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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工致残,一位农民工的曲折维权路|曲折

    时间:2019-02-27 05:28:31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竹山县农民王荣高在山西一铁矿工作4天就遭遇矿难,造成6级伤残。当地劳动部门裁决矿方赔付7.55万元。矿方不服裁决。向当地法院起诉。2008年6月25日,法院判决矿方赔偿6.25万元,但矿方却以法人代表变更为由,拒不支付赔偿款。十堰市、竹山县总工会得知后,派员赴山西替王荣高维权。经过10天工作,当地法院强制执行。2009年4月16日,王荣高终于拿到了6.25万元赔偿款。
      
      上班4天遭意外
      
      2007年7月11日,47岁的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农民王荣高与老乡吴永清怀揣打工挣钱、改善贫穷家境的朴实愿望,踏上了去山西的列车,目的地是忻州市繁峙县某磁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该公司为一家私营企业,专门从事铁矿开采业务,拥有7口矿井,其中湖北籍矿工就有20多人,王荣高和吴永清是作为第二批打工者过去的(共有三批)。憨厚的王荣高怎么也没想到一场厄运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2007年7月13日,王荣高开始上班,他工作的位置是某公司的4号井,岗位是出渣辅助工。他和3名工友一起负责将铁渣装车,一车15元钱,4个人平分,装得多拿得多。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4点,但为了多挣些钱,自愿延长工作时间也未尝不可。
      7月17日下午4点20分左右,走到矿井运输巷的王荣高突然觉得眼前一道闪电划过,随即他感觉有很多厚重的东西铺天盖地的向自己压过来。再后来,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王荣高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身上撕心裂肺般疼痛。老乡吴永清守候在病床前,吴永清告诉他,矿井大巷顶部突然坍塌,他被落下来的石块砸伤了,已经在医院里昏迷了4天。医院的诊断结果是:失血性休克,左侧髋骨骨折。左侧腰臂肌肉撕伤。
      “我在医院里住了整整2个月零15天,动过三次手术,单位从来都没有派人来看过我。”王荣高心灰意冷地说,“只是每次医院打电话说钱用完了,包工头就过来交钱,交完钱就走人。”住院费用前前后后一共花了3万多,王荣高自己都花去了1万9千元。出院的时候,某公司又支付给王荣高垫付的第三次手术的医疗费8000元及900元生活费,之后再没给王荣高一分钱。细细算来,王荣高个人支付医疗费用共1万1千元。
      
      仲裁诉讼获支持
      
      在住院期间,王荣高意识到自己很可能要与某公司来一场必然的较量,他让吴永清为自己买来法律书籍,学习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7年9月初,王荣高打电话给矿上的包工头,希望单位能为他申请工伤认定。“包工头当时的答复是,我只上了4天班,为我支付医疗费都不错了,还申请什么工伤!”王荣高说。
      10月,王荣高向繁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11月2日,繁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了认定为工伤的决定:11月5日,经忻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荣高被鉴定为6级伤残:11月6日,王荣高向繁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241918元。
      繁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王荣高在某公司只工作了四天,工资难以确定,按照《关于发布山西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53号)第一条“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确定申诉人王荣高的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并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6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33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上述共计为68个月的本人工资68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从2007年7月17日受伤至2007年11月5日鉴定止为108天,为3600元:鉴定费用100元、工伤认定费800元、药费120元、住院费430元、交通费95.5元(有票据),仲裁处理费2800元由被诉人某公司支付,在住院期间被诉人支付申诉人王荣高900元和第三次手术费8000元不计。由被诉人支付申诉人王荣高75515.5元。
      对于繁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的工资,王荣高是有想法的,当时进矿时,与包工头口头约定工资为3800元/月,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其他书面材料佐证,现在也是口说无凭啊!王荣高接受了裁决结果,只要某公司按照裁决结果赔偿了,他也认了。但某公司不服,于2007年12月12日向繁峙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某公司认为仲裁证据不足,适用标准也较高,而且认为王荣高的6级伤残不符合事实,请求重新做出司法鉴定。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于2008年1月27日自行达成协议:由某公司一次性给付王荣高40000元结案。
      “本来说好是两天内给钱,可是我等了5天,直到腊月廿六,包工头才带来了10000元,剩下的就不愿意给了。”王荣高不无气愤地说,尽管自己做出了让步,但事情仍1日没有得到解决,不得已他向法院请求做出判决,
      2008年6月25日,繁峙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王荣高在原告公司工作中受伤,且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用人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时,由用人单位即本案原告支付被告的各项费用。原告对被告的伤残等级虽表示异议,但在法定期限内未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本案审理中又放弃重新鉴定,故其异议无证据支持,不予采信。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条及《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判决由原告给付被告王荣高伤残待遇14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1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600元、鉴定费100元、工伤认定费800元,以上共计72500元,扣除原告某公司已给付之100(30元,再由原告给付被告62500元,于判决生效20日内付清。
      
      执行程序难启动
      
      一审判决生效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过了,某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008年9月,王荣高向繁峙县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并申请缓交执行费,但由于缓交执行费的申请迟迟不见批准,执行程序并没有立即启动。
      当时的王荣高已经身无分文,只能靠乞讨为生,露宿街头对他来说是常事,好一点的话, 他深夜2点半过后到附近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去休息。天一亮他就跑到繁峙县人民法院去守候,打听法院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他的案子。可是事情仍旧毫无进展,他的缓交执行费申请没有批,执行程序一直启动不了。
      “幸好我碰到了贵人,他帮了我大忙。”王荣高说,“我在火车站双手拄着拐棍,胸前挂一呼吁替我维权的牌子引起了北京某媒体驻山西站的一位记者的注意,了解我的遭遇后,他打电话给繁峙县总工会、繁峙县人民法院询问我的事情,法院终于在2008年11月14日批准了我的缓交执行费申请。”
      然而,事情远没有那么顺利。依旧每天去繁峙县人民法院等待结果的王荣高等来的仍然是一次次的失望与愤怒。
      “我多次问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他们却反问我,某公司7月以前有人的时候你怎么不申请执行,现在公司里没人了,法人也更换了,新法人代表长期不在公司,我们怎么去执行呢?今年你就别想了,回家吧,明年再看看情况!”
      此时的王荣高一下子惊醒了,开始对自己怀疑的事情坚信不疑了。当地的有关部门与官员怎么会站在他一个外地农民工这边呢!除了经常往法院跑,他还去过山西省的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都大同小异:他们解决不了。2008年12月,王荣高上访到北京,最后被十堰驻京办送回了家乡十堰。
      历时一年多,事情仿佛又回到了原点。这一年多的时间,王荣高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也借了不少债,家里生活举步维艰。露宿街头。沦为乞丐的悲惨经历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真正让他心痛的是,他的维权之路不知该如何走下去,轻生的念头无数次萦绕在他心头,但他想到患有哮喘的妻子与一双儿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天无绝人之路!2009年元月,王荣高来到十堰市青天农民工维权中心咨询相关情况,该中心负责人刘修康不仅热情接待了他,而且还给他捐了些钱。
      好心人的关爱和资助,支撑着他一路走下去。随即,王荣高又去了武汉,找到湖北省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同志答应帮他向上反映,还资助其500元路费。
      王荣高的遭遇引起了十堰市、竹山县总工会的高度重视。
      竹山县总工会不仅给他送去500元帮扶金,还不断鼓励其树立生活的勇气。该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喻力猛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解决王荣高案的方法和措施。同时向竹山县委、县政府汇报王荣高案的基本案情,并成立了由喻力猛担任组长的4人维权小组,准备赴山西替王荣高讨说法。
      经竹山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3月17日,竹山县总工会副主席黄朝祥率员奔赴山西繁峙县维权。
      竹山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县总工会还发函和致电繁峙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和县总工会,请求协助维权。
      维权小组在山西繁峙期间,先后与该县人大、政府、政法委、法院、总工会就王荣高的案件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得到了对方的理解和支持。
      经过多日奔波,繁峙县法院决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4月16日,繁峙县法院从某公司的账户上扣下6.25万元,划入王荣高个人账户。王荣高一案终于得到了结。
      喜讯传来,王荣高泪如雨飞。他深知,如果不是好心人的帮助,如果不是工会组织竭尽全力帮其维权,他可能还要陷入遥遥无期的等待。他激动地说:“是家乡政府和总工会为我讨回了赔偿款,我后半生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
      
      编辑 禹门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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