、庄严、高贵、洁净、优美的化身,历来的藏族人民都对它充满了的敬畏。
      佛教传入藏区后,藏民的雪山情结也作为一种文化连同其他文化一并融入其中。在传统的佛教经典中,有许多关于雪山的神奇传说,如佛经《俱舍论》中提到,从印度一直往北走,要经过九座山,其中有一座是“大雪山”,传佛祖释迦牟尼在世时,守护十万之神,诸菩萨、天神、人、阿修罗等通通云集在大雪山周围。时值马年,因此马年成为“大雪山”的本命年。这座“大雪山”就是冈底斯山的主峰冈仁波齐峰,在藏语中就是“雪山之宝”的意思,藏传佛教中的这种雪山崇拜使藏文化更充满了神秘与传奇的色彩。其实,与其说藏民的雪山情结是对神灵的崇拜敬畏,毋宁说是他们对自然的一种礼赞、感恩和回报。
      在辽阔的高原大地上,行走在任何一个地方,目力所及的便是皑皑的雪峰,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高高飘扬的经幡和堆起的嘛呢石,每个藏族人经过时,莫不对其顶礼膜拜或在心中默默祷颂。如果说叩长头是藏族人民对佛教的虔诚,礼拜雪山则是对孕育他们民族的大自然的崇高赞礼。其实,相比于其他民族,尤其是自以为文明程度越高的民族,藏族人民更懂得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这不仅是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了解到自然万物与他们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是他们生存的根本和源泉,更在于藏传佛教中以生命为本的道德观念,使他们认识到雪山草地、江河湖泊、花草鸟兽等也是与他们共存的生命系统,因此,他们不仅尊重一切生命、善待自然,而且对这些不能言语的生命个体倍加珍视。古老的藏族人也许并不了解雪山是孕育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命之源,但他们对雪山等自然物的崇拜与敬畏已经开启了现代人所谓的“环保”之门。
      
      三、宗教信仰的多元性特点及其对政治文化的影响
      
      通过对三江源地区各主要民族宗教信仰状况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一)青海的宗教文化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即以藏传佛教、伊斯兰教为主,汉传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以及藏区的原始宗教――苯教等多种宗教,共生于三江源地区,共同在发展着。(二)在青海的宗教文化中,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青海特有的地域文化、历史文化和多民族文化长期共存发展的结果。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青海由于地处高原,交通不便,社会经济发展虽然相对滞后,但各民族间的频繁交往和以藏、回、撒拉、土、蒙古等少数民族为主的极具特色的宗教文化,却极大地丰富了整个三江源文化,使得青海的区域文化呈现出色彩缤纷的多元性特点。
      三江源地区独特的多元性宗教文化特点,决定了它在这一地区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包括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人们的伦理道德和日常生活等多方面。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在长期的传播发展过程中,早已深入人心,对藏、回、撒拉等各信教民族影响尤为深远,即使在一些边远地区,信教群众的宗教观念也相当浓厚。因此,实行正确的民族与宗教政策,发掘宗教文化中的有利因子,是构建和谐青海、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1、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青海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东隅边缘,是连接西藏、甘川藏区、新疆与祖国内地的重要纽带,历史上一直是内地通往西藏的主要通道和丝绸之路的南路干线。三江源头的青海地处川、甘、疆、藏的核心位置,青藏铁路开通后,更成为出入西藏的咽喉要道,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愈益凸现。无论是历史的因素还是现实的状况,宗教的影响力已经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纽带,具有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作用。
      对于藏传佛教在整个藏族地区的地位,历代统治者绝不敢等闲视之。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佛教,藏传佛教更强调积极入世,渴望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当中去,这体现在历史上藏传佛教的政教合一制度尤为明显。正是通过这一制度,才成功地解决了历代中央王朝对西藏主权的归属问题,继而成功地实现了对藏族地区的管辖与治理。因此,历代中央政府都会出于对藏族地区地方行政管理的策略需要,而借重在藏区具有普遍影响力的藏传佛教,实现对藏族地区的有效管辖。例如,元初中央政府在西藏尚未建立和完善地方政治体制之前,阔端与萨班・贡噶坚赞就进行了著名的凉州会见,从而使广大藏族地区避免了一场刀兵之灾而顺利纳入元朝版图,为祖国统一大业做出突出贡献。清代更是针对藏族地区藏、蒙古、土族人民普遍信仰藏传佛教的实际,采取封授达赖和班禅等藏传佛教上层人物的策略以控制西藏,从而坚定地维护了大一统的王朝统治。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历代王朝对藏族地区采取的行政政策,充分考虑了藏民族的宗教感情,并合理利用了这一信仰,不仅有利于中央的管辖,使遥远的藏族地区同祖国的关系愈来愈密切,而且,藏族地区人民对祖国这个统一大家庭的向心力和认同感也愈久弥坚。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采取了更英明更合理的政治举措,采取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仅促进了西藏的和平解放,而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藏族地区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非凡成就,藏族人民的生活更是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样,作为青海第二大宗教的伊斯兰教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成为维系回族、撒拉族各民族之间的社会关系与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使其在生活习俗与思想意识等方面具有强烈的凝聚力。他们通过参与共同的宗教活动以及节日礼俗,形成同一的思想观念与民族情感,从而加强了群体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和亲密感,使广大穆斯林群众紧密团结在一起,也为整个社会的稳定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在维系一定的社会生活秩序方面,伊斯兰教也有着重要作用。因为《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 它不仅是指导穆斯林宗教生活的准则,同时也限制了他们的日常行为规范。《古兰经》中要求人忠信、诚笃、善良、公平,严禁饮酒赌博、崇拜偶像、求签算命、淫秽欺诈、放高利贷等不良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火狱之刑,遭到“末日审判”和“来世报应”。这种带有浓郁的宗教神学色彩的惩除约定,有时比社会法律更具有一种控制与约束力。因此青海地区回族、撒拉族等穆斯林群众在伊斯兰教的信仰之下,遵照宗教的教义、教规自觉约束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的言行举止,协调个人与周围穆斯林同胞以及其他民族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运用宗教约束与社会法律双重手段共同维持着青海的稳定与发展。
      而且,宗教力量也会在社会上引起一些重大的社会斗争与政治运动。例如,明末清初,青海地区伊斯兰教内产生的“门宦制度”所引发的教派之争,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相互仇杀事件。例如,清高宗乾隆四十六年(1781)初,循化撒拉族地区新老教由于两派之间的矛盾,发生械斗、残杀,使“新、老教众在事件中死亡很多,人口减少。”而且,由这种宗教斗争也演变或引发过一系列的政治斗争。尤其是在青海历史上,由于明清时期统治者对伊斯兰教的限制镇压以及对广大信教徒的歧视迫害,使青海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众与明清政府之间产生了强烈的矛盾冲突,甚至引发了一系列规模较大的回族、撒拉族反清武装政治斗争和流血事件。例如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循化地区的伊斯兰教的新老教之间的教派之争由于陕甘清军的残酷镇压而最终演变为回族、撒拉族的一次抗清斗争。 “这种武力反抗斗争甚至在包括青海在内的整个西北地区引起强烈反响,也造成了社会的巨大动荡。”
      在三江源地区,民族成分复杂、宗教意识浓厚,宗教既是一些民族的主要精神信仰,也是他们的文化传统、思想行为和日常生活的历史积淀,其本身具有一种推动整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交往的频繁,在这个特殊区域,宗教已不仅仅是民族内部加强团结、密切联系的纽带,更是协调社会各方面、促进共同进步的强大力量,因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的正视和尊重。历史证明,只有合理利用宗教“普遍具备的内部一致性对社会的统合作用”,制定正确的政策措施,才能够获得和平的环境来求得生存发展,否则就会引起动荡和不安,甚至导致流血冲突,严重威胁社会的稳定发展。
      2、伦理道德方面的积淀与传承作用
      “在人类文明史的绝大部分,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宗教是文化统一的核心力量。它是传统的保护者,道德法则的维护者,智慧的传播者,人们生活的教育者,可以把社会控制在一个确定的文化范畴中。”而道德是维系社会生活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体系的宗教,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相通之处,我们完全可以把宗教的合理内核纳入到新时期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去。
      宗教对信众的伦理道德影响十分明显,它对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思想制定了明确而详尽的细则,对修行者个人的品行有具体而严格的规定,这种传统的宗教文化熏陶、教育和约束着人的一切行为思想,成为宗教社会实际的伦理道德规范。同时,各种宗教不仅制定了调节内部个人或团体间关系的原则,还提出了如何正确处理整个集团与外部世俗社会关系的相关问题。例如,藏族传统文化不仅要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藏传佛教教义中有“五戒十善”道德要求,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法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悭贪、不嗔恚、不邪见。这些理论既是宗教社会成员恪守的伦理道德,又是他们的法律准绳,千百年来始终为广大信教民族所遵循。此外,佛教中奉劝人们去恶扬善、扶弱济贫、关注众生、施舍助人、多行善事、戒绝恶行,甚至反对战争、要求和平等等,都是佛教信徒的做人原则和行为准则。绝大多数佛教徒能够胸怀佛、法、僧三宝,强调人与人之间友爱、宽厚、仁慈、信任、礼让的情感关系,反对人与人之间形成憎恨、残酷、猜疑、竞争、贪欲的利益关系。伊斯兰教教义中也有提倡节俭、鼓励施舍、反对强暴、主张互相帮助的道德准则。《古兰经》中提倡要讲仁义:“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2:270)要帮助他人、无私奉献:“如果你们公开地施舍,这是很好的;如果你们秘密地施济贫人,这对于你们是更好的。这能消除你们的一部分罪恶。真主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2:271)行善功、做善事:“信道而且行善,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的人,将在他们的主那里享受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会忧愁。”(2:277)“劝善戒恶,争先行善,这等人是善人。”(3:114)不得强权掠夺:“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你们当善待她们。”(4:19)“你们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4:36)这些具体要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提倡的道德规范相一致。并且“谁行善谁得入乐园”(4:124),乐园“将有金盘和金杯,在他们之间挨次传递。乐园中有心所恋慕、眼所欣赏的乐趣,你们将永居其中。”(43:71)“这是你们因自己的善行而得继承的乐园。”(43:72)而“罪人们将来必居于火狱的刑法中。”(43:74)
      宗教正是通过止恶扬善、因果报应、末日审判等的方式来约束和控制人们的言行思想,使其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和谐力量。对信教群众来说,宗教戒律与所有的社会伦理道德一样,是监督个人行为和调节社会行为的规范。尤其在三江源地区,藏、蒙古、土等民族普遍信仰藏传佛教和回、撒拉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汉族信仰道教,宗教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更强有力地在整个三江源地区的社会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因此,遵守宗教伦理的共同准则,倡导和平与宽容的伦理原则,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相适应,发挥宗教道德在现时代的积极作用,进而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构建和谐青海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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