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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中的欧洲华人】欧洲整合

    时间:2019-02-16 05:44:15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长期以来,海外华人研究的课题与对象主要集中在东南亚。早期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如陈达(一八九二――一九七五)、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1925―2008),以及稍后些的王赓武、颜清湟等学者都是海外华人研究领域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他们对海外华人研究的主要贡献无不集中在东南亚。“东南亚”(the Southeastern Asia)这一概念,按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 The Spectre of Comparisons: Nationalism, Southeast Asia and the World. 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98)的说法,出现甚晚。而就其起源而言,完全是殖民主义和战后及冷战时期美国国际地缘政治的产物。安德森在讨论“东南亚”概念史的同时,没有忘记中国语境里的“南洋”。但他也指出,除了它与“东南亚”在地理概念上有所重叠之外,其产生背景与“东南亚”一词的滥觞无关。今天,毫无疑问,尽管“东南亚”的问世使国际政治格局的构成有所复杂化,但它确乎已被人们所接受。因此,这一区域华人也就自然地从陈达笔下那个缺乏严格空间形貌的“南洋”,施坚雅笔下的“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具体国家区位,被放到了一个几乎南到巴布亚新几内亚,东至新加坡,北达缅甸,西迄印度的广袤地理空间。换句话说,“东南亚”,这一文化与族群多样性繁复的区域也因此成为一种似乎共享着某些特质的想象共同体,惟其如此,这一地区的海外华人更多地为国际学术界所关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的刘宏甚至提出“中国―东南亚学”模式,试图把对这一地区华人的研究直接纳入到一个更为宏观的区域性国际社会政治经济语境里。
      有关北美华人的专业性学术研究则出现得要晚,而且有着不一样的历史和社会背景。在一定程度上,对美国华人的研究更多地与美国社会文化变迁的脉络息息相关,其滥觞与发展更多地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倡导族裔和文化多样性的社会运动有关。这种情形一直到近些年来随全球化而出现汹涌的跨国移民潮之后才有所改变。研究北美华人的学者多集中在社会学和族裔研究(ethnic studies)两个学科领域之内。
      相较之下,对欧洲华人的专门研究出现得更晚,它几乎是在上个世纪的最后十多年间才出现。因此,对欧洲华人的研究直接地与全球化所造成的跨国移民有关,同时,也与欧盟这一超国家形式的政体形成过程中,所引发的欧洲社会中所谓“欧洲人”或“欧洲”认同的话语有间接关系。换句话说,欧洲在走向统一的过程中,也带来了涉及公民权(citizenship)的问题。按社会学家特纳(Bryn Turner)的看法,公民权具有两方面的内容:资源配置与社会的从属性,前者取决于后者。这就是说,公民权具有排他性,享受公民权利者只限于一个政体所辖领地内的公民。于是,欧盟成员国的公民权自然与不断涌入的外来移民存在着紧张,正是这种紧张带动了欧洲学界对欧盟地域内的移民研究。
      华人在欧洲定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早期,甚至更早。一八○四年,英国的利物浦迎来了欧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华人社区,最初的居民主要来自中国港口城市天津和上海的水手。但是,直到“二战”以后,欧洲始有略具规模的华人移民。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华人移民欧洲初呈“密集”势头。今天,仅在英国,华人人口已逾四十万;每年英国华人人口的增速在全世界海外华人社区中排第二位。但是,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在欧洲,英国的华人人口主要来自前殖民地、现属于英联邦的国家和地区,例如香港地区、马来西亚、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南非等。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华人在英国华人人口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小。因此,英国的华人彼此间有着十分不同的经历,相对说来,也比较缺乏文化上的同质性。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欧盟国家来了大量的合法或者非法移民。其中,有相当部分来自中国大陆。在欧洲大陆,近一二十年来的华人移民相当多来自浙江,他们的足迹遍及南欧各国,尤其集中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而来自福建的非法移民则潜往英国。根据一些学者的调查,这些人的最终目的地应当是美国。欧洲,不过是他们漫漫征途中的跳板或中转站。当今,拥有较大的华人社区的欧洲国家有英国、法国、荷兰。
      由于欧洲华人来源多元,研究他们的学者很自然把注意力投注到生活在不同欧洲国家的华人彼此间如何互动上面。他们如何与当地社会互动? 又是如何在不同国家中跨境互动?中国在这些年的发展与综合国力日强是否影响到欧洲华人相互之间的联系?在多大的程度上,以及从哪些方面,这些互动与交往对欧洲华人的整合产生了有意义的影响?英国利兹大学教授费立民(Flemming Christiansen)在他的《欧洲中国城: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海外中国人认同的研究》中试图解答。
      欧洲海外华人认同的结构及其改变的过程。这本书与众多研究海外华人的专著的一大不同特点是将欧洲的华人放在族群性(ethnicity)的语境里进行讨论。而在社会学和人类学里,所谓的族群性现象往往指涉的是在一个国家内部的非主流族群与政府和主流社会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表现在少数族群与国家的国族表述之间的对话和话语权的争夺。许多国家的少数群体精英可能认为,国家的国族表述可能会威胁到他们所属群体的利益,因此,他们往往通过建构自身的群体认同来为自己在国家的政治场域中争得位置。
      显然,费立民如此理解欧洲华人是站在一种世界主义的立场上,并视欧盟为一个统一体。这样的理解超越了仅仅在公民权的角度上来讨论外来移民――无论他们是合法的,或者是“非法”的。我们已经提到,公民权是排他的。如果仅在此原则上理解移民现象,那么,所有移民在取得所居国的国籍之前,都在公民权益上与拥有所居国国籍者有所差异。另一方面,公民权又有平等的成分,同一国家的公民理应享受着同样的公民权利。由此看来,费立民从族群性的角度来理解欧洲的华人独具匠心,而他用“欧洲华人”(European Chinese)来称呼华人移民或许就是这种心境的表达。而且,值得重视的是,在他的书里,读者竟然看不到“离散社区”(diasporas)这一当今颇为时髦的术语。这种超越民族国家单位来思考国际性问题的做法,我认为,是全球化时代对学者的一种要求。当今之世,公平与正义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话题,国际社会对公平与正义的人道主义诉求超越了民族国家的主权羁绊。费立民分析欧洲华人的框架正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在对待外国移民的问题上,只有首先将移民,无论是合法或者“非法”视为所居国的居民,才有可能在更为平等的、符合当今国际社会人权要求的平台上,来理解外来移民。因此,把华人移民视为欧洲的少数族裔不失为一种策略,因为,通常说来,没有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敢于宣称本国的少数族群非本国公民。因此,在我看来,至少在逻辑上,费立民在道义上视欧洲的外来移民与欧洲人一样,应当享有共同的公民权益。
      欧洲华人有着语言上的多样性,他们之中有操潮汕话、客家话、广东话,以及江浙青田、温州一带的方言者。现在,中国的各种方言都能在欧洲听到。我们都知道,操同样语言者容易聚在一起,此乃天性使然。人是社会性的,而彼此间的沟通工具便是语言,在异国他乡时更是如此。长期以来,汉语的方言多样性,南北不同音,甚至引起不少外国人质疑中国人是否存在着统一的认同,如果有的话,这一认同的依据又是什么?如果这样来看待中国人社区的歧异性的话,那么必然对欧洲华人是否有统一的华人认同予以否定的回答。然而,事实显然并非如此。费立民发现,尽管欧洲华人往往根据(他们在中国的)地方认同有所组织,而且也在与其他族群交往时更多地考虑自己群体的利益。但是,他们显然在何为华人的问题上有着较为一致的回答。而他们的回答也同国内的人对中国人含义问题的回答大体一致。这,就是对血统的强调。鉴于中国人在传统上以文化来决定人的社会从属性,费立民认为,这一普见于中国人与海外华人的看法实际上延续了晚清以来始于章炳麟、梁启超等人,后来又经过孙中山改造过的“种族民族主义”(racial nationalism)的某些余绪。种族民族主义的理念后来由于袁世凯当政而在现代国家营造中走到了尽头。袁世凯感觉汉民族主义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来看,可能导致新疆、蒙古、东北脱离中国,而且当时沙俄对这几个地区一直虎视眈眈。袁世凯政府因此宣称中国由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同组成。自此,种族民族主义遭到摒弃。但是,在对中国公民的国籍认定上,却一直秉持血统论。以血统来确定国籍其实是许多国家所认定的原则。但是,一直到一九五五年的万隆会议之前,无论是北洋政府、民国政府,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比一般以血统确认国籍的国家政府走得更远。也就是说,因为血统的关系,海外华人都被认为是中国公民,有着与国内同胞相同的权利,如投票和参与政府等等。这种情况的形成,除了上述血统论之外,究其原因,还可能与推翻帝制的革命过程中,海外侨胞的积极参与、领导有关。但我在此还要加上一个费立民没有考虑到的因素,即:大部分早期海外侨胞“有家无国”,没有什么国家意识,海外中国人社区多呈孤叶飘零状。因此,随着现代性的传播,推翻帝制的革命宣传和立国,仿佛使他们找到了归宿。
      与在其他国家一样,欧洲的华人社区是华人与当地政府与社会互动的产物。这些社区的形成和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与主流社会的支配性态度有关。对待华人移民或者说对待华人社区的态度和有关政策根据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外来移民大量涌入欧洲是“二战”以后的年代里,随着殖民帝国的解体、劳动力需求,以及政治避难而来。这一浪潮持续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并直接导致了欧洲一些国家制定一系列的社会福利体制,出台对少数群体的制度性关怀,以解决这些外来移民群体在欧洲国家的陌生感和疏离感的问题。这些政策在英国、法国、荷兰、德国、比利时等国有所差别;而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则一直是欧洲的移民输出国。这几个国家一直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才面临外国移民的问题。故而,在很长时间里,这几个国家并没有发展出专门处理移民问题的系统。
      然而,随着移民的增多,欧洲社会出现了许多对移民的负面看法,把移民同一系列社会问题联系起来,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但是,几乎任何一个欧洲国家都没把境内的华人考虑为重要的移民族群。例如,英国的种族关系政策考虑的主要是“加勒比非洲裔”和来自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南亚国家的“亚裔”;德国的政策则考虑境内的土耳其移民;法国的政策则是针对大量来自北非前法国殖民地国家的移民而定。 欧洲国家的移民政策还根据移民族群的种族化而定。所谓的种族化,并非移民主观上的认定,而是欧洲国家为了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方便起见,而对移民进行的类别化。虽然这些政策有针对性,解决的是国家内部主要的移民群体问题,但也作为涉及中国移民时的参考。由于不同国家对移民有着不同的政策,因此,旅欧华人与欧洲国家和所生活的社会之互动也就有所差异。法国在移民政策上一向主张归化,因此不太喜欢移民成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和非法兰西文化的代表。而英国与荷兰则在制定与移民有关的政策上多采取与移民团体合作的方式,视移民团体为不同利益和文化群体的代表;德国则相反,在制定与移民相关的社会政策时,不太理会移民团体;而在意大利,移民政策所提供的条件则导致了华人社区出现了附属性的阶序结构(见费书25页)。
      在费立民的讨论里,欧洲华人认同并非指这些华人的国家认同,但它与国家,尤其是原先居住的地方或者区域又不无关系。所谓认同,指的是一种心理状态或者情感,这种状态与情感指认的是个人的社会归属感。认同可以通过文化再表现而得以体现。认同是排他的,建构认同的同时也就在建构“他者”。因此,认同必然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也就是说,认同感只有在与外界,或者与其他不同的群体发生接触时才会有所显现。一个人的认同应该是多层次的。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其中有些是原生的,这种原生性的认同感也必须在遭遇他者之后方能有所体会。 这种时候自发的“我者” 与“他者”的区分通常是一种直觉的感知,例如:不同的血统、不同的乡土、不同的语言等等。其他层次的认同更多的则是由于外在的各种人为建构,包括制度性建构而得以产生和想象。这样的区分可以解释为什么各种建构性的认同总要通过某种原生性的内容来表现,因为原生性认同的要素――血缘、地缘、语言等等――是人际关系的起点。说到底,所谓的认同其实就是一种人际关系的政治表达,只是这种表达往往通过文化共享的形式来呈现。从殖民主义时期到今天,不同的国家政府对所治理的人口所做的分类也往往建立在某种所谓的“共享”之上,如大英帝国对印度和巴基斯坦在殖民地时期的划分,对马来半岛人口的种族分类;苏联时期对中亚四个民族的划分;甚至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之前的南非,也宣称其种族隔离制度是建立在不同的文化共享基础上。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宣传也往往如此,共享文化、语言、历史,往往成为认同叙事的载体。简而言之,认同实际上是一套分类系统,无论这套分类是本能的,或者是外在力量所“强加”的。由于“强加”的分类目的在于管理和资源分配,这就给后来认同政治兴起提供了空间,于是,“他者”为“我者”所建构的认同也就往往被“我者”欣然接受,并成为“我者”进行社会政治动员的工具,反之亦然。如是说来,我们就不难理解,费立民讨论的欧洲华人认同的形成问题:为什么不是“英国华人”或者“法国华人”,而是“欧洲华人”?显然,这样的提法和这样的想象共同体的出现与欧盟这样一种新的,超乎民族国家的政体形式有关。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欧盟开始通过它的“劳力与社会包容指导性机构”(Directorate General for Labour and Social Inclusion),与“欧洲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保持沟通。这就在实际上允许原属不同的欧盟成员国家的欧洲华人及其问题“全欧化”(这是我自己创造的词),也就是说,原来属于某个成员国的华人的问题现在成了全欧华人的共同问题。这也使得原先可能不相往来的,分散在欧洲各国的华人感受到他们是共享某些特质的族群。这一结构与国家认同无关,它的核心关怀是群体利益。
      由于欧洲特殊的社会、政治、历史、地理诸条件,华人在表现和思考他们的认同时便有了一些不同的特点,费立民所提出的欧洲华人整合问题与发生于美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美国自我确认为移民国家,但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以来,社会激进力量基本否定了“熔炉”(melting pot)理论在现实上的可能性,而倡导文化多样性。在此基础上,美国社会出现了认同建构运动。在建构起来的认同当中,最主要而且也被人们广为接受的就是亚裔和非裔美国人。在社会政治的层面,美国的华人认同现在似乎渐渐地与具有更大包容性的亚裔认同融合在一起。 华人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更多地以亚裔的身份登场。 欧洲社会出现的跨欧盟成员国的欧洲华人认同建构运动与欧盟成员国的一体化进程有关。费立民说得好,这种在来自非欧洲国家的形式上建构起一个共享的“他者”,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它是对反移民喧嚣所做出的反应,对日益一体化的欧盟成员国要求有更为严格的移民政策出台――如:欧洲社会上所谓“保护欧洲”话语;以及不同成员国里的种族主义运动――所做出的回应。
      显然,欧洲华人处于整合之中。这一运动在本质上涉及了公民权问题。全球化所带来的人口跨国流动引发了人们对公民权问题的关注。由于公民权的排他性,致使欧洲和北美社会出现了如特纳所说的“飞地社会”建构,试图阻遏穿流不息的移民潮。因应这样的态势,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为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也走向一体化。在西欧和北美,维护本国利益与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话题。令人欣慰的是,由于人道主义精神和普世价值的长远影响,西方发达国家广大中产阶级民众对外来移民普遍持有同情的态度。美国亚利桑那州甫出台对移民的苛法即遭到广大美国民众的谴责和抗议就是明证。在欧洲,这样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二○○九年五月于南京
      (Flemming Christiansen, Chinatown, Europe: An Explora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Identity in the 1990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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