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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女人的十年 沈瑶_一个女人的复仇史诗

    时间:2019-03-09 05:44:38 来源:千叶帆 本文已影响

      一      那年,施剑翘20岁,字谷兰,施家长女。清晨,她起床梳洗,穿上绿色绣鞋,却见家中老用人眼中含泪,对她说:大小姐,换双鞋吧,老爷……不在了。
      父亲的噩耗就这样毫无征兆地降临,山东军务帮办兼奉系第二军军长施从滨,战败后被处斩决,示众三日之后曝尸荒野。军阀混战的年代,成王败寇,这样的惨事只是寻常消息。“笑虎将军”孙传芳不在乎他的功劳簿上多笔血债,他在烟铺上做的决定,人命如草,没有谁真的当成一回事。
      有人说施从滨是枪杀后砍头,也有人说他是受了慢刀割头这样的酷刑,还有人说他的军队纪律败坏,杀之是为民除害。
      真相已不可知,只是,施剑翘的命运就此完全改变。她的心声写在诗里: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报仇的种子,从那时就开始深深埋下。
      那个年代,旧式的道德教给女人起居坐卧的规矩,各种繁复细致的礼节,但是没有人教她如何报仇,她是个最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甚至没有受过时下流行的新式教育。她能写诗作画,刺绣缝纫,可是这些才艺完全派不上用场。
      所以,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这是一个无奈的决定,也是走投无路的决定,但是迎接她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失望。
      父死从兄,施剑翘第一个求助的人,是她的堂兄施中诚。他受过施从滨的抚养栽培,官至烟台警备司令,但他帮扶家计,料理后事,却不肯应允为伯父报仇,他有他的道理,那时抗日呼声高涨,国仇家恨,忠孝不能两全。况且,刺杀孙传芳这样的大军阀,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这在施剑翘的角度看来,就是背叛、偷生、苟且,她写信与堂兄断交。直到1942年,施中诚率军抗日,兄妹才重修旧好。
      一个弱质女流无法形容的痛楚无助,将血仇变成一副沉甸甸的重担压在肩头,世态炎凉,谁肯为孤女寡母出头?何况军阀混战,各有各的政治立场,谁又肯真的跟古代的刺客一样,担着天大的风险,不顾惜自己的生命?
      
      二
      
      她只有嫁人一条路,别人要郎君富贵风光,她要的却只是一个承诺。父亲的三周年忌日,施剑翘和母亲在灵前痛哭失声,这个人,就出现在这个恰当的时候。
      施靖公是施中诚的同学,阎锡山部下的一个小官,应该说她是下嫁,而且,打破了同姓不通婚的禁忌。
      都只为他一句话:我受过施公栽培,愿为小姐报仇。
      在她眼里,一诺重于千钧。她甘愿从天津随他去山西,为他养子持家,做一个宜室宜家的贤妻。他一升再升到旅长,仕途通达,家庭和美,他久久不肯兑现诺言,希望妻子跟他一样,淡忘这件苦涩血腥的心事。
      他也有他的道理,本来这个混乱变革的年代,就很难评判出是非公理,生者平安度日,不也是一种对死者的报答?贪生不是错误,是人的本能。
      只是对她来说,是又一次彻底的失望,如果说堂兄只是婉言拒绝,那丈夫就是地道的食言,他的信誓旦旦,原来只是一句空话。
      施剑翘平生只求过这两个最亲近的人,兄长、丈夫,再热切的恳求,最后不过是落空。她终于对男人死了心。
      
      三
      
      施剑翘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做一个刺客,但是,不做,又怎么办呢?
      1935年,施剑翘从山西回到天津,一方面,她是回阔别多年的娘家,另一方面,她得知孙传芳兵败后寓居天津租界。
      “痴心原望他人助,结果还须自出头。”十年,漫长的等待,无数次失望之后,还是要自己上阵。
      那么,不能再等了。
      她坚持每天看报,搜寻孙传芳的消息,在熟人中多方打探他的行踪,她记熟了他的模样、口音,知道了他的车牌号、活动规律,最后确认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听经。她马上化名加入了天津居士林,接着,施剑翘让弟弟把母亲接到南京住。这一去生死难料,她不想老母受到牵连。
      她还专门设计了一件大衣,口袋里方便放置手枪,关键时刻能迅速取出武器。
      她买了油印机、纸张,印了《告国人书》,详述前因后果,上面还有施从滨将军的照片,她的绝命书,这一刻她还是以诗言志:
      父仇不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
      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
      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
      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
      1935年11月13日,星期三,阴雨连绵。这是施剑翘选定的日子。在她临上车前,年方6岁的大儿子曾伸手拉住她的衣角,她眼含热泪,却轻轻挣脱了儿子的小手。
      到了居士林之后,施剑翘穿行过那些听经的善男信女,目不斜视,在别人看起来她也只是个寻常的端庄妇人,为着前面有些空位子,不慌不忙地走上前去。
      她一直走到孙传芳的背后。
      这条路走了十年之久,终于跟仇人如此接近,呼吸相闻。原来他也会衰老,发胖,打了那么多仗,杀了许多人,还想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不知道宣判就在眼前,如同当年他在烟铺上判决了施从滨一样。
      施剑翘镇静地拔出勃朗宁手枪,对准他的耳后开枪,孙传芳中弹倒地,她又向他的头部和背后补射两枪。
      仇人的血,亲人的血,其实一样滚烫浓稠。想象过无数次的场景,终于成真。
      孙传芳的侍从跑过来,这些上过战场见惯生死的士兵,见她在血泊中持枪而立,竟不敢上前。
      她冲着混乱的人群散发传单,并高声叫喊:“我叫施剑翘,为报杀父之仇,打死了孙传芳。详细情况都在这传单上写明。我不走,你们可以去报告警察。”
      警察赶到现场,她从容地交出手枪,自认犯罪。
      《新天津报》火速发出号外:居士林内昨日骇人惨案: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这个消息,成为当时全国报纸的头号新闻。
      接下来是历时几个月的法庭大辩论,施剑翘侃侃而谈,毫无惧色。
      她说我只是为父报仇,没有背景,没有别人指使,本来指望过兄长丈夫,但他们没有帮我,我只有自己动手。我父亲如果是两军交战,死在沙场,我也不怨,是孙传芳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这一案举国震惊,庭审听者无数,有很多人为她所感,当场落泪。
      诸多民国演义小说顿时以她为女主角,写得天花乱坠,小道消息更是层出不穷。复杂的政治形势下,没有人相信这场刺杀的动机是这么简单,一个女人,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和公理,可以变得这样坚忍果断,没有人相信她只是以一个女儿的身份,为父亲讨回公道。
      终审施剑翘被判10年有期徒刑,民众舆论沸腾,国民党要人冯玉祥、李烈钧、张继等都曾向政府呼吁,要求轻判。1936年,被囚禁一年多的施剑翘获特赦出狱。
      关押中,释放后,她的丈夫都曾多次见她,求她复合,她只说缘分已尽,不肯回头。
      她没有再嫁。
      
       四
      
      20岁丧父,30岁复仇,她在41岁皈依佛门,“好像小孩子在门外受了惊恐,奔投于慈母之怀,有一种悲喜交集的情绪。”她如此形容自己皈依的心情。
      抗日战争爆发后,施剑翘多方奔走,曾为国民政府空军募捐到三架飞机,后来又为军队筹措大量慰劳品。她办了从云小学,资助家境困苦的孩子读书。解放后她送两个儿子参加了解放军,晚年移居五台山,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
      她殁于北京,终年73岁。
      从施剑翘流传后世的照片来看,她五官端正,着旗袍,发型一丝不苟,正是最规范不过的民国女子。原本,她也可以做一朵安稳开放的花,跟别的女子一样,芬芳自得。但是,她放弃了原来的名字谷兰,改名剑翘,而且,真的血溅三尺,手刃仇人。
      大部分男人做不到的事,她做到了,为此她成为一个杰出的女人,青史留名,可是,她也许私心里宁愿做好一个旧式女人,温柔的女儿,娴静的妻子,慈爱的母亲。
      现代史很长,名女人很多,不少女人被尊称为先生,但是,只有她配得起这几个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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