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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住在工地过年没钱回家_农民工进城住在哪里

    时间:2019-02-06 05:34:2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中国目前的2.26亿位农民工,实际上承担着中国经济腾飞、城市经济社会顺利运行的极其重要力量,但是进城后几乎全部没有自己的住房,有关部门并没有把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列入发展与改革计划,也没有为农民工住房拨出财政专款,更没有动工兴建农民工住房。至于城里为数不多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由于是为城市里的国企下岗工人、有城市户口的弱势群体盖的,并不面对农民工,即使面对了,农民工也买不起。那么,农民工在城市里到底住在哪里?
      一是住在公共场所。
      我们知道,许多农民工进城后在找到工作前,如果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接受短期投宿,而且又没有钱可以住旅馆宾馆,那么他们也就大都住在本来为城市人设计、建造并管理的公共场所。例如,火车站和汽车站候车室就是农民工的首选居住地,只要城市里的那些有关部门管理人员一到夜晚就不再“铁面无私”地撵人,以此“为家”酣睡的农民工的美梦就不会“破灭”。公路桥下、街道屋檐下等也是农民工次选居住地,只是常常受到人见人怕的城管们的驱赶。当然,农民工最好“过”的是在夏天进城,因为不用担心天气,广场上、马路边都是可以解决睡觉问题的好地方。
      二是住在建筑工地的工棚或未竣工的建筑物内。
      所谓工棚,一般是指建筑工地搭建的存放钢筋、水泥、塑料管等建筑材料的临时性的简易棚子,大都是水泥瓦(石棉瓦)作顶、草席竹席挡墙,具有夏不隔热、冬不御寒的典型特征。至于建筑工地里未竣工的建筑物,就更是农民工们比较好的栖身地了。应该说,农民工进城有工棚住、有未竣工的建筑物住,还算是幸运的了。我们知道,许多农民工进城后只有找到了建筑工地的打小工的工作,才有工棚或未竣工的建筑物来住。
      三是住在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里。
      雇主能提供集体宿舍,当然是农民工求之不得的“天上馅饼”。既然是馅饼,也就有个代价问题,由此也就不能不出现两个后果:一是受建筑成本限制,这种集体宿舍不可能象城里人住房那样有必备空间,往往是高低铺,过道狭窄,连城里人早已传为记忆的筒子间的条件也没有,甚至于连摆放东西的地方也没有;二是没有了个人的隐私空间。此外,有的老板可能考虑的是提供了集体宿舍,就可以让农民工节省时间来加班加点地干活,那当然是很划算的事。
      四是住在雇主家里。
      住在雇主家里的一般都是家庭保姆、护工等。因为要照顾小孩、老人、病人等,雇主也就不能不让农民工住到自己家里。应该承认,随着社会进步,城里雇主的道德观念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对家庭保姆、护工等的态度,有了一定程度的平等。但是就整体上看,就多数人来看,对保姆、护工都保留了不平等的传统歧视观念,经常给脸色看,使其饱受寄人篱下之苦。
      五是住在底下室。
      据说,有的明星刚到北京等大城市谋生时,由于囊中羞涩,也曾经住过一小段时间的地下室,被传为艰苦创业的佳话。但是,对于不具有明星般天赋,又没有城市社会地位的农民工来说,能找到地下室住真是他们的万幸。这是因为,城市的地下室供给不足(而不少单位的地下室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用来停放汽车的,被称为地下车库)。此外,还遭受到出身农村、工资水平低下的大学生、研究生们在租用时的价格“竞争”。
      六是住在城中村。
      所谓城中村,简单的说就是城市中的村庄。中国的城中村,特指在城市急剧扩张中,政府行政和开发商尚未能够征用并强拆的农民住房群。由于囊中羞涩的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及其他社会群体租住的巨大需求,把握商机的农民们纷纷把现有住房自行加高加大,从而形成了“城中村”。
      我曾经研究过城中村,得出了城中村是进城农民工的“天堂”的结论,论文发表在天益网2007年5月8日。照我看来,城中村是农民工进城后首选的落脚点、居住区和属于自己的“家”;是承受得起的专业化分工服务的小社会;是以农民工为代表的群体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大学校”;是农民工对外联络和信息交流的“大网络”;更是农民工精神安慰、娱乐和文化生活的“卡拉OK厅”;当然还是农民工寻求帮助、自组织和自我管理得很好的场所。
      令人遗憾的是,地方政府、城里某些富人和个别学人却表现出对城中村的无比仇视,几乎全国各地的城市都在强拆城中村。
      为城市建设、城市居民生活乃至国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在城市里却没有属于他们自己的住房,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表现了我们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表现了我们社会的畸形发展!遗憾的是至今这一问题没有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有的学者还为这一不合理现象寻找理论根据,真是悲哀呀!
      农民工在城市没有住宅,引发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问题与悲剧:一是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可能导致农民工们的怨气、不满和仇恨逐渐滋生,最终引发社会动荡;二是可能导致城市里居民的心态畸形发展,使他们误认为农民在城市就不该有住房,就应该承受与城市的居民不一样的生活待遇,就应该永远做二等公民,久而久之,就将成为农民和社会弱势群体起来革命的对象;三是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每年的春节等假日的回乡所造成的交通紧张,形成了一道有辱中国光辉形象的地球奇观;四是农民工在城市、妻儿老小在农村的两地分居,造成了家庭成员不得团聚、夫妻性生活长期压抑、子女长期不得父母关爱等悲哀悲痛景象,是不人道、反人道的,不是一个正常社会应有的。■
      【明明荐自《休闲》2009年3月/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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