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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7篇

    时间:2023-05-01 20:05:06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篇一: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一)

      1、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员大会应到正式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参加,支部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1/26、每个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2/2

    篇二: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

      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支部的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规则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不仅能够保证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还能够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支部议事规则

      支部议事规则是指支部在开展会议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发言顺序、表决方式等等。支部议事规则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到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同时也要符合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在制定支部议事规则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应该提前确定,并通知所有成员。

      2.会议的议程应该明确,包括主题、讨论内容、发言人等。

      3.主持人应该具备一定的组织和主持能力,能够掌握会议的进程和气氛。

      4.记录人应该认真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结果,并及时整理和传达。

      5.发言顺序应该合理安排,避免出现互相打断和重复发言的情况。

      6.表决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以采用投票、举手、签名

      等方式。

      二、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是指支部在开展会议时所遵循的一系列决策程序和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决策的程序、决策的方式、决策的结果等等。议事决策制度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到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同时也要符合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在制定议事决策制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决策的程序应该明确,包括提出问题、讨论、表决等环节。

      2.决策的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以采用多数决、少数服从多数、一致通过等方式。

      3.决策的结果应该明确,包括决策的内容、执行的时间和责任人等。

      4.决策的执行应该及时、有效,确保决策的落实和实施。

      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支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遵循这些规则和制度,才能够保证支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三: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通用3篇)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篇11、议事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议事内容。凡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支部按职责分工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干部员工的意见,并按法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党员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通过。

      3、议事要求。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前,应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告知与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

      可通过。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

      一、重大事项范围

      1.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

      4.研究决定本单位资产处置,重大的投资和工程项目。

      5.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研究本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干部运用管理监督奖惩方面的重大问题。

      7.研究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8.单位党支部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支部报告的问题。

      9.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

      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

      1.确定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先组织充分论证,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议准备。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3.会议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责任科室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实践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4.会议决定。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对需要表决的事项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程序,对需决策事项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赞成意见(含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书面意见)人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就该议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表决应逐项进行,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最后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同时须将表决意见记录备查。

      1.凡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会后要向其告知会议结果。讨论决定干部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2.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或表决时,分管的班子成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书记报告;无法向书记报告时,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书记或党支部会议汇报。

      3.对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外,应及时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公开。对决策事项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4.党支部会议作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承办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应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报告。

      三、纪律监督及违规处理

      1.党支部不按本规定决策重大事项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报告。

      2.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经党支部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各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支部会议

      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定。

      4.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外,不得向外转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篇2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团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

      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

      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篇3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

      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篇四: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

      随着党的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党组织的数量也在增多。党支部作为基层组织之一,尤其是在企业和团体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支部议事是支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议事的基本规则和程序成为一项迫切需要的工作。本文将从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两个方面来解读支部议事的重要性及实践。

      一、支部议事规则

      1.目的明确

      支部议事的目的是研究和决定与支部工作相关的事宜,促进支部工作的开展。因此,应该明确议事目的、议事对象和议事权限,以保证议事达成最终的决策。

      2.时间公开

      支部议事应该有固定的时间,并须提前通知成员。同时,所有支部成员都有参加议事的权利,包括潜在的(候补)委员。这样,每个成员都有充分的时间来准备并参与讨论。

      3.权限分明

      支部议事中,除了议长、记录员和报告人外,每个参与者都有权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然而,在实际决策中,仍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即只有权利和义务明确的成员才有投票权。

      4.议事记录

      议事记录是支部议事的衡量标准。因此,应该为每一次议事撰写详细的议事记录,包括议事的时间、地点、议题、讨论的内容及决策结果等。有了详尽的记录,不仅可以对议事进行回顾与总结,还有利于新成员的了解与学习。

      5.机密保密

      支部议事重要的议题涉及到组织和个人的机密问题,因此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机密性。在保险柜中存放涉密的文件,控制会议门卫,以及限制参会人员等,都是保证议事机密性的有效手段。

      二、议事决策制度

      1.责任确定

      支部议事决策制度的制定首先需要确定各成员在议事中的职责。议长应引导议事的进行,保证各项规则的遵守;记录员应及时记录议事的内容,保证讨论的准确性;参会成员应分别贡献自己的观点,协助制定决策。

      2.委员会选举

      支部委员的选举是每个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中的关键环节。选举应根据各成员的贡献,选拔最适宜的委员。同时,要确保委员的连任不超过两届,以保证支部的新鲜血液。

      3.投票表决

      支部议事决策制度还要规定投票表决的流程和程序。投票表决前,应有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以便各成员得到足够的了解。投票表决的方式可以用口头表决或者书面投票。投票结果必须保证透明,以便其他成

      员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进行了了解。

      4.实施监督

      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健全与否,决策是否正确的关键是如何实施监督。支部委员会应制定一个机制,对于任何一个决策都要进行跟踪和监督,以纠正错误并维护决策的正确性。此外,在每次支部议事后,还要进行后评估,以评判议事效果的好坏。

      总体来说,支部议事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对于一个支部的健康发展和工作效率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代管理的趋势是民主和透明,因此在支部议事中,各成员应加强协作与沟通,尊重他人权利,为支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尽自己的努力。

    篇五: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基本内容为:

      1.党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2.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是: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讨论研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

      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会议根据研究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讨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

      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6.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也应如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党支部委员会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签发,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委托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实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负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篇六: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范文(精选10篇)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1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2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是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总结计划及其落实措施;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讨论研究提交支部委员大会决定的事宜;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

      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向其通报会议决定事项。会议根据研究事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讨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有的应征求有关单位、有关方面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决定事项如果需要调整和变更,应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重新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也应如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党支部委员会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签发,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委托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实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负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3一、议事基本原则(一)贯彻上级规定。领导班子议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高度,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集思广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少数不同意见也要认真考虑,如一时难以形成共识,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可放到以后再议。会上研究问题,要充分展开讨论,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尤其是遇到影响面广的敏感疑难问题套要议深议透,一事多议。真正做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畅所欲言。(四)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领导班子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五)领导班子议事要维护全体职权的严肃性,维护全体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体现全体干部职工的意愿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二、议事内容1、制定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2、本乡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3、本乡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工作总结计划。4、研究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5、本乡干部职工的考评、表彰及惩罚的审批。6、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7、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1、确定议题。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7、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四、议事纪律(一)对纪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的,可向书记建议提请下次会议讨论,但在领导班子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保守机密。班子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三)参加班子议事会的参会和列席人员在讨论涉及本人及其家属的任免、调整、奖励等问题时应回避。

      五、违规处理1、讨论决定事项不按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表决形成决定的,要立即纠正重新议事。2、强化执行力,对会议决定事项不执行、执行不力、敷衍塞则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41、议事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议事形式分为全院党员大会、党委会及其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全院党员大会为本院党组织最高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为其支部最高会议。2、议事内容。凡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委及其各支部按职责分工和上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会议讨论决定或表决。重大问题,应事先向上级党委请示或汇报,并征求干部职工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相应会议通过。3、议事要求。党内会议一般由相应组织设置的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主持。党员大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委扩大会议由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所属各党支部书记(或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委托支部委员)、党员工会主席、党员的院共青团书记参加,也可根据会议议题及内容,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决定有关党员同志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党委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上级党委领导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其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院党委委员参会;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其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支部书记可以邀请党委领导及/或担任党委委员的支部党员参加。党组织会议实到会人员占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五分之四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可通过。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5一、重大事项范围

      1.决定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2.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3.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4.研究决定本单位资产处置,重大的投资和工程项目。5.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6.研究本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干部运用管理监督奖惩方面的重大问题。7.研究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8.单位党支部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支部报告的问题。9.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1.确定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先组织充分论证,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2.会议准备。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3.会议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责任科室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实践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4.会议决定。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对需要表决的事项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

      行表决程序,对需决策事项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赞成意见(含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书面意见)人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就该议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应逐项进行,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最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同时须将表决意见记录备查。1.凡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会后要向其告知会议结果。讨论决定干部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2.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或表决时,分管的班子成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书记报告;无法向书记报告时,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书记或党支部会议汇报。3.对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外,应及时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公开。对决策事项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4.党支部会议作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承办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应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报告。三、纪律监督及违规处理1.支部不按本规定决策重大事项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报告。2.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经党支部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各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定。4.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外,不得向外转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6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7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8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9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10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篇七: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团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

      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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