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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3篇

    时间:2023-08-10 12:35:0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3篇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篇1

    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六)加强督导和检查

    在流行高峰(4~7月和9~11月)前和流行高峰期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上述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县、乡、村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的巡查指导,重点是加大对疫情报告、场所隔离消毒,发热儿童排查的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重点严查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违规收治5岁以下发热儿童情况,检查医疗机构院内感控工作情况,严防隔离治疗不规范、医护人员个人卫生及防护造成的院内交叉感染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篇2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染源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爆发与流行,大幅度降低发病率。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篇3

    手足口病自20xx年在我市发生暴发疫情以来,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民众和媒体的关注。我县手足口病流行时间早、流行强度大、流行高峰持续时间长,发病人数多,给我县的社会发展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县领导多次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疾控机制和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的防治效果。

    为做好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生厅《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临沂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临卫疾控发[201X]1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针对性建议和防控措施;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为防治策略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以控制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暴发和减少重症病例为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医源性感染的控制工作;以实施托幼机构晨检制度和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为基础,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群防群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农村和社会群防群控为基础,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早、抓主动、抓基层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阶段划分与工作重点

    (一)阶段划分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我县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流行前期、流行期和流行后期三个阶段。

    1、流行前期。大致在1—3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

    2、流行期。大致在4—9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呈现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

    3、流行后期。大致在10—12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网络直报和相关信息报送;

    2、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适时进行疫情研判,视疫情态势启动适当级别的手足口病应急响应;

    3、做好病例标本的采集,尤其是做好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

    4、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5、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明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

    6、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规范诊疗、关口前移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管理,开展个案调查和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7、加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控制医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8、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识别、诊断、检测和治疗水平。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水平;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粪便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

    11、及时总结各阶段防控经验、教训,为下阶段防控工作提供思路和依据。

    12、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目的。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内容。根据疫情流行形势,建立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各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3、指标。政府及时下发成立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组、专家委员会等相关文件;适时召开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疫情研判,提出防治对策;储备防控物资、药械和救治设备,建立医疗资源紧急统一调配制度,指定后备救治医院。

    (二)严格疫情管理,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预测预警分析

    1、目的。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测,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当地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2、内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标准诊治患者,对确诊的手足口病病例及时(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杜绝漏报、瞒报、误报、错报;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疫控机构要指定专人每日动态浏览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信息,做好疫情报告的审核、管理,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预测预警手足口病的流行态势,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调查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构报告,并定期向各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时限,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对就诊的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网络直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聚集性病例报告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达100%;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医疗单位对所辖区医疗机构、小学及托幼机构的主动监测和技术指导覆盖率要达到100%;托幼机构和学校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村卫生室、卫生院转诊、病例随访记录齐全。

    在流行高峰期,卫生行政部门的疫情研判应做到周研判、月评估,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防控建议。

    (三)规范医疗诊断与资料标准体系

    1、目的。完善分级诊疗、功能明确的医疗救治体系,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关口前移的工作措施,做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找筛查、找发现,规范转诊,规范救治,有效阻断手足口病患儿由普通病例向危重病例的转化,提高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减少患儿死亡。

    2、内容。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门诊,重点加强预检分诊处、病房、门诊输液大厅的消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不截留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不治疗重症病例,做好晨检、宣教和转诊登记;做好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标本的采集和送检,配合县级疫控机构开展聚集性病例、重症或死亡重症病例调查处置;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加强网络直报、订正、核实;开展医护人员的手足口病诊治和防控专业知识的全员培训,确保早确诊、早报告、早治疗,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建立重症病例早期筛查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期,要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患儿、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将符合转诊标准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转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收治重症患儿,重点做好门诊和住院重症患儿的早期筛查和轻症患儿的诊疗工作。定点医院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手足口病诊断标准,配合经培训、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医生负责预检门诊24小时值班,主管医师和护士要增强责任心,加强夜班值班力量,严密观察每一位住院患儿的病情变化,同时告知家长重症的早期表现和密切观察的重要性,协助医务人员共同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预防向危重症的转化,坚决杜绝死亡患儿无重症疫情上报的现象。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疫情报告漏报率为0;疫情报告和订正及时率100%;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有制度、有检查、有记录,无院内感染发生。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记录齐全。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疗标准掌握程度100%。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疫情控制系统

    1、目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各级疫控机构、医疗机构为管理主体和防止技术支撑的,以乡镇、社区和乡村基层防保及医生为依托的,横到边、竖到底的疫情控制网络体系,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疫情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本地医疗卫生资源,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疫情分析会商会,认真分析和研判当地手足口病疫情规律,制定和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保持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旦疫情发展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预防预警、疫情处置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检查指导、病例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防控技术指导等项工作。疫控机构要密切注意网络直报情况,一旦发现有重症病人,要抓紧核实情况、开展流调、规范采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疫控机构报告。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和病例管理工作,及时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县疫控机构做好手足口门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人下发居家隔离指导书和对所有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摸清辖区内托幼机构的情况,并做好技术指导以及对村级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指导村卫生室摸清辖区内7岁以下分年龄(以1岁组为一年龄段)分性别儿童数和托幼机构数。

    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并入户进行宣传指导;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每天对本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对发热、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患儿到定点医院就诊。并负责指导病家进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病例随访工作,配合乡镇医疗机构做好病例的疫点处理工作。

    3、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下发(转发)手足口病防控相关文件和技术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调整防控策略;建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导检查制度,做到督导检查有通知、有记录;县疫控机构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及时进行流调和采样,及时检测病复,准确掌握病原流行情况;各级疫控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培训、技术指导、疫情研判、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会诊、转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会诊及重症病例救治等防控工作制度。各级疫控机构做好现场卫生处理,指导医院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落实感染控制措施,对死亡病例、重症病例和暴发疫情病例的家庭和周边环境采取消毒措施。

    (五)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排查工作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重点机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内容。一是在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晨检、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并做到托幼机构和小学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并指定专人对托幼儿童、小学生做好手足口病排查、预防工作;一旦发现患有发热、皮疹的患儿,知道家长立即带患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校。二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7岁以下儿童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由乡镇卫生机构指导村卫生室做好辖区内7岁及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村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发现发热伴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遵医嘱在家治疗的轻型患儿,县疾控机构指导乡镇防保机构发放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由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要求家长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村卫生室协同家长加强对患儿的管理,在治疗期间,要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与其他幼儿解除,对其使用过的用具要进行认真消毒。

    3、指标。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健全,晨(午)检、消毒记录完整,晨检率要在90%以上。农村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发放率在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工作

    1、目的。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疫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接到病理报告或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报告病例后,尤其是对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应立即进行面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项目齐全、准确,杜绝漏项、缺项。在调查时尤其注意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接触史和就诊情况以及接触者的发病情况,查明传染来源,及时发现疫情聚集性发生的苗头,避免疫情蔓延,所有个案调查表要有专人负责,每天录入手足口病数据库或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数据库,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缺失等问题,录入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调查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数据库每周以电子表格上报至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

    对手足口病例要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消毒方案》、《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点疫区的通知》要求,确定消毒原则,针对重点场所,科学指导,及时、规范做好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一旦在所辖区域发现手足口病疫情,须在2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可由乡镇防保人员配合完成疫点疫区消毒处理工作,但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的,县疾控人员必须亲自进行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同时完善疫点处理小结

    3、指标。1、2月份所有手足口病例(包括门诊病例和住院病例)面对面个案调查率100%。3月份及以后手足口病门诊病例调查率60%,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尤其是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率达到100%,聚集性病例个案调查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入户指导疫点处理率90%。

    (七)做好标本采集工作,为手足口病病原学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1、目的。采集典型病例,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检测分析,了解病原动态分布变化,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和《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的标本采集工作。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人进行标本采集,尤其对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全部进行采集。对普通病例可采集一份粪便,对重症、死亡病例一般需采集双份粪便。每月最少需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合格标本;当月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住院病例不足时以门诊病例补齐。标本采集要齐全,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手足口病定点医院,负责住院病例标本的采集和暂存,并及时通知疾控机构取样。县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标本的收集,并负责非住院病例及环境标本的采集。并按照保藏运输要求及时运送市疾控中心,每个标本须有填写完整、准确的、编号相同的采送样登记表和个案调查表。

    若一周内在一个托幼机构、小学或自然村出现5例以下手足口病例,应作为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采信,聚集性病例父母要采集粪便1份;病例同村或托幼机构的7岁以下儿童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者的标本,按每例病例1:3—5比例采集粪便1份;病例填写《个案调查调查表》、《病例标本送检表》,密切接触者和/或共同暴露人群的标本填写《密切接触者调查及采样信息登记表》,连同病例标本一起送检。

    3、指标。每月必须至少采集5份典型病例的标本。重症病例、死亡病例采集率100%。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群防群控机制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教育、财政、宣传、科技等各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2、内容。牢固树立“大卫生”观念,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的宗旨,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重点做好农村、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防控重点环节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监督员、检查员,在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具体做好本单位的手足口病宣传、消毒和病人的管理等防治工作。

    3、指标。各乡镇政府要建立由手足口病防控相关各部门参加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手足口病防控组织健全。流行前期,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活动;流行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依托基层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入村入户,逐级落实责任。

    (九)开展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

    1、目的。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传染病的特色和优势,推广中医药防病保健适应,通过喝大锅汤或中药代茶饮的中医药“治未病”,做到“花小钱、防大病”。

    2、内容。根据温病学基本知识和中医药对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发病变化规律、临床症状和预后的认识,参考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临床技术指南(20xx年版)》,结合我县气侯特点、地理环境、居民生活饮食习惯、手足口病疫情特点、临床表现、病毒特性、药剂口味等,科学制定中医药预防、治疗手足口病处方,开展手足口病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加强中医药防治知识的宣传、中药饮片的采购、中药汤剂煎者、配送等各项工作。

    3、指标。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中医药方案,积极推动托幼机构和小学中医药预防应用工作,社区人群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知识知晓率普遍提高。

    (十)开展多层面培训及技术指导

    1、目的。提高全镇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的防控能力。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实验室检测等防控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要开展幼托机构和小学教师和校医的全员培训,对重点地区、一线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多次强化培训,提高早期发现报告、调查控制和实验室检测工作能力和水平。

    3、指标。师资培训分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4月份之前完成全镇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并完成相应的逐级培训,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人至少接受1轮次的培训。

    (十一)大力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目的。增强群众自我保健和防病意识,发病后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进行及时诊治,以防延误病情,耽误治疗。

    2、内容。健康教育是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手足口病的防治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知、可防、可治、可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动员托幼机构老师和管理人员、儿童家长成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主动参与者,一旦发现体温升高、皮诊的患儿要及早就医,缩短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尤其与重症或死亡病例发病前1周或发病后有共同生活、居住史的5岁以下儿童,要对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儿童的密切观察,出现症状要及时、及早就诊和治疗。指导其对早期危险因素的识别,以促进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干预。

    3、指标。制定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宣传实施方案,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有效引导舆论,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控知晓率,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保健能力。卫生行政部门流行前期进行以明白纸、报刊、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城乡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托幼机构、学校、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等部位手足口病宣传画张贴率在90%以上;全县要显著缩患者从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联防联控。各级政府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的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大投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保证手足口病防治经费,落实现场调查工作运转经费、消毒药械和宣传经费等;宣传部门科学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疏导、缓解群众紧张心理,普及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的大众知识;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和小学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手足口病病例困难家庭的救济补助工作等。当疫情发生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开展防控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防控的有关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重点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监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出防控建议等工作,开展手足口病专项调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工作任务,做好院内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要重点做好全员培训、落实预检分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救治及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风险沟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媒体的合作,形成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把握新闻宣传主动权。

    (四)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卫生部门尽早行动,对手足口病防控经费作出科学测算,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争取将手足口病防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财力保障。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对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小学和托幼机构、疫点和疫区等单位的检查,对工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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