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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产到户 痴心为民的“包产到户”首倡者吴明玉

    时间:2019-02-18 05:28:13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提起中国农村的“包产到户”,人们就会想到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那个村支书和十几户农民订立生死盟约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的事。但他们搞“包产到户”是悄悄进行的,而公开在省报上首倡“包产到户”,是四川一个叫吴明玉的小干部,则很少有人知道。直到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前夕,四川省政协函请吴明玉写一篇介绍他1956年就提出“包产到户”的经过的文章,四川《华西都市报》也以“包产到户第一人的坎坷人生路”为题,报导了他的事迹,人们才知道,原来吴明玉是中国最早公开提倡“包产到户”的人。
      
      小干部首倡“包产到户”
      
      1955年,中国农村已由互助组转型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程。由于一哄而起,发展过猛过快,违反自愿互利原则,侵犯部分农民利益,一些地方出现了社员要求退社,大批宰杀耕畜,砍伐树林,变卖农具,甚至刚建立起来的合作社就垮台散伙的现象。于是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提出“目前农业合作化运动应基本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停、缩、整、发”的措施。这期间,毛泽东主席针对农业合作化出现的问题,在与中央农村工作部领导邓子恢、廖鲁言等人谈话时,曾严肃指出:“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要求,否则生产力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牛,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
      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刚从西康省银行学校分配到芦山县人民银行,又被县委抽调到农村搞“中心工作”,年仅18岁,正积极争取入党的青年团员吴明玉,于1956年秋来到了芦山县清仁乡芦庙二溪联社驻社。该联社辖芦溪、芦林、光荣、光华四个社,200多户,1000多人口。面对许多社员认为“入社后的收入不如入社前单干”,要求退社,把吴明玉搞懵了。因为在他那年轻的积极向上的心灵里,合作化、集体化是中国农业的必由之路,是农民的康庄大道。为什么农民却要求退社,不愿走合作化的道路呢?他按照毛主席关于“通过实践而认识真理,又通过实践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教导,展开了调查。
      经过一个多月走村串户的访问,经过无数次与农民和社干部的交流与座谈,终于发现当时农业生产合作社运营的症结是“未能贯彻也难于贯彻好生产责任制”,激发不起劳动热情,调动不了生产积极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肥料大大减少。农业生产除了要有良种,深耕细作和田间管理外,最重要的就是肥料。俗话说“庄稼一支花,全靠肥当家”。
      当时,中国农业生产还很少使用化肥,主要的还是靠农家肥。农家肥的来源就是人、畜、禽的粪便,靠农民自己搜集。农业合作化后,单家独户农民饲养的家畜家禽减少,猪圈牛栏减少,粪坑粪池减少,农家肥也就自然减少。加之社员投肥的报酬不如干其它农活挣的工分高,积肥没有积极性。再者,合作化后,农业生产如何搞,肥料够不够是社干部的事,一般社员不关心,所以当年农业社的农肥与上年同期比较锐减了一半,直接影响了粮食收成。
      第二、劳动力大量流失。农业合作化后,一些劳动力强的青壮年农民和有技能的五匠(泥、木、雕、解、石)不愿在社里出工,而跑到外面搞副业挣现钱。原因是在社里出工挣工分的钱,不如在外面挣现钱多。吴明玉在芦溪社做调查发现:一个全劳力的社员在社里干一年才挣2800多工分,而同社一个半劳力外出务工,每月交给社里30元钱就挣了社里3600个工分,还未计算他给家里寄的钱和他在外面吃住的开支。加之土地归合作社所有,社员走了土地有社管,社员外出无约束(也约束不了),所以,仅芦溪一个社80几户社员,流走的劳动力就占该社总劳力的13%还多,影响了农忙时抢种抢收。
      第三、入社农户的劳力有强有弱,强劳力户主张依照“多劳多得”原则,按工分多少或付出劳力大小分配稻草、麦秆、玉米秆等副产物。而弱劳力户则强调:为了体现合作化集体的优越性,应按人头分。这么一来就出现了副产物收不回来,分配不下去,甚至霉烂在地里的情况,既影响了社员之间的团结,也影响了劳动热情。
      第四、社员劳动情绪普遍低落,干活不顾质量。由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是白天在地里集体干活,晚上还要开会评分,疲惫不堪不说,还吵嘴骂架,争执不休,最后只好和稀泥扯平。这么一来,干得好的、干得差的一个样,不顾质量胡混的占便宜,勤劳老实的吃了亏,挫伤了许多社员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的现象滋生和蔓延,直接导致农业减产,农民减收。
      面对这些问题,吴明玉接受了多数农民的要求,征求社干部的意见后,大胆提出了一个既能发挥农产个体积极性,又能保证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好办法,这就是以合作社的名义把土地包到户、产量包到户、工分包到户、肥料包到户、副产物包到户,简称“五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其核心是“包产到户”。他把他的这个主张用文字正式写成实施细则,在他所驻联社的四个社召开社员大会,进行宣讲,得到绝大多数社员的赞同。连那些闹着要退社的农户也兴高采烈地鼓了掌,说“真要照吴同志讲的这么干,我就不退社了”。
      吴明玉又召开了一次有四个社的会计、出纳和记分员的会议,拿出他熬夜设计出的重新丈量土地,核实产量,框算工分的表格和“五到户”的分户名册,要大家研究讨论,补充完善。
      与此同时,吴明玉想到要照这个办法实行,还要得到上级的支持和批准。于是又连夜写了几千字的报告,正式呈送到雅安地委和芦山县委农工部。此后就一面继续在下面作好“五到户”的准备工作,一面等地县领导的批复。
      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了,一个月也过去了,地县两级领导对他“五到户”的报告,既没有正式批复,也没有口头答复,他有些忍不住,心急火燎地跑到县委农工部催问。农工部领导只是微笑着劝他不要急。
      他怎么不急呢?他是县委派下去的“工作同志”,说话算数,农民已做好“五到户”的一切准备工作,要有什么变故,他还能继续在那里开展工作吗?他还有脸面对渴望“五到户”的乡亲们吗?那时他正积极争取入党,他相信自己的主张是符合党的要求的,符合人民的利益的。他觉得地县领导迟迟不批复,可能是胆子小,有顾虑,若能有更高层的支持,“五到户”定能行得通。于是他以《含苞的花蕾一一五到户》为题,把“五到户”管理办法改写成一篇论述文,于1956年10月底寄给中共四川省委机关报――《四川日报》。心想省级党报的政策水平高、理论水平高,一定会支持他“适合生产力要求”的主张。
      然而他的想法错了,估计也错了。因为1955年夏季,中共党内发生了一场关于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的争论,主持中央农村工作的邓子恢认为:“农业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速度相适应, 不宜发展过快。”而毛泽东从南方考察回来,对合作社发展作出了新的判断,主张修改计划,加快发展,并认为邓子恢“右倾”。此后,毛泽东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此写了两篇序言和一百多条按语,赞扬贫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批评了农业合作化的“右倾”、“保守”和“小脚女人走路”的倾向。在这种形势下,谁还敢支持吴明玉的“五到户”?那时候提一个“包”字都了不得,吴明玉要五包到户,这不仅是农业合作化速度上的“右倾”,而且是想搞“合法的单干”,甚至是合作化的倒退,是资本主义复辟!“五到户”被扼杀在襁褓中,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五到户”带来灾祸
      
      应该说当时芦山县委领导对吴明玉是爱护的。因为他年轻有为积极向上,作风果断,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是一棵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所以在吴明玉把那篇论“五到户”的文稿寄给《四川日报》编辑部不久,先是县委副书记,后是县委第一书记分别找他个别谈话,指出他的“五到户”主张是错误的,劝他放弃,不要再提。但吴明玉认为“五到户”主张符合毛主席关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教导,又得到对农业生产最有发言权的农民的支持;既没有改变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又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是对的,没有错。却不知道“上面的风向”已经转了,已由反急躁冒进,转为反右倾、保守和“小脚女人走路”。
      由于吴明玉在芦溪、芦林、光荣、光华四个社,公开倡导“五到户”的声势已在全县造成影响,1956年12月底,芦山县委第一书记不得不在全县扩大干部会议上公开指出“五到户”是错误的,应该批判。紧接着就把吴明玉调离了芦庙二溪联社。这让吴明玉很想不通,因为他在那里已工作和生活了一年多时间,与那里的农民和社干部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1957年2月12日,《四川日报》第2版终于登出了吴明玉那篇关于“五到户”的文章,标题被改为“包工包产到户能更好的贯彻责任制”,内容也有压缩。但毕竟这是四川第一个公开提倡实行“包工包产到户”的文章,立刻引起广泛关注。于是在报纸上展开了讨论。讨论的结果:显然是有组织的文章都不赞成包工包产到户。其理由是:1.包工包产到户,实际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下的单干,比私有制单干还多增加了集体与个体的矛盾;2.包工包产到户与建立农业合作社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相违背的,不能通过集体劳动生产的过程来培养农民的集体主义思想,反而会助长社员的自私心理;3.包工包产到户的主张是代表了富裕农民的情绪,不代表多数贫苦农民的利益……总之,包工包产到户是利少害多。
      吴明玉看了《四川日报》上的讨论文章,认为多数是奉命行事,缺乏对农村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不是真正代表多数农民说话,是教条,是官样文章。并且许多论点站不住脚,不能自圆其说。于是想起了最关心农民疾苦,最了解农村情况的毛泽东主席。他以极其虔诚的心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信,讲述他对农业合作化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提出“五到户”主张的理由,以及他遭受批判的情形,并随信附上了“五到户”责任制办法的全文。
      自从吴明玉给毛主席的双挂号信投入县邮政局的邮筒后,就盼呀盼,终于收到了一张盖有“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收发科”椭圆形蓝色戳记的回执。他心想毛主席日理万机,没有时间亲笔给他回信,但他老人家定会指示有关部门给他一个复示,给他一个鼓励。然而这次吴明玉又判断错了,他盼到的是1957年10月2日县委第一书记宣布他是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说他攻击农业合作化后肥料减少,劳动力流失,社员情绪低落……是几支毒箭:说他提出的“五到户”办法是一套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在经过无数次的批斗和10个月的强制体力劳动后,1958年8月他又被正式定性为“极右分子”,被开除团籍,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
      
      求真理痴情难改
      
      吴明玉强制劳教后,在雅安地区一个叫天全硫磺矿的劳改单位劳动改造。虽然说劳教与劳改在政策上是有区别的,但在《劳动教养条例》尚未颁布之前,特别是毛主席有“右派就是反革命”的说法,右派分子在基层劳改干部眼中,仍然被视为洪水猛兽,除了一般情况下不戴脚镣手铐,生活状况和劳动强度与劳改犯人没有多少差别,被统称为“两劳人员”。且当时的劳教没有期限,给吴明玉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压力。
      这时期,毛泽东在南宁会议上批评1956年的反冒进使6亿人民泄了气,是方针性的错误;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又批评中央和地方的“观潮派”,“秋后算账派”,要求“拔白旗”,“插红旗”。于是,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风起云涌,各条战线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鼓干劲、争上游,放“卫星”此起彼伏。但所谓的“自然灾害”和饿死人的事情也接连发生。与吴明玉劳动改造的天全硫磺矿相邻的荥经县的人口就锐减一半。有个村子死得一个人也没有了,连埋尸体的人也只得到另一个村子去找。另一个村子来埋尸体的人,挨着饿挖坑,不堪重负,也死在坑边了。
      吴明玉从来矿探亲的难友们的家属口中知道了上述事情后,非常震惊,不明白国家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特别是后来又听说彭德怀因为反映农村实际情况,向毛主席讲真话受到批判,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免去国防部长职务,让吴明玉很难理解。
      1960年11月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血气方刚,情绪愤激的吴明玉踏着齐踝的积雪闯进劳教队队部,向正在围炉烤火的管教干部们大声宣布:“我要说心里话,说完你们枪毙我好了!”管教干部们被吴明玉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糊涂了,怔怔地望着他,以为他犯精神病。接着,吴明玉又说: “毛主席犯错误了!毛主席在农业问题上犯了错误!尽管他为中国革命立下了丰功伟绩,但他在农业问题上犯了错误……”他说完了就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等待管教干部们对他采取行动。出人意外的是,冶炼车间管教干部张主任“嚯”的一下站了起来,拉着吴明玉就往外走,关切而又生气地说:“啥时候了,你还说这些话。告诉你,中国不是你一个人的中国,谁对谁错,历史会作出结论的!”
      就这样,吴明玉被保住了,没有被收监,没有被枪毙,只给他记了一次大过,说他的言论没有向外扩散,其性质属于是向干部向政府交心。
      1962年,经过四年还没有“改造好”的吴明玉,已被转移到四川省劳改局直属的会东铅锌矿右派队改造。此时,党中央先后召开了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会议和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毛泽东主席带头在会上做了检讨,称“凡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刘少奇也主动承担了中央在决策失误上的责任,并称三年“自然灾害”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中共四川省委在贯彻中央《关 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时,明确提出“大队不再提公积金、公益金和机动粮;公社和大队占用的劳动力、土地和资金全部退回生产队使用。”按当时的说法,这些措施是“一把钥匙开六把锁”,即把干部、劳力、土地、机动粮、资金和副业都放到了生产队,生产队成了名副其实的基本核算单位。这一变化给了吴明玉极大的鼓舞,萌发了再向党中央提建议的想法。于是他装病请了三天假,再次向毛主席上书,认为“在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包产到户才是当前我国农业的出路……”他一口气写了6000多字,然后偷偷寄给《人民日报》编辑部,请转呈毛泽东主席。但这次上书寄出后如石沉大海,连一张回执也没有收到。
      1963年,吴明玉终于摘掉了右派帽子,解除劳教,留场就业,有了较多的“自由”。于是他有空就趴在床头写作。不久就写成了5万多字的中篇小说,取名《向日葵》。在这篇小说中,他以自身的经历塑造了一位主张农业实行“包产到户”而遭遇不幸的主人公形。象。没想到这篇没有地方发表的文学作品,竟成了他3年后在“文革”期间锒铛入狱,判刑3年的罪证。
      由于服刑期间吴明玉不认罪,在3年多的牢狱生活中,不仅受够了皮肉之苦,更触及了他的“灵魂”。好容易熬到刑满出狱,又遇“一打三反”运动,在遭到连续两个多月的批斗后,身心交瘁,使他对人生完全绝望,选择了要用自杀来抗议对他的不公。
      这一天,吴明玉在西昌一个劳改单位――西河砖瓦厂又遭批斗,就借解便的时机,躲过监视人的眼睛,用牙齿将裤带捆住自己的双手,然后一头扎进附近的一条人工渠。据他前几天的观察,下游可能是一座水电站,他要让水电站涡轮机的叶片把他绞碎。哪晓得水渠下游不是电站,而是西昌自来水厂的蓄水池,他没有被绞碎,而成了落汤鸡被人救活,捡了一条命,才有粉碎“四人帮”后重见天日的时候。
      
      大难不死的人民代表
      
      1979年5月12日,中共芦山县委作出了“撤销对吴明玉极右分子政治结论和开除团籍,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处分的决定”,给吴明玉恢复名誉,恢复公职,安排到县农业银行搞他的本职工作。
      吴明玉回到工作岗位不久,1980年5月,邓小平同志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认为这样搞会影响集体经济的担心是不必要的。9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又进一步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形式。这可是吴明’玉呐喊了20多年,并为之遭受不公正待遇而牺牲了青春年华的事呀!
      吴明玉当时还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浙江温州地区,有一位叫李云河的县委书记,在全县搞“包产到户”被打成右派,正是看了1957年2月12日《四川日报》他那篇文章后受启发、受影响才搞的。特别具有戏剧性的是:当年将吴明玉打成右派送劳动教养的芦山县委第一书记,后来意识到党在农村政策上的失误,于1959年如火如荼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带着县委一班人准备在全县推行“三包五到户”,谁知刚铺开摊子就受到省委点名批评,撤销县委第一书记职务,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下放劳动,后又被遣送回家。吴明玉后来知道县委第一书记的遭遇后,并未幸灾乐祸喊“报应”,因为他知道:认识真理与谬误都有个过程,是真理终究会被人们肯定的。
      吴明玉重新工作后,敢说真话,好打抱不平的秉性不改,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连续七届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并于2001年当选为雅安撤地设市后的第一届市人大代表,被誉为“代表专业户”。曾有人对他说:“你是全国提出‘包产到户’最早的人,应该找有关部门谈一谈,宣传一下,也算是对历史有个交待。”吴明玉却说:实事求是地讲, “包产到户”是农民朋友创造出来的,我只不过是当了他们的代言人,说了在当时很多人想说但又不敢说的话罢了。
      现在吴明玉已退休在家读报、看书,做些人大代表份内的事。他在县城有一套从单位买断产权的宽敞的居室,在乡间有一座幽静的农家小院。他老伴是乡里人,勤劳惯了,闲不住,总喜欢栽点这样种点那样,所以他就陪老伴住在乡下,过着恬静的田园生活。他唯一的女儿吴瑕,在1999年以全县文科考生第一名的成绩,被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录取,现已毕业,有份专业很对口的工作。这是吴明玉老俩口最感自豪和欣慰的。
      责任编辑 何 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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